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晓亮
(山西汾河灌溉管理有限公司,山西 祁县 030900)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综合治理范围,北起汾河三期末端,南至介休文峪河入河口,全长97 km,流经太原、吕梁、晋中3市8县。项目建设分为两部分:一是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二是13.5 km先行示范段工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省分别完成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汾河治理行动:一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为更好的利用和开发水资源,专门修建了一批骨干工程;二是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又进行了一次治理汾河,主要成果是建成了一些拦河坝,修建了部分堤防,特别是为了减少水土流失而专门在山区内修建了淤地坝;三是1998年长江大水以后,为了能提高抗洪能力而进行了防洪体系建设;四是经过了前三次汾河治理行动后,在2008年后又一次进行了汾河治理,通过此次治理要实现的目标是“千里汾河清水复流”。
通过以上四次对汾河大规模的治理,实现了汾河流域地下水位逐步回升,堤防防洪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蓄水水域、湿地和生态护岸的建设美化了环境。但河道的治理与利用在规划、建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渠化严重的河道扰动了径流从而带来了生态功能保障缺失的同时削弱了地下水的补给;部分已建堤防陡立,既无生态功能又不美观;河道防洪虽有提高但不达标,不利于上下游河道防洪体系联合运行,这些都迫切要求对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在满足河道防洪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地形通过堤坡放缓和美化、河漫滩生态湿地景观营造等措施,对现有岸线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岸线自然之美,并营造郊野游憩空间,给沿河城乡居民提供人水相亲的生态长廊。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堤坡放缓及防护、堤防加高加固、截渗工程、主槽拓宽塑形及岸墙防护工程、支沟口防护、河漫滩湿地建设中的土方和防护工程等。到2020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后,将形成深潭、浅滩、洲岛,辫状水系和浅水区域湿地生态水系结构,为了达到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的目的,利用河道本身蜿蜒的形态和河底水生植物发达的根系减缓水流。这些综合治理工程对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稳定岸线、控导水流以及恢复治理段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2.2.1 提高堤防建设生态水平
治理段堤岸工程现状一般为坡度较陡的高边坡堤防,且受两岸建筑物和道路影响,通过堤坡放缓、营造微地形,进行堤坡绿化,弱化被渠化的河道,对有条件的河段,培厚现状堤坡,形成1∶5~1∶10的生态缓坡等工程措施综合治理以后,堤岸平面形态在自然性、蜿蜒性和生态性等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减少河道渠化的现象,进而不断提高堤防的建设生态水平。
2.2.2 提高河道的过流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失衡
在不改变河道整体比降的前提下,对主槽及已建溢流堰进行清淤疏浚,恢复蓄水功能;局部束窄河段进行主槽拓宽;淤积严重的支沟口进行疏浚处理。经过河道综合治理以后,为营造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恢复自然河道生态地貌和水生动植物生态环境,并为沿线居民休闲,打造生态宜居综合体创造了条件。
2.2.3 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促进河流水系发展
部分河段原有的湿地因水量短缺或其他人为和自然因素而导致的生态功能出现严重退化。河道综合治理以后,利用堤内自然低洼洪泛地,浅水区域,结合生态绿岛、辫状水系,提高堤内湿地面积,使当地的水生植物品种、群落以及河流水系重新恢复起来,以达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补充地下水的目的,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水生态环境差的问题,同时也创建了多样化的生物栖息地。
2.2.4 改善堤基渗漏条件,提高堤基稳定性
治理段汾河两岸的土质主要以粉土质砂,细粒土砂以及低液限粉土组成,其中局部还夹杂低液限粘土,结构较松散,土质不均,防洪堤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渗漏、渗透变形及地震液化等情况。河道综合治理后将减小水力坡降,极大的提高堤基稳定性,从而在根本上减少堤基渗漏、渗透等现象的发生。
通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消除了堤基的安全隐患,提高了堤基整体植被覆盖率,增强了河道行洪和调蓄水能力,恢复了汾河流域水系,改善了地下水质,补充了地下水量,加强了水生植物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也为汾河流域在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人为开发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汾河流域内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过度的放牧、农耕以及侵占湿地致使堤内植被的覆盖率严重降低,直接导致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变差,以及地表水涵养能力逐渐下降。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使得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加大,各方面因素的相互叠加加速了汾河流域内水质以及水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河道内原本大量的水生生物基本消失不见,属于河道内的滩涂、淤积地被大量开发为农田,对流域内的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综合治理后,降低了因人类活动对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生态护岸、生态湿地改善了河流生态环境,经过绿化景观的建设提高了堤内的植被覆盖率,使得水土流失量及入河泥沙量大大减少。从而使汾河流域内具有了调节环境的功能,极大的提高了流域内的生态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作为汾河流域配套的输配水以及各类取水工程,由于上游来水量的减少,导致从汾河取水的各地用水量减少,旱情严重时,各地来水量不及往年平均用水量的1/5,用水各地的水量无法得到保障,工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部分缺水严重的地方不得不放弃河水采取打井取水等措施以应对用水难的问题,导致地下水的开采和补充比例严重失调,地表的污水以及浅层劣质水通过塌陷地段渗入到地下水中,使受到污染的地下水范围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对于流域范围内的农田,由于地下水位的降低,地势相对较高的盐碱水倒灌,容易造成部分农田土壤的盐碱化。因此每年有超过2亿多元的投资将用于对地下水超采的治理。因水资源衰减影响工农业生产用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难以估量的。河道综合治理是按照“保障生态水、用好地表水、涵养地下水”的要求,以农业、工业节水为重点,重新规划流域内水资源配置,合理调配水资源,流域内的地表水优先用于生态治理和农业灌溉是以河道生态良好为前提,才能满足全流域生态修复用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所体现的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所坚持的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河道综合治理是以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河道生态化为目的,打造河道上下游、城区与农村有机衔接、乡情野趣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生态长廊、水利长廊、文旅长廊;希望通过综合治理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防止资源破坏的目的,此次的治理规划与我省水利发展整体规划、环境保护整体规划、林业发展整体规划相协调,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汾河被称为山西的母亲河,对山西省的政治、历史、文化、经济有着重要且深远的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重要讲话中提及的“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太原乃至山西历史文化传承”,汾河百公里综合治理工程是忠实的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把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能源革命、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统筹起来”的要求,也为山西省在全面推动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等方面提供战略机遇,同时也为山西省水利水务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