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妍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是以经过药师审核的处方,由专业药剂人员按标准程序进行全静脉营养、细胞毒性药物、抗生素等静脉药物配置的药物服务机构,可为临床治疗提供静脉药物产品及服务[1]。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每天需配置较大数量处方,由于不合理处方会造成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工作量增加,且可能造成药物配置不合理[2-3]。因此在药师审核处方环节需提高专业性、科学性,降低不合理处方审核通过率,及时拦截不合理处方[4]。药师干预控制不合理处方具有重要价值[5]。本文分析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发生情况及药师干预对不合理处方控制效果,报道如下。
1.1 资料来源 抽取广东省连州市人民医院2018年1-12月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处方50 000份进行审查,筛选不合理处方进行分析,于2019年1月-2020年1月开展药师干预,再次抽取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处方50 000份进行审查,筛选不合理处方。全部纳入筛查的处方应有专科标识、医师签名、无数据缺失,具有完整资料与信息。排除存在缺少专科标识、数据缺失等处方。
1.2 药师干预方法
1.2.1 成立专门小组:由我院药师成立专门的药师干预小组,展开不合理处方干预工作,小组组建应选择临床经验≥1年的药师,所组建的专门小组应进行职能分工,由1名药师组长带领4名或4名以上药师展开专门小组工作。
1.2.2 不合理处方审查:对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处方进行筛查,筛选出不合理处方,并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审查、评价,对不合理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备注。不合理处方审查中,需审核用药方案及医嘱,包括处方中病情诊断、适应证、药物选择、溶剂剂量、用法用量、联合用药合理性等,及时筛选存在明显错误的不合理处方,对存疑的处方进行备案。不合理处方筛选完成后,由专门小组对有疑问的处方进行2名及2名以上联合审查,超过1名药师认为该处方不合理则归为不合理处方。
1.2.3 不合理处方调查:药师干预小组对不合理处方展开调查工作,通过与不合理处方相关药师沟通,了解在处方出具时是否存在其他考量,针对性分析不合理处方类型,深入分析不合理处方问题、原因、危害。
1.2.4 不合理处方点评:不合理处方审查后,由各个科室展开会诊,对各个科室在处方开具时的特殊考虑进行充分了解,了解同一病症在不同科室中的处方开具特点,并形成会诊,审核医嘱。
1.2.5 开展用药安全性教育:开展药师干预,以不合理处方讲评、培训方式加强药师审核处方能力,加强药师合理用药认识[6-7]。通过对药物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培训,展开用药安全教育,对静脉配置中心药物使用时存在的不良反应类型进行具体讲授,并收集相关信息,进行用药安全性教育。
1.2.6 药师干预长效化及信息反馈:保持药师干预活动的长期进行,药房药师与临床药师需进行处方点评,建立反馈平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反馈与沟通,及时获取不合理处方信息,了解不合理处方原因,同时不断加强药师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药学相关培训,对药师进行合理用药考核,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专业性。
1.3 观察指标 比较药师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率、不合理处方类型及各类型不合理处方降幅。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4.0进行数据分析与统计处理。计数资料以频数或率(%)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药师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率比较 药师干预前,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54份,不合理处方率为0.11%;药师干预后,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25份,不合理处方率为0.05%。药师干预后不合理处方率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340,P=0.004)。
2.2 药师干预前后各类型不合理处方比较 药师干预前,不合理处方排名前3位为溶剂用量不当、溶剂选择不当、药物超剂量;药师干预后,各种类型不合理处方发生率均降低,溶剂用量不当降幅最大为57.14%,药物频次不当降幅次之为55.56%,药物超剂量降幅居第3位为54.55%。见表1。
表1 药师干预前后各类型不合理处方比较 [份(‰)]
3.1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类型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类型主要包括溶剂用量不当、溶剂选择不当、药物超剂量、药物频次不当、配伍禁忌。
3.1.1 溶剂用量不当:主要体现在溶剂用量过多或过少等,例如某不合理处方中,由于溶剂用量不足,造成药物浓度过高,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在该处方以溶质(长春西丁注射液)30 mg加入溶剂(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中,浓度为0.12 mg/ml,超过用药浓度标准,该处方用于临床治疗可能引发患者溶血危险,该处方正确溶剂用量为达到标准用药浓度0.06 mg/ml,溶剂用量应为500 ml,由于溶剂用量不当可能引发患者不良反应。
3.1.2 溶剂选择不当:溶剂的选择应以保障药物调配后输液质量为主,保障用药安全性,所以应考虑药物自身的理化性质,但通过对不合理处方的审查可知,在溶剂选择不当的处方中,对药物自身理化性质的考虑不足,从而影响药物稳定性,例如某不合理处方选择溶质为依托泊苷注射液,选择溶剂为5%葡萄糖注射液,该处方由于溶剂选择5%葡萄糖注射液,造成溶质加入溶剂后形成细微沉淀,使药物疗效基本丧失,不能起到较好的用药效果,所以需考虑药物自身理化性质是否受溶剂影响,该处方应选择0.9%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可保持药物理化性质不受影响,更好发挥药物疗效。
3.1.3 药物频次不当:药物频次不当是在药物频次设计中未根据规定给药剂量合理设计药物频次,如配置好的药物在规定给药剂量中应分3次给药,而给药时因各种原因影响,分2次或1次给药,由于药物频次不当可能造成给药剂量超负荷,引发多种不良反应。
3.1.4 配伍禁忌:配伍禁忌是常见的不合理处方类型,又包括药理配伍禁忌与物理化学配伍禁忌,药理配伍禁忌是指配伍药物理化性质存在相互影响,会造成药物疗效降低或抵消,并可能增加药物毒性,物理化学配伍禁忌是指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的配伍可能产生药物中和反应,造成药物失效,或由于沉淀反应、水解反应等,造成药物失效,某不合理处方中出现酸碱性配伍禁忌,如弱酸性维生素C与弱碱性氨茶碱注射液同时静脉滴注,属于物理化学配伍禁忌中的酸碱性药物配伍禁忌,还存在止血类药物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等配伍禁忌情况。
3.2 不合理处方产生原因
3.2.1 药师处方审核不到位: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以药师审核的处方进行药物配置,在药师处方开具过程中,基于多种因素影响,如药师对病情评估不准确、以主观经验调整用药、处方开具过程信息提供错误等情况,皆易造成处方开具中的各类错误。药师开具处方后未准确进行处方审核,缺少再次审核意识,也造成处方传递至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后产生不合理药物配置现象,影响患者用药,例如药师对于配伍禁忌的关注不高,造成处方开具过程中出现配伍禁忌,影响用药质量。药师处方审核作为不合理处方控制的重要环节,需加强重视,本研究中通过药师干预机制的完善,在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中形成具体分析,提高药师干预的作用效果,降低不合理处方发生率,说明药师干预对于减少不合理处方的重要作用,更需临床药师在日常处方开具与处方审核过程中加强重视,准确开具处方,并做好处方审核工作,减少不合理处方发生情况。
3.2.2 药剂人员药物配置失误:药师开具的处方向静脉配置中心传递后,需要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的药剂人员进行药物配置,在这个过程中,药剂人员对药物配置流程是否熟悉,是否能准确根据药物配置流程展开工作,在药物配置过程中是否准确根据药师处方进行药物配置,多种因素皆影响药剂人员药物配置的结果。基于药剂人员对药物配置失误情况,也可能增加不合理处方率,例如在药物配置中,对于处方中药物配置的内容未完全了解,根据患者病情情况主观配药,忽视药师处方中的特殊标注,从而易造成不合理用药情况。药剂人员药物配置失误与药剂人员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相关,在药物配置中,专业能力不高或综合素养不强的药剂人员更易发生失误。
3.2.3 合理用药意识不强:静脉配置中心作为促进临床药学发展的新平台,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药物配置效率、安全性,而这需要静脉配置中心的各个主体皆能保持较强的合理用药意识,在处方开具与处方审核、药物配置中,对处方的合理性、科学性形成评估。当前在静脉配置中心药剂人员药物配置中对于处方的评估意识较弱,一般直接根据处方内容开具药物,缺乏合理用药意识,对于处方中的不合理之处并未形成合理质疑。另外,在药物配置过程中也存在合理用药意识不强的情况,对于药物配置量的控制并未达到精准性,造成药物超剂量等情况。所以在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干预中,还需有效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从药师及药剂人员等主体中,加强合理用药意识,减少不合理处方。
3.3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干预方法 (1)对不合理处方进行讲评,充分了解不合理处方的基本类型、原因、危害性[8-9]。由药师组成专门的小组,审核用药方案及医嘱,其中应包括处方中病情诊断、适应证、药物选择、溶剂剂量、用法用量、联合用药合理性等,提高对不合理用药的认识,并加强处方审核专业性。(2)于各个科室展开会诊,对各个科室在处方开具时的特殊考虑进行充分了解,了解同一病症在不同科室中的处方开具特点,并形成会诊,审核医嘱。(3)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深入研究,了解静脉配置中心药物使用时存在的不良反应,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用药安全性教育,针对不同患者给予个性化用药建议,减少药物不良反应。(4)药房药师与临床药师需进行处方点评,建立反馈平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反馈与沟通,加强药师教育培训,定期展开药学相关培训,对药师进行合理用药考核,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专业性[10]。
3.4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干预效果 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对静脉药物配置形成较多影响,一方面加重静脉配置中心工作量,另一方面可能造成静脉药物配置不合理,引发医疗事故[11]。因此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需不断加强。本次研究中对比药师干预前后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情况,药师干预前,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率较高,药师干预后,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率下降。说明药师干预有利于降低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率,减少不合理处方,为合理用药提供较高保障。药师干预前,不合理处方排名前3位为溶剂用量不当、溶剂选择不当、药物超剂量,后2位为药物频次不当、配伍禁忌,经过药师干预,上述5类不合理处方发生率皆明显降低,且降幅显著,溶剂用量不当降幅最大,药物频次不当降幅次之,药物超剂量降幅居第3位,溶剂选择不当及配伍禁忌降幅居第4位。各类型不合理处方降幅皆≥50.00%,说明药师干预有利于降低各种类型不合理处方发生率,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药师干预对于不合理处方的控制具有积极作用,可以更高专业性的处方审核降低不合理处方发生率,预防或减少不合理处方的发生,提升医院合理用药水平[12]。
3.5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干预的优化措施 当前我院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药师干预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合理处方事项依旧存在,所以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问题的药师干预措施中,还需不断优化与改进。(1)合理利用内部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将药师在不合理处方的审核情况共享于全部医护人员中,使医务人员皆可提高对不合理处方的认识,加强合理用药意识,形成正面的信息公开与信息反馈,获得更多的建议与意见。(2)将不合理处方与奖惩机制挂钩。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人”的作用,所以在不合理处方的干预中,也需加强对于“人”的干预。对不合理处方的主体责任人进行惩罚,如通过扣除一定绩效、奖金等方式,加强药师与药剂人员责任意识,在处方开具与审核中可形成更强的重视性。对于一定阶段如一个季度内无不合理处方的药师或药剂人员加以奖励,如增加奖金等方式,也有利于促进药师及药剂人员对处方开具与审核、药物配置的重视,增强合理用药意识。(3)需保持药师干预的长效化机制。药师干预对于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干预具有积极作用,在药师干预机制的应用下,不合理处方数降低,说明药师干预能发挥良好的作用,为保持这种积极效应,还需形成长效化机制,将药师干预设置为常态化的手段,在院内保持持续药师干预,保障干预效果,降低不合理处方率。
综上所述,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以药师干预措施加以干预控制,可降低不合理处方率,减少各种类型不合理处方,提高处方审核水平,促进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