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建设“职业大学”:现状、优势与路径建议

2021-01-27 12:28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0093
大众文艺 2020年1期
关键词:普通本科校企院校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200093)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将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2019年6月6日,经教育部批准,15所高职院校正式由“职业学院”更名为“职业大学”,并同意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此背景下,通过分析2014-2019年“以高职院校为基础,建设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转本科”院校)的数据,总结建设“职业大学”的特点与优势,并提出对我国“职业大学”发展路径的建议。

一、高职建设“职业大学”的现状分析

(一)“职业大学”建设理念保持院校职业属性

在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存在着“升格热”的问题,即大部分职业院校均热衷于“转变”为普通本科院校。据统计,2014-2018年,共80所高职院校申请成为普通本科院校,其中经教育部批文同意并成功“高职转本科”的院校为57所。尽管从2004年起,教育部多次发文强调“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不与本科院校合并升格。”,但不可否认的是,依然有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发展理念为:院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成为普通本科院校。

2019年6月6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了15所高职院校的“转本”申请,不过与往年相比,此次院校的“转本”行为是一次具有高职体制机制改革色彩的试点工作,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明确院校部分专业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二是院校校名变更均需保留“职业”二字——例如,“南昌职业学院”更名为“南昌职业大学”。以上两个特征也表明了此次院校“转本”体制改革的初心:“转本不变质,更名不改姓”——院校名称与发展路径都需牢牢锁定职业教育属性。

(二)民办高职成为“职业大学”的主要来源

近五年(2014-2018)全国高职院校“高职转本科”数量呈不规律变化,但是总体趋势下降,其中民办高职院校的数量下降严重——由2014年的25所下降至2018年的1所。与公办院校相比,由于民办高职院校普遍处在“生源链”与“经费链”的末端,其院校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一定的劣势。同时,2004-2018年教育部多次发文,在规定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受理高职院校转变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在此背景下,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空间被压缩,发展压力被放大。

截止至2019年8月,为响应此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背景下,共有15所职业院校晋升为具有本科教学层次的职业大学,其均为民办院校。可见,此次政策的实施不仅明确了高职院校未来的发展方向,成为建设中国特色职教体系的重要一环,同时还缓解了民办院校的发展压力。因此,此次《方案》的提出和试点工作的推进不仅满足了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为民办高职的发展释放了积极的信号。

(三)提升高职建设本科院校的条件标准

高在高职院校“升格热”的背景下,多数高职院校选择集中培养少数专业达到本科专业的办学标准。在我国高职院校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各院校首批升为本科专业的数量不多且较为平均——据统计,在2014-2018年“高职转本科”院校中,首批本科专业的数量均分布在4-6个,其余大部分专业的教学层次依维持在专科,导致多数院校的后续发展会出现较为明显的“专”“本”衔接问题。

此次15所“职业大学”在本科专业数量方面均有明显的提升——据统计,2019年15所职业大学的首批本科专业数量均分布在10-12个。若此后建设“职业大学”的首批本科专业数量将维持这个水平,院校“转本”需满足本科专业配套的数量也将同步上升,即师资力量、教学投入,教学成果等方面。意味着,此次“职业大学”在首批本科专业数量上的整体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院校“高职转本科”的条件标准。

二、高职院校建设“职业大学”路径的优势分析

(一)“职业大学”的办学理念明确了高职院校的建设方向

长期以来,高职教育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院校的发展空间与前景不被十分认可。在此背景下,“职业大学”的出现是必要的,其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办学类型与办学理念,明确了高职院校的建设方向。我们可以理解为,设立“职业大学”是在为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打造专属路径,使高职院校对自身发展方向有清晰的定位。“职业大学”的办学理念不仅体现在院校更名保“职业”的形式上,更深刻的意蕴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类型在国家人才分类框架上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现代职教体系拥有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本科”。

(二)“职业大学”的类型定位提升了高职教育的社会影响

由于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在学历方面的差异,社会观念对于高职教育总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见。在此背景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1.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方案》的提出与试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填补了职业教育学历上线的短板。此外,其对于推动高职生源质量的提升也有着巨大的影响——例如,对于犹豫徘徊在学历与职业之间的同学而言,给这一类学生多一种选择,多一个方向。可见,“职业大学”的教学层次和类型定位对于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职业大学”的发展前景激发了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

“职业大学”的定位和前景能够有效缓解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瓶颈。“职业大学”可理解为,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大学学府,与“应用型”大学和“技术性”大学相比,由于“职业大学”一贯秉承自身职业属性,因此在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方面拥有特有的理念和优势。此外,伴随“职业大学”在教学能力、教师队伍、办学规模等方面的逐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满足如今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和人才培养的合作需求,激发校企双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深层合作局面。

三、我国高职院校建设“职业大学”的路径建议

(一)强调职业大学的职业属性与办学特色

我国虽已创立了实施本科层次教学的高等职业学府,但在宏观与微观面上,依然缺少关于“职业大学”发展的体系框架和发展指导,导致目前其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发展路径依然模糊并缺少保障。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在办学规模、教学能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职业本科必须利用自身优势“另辟蹊径”——第一,招生范围面向社会;招生方式均非统考,重视学生技能基础。第二,院校以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力为特色。第三,在院校规划、教学设计、师资力量等方面不断强化自身职业属性。

(二)提升职业大学的校企合作内涵与质量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职业大学”作为目前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拥有较高的社会期望和较为优质的院校建设资源。如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以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方向,提升合作质量、深化合作内涵,是“职业大学”校企合作发展的关键。我国“职业大学”建设校企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人才培养效果的同时,逐步拓展校企合作的模式和范围,从而有效激发双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环境,我国职业教育应积极参考国“境”外具体做法——例如,相关法案条例的颁布和“第三方组织体系”的建立,从而在合作过程中,保障校企双方的权利与利益。

(三)明确职业大学的建设标准与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虽然解决了本科层次教学“有没有”的问题,但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本科教育”才是重点难点。为了防止高职院校形成“一哄而上”,“只上不下”的局势出现,如何设置高职院校晋升标准、优化职业大学评价体系成为保障职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前景的关键。德国联邦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法案条例,并且各州均建立了自适应的职教质量评价体系;台湾职业教育设立了严格的院校发展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崇“稳中求进、不进则退”的发展理念。对于我国而言,“职业大学”的规划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设计一个合理的建设标准”和“制定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建设标准的高低决定“职大”起点的高低,评价体系的职业化保障“职大”发展的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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