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审计局
2015年12月,国家提出了审计工作新的要求,要实行审计工作的全覆盖,也就是要求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要进行审计[1]。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机关以及各企业需要考虑改变当前的审计工作方式,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联系起来,做好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减少审计风险,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内部开展的审计工作。相对来讲,国家审计起着制约的作用,内部审计促进了部门单位的发展,二者协同,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其定义来看,国家审计和所有的单位都不存在着任何关系,因此可以从第三者的角度去进行审计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公平性,能够及时发现部门单位中存在着的经济问题,帮助部门单位从宏观上去把握发展方向[2]。而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内部自己进行审计,它和部门单位的发展息息相关。从这方面来说,它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内部操作,导致审计工作存在着错漏。此外,由于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审计,它对于部门单位的经营情况是非常了解的,能够发现部门单位内部存在着的一些微小问题,从而确保部门单位能够稳定发展。二者如果分开工作,无法保证部门单位能够全面的发展。二者协同进行,能够让部门单位从宏观和微观上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促进部门单位的稳定发展。
审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制度的支持。审计工作要如何开展、有什么依据、审计的标准是什么、哪些部门单位需要进行审计等,这些都需要制度来进行确定。因此,要想促进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之间的协同,就要完善相应的制度。完善制度,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二者分别的审计制度,需要进行完善,让两类审计工作都有制度可依,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是二者之间的协同制度,这种协同制度不是说创立新的审计工作制度,而是将二者之间的审计特点加入另一个审计工作的制度中。比如,在国家审计制度中,可以加入不同部门单位的审计特色,确保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或者,在内部审计的制度中,加入国家审计的部分内容,让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紧密联系,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部门单位来说,内部审计就相当于自己内部的检查,国家审计相当于最终的检查。一年或者每一个审计单位内,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最终的检查。在这种标准下,要促进二者之间的协同,就需要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当然,在监督之前,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传授相应的审计经验,让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更加有效的开展。在对内部审计的监督方面,要做到不定期的抽查。也就是说,除最终的检查之外,国家审计机关可以不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进行检查,以保证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公正的开展。当然,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问题,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帮助部门单位进行解决。
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主要对象不同,因此其具备的资源也存在着差别。这种差别会导致二者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全面的开展工作。因此,促进二者资源之间的相互渗透,是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的重点。首先,在资源的利用方面,为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在每一个审计时间内做好审计规划。内部审计规划需要根据部门单位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审计的规划来进行。其次,在信息方面,国家审计需要利用内部审计更加详细的信息资源,做好相应的审计工作,实现资源的整合,防止重复进行审计工作。此外,在人力资源方面,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之间可以互相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学习,让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之间的交叉利用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审计要想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就需要利用对方的审计成果,来规范化自己的审计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需要了解到,对方的审计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依据。利用互联网信息做好审计成果的共享,是提高审计效率,保证二者协同工作的重要措施。
在审计全覆盖的标准下,审计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在这种困难下,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是应对困难的重要措施。而要想促进二者之间的协同,需要从资源、制度、成果之间的交叉利用来进行。做好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协同作用,能够大大的提升我国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