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羿霖 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市场进出壁垒就是企业进入该市场的难度,分为进入与退出壁垒,为此廖碧芯、张河清对广州旅游市场进出壁垒进行了分析,了解到广东省的旅游市场进入壁垒不高,但是退出壁垒高。与广东一线城市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进出很容易,致使很多并没该资格的主体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进入市场,降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的整体素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的推出也低,大部分主体都是以个人盈利作为目的,忽视对文化资源的保护,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无限制的开采并,资源耗尽时早已人去楼空,无法对其实行对应的惩治。类似这样的问题同样也出现在了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人员身上。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对服务人员没有对应的要求,因此进入门槛非常低,甚至还有一些临时导游掺杂其中,部分没有导游资格证的人也在旅游市场从业,要监管这些人员比较困难,使少数民族旅游市场的秩序发生混乱。
第一,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管理者自身就是非旅游专业,旅游方面的知识贫瘠,不能合理的对旅游市场开发、维护、管理,导致景区的发展滞后。
第二,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上的导游业务能力良莠不齐,整体素质偏低,无法深刻认识到当地旅游资源,领队服务的过程中无法给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一些导游只会为游客安排住宿,或者想要促使消费者消费进而出现攻击游客的行为,使游客旅游体验感大打折扣。
第三,一部分旅游服务人员实际为当地村民,并没有受到专业的服务培训,只会安排一些住宿等基础服务,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欠缺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因此急需加强少数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问题日渐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开发旅游景区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毁坏。特别是在景区管理人员缺少环境保护意识的情况下,破坏生态环境的速度远高于恢复速度,毁坏很简单,然而恢复则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部分环境遭到破坏则是永久性的。
第二,少数民族地区借助特色文化吸引各类游客,使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开始发展起来,资源开发力度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在开发中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比较典型的就是香格里拉的温泉开发、玉龙雪山运营等,这些都是破坏生态环境的负面信息。这样的开发方式不但不会对游客产生吸引力,反而丢失了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可见旅游资源环境开发缺少环保意识,无法有效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学者在研究旅游市场的监管问题是发现旅游行业协会标准不健全,体现在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中特别显著,政府监督和经营无法分开,行业协会的监督职能无法发挥效用,无法稳定少数民族旅游市场的秩序。
第一,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市场没有专门的监管,致使企业在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只注重到了眼前的利益,没有环境保护的意识,破坏了环境。
第二,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缺乏对旅行社的有效监管。一些旅行社只会通过价格战方式抢夺市场,使旅游市场更加混乱。
第三,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缺乏对导游人员的有效监管。一些导游人员只会想办法在游客身上赚取收入,甚至不惜通过违规的方式获得利益,例如随便更改路线、降低住行标准、卖假冒伪劣产品等。
第四,少数民族地区缺乏对景区的有效监管。对游客在游玩的过程中触犯到园区规则以及不文明现象并没有及时的给予处罚,使少数地区的旅游景区的环境、秩序遭到破坏。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法律机制不完善与信息不对等,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混乱的原因之一,只依赖政府主导的传统管理方式,不能杜绝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获得政府、社会、市场、消费者多方面的助力,才可有从根源上治理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
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治理中政府作为其保障主体,由政府主导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并引导旅游业市场的走向,调节行业关系以及旅游市场行业发展规则,可以通过以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主导力度。
第一,完善旅游法律法规。首先,只有将旅游业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才能避免发生法律缺位的情况。其次,协调好地方法律和国家法律之间的矛盾,规范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的法律体系,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制度体制等情况,完善少数民族关于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
第二,对旅游管理模式进行优化。政府不再参加到市场经营中,从传统的主导方式转变为引导旅游业发展,同时下放权力至市场,并制定法律规范旅游业市场,通过合理的政策去引导旅游产业,创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审查资格、监督问责制度,从而让旅游市场获得有效的管理。
第三,大力推行大数据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需要对信息公布渠道进行规范,杜绝虚假信息传播,从而保证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没有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前提下设置社会信息公布体系,同时积极鼓励旅游从业主体使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从而有效管控旅游市场秩序。
第一,制定完善市场监管制度。通过完善制度确定政府、企业、游客、中介等市场主体地位。设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中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受到损害旅游者的合法利益,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有序运行。
第二,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独立性。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中介监管机构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设立,对政府依赖性较强。因此应将政府承担的中介监管职能进行剥离,设立第三方的监管部门,独立行使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能,从而更好的监管少数地区旅游市场。
第三,建立人员监管制度。应对旅游从业者的准入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旅游从业者的准入门槛,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业务培训,以此提高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水平,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从业者的整体素质。
旅游企业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旅游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会对当地旅游市场造成直接影响。因此,打造一个健康并且稳定的市场环境是所有参与者的愿望。
第一,加强企业信息公开。除了要向监管机构披露运营情况外,还要定期向社会披露服务以及价格信息,通过增加信息透明度使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保持正常秩序,实现旅游市场的稳定发展。
第二,健全利益分配机制。企业进行景区开发建设时要遵循共建与共享的理念,维护好与景区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建立利益共享分配机制,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利益分配。
第三,建立服务人员的培训机制。旅游企业需要提升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改善游客旅游体验感。
第四,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体系。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能够迅速方便的处理游客的投诉,缓解游客负面情绪,挽回旅游景区的口碑。设立考核奖惩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处罚态度差的服务者。如果是非常严重的投诉事件,则可以通过特殊处理机制,开辟“快速处理”通道,及时上报给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要想保持旅游市场的秩序,不能只靠政府、市场、中介、企业,还需要游客共同参与其中,在维护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旅游客在旅行前可全面了解搜集相关的旅游信息,避免旅游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二,自觉遵守旅游地相关制度。旅游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旅游景区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少数民族景区还应尊重当地的文化和习俗。
第三,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游客在旅行环节中遭遇欺诈以及违法行为,应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旅游业市场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先改善旅游市场的现状,通过分析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要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需先从根源上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而促进少数民族旅游市场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