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岸辉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属于临床血管外科较常见的静脉疾病,是指静脉血液在人体下肢深静脉血管内所形成的凝结。诱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因素较多,例如创伤或妊娠、手术等,若不及时采取有效且正确的治疗措施,可诱发水肿、继发性静脉曲张等一系列严重并发症,严重者甚至可出现肺栓塞,从而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构成威胁[1]。目前,临床可将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分为2 种类型,一种为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另一种为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前者可直接通过手术或药物治疗,便可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但是后者临床尚无统一的治疗方案,多采用抗凝治疗方案[2]。故此,本研究旨在探讨利伐沙班治疗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临床疗效及其对复发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纳入与排除标准(1)对本研究知情,签订知情同意书;(2)不适合手术或不愿手术者;(3)符合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诊断标准[3],并经影像学检查确诊者。排除标准:(1)中途退出本研究者;(2)对本研究药物过敏者;(3)合并血液系统、急性动脉栓塞与淋巴管炎等疾病者;(4)存在精神障碍、沟通障碍或认知障碍者。
1.2 一般资料 选取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2018 年10月—2020 年8 月收治的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80 例,按照不同的治疗方式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0 例。对照组中男28 例,女12 例;年龄37~71 岁,平均(53.7±2.5)岁;病程1~4 个月,平均(1.4±0.6)个月。观察组中男25 例,女15 例;年龄36~72 岁,平均(53.7±2.4)岁;病程1.0~4.3个月,平均(1.4±0.6)个月。2 组性别、年龄、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1.3 方法 对照组予以传统抗凝药华法林钠片(生产厂家: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123)治疗,口服,3~4 mg/d,连续服用3 d,然后将剂量调整至2.5~5.0 mg/d,后续根据患者的凝血时间调整服用剂量,使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达到2~3。连续服用6 个月。观察组予以新型口服抗凝药利伐沙班(生产厂家:Bayer Pharma A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80075)治疗,10 mg/次,1 次/d。连续服用6 个月。
1.4 观察指标(1)比较2 组临床疗效。其判断标准:经治疗,患者的下肢肿胀、疼痛等临床症状完全消失,且测量患者的肢体平面周长,与健康者比较小于2 cm,浅静脉扩张消失,活动后患者的肢体未出现肿胀现象,为治愈;经治疗,患者的下肢肿胀、疼痛等临床症状明显改善,且测量患者的肢体平面周长,与健康者比较不超过3 cm,为显效;经治疗,患者的下肢肿胀、疼痛等临床症状有所缓解,且患者的肢体平面周长与健康者比较有所减小,为有效;经治疗,患者的病情无明显变化或进一步加重,为无效。治疗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2)比较2 组治疗前后血管内皮功能指标,包含血纤溶酶活性(PLA)、血管性血友病因子(vWF)、血浆纤溶酶原激活物(t-PA)、血浆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物-1(PAI-1)、6-酮前前列腺(6-Keto-PGF1a)、内皮素-1(ET-1)。采用上海涵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UNEX EF 型号血管内皮功能检测仪进行检测。(3)比较2 组治疗前后凝血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纤维蛋白原(FIB)。采用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进行检测,使用其配套的试剂。(4)观察2 组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复发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包含牙龈出血、恶心呕吐、肝损伤、胃肠道不适等)。
2.1 临床疗效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5.0%,与对照组的87.5%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409,P>0.05)。见表1。
表1 2 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2.2 血管内皮功能指标 治疗前后2 组PLA、vWF、t-PA、PAI-1、6-Keto-PGF1a、ET-1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 组PLA、t-PA、6-Keto-PGF1a 高于本组治疗前,vWF、PAI-1、ET-1 低于本组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 组治疗前后血管内皮功能指标比较()
2.3 凝血指标 治疗前后2 组PT、APTT、TT、FIB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 组PT、APTT、TT长于本组治疗前,FIB 低于本组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 组治疗前后凝血指标比较()
2.4 复发率与不良反应发生率 观察组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复发率为7.5%,低于对照组的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01,P<0.05)。2 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296,P>0.05)。见表4。
表4 2 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例(%)]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所导致的静脉瓣功能不全以及并发的肺栓塞是影响患者劳动力与生命安全的一大危险因素,该病已经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近年来,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病率呈逐渐增长的趋势,血栓形成的后遗症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均可造成严重影响,甚至还可能会直接导致患者残疾[4]。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是指患者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随着病程的延长,从急性期逐渐进入慢性期。根据患者的病程可分为4 种类型:闭塞型、部分再通型、再通型、再发型[5]。目前,临床上在治疗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时,以防止深静脉栓子脱落,预防肺栓塞发生为主[6]。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则是降低肺栓塞的发生率,以及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研究结果显示,2 组治疗总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无统计学差异,观察组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复发率低于对照组,其原因为:新型口服抗凝药利伐沙班作为一种直接口服的Xa 因子抑制剂,具有生物利用度高、安全系数高、无交叉耐药性、无需监测与调整剂量等多种优点,患者服用后可通过抑制维生素K 凝血因子的合成而发挥抗凝作用;再加上该药物不会对患者机体的Thr 活性产生较大影响,所以也不会对患者生理性止血功能造成严重影响,进而不会对凝血酶产生作用[7]。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前后2 组PLA、vWF、t-PA、PAI-1、6-Keto-PGF1a、ET-1 比较无统计学差异,治疗后2 组PLA、t-PA、6-Keto-PGF1a 高于本组治疗前,vWF、PAI-1、ET-1 低于本组治疗前,与熊义祥等[8]研究结果一致。由此表明,新型口服抗凝药利伐沙班在治疗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中,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内皮功能。本研究结果还显示,治疗前后2 组PT、APTT、TT、FIB 比较无差异,治疗后2 组PT、APTT、TT 长于本组治疗前,FIB 低于本组治疗前,利伐沙班在治疗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时,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凝血功能[9]。
综上所述,利伐沙班治疗慢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临床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的内皮功能与凝血功能,降低患者疾病复发率,且安全性较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