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丽君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科,浙江 余姚 315400)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临床妇产科常见疾病类型之一,属于高危妊娠的范畴,是妊娠期所特有的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会严重影响到孕产妇以及围生儿的生命健康,同时也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1]。虽然目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研究不断深入,但仍未能够对其发病的原因机制进行明确的阐述。引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危因素较为广泛,进一步了解和认识相关高危因素的,有效加强孕产妇的产前保健并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诊断及防治具有重要作用,能从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的预后和临床结局,极大程度地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及死亡率[2-3]。本研究对比分析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与正常孕产妇的临床资料,旨在于探讨引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险因素以及其对临床结局的影响,为临床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具体报道如下。
回顾性选取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科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60例作为病例组,选取同期进行产检的健康孕产妇60例作为对照组。纳入标准:(1)病例组均符合临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4];(2)年龄>18岁;(3)临床资料完整者;(4)对本研究知情且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1)合并心、肝、肾、脑、肺等脏器严重功能不全者;(2)因精神因素等无法正常交流沟通患者;(3)临床资料不全者。病例组年龄21~45岁,平均年龄(30.14±7.42)岁,对照组年龄21~45岁,平均年龄(28.83±7.85)岁,两组间一般资料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60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中,含娠期高血压5例,子痫前期47例,子痫1例,妊娠合并高血压7例。
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表,由统一培训的调查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调查,收集所有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主要包括:年龄、产次、流产史、高血压家族史、双胎或多胎妊娠、孕期并发症、孕前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不良生活方式、不良心理情绪等。其中不良生活方式主要包括吸烟、饮酒;不良心理情况包括抑郁、焦虑,评定方式采用抑郁自评量表和焦虑自评量表进行,评分。同时,通过查阅病案记录收集妊娠结局发生情况,如是否发生低出生体重儿、胎儿窘迫、围产儿死亡以及新生儿窒息等。在问卷调查中,所有调查者都进行了专业的统一培训,并于正式调查前开展预调查。所有调查内容仅检查无误后,由另外两名成员单独输入调查数据,保证录入精准性。
相关疾病的诊断标准如下:(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依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进行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2)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 500的活产新生儿;(3)胎儿窘迫:参照《头位难产》的诊断标准:①胎动:胎动减少或胎动过于频繁,即每小时平均胎动次数减少或增加≥30%;②胎心:无诱因胎心率≥160次/min,或胎心率≤120次/min;③参照改良Fisher评定标准,Fisher评分≤4分,无应激试验(non-stress test,NST)无反应型;④羊水Ⅱ~Ⅲ度混浊;⑤新生儿1分钟Apgar评分<7分,脐动脉血气分析显示PH≤7.2。(3)围产儿死亡:指妊娠满28周(胎儿体重≥1 000g或身长≥35cm)至产后7天内所发生的的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4)新生儿窒息:参照Apgar评分标准,新生儿出生后1~5min期间Apgar评分为8~10分者评定为正常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后1~5min期间Apgar评分为4~7分者评定为轻度窒息,新生儿出生后1~5min期间Apgar评分为0~3分者评定为重度窒息。
病例组低出生体重和胎儿窘迫的发生率显著低高于对照组(χ2=3.927、4.277,均P<0.05)。但两组围产儿死亡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没有显著差异(均P>0.05),见表1。
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两组间高血压家族史、孕期并发症、孕前BMI、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以及孕期伴有不良情绪的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均P<0.05),但两组间产次、流产史、双胎或多胎妊娠、不良生活方式间的比较无统计学差异(均P>0.05),见表2。
表1 两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情况的对比[n(%)]
将单因素分析中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有高血压家族史、小学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孕前BMI>24kg/m2以及孕期发生不良情绪是影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OR值及95%CI分别为:2.465(1.332~4.561)、2.004(1.307~3.072)、3.636(1.603~8.251)和2.305(1.250~4.248),均P<0.05],见表3。
表2 影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的单因素分析[n(%)]
表3 影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的多因素分析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女性妊娠期所特有的疾病,其发生发展与多种因素有关,是一种综合性疾病。本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与正常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发现病例组低出生体重和胎儿窘迫的发生率显著高于正常组,提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会对妊娠结局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此前研究显示,当孕产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全身小动脉痉挛,致使胎盘以及子宫血流量显著降低,胎盘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胎儿生长发育受限,甚至导致胎儿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5-6]。
高血压疾病的遗传性已得到公认,同时研究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也具有明显的家族遗传性,其主要表现为母系遗传,当一级亲属中有罹患高血压的患者时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几率会明显增高。此前报道显示[7-8],较多基因多态性均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遗传的易感性有着密切相关性,存在高血压病家族史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风险约为无家族史的2.75倍。本研究发现,存在高血压病家族史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发病风险约为正常孕产妇的2.465倍,较既往报道率高,可能与本研究样本量相对较少有关。故对于存在高血压病家族史的孕产妇需进行重点关注并加强监护。
本研究中同时发现文化程度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低文化程度的孕产妇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风险较高文化程度孕产妇更高。分析其中原因,可能是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孕产妇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相对较低,对于围孕期保健的重视程度较低,对健康保健的知识了解较少,尤其是对于健康产检或提前待产等问题极易忽视[9]。而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孕产妇,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对于整个孕产期相关知识更为了解,对围孕期保健以及定期产检的重视度更高,能够合理利用周边医疗条件来克服孕产期的不良反应等,从而降低了妊娠期并发症的整体发生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肥胖孕产妇所占比例日益剧增。本研究发现,孕前BMI>24kg/m2是诱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独立危险因素。肥胖目前已是全球公认的代谢综合征的诱发基础,同时与各种疾病有着密切的关系,如高血压、血脂紊乱、胰岛素抵抗等,可能导致机体血脂出现紊乱,从而引发血液粘稠度的改变,机体外周血管阻力升高,极易诱发全身小动脉的粥样硬化,使得全身血压升高,最终导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10-11]。故对于产前BMI超标的孕产妇,应在产检时给予患者正确的饮食指导以及适当的运动,同时指定相关减重方案,定期测定体重并根据实际体重进行饮食方案的调整,最终将体重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
怀孕无论是对于孕产妇本身或是其家庭而言都是一件极大的生活事件,孕妇会因为家庭的期望以及社会的舆论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同时会使神经内分泌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当孕妇受到来自外界的不同干扰和刺激时,其生理以及心理均易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化,致使患者出现抑郁、紧张、焦虑等各种负面情绪,内分泌功能受到影响并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从而妊致使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风险则显著升高[12-13]。本次研究也发现,孕期存在抑郁焦虑等负面情绪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为正常孕产妇的2.3倍。对于此类发生负面情绪的孕产妇应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预防,对孕产妇整个孕产期给予心理支持和健康保健,为其创造较为良好的妊娠和分娩的环境,同时减少外界的各项不利刺激,促进孕产妇保持较为积极乐观的心态。
综上所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会对母儿妊娠结局带来不利影响,高血压家族史、文化程度、孕前BMI以及不良情绪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早期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继而进行早预防、早干预,同时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能够有效的改善患者预后,降低并发症以及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