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莹 牡丹江大学
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对于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优化消费者购买行为,促进饮食健康有重要价值。新时代我国日益重视并完善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加强食品与健康的关系研究,提高食品营养信息使用的便利性。目前,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制度仍有待于完善,还要优化相关信息的披露标准,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出台符合我国食品行业与消费者需要的信息公开机制。
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建设,其主要目的在于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此制度要求食品营养标示内容不断扩展,表达方式更加清晰,更好满足社会的需求。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在强制施行前以自主选择标示为主,经历了政府与企业签订责任协议、认可行业做法推广信息推荐披露,以及行业协会促进主动披露等阶段,最后在主动披露制度的基础上促进了强制披露制的形成。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形成与食品科学的发展具有紧密联系,食品科学是对营养要素摄入最进行科学规定的前提,而且在披露形式上逐步要求符合消费者的信息注意力和接受力。
目前,我国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仅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几个主要营养元素列入到强制标签的范围,糖、饱合脂肪未被纳入强制范围。食品企业可以根据食品包装的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标签格式。一般来说,胆固醇、饱和脂肪、维生素、钙等重要营养信息指标仅选择性标示。突出问题为糖含量标注缺乏,例如,休闲食品、零食、酒类等仅在配料表中表注白砂糖,未能标示糖含量。反式脂肪酸常不被企业标注,有时企业仅把反式脂肪酸含量为零当作亮点,但是未能标注一些人造成分中的反式脂肪酸,胆固醇含量也未列入必须披露信息。
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对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营养标签列出7类豁免情形,其中有些豁免具有必要性,但是有些豁免值得商榷。例如,酒类产品或含有乙醇的饮料有高能量,一些酒类产品还有糖等营养素,这些产品在豁免标示的范围内,不利于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对于包装总面积过小的食品(包装表面积≤20CM2)可以不进行营养标签标识,这样也会阻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还会导致商家逃避告知义务缩小包装。有时对现制现售食品施行营养标签不标示处理也过于绝对化,如果销量小、次数少尚可,如果存在大规模制售情况,应当进行营养成分公示。
营养标签标示是为了消费者接收到信息,并且根据营养标签的信息合理选择商品。应当要求商家在标示核心营养成分时更加醒目,否则消费者很可能对商家的标注熟视无睹。目前我国很多商品的营养标签标示字迹清淡,有时故意展示更多文字信息,导致一些关键信息被湮没其中。我国还没有对某些营养标签信息做醒目处理的要求,未能要求商家更充分的展示关键信息。我国现行的营养标签制度未能对消费者产生较大影响,并未取得影响消费者选择商品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的发挥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作用,促进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发展,还要大力完善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首先,出台强制性标准,对糖的含量进行强制性标识,尤其提示糖含量超标对人体危害风险。还要进行反式脂肪酸的标识,采用如实标示方法,以每百克或每百毫升的实际含量进行标识。其次,以消费者能够注意的方式标示,要求提高重要信息的醒目性,提高消费者对这些信息的注意程度,食品营养标签的设置应当显而易见,对字体、颜色、大小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保证营养标签站包装面积的比例,还要保证重要信息以独特的方式标示。第三,提供消费者易于理解的信息,必须时提示警示信息,做出某种元素含量过高的警告。
食品包装营养标签的豁免范围还较大,应当积极排除不适用豁免的情况。处在豁免范围的商品可以在营养标签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营养声称制度,除了客观的对食品营养素或其他营养成分进行声称以外,还要给出营养成分的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例如,黄酒类产品除了标示酒精度以外,还需要标示糖的总含量。对于小包装食品可以用非表格形式进行营养成分的标示,或者鼓励企业设置二维码等方式提供能量和营养含量信息。现制现售食品可灵活选择简单标示、自主标示等,需要进行必要的能量信息标示。零星或非持续的现售食品可在豁免之内。我国还要大力鼓励企业进行主动标示,设置主动标示的奖励机制,推动相关信息积极公开。
为了促进全社会关注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更好的发挥营养标签制的作用,还要加强营养标签制的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全社会更充分的认识食品营养标签制的重要性。首先,大力简化营养标签制,强调以醒目、清晰、简化的方式展示营养标签的内容,力求以消费都熟悉的方式展示营养内容。其次,加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相关知识信息,尤其重视在商品做好营养元素的解释说明与提示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消费者理解,促进消费者依据营养标识选择食品。例如,可以采用茶匙标示糖的含量方法,并且在表中标注人体每日摄入营养含量标准。
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历史较短,信息披露的机制不完善,还未能充分的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需要积极引起消费者对食品营养标签的注意,通过标签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应当进一步发挥自主标示与强制标示制度的共同作用,更好的体会行业协会等的指导作用,着力完善强制标示的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信息传递功能,提高食品营养标签信息公开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