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晶晶 张 侠
(阜阳师范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00)
混合式教学模式,是以智慧教学平台为依托的线上教学和以传统课堂教学为主导的线下教学的有效结合,其核心思想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智慧教学平台的优势,实现传统课堂教学和线上网络教学的融合协作,充分提升教学效果[1]。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基本思路是:教师在线上上传丰富的教学资源,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课程学习;教师在线下课堂教学中答疑解惑和组织引导,充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和批判创新的能力;教师再利用线上平台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进而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设计。混合式教学模式重塑了教与学的关系,实现了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在混合式教学模式中,教师从“搬运工”变成了“规划师”“指导员”“评价者”,而学生从“接受者”变成了“体验者”“创新者”“传授者”。
混合式教学模式能够克服传统课堂教学模式或单一线上教学模式产生的时间割裂和空间割裂,避免教学内容零散及不能重现的弊端,有助于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线上和线下有机整合,增强学生对知识理解的深度,丰富师生交流互动的形式,符合学生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学生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得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青睐。
智慧教学平台是借助互联网和数字化信息技术建立起来的虚拟教育环境,通过整合、处理、储存、传输和应用各种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在传统校园基础上构建一个网络数字教学空间,最终实现教学过程的全面信息化[2]。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智能手机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智慧教学平台走进了校园,像“雨课堂”“超星学习通”“钉钉”等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高校师生手机中必不可缺的智慧教学APP软件。
智慧教学平台形式多样、功能强大,教师既可以利用电脑在智慧教学平台网页上开展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智慧教学平台移动APP软件在手机上开展教学活动。智慧教学平台集课程视频、教学资源、学生学习、师生互动、作业测评于一体,充分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各类需求。智慧教学平台电脑端资源存储容量大、视频资料上传速度快、任务信息发布及时、教学过程监控功能完善,教师可以通过平台端的数据统计实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智慧教学平台手机端界面设计简捷明晰、操作简单方便,学生只需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线上学习和完成任务。智慧教学平台丰富多样的功能和灵活方便的操作使开展经济法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成为可能。
1.更为符合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特征
经济法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注重理论应用到实际,主要是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服务的[3]。目前,我国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大多是按照广义经济法来安排,即凡是和经济有关的法律规范都包含在内,涉及范围非常广;另外,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法律条文规定,法律语言一般较晦涩抽象且高度凝练,要想把这些法律条文规定讲精讲透,必须要利用大量的案例分析和习题讲解。这样一来,如果只采用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模式,短短的学期周无法把经济法的所有教学内容面面俱到,且知识点讲解的深度方面也是浅尝辄止;但如果只采用线上教学模式,又无法让学生体会到面对面教学的人文情感和案例讨论的课堂激情。所以,混合式教学模式能够解决经济法课程内容多而深的教学难题,通过智慧教学平台多样化的功能,突破学习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查漏补缺,反复学习,加深对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理解,更符合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特征。
2.更能满足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但不管是单纯的课堂教学,还是单纯的线上教学,都容易让学生在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过程中产生畏难情绪,也无法让学生做到学以致用。基于智慧教学平台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可以将课堂被动学习和课下主动学习有效融合,教学过程更加灵活,教学设计更加丰富,既能发挥教师的课程教学管理优势,又能集合更多的知识资源呈现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从“怕上课”转变为“想上课”,也有充裕的时间让学生深入思考智慧教学平台上扩充的丰富案例,增强课堂案例讨论,形成知识信息传递与交换的立体式教学局面,切实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辨能力,使学生能够用所学到的经济法知识武装自己,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利用智慧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
课前准备阶段,教师要通过智慧教学平台完成经济法课程门户建设,发布课程公告、教师简介、教学大纲、学习目标、章节内容、测评办法等,让学生对课程知识点有系统性地认识;然后,教师在智慧教学平台的资源库里上传和经济法课程有关的教学视频、课程教案、法律法规原文、教学重难点剖析、配套课件、案例讨论、作业习题库等。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于每教学周通过平台向学生发布学习任务,要求学生按照规定进度签到、观看视频、阅读课件和重难点剖析、完成作业和测试、在讨论区回帖进行案例讨论等,智慧教学平台任务点的设置以及学生成绩的统计功能便于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课程教学结束,教师还要及时批阅线上作业和上线答疑,解决学生咨询的问题,同时将线上教学所获取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知识点薄弱环节以及关注度高的经济法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下一次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实现良性循环,促进线上线下的融合。
2.按照教学计划开展课堂教学
传统课堂教学有着稳定性的教学效果,所以,混合式教学模式要求教师仍然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正常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做好教学设计,凝练教学大纲,把碎片化的经济法课程内容根据民法、商法、狭义经济法三大模块进行安排,力争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将经济法最核心、最精华的知识讲授给学生。教师要注意避免填鸭式教学方式,在不减少大纲知识展示量的基础上,增强课堂中与学生的交互性,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分组案例讨论、随堂提问、案例视频展示等活动,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及时地将学生线上学习遇到的难点进行精讲精炼,扫清知识点障碍,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深度。另外,教师在课下要根据课堂教学发现的问题录制音频、视频等,上传线上智慧教学平台,方便学生点击查看,进行循环学习。
3.科学合理地开展学习测评
学习测评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反映教和学的质量,智慧教学平台内置的丰富的学习测评功能有助于教师利用线上和线下同时开展学习测评。教师可以在智慧教学平台后台设置好各学习环节如签到、视频观看、作业、讨论回帖、阶段测试等的分数比例,除了主观题需要教师评阅和手动输入成绩之外,其他如签到、视频观看、案例讨论、客观题作业、线上活动等均由系统自动生成,大大减轻了教师的评阅工作负担,也方便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实施动态调整。基于智慧教学平台进行学习测评,更强调过程性考核,避免常用的“一考定乾坤”的弊端,学生也可以随时查阅学习分数,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进行调整[4]。
1.线上线下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多数高校在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时,教学内容都是按照广义经济法来安排的,即和经济有关的法律规范都包含在教学范围之内,造成了经济法的教学内容非常繁杂,仅靠单纯的课堂教学无法完成,必须借助智慧教学平台上传完整的课程视频加以补充和完善,这就导致线上线下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具体包括:(1)同一章节的内容在线上和线下重复讲解,没有体现差异性,降低学生学习兴趣;(2)课堂上已经教授过的内容,没有在平台上传视频,导致部分学生无法在课后巩固复习;(3)课堂上没有讲授的内容,虽然在平台上已经上传,但由于缺乏监督,学生重视度不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2.对学生学习的监控力度减弱
尽管教师可以通过智慧教学平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毕竟不是面对面的监督,很多自控力差的学生让别人代签到、代刷课、带考试、代做题等时有发生;部分学生不观看视频,只是把视频打开刷进度;部分学生对待线上作业不认真,客观题胡编乱写,案例讨论就是将别人的答案复制粘贴完成;还有部分学生过度依赖于手机学习,课堂教学时不认真听讲。久而久之,学生可能滋生消极怠学情绪,教师无法掌握学生真实的学习情况,教学监控力度减弱,不能实现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初衷。
3.课程资源建设工作量大
为了保证混合式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课程资源的完善需要教师不断地投入时间和精力。由于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律规范,而很多法律法规常常进行修订,所以教师要经常更新课程资源,保证授课内容和教学资源的与时俱进。例如,更新课件、重录视频、增减题库、修改答案等,尤其是习题库、作业库等,目前的大多数智慧教学平台无法实现一键导入,必须得逐条输入题目和选项,耗时耗力,有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进度。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课程资源的建设往往无法进行工作量化,使得教师无法获得相应报酬,这样会降低教师教学积极性,无法保证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效果。
1.合理安排线上线下的教学内容
为了顺利开展混合式教学,教师要合理安排线上线下的教学内容,体现适当的差异性。线上教学视频的内容,教师可以以理论讲解为主,尽量涉及完整的知识点,便于学生系统学习;而在线下课堂教学中,要以案例讨论和重难点讲解为主,尤其是在案例资料的选取上,不仅选择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公司涉及的经济法案例,还尽可能多地选取地方企业涉及的经济法案例深入分析,进而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另外,建议在经济法课程内容设置上考虑职业岗位素质要求,在参考用书上选择当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司法考试教材,讲授例题和课后练习题也多选用上述考试的历年真题,将最新法律法规和法律实务变化及时纳入到教学内容中,既保证教学内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又能满足学生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税务师考试、司法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不但使学生通过混合式的学习对经济法的实体法与程序法有全景式的把握,同时能够为学生将来踏入工作岗位之后顺利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创新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
法律的逻辑性和抽象性使得教师仍要以课堂讲授为主,但为了解决理论讲授的单一性和枯燥性,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多采用案例小组讨论和情境参与式教学组织形式,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亲自操作来掌握经济法律法规。教师在课堂上发起情境教学内容,根据每章节法律知识的内容设置情境,每个情境的背景和问题都围绕着该章节涉及的法律知识展开,教师结合情境引导学生思考运用哪些法律法规解决纠纷,训练学生办理工商登记、签订商业合同、拟定公司章程、模拟企业经营、处理经济纠纷等经济法相关职业技能,让学生不再纸上谈兵,而是真正学以致用、学以能用。
3.持续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
为保证教学效果,教师一定要持续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管理。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适时强化诚信方面的教育,学习是为了让自己获得知识,提高核心竞争力,坚决杜绝抄袭、代签、代学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必须严惩。教师还要在课堂教学中增加提问和阶段性测试的次数。教师在对学生学习进行监控时,要在智慧教学平台设置好随机组题,以防止学生利用复制粘贴就获得“好成绩”。教师也要在智慧教学平台中,对学生的学习大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跟踪,实时把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4.学校相关部门要加强支持
混合式教学模式中,教师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经济法课程资源的更新建设,给教师增加了相当大的教学工作量。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该在财务、物资以及制度方面上给予倾斜。学校教务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制度,如要求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定期提交教学设计、教学方案、教学资源等,并安排督导进行考核评价以及组织学生进行座谈。对混合式教学开展比较好、课程资源建设比较完备的教师,会在工作量核算上给予认可,并在职称评审、申报课程类项目给予重点考虑。学校加强支持无疑是促进混合式教学模式实施的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