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寒,张惠琼,田见友,杜如飞
脊椎骨折在临床上具有较高的风险,这种骨折类型会导致患者出现感觉功能丧失或运动功能丧失,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患者出现瘫痪,临床上不仅需要进行抢救,还需要对患者的脊椎状况进行良好修复,才能保护患者的正常机体功能[1]。手术时患者的肢体疼痛较为剧烈,患者入院时往往具有一定的紧张情绪,会对患者的手术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需要做好患者的手术麻醉,减轻患者痛苦,使患者更配合各项手术操作的开展[2]。七氟烷、瑞芬太尼、丙泊酚均为临床上常用麻醉药物,不同麻醉药物联合应用效果也存在较大差异,而在对脊椎骨折患者进行麻醉操作时应用这类药物,在临床上还缺乏相应的报道[3]。本文比较七氟烷与丙泊酚分别联合瑞芬太尼对脊椎骨折患者血清炎性因子及疼痛指数的影响。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9月-2019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据库中存在资料登记的接受手术治疗的脊椎骨折患者130例作为研究对象,将患者一般资料录入Excel表格后,按照公式法进行随机分组,单组样本量设置为65例,记名为试验组与对照组。试验组男33例,女32例;年龄29~68(48.60±3.90)岁。对照组男31例,女34例;年龄27~70(49.50±4.20)岁。2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所有患者入院时接受本次研究指导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征得患者同意后,家属可代签。
1.2 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入院时在强烈外力的影响下出现脊椎骨折;患者基本资料已录入我院数据库中;患者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生命体征稳定;患者表示能够进行本次研究后续随访,耐受性良好。排除标准:不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疾病治疗或其他试验患者;缺乏正常认知功能或无正常认知功能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七氟烷联合瑞芬太尼进行麻醉:术前0.5 h阿托品0.5 mg、苯巴比妥钠0.1 g肌内注射,同时应用60%氧化亚氮、3.5%七氟烷及琥珀胆碱静脉注射进行气管插管麻醉诱导。采用芬太尼2 μg·kg-1·h-1、瑞芬太尼1 μg·kg-1·min-1、苯磺顺阿曲库溴铵1 mg·kg-1·h-1静脉泵入联合七氟醚吸入麻醉维持。试验组患者手术前操作、用药与对照组完全相同,采用丙泊酚0.1~0.2 mg·kg-1·min-1、芬太尼2 μg·kg-1·h-1、瑞芬太尼1 μg·kg-1·min-1、苯磺顺阿曲库溴铵1 mg·kg-1·h-1静脉泵入麻醉维持。
1.4 观察指标与方法 (1)比较2组患者麻醉前后血清炎性因子[血管细胞黏附因子(VCAM-1)、细胞间黏附因子(ICAM-1)及白细胞介素-6(IL-6)]水平,取患者空腹静脉血5 ml,采用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检测VCAM-1、ICAM-1、IL-6水平。(2)比较2组患者麻醉后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分、患者主观感受疼痛消失时间。采用VAS评分评估疼痛程度,使用一条长约10 cm的游动标尺,一面标有10个刻度,两端分别为“0”分端和“10”分端,0分表示无痛,10分代表难以忍受的最剧烈的疼痛。(3)比较2组患者麻醉前后心率、平均动脉压。(4)比较2组患者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恶心、呕吐。
2.1 血清炎性因子比较 麻醉前,2组患者VCAM-1、ICAM-1、IL-6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麻醉后,2组患者VCAM-1、ICAM-1、IL-6水平均升高(P<0.05),但2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麻醉前后血清炎性因子水平比较
2.2 麻醉后疼痛情况比较 试验组患者VAS评分低于对照组,疼痛消失时间短于对照组(P<0.01)。见表2。
表2 2组患者麻醉后疼痛情况比较
2.3 麻醉前后心率、平均动脉压比较 麻醉前,2组患者心率、平均动脉压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麻醉后,2组患者心率、平均动脉压均波动(P<0.01),但试验组患者波动更小(P<0.01)。见表3。
表3 2组患者麻醉前后心率、平均动脉压比较
2.4 不良反应比较 试验组患者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3.08%,低于对照组的20.00%(χ2=7.536,P=0.006)。见表4。
表4 2组患者不良反应比较 [例(%)]
七氟烷在临床上属一种无色澄清液体[4-6],这种物质挥发性较强且不易燃,应用于患者的诱导麻醉中与氧气或氧化亚氮进行混合使用的效果较为良好,丙泊酚又称为异丙酚,临床上麻醉效果较为稳定,大多数患者手术后意识清晰,不良反应较少,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麻醉药物[7-9]。瑞芬太尼是临床应用的一种新型短效镇痛药物,属一种阿片受体抑制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起效较快,且持续时间较长,其镇痛效果是芬太尼的3倍左右,而在对患者进行实际治疗时,具体的用药剂量需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调整。瑞芬太尼是一种新一代的阿片类药物,能够在体内发生分解,被血浆和组织促酶分解后快速发挥作用,对患者进行有效镇痛,其麻醉效果不仅能够满足手术需求,还能改善患者手术后的苏醒状况,有助于避免患者出现麻醉残留或其他并发症,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丙泊酚联合瑞芬太尼应用于患者的麻醉中,不仅有助于控制患者的麻醉剂量,还可缩短患者麻醉后苏醒时间,有助于促进患者体内的麻醉药物快速代谢,对于患者的病情恢复有积极意义。联合麻醉还可缓解患者手术后的切口疼痛,使患者进行有效咳嗽,避免患者出现肺部感染。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患者选择丙泊酚联合瑞芬太尼进行麻醉,对照组患者采用七氟烷联合瑞芬太尼进行麻醉,2组患者麻醉后,血清炎性因子对比未见明显差异,可见两种麻醉方式对患者机体功能造成的影响较小,患者出现的应激状态不明显,故而在临床上可根据患者的具体病症进行合理应用麻醉药物。本试验结果显示,2组患者麻醉后疼痛状况均得到一定的控制,但试验组患者VAS评分相较于对照组更低,术后疼痛消失时间更短,说明试验组患者手术后功能可快速恢复,对于患者后续治疗有积极意义。陈雷[10]研究显示,研究组患者选择丙泊酚联合瑞芬太尼作为麻醉方案,对照组患者选择七氟烷联合瑞芬太尼作为麻醉方案,结果显示,研究组患者麻醉后疼痛评分为(5.12±0.98)分,低于对照组患者的(8.14±0.68)分(P<0.05),与本次研究结果相似度较高,提示本次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可参考性,而本次研究分别针对患者的心率、平均动脉压、不良反应、疼痛状况及血清炎性因子进行综合分析,具有更为完善的特点。
对脊椎骨折患者进行麻醉诱导时,无论采用何种麻醉方案,其主要目的是使患者手术顺利进行,尽可能降低患者手术后出现的各种不良状况,本次研究中应用的两种麻醉方式均可获得较好的麻醉效果,虽然对照组患者相较于试验组镇痛时间更短,但依旧能够获得较好的麻醉效果,所以在临床上可根据患者的病情酌情应用麻醉药物[10]。
综上所述,七氟烷与丙泊酚分别联合瑞芬太尼应用于脊椎骨折复位术麻醉中效果均较好,但丙泊酚联合瑞芬太尼麻醉镇痛效果更好,可改善患者疼痛情况,延长患者的镇痛时间,缓解患者的术后疼痛感,且对心率、血压影响少,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对于患者康复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