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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自2017年1月以来,实施派驻监督体制改革,成立18个派驻纪检组,努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集团纪委将18个纪检组分设4个片区,实行副书记分管、各室分工负责的派驻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凝聚人心、共同提高、整合力量的作用,促进集团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集团纪委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大胆探索创新,2017年率先在省管企业中实施内部派驻改革,建立符合企业特点、有效管用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在破解基层同级监督难题、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实现突破。科学设置派驻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18个派驻纪检组,根据监督需要和业务关联性,综合派驻到63个基层单位。每个纪检组监督2至5家单位,实现了对基层重点单位的监督全覆盖。与改革前相比,纪检监察组织减少7个,监督单位增加了35个,由原来“一对一”监督,转变为对多个单位的综合派驻监督。规范编制定员配备。每个派驻纪检组编制定员3人:纪检组长1名,副组长1名,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纪检组长为集团中层副职领导人员;副组长、纪检监察员为科级。在领导体制上,明确纪检组由集团纪委派出,向集团纪委负责。由原来的“双重”领导,转型为由集团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在职能定位上,纪检组不参与驻在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派驻纪检组干部不分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不参与决策,专职专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自觉履行好监督责任。在人员隶属上,纪检组长兼任党委级单位的纪委书记,不担任驻在单位的党委委员,派驻干部的人事、组织关系统一划转集团机关;纪检组长由集团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其他派驻干部的考察、任免由集团纪委负责;纪检组任期满三年即进行交流,从体制上解决监督者受被监督者制约过多的问题。
2018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
为深入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巩固深化集团纪委派驻监督改革成果。集团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通知》,将18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片区,建立由集团纪委副书记分管,综合室、派驻监督室、党风监督室、审查调查室等4个纪委机关处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实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四项职能,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增强合力,一体推进派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在此基础上,在四个片区设立党支部,由片区各纪检组组长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职务,创新“以支部为平台,把片区工作做实”思路,把派驻机构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与片区活动有机融合,深化片区、支部平台共建。
片区、支部每月联合组织一次活动,由派驻机构党支部书记主持,分管纪委副书记、片长现场参加,围绕派驻监督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工作调度、业务交流、意见征集等,丰富活动功能,健全完善日常沟通机制。集团纪委构建派驻片区管理模式以来,通过抓实活动载体,统筹学习交流,促进学思践悟,凝聚监督合力,营造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力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秉承以学促用原则,统筹部署学习任务。定期下发学习要点,围绕上级纪委和集团层面重要会议精神、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点以及监督检查具体实操指引,从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两个方面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各片区纪检组每月集中学习,促进学深学实学透,切实提升政策理论水平,精准掌握监督检查依据。二是突出上情下达。畅通信息传递,充分发挥平台桥梁纽带作用。各片长在每月片区活动中及时传达近期集团纪委安排部署和纪委领导讲话精神,针对阶段性、重点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调度,保持政令畅通,确保片区各组开展监督执纪掌握政策、有的放矢。三是注重下情上传。每月片区活动设定意见建议征集环节。每次片区活动期间,现场征集片区各组人员当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存在疑问和意见建议,征集情况由各片片长汇总整理后提交纪委办公会审议,对好的建议予以采纳,迅速启用;对存在疑问进行指导,经集体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再由各片长向片区人员逐项反馈,及时解疑释惑,形成闭环管理,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开展。四是坚持经验共享。重视片区活动形式及内涵,将交流研讨作为核心内容,每次活动安排监督执纪业务交流。通过日常工作摸索和积累,在片区内分享各组日常监督、查纠“四风”、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的思路举措,展示特色做法,碰撞思维火花,达到横向交流、成果共享、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促进集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业务本领不断增强。五是创新协作监督。充分利用片区内纪检组沟通联络的资源优势,围绕集团转型升级、改革发展中心任务,鼓励纪检组在谋划自主立项专项治理时,积极与片区内纪检组联合开展;在统筹部署集团统一立项专项治理时,优先安排片区内两个纪检组共同开展;在开展派驻单位“四风”检查时,注重采取片区纪检组之间交叉互查,破解“熟人困境”。通过开展协作监督,盘活力量,协调联动,问题导向,深查实查,有效拓展监督检查广度深度,监督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