知识产权出资的若干问题探讨

2021-01-28 08:49李志刚甘肃中盛致远会计师事务所
消费导刊 2020年35期
关键词:出资人商标权专利权

李志刚 甘肃中盛致远会计师事务所

一、我国知识产权出资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知识产权出资主体进行明确的限制。对于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在学术界存在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只有公司的发起人才有资格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标的物进行出资;还有一些学者持有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发起人以外的股东同样拥有以知识产权出资的权利。除此之外,知识产权出资是否受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对于非营利性法人是否也可以知识产权出资等问题都待明确。

(二)知识产权出资客体的适格性

1.出资知识产权不合法。现实中,由于出资人故意或者疏忽的行为易造成所出资的知识产权合法性有待进一步核实。例如,出资人出资的知识产权缺乏相关的商标注册许可证书、专利权证书或者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或者出资人剽窃他人的知识产权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又或者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以私人名义出资等。在这种情况下,所出资的知识产权缺乏合法性,无法通过审核,即使已经完成了出资行为,也应该视为无效出资行为,重新进行出资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2.权利归属有争议。出资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进行出资的知识产权都要申请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权,但往往由于审核中存在漏洞或者申请人的欺瞒等原因造成权利归属存在争议。如果不加强审核力度,一方面容易侵犯到他人的在先权利,另一方面,出资人的出资申请会因此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出资人以知识产权出资的难度,长此以往,会使得企业陷入困境,出资成本加大的同时也增加了知识产权出资的风险。权利归属存在争议,无疑会加大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的推行难度。

(三)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不当

1.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问题。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对怎样的评估机构具有评估资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依旧有不少不法分子冒充合规合法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缺乏专业胜任能力的评估者进行评估,容易导致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无法准确反映,给出资人及接受出资的企业带来不便。除此之外,评估机构和出资人串通,合伙欺骗接受出资的企业,造成一系列违法行为的产生,最终的结果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无法准确评估,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2.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难以预测。在多种因素的干扰下,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往往难以确定。以专利为例,由于专利本身的特殊性,会导致专利权价值的不确定性。比如,公开专利文献,会加快知识技术的更新速度,提前加入市场的交易范围,这就使得知识产权当前的价值与之前的评估价值不符,导致仍然在法定保护期内知识产权出资困难。但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却很难预测经济活动的变化,知识产权经济寿命的确定愈发变得困难。

二、解决我国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的建议

(一)明确出资主体的资格认定

1.对出资主体进行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发起人、股东、及其相关机构应该对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出资方式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尽可能降低知识产权出资给企业所带来的风险。接受出资的企业必须对所接受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有效期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核查出资人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出资人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在有效期内,出资人是否有按时申请续期,所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有相关的证明及合规文件。2.对出资主体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进行严格考察。相关部门应该对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出资主体进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查,应当明确可以代表国家利用知识产权出资的必须是被 赋予了相应权利的相关机构,除此之外,其他机关法人不具有出资的资格,不能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标的物。当公司法人拥有对一项知识产权完全的控制权和处置权时,他就具有了利用该项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的权利。其他组织以知识产权出资时,首先应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

(二)严格审查出资客体

1.以商标权出资的知识产权。由于时常会出现商标效力丧失和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发生,所以,使用商标权出资的出资人在出资前一定要仔细核查相关事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知名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出资程序和手续时有所不同的,在出资前应该首先进行判断。 2.以专利权出资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保护期限,因而如果使用专利权出资,要重点审查拟出资的专利权是否在保护期限内,是否按时按规缴纳费用,实施时是否要依靠其他技术的支持等,当核查出这些问题,才能确保出资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提高出资的质量。保证出资的效果。

(三)完备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机制

出资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以满足企业正常合理的经济需要为原则开展,一定要保证出资评估与企业经营相符合。所出资的知识产权应考虑接受出资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等,根据出资评估实际确定原则,保持与接受出资企业所需相一致。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所以在评估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评估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将无形资本与有形资本相结合,创建一个良好的出资体系。在评估之前,应该根据出资知识产权的种类、特性、价值程度进行分类,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在评估程序和方式上不尽相同,应该分类评估,尤其是辨别清楚出资的知识产权到底是著作权、专有技术、商标权,亦或者是特殊类型,还要审查是否依赖其他技术,是否存在权责不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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