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颖 武汉大学台湾研究所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湖北省委在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把湖北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省委提出的这一重大决策的关键点在于充分发挥中部强大市场的内需潜力,进一步繁荣国内市场。2020年湖北省出台了《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从扩大餐饮零售消费、促进文旅体育服务消费、释放汽车家电大宗商品消费潜力等方面出台了颇具含金量的举措,湖北以促消费增长激发经济动能、促消费提质优化产业结构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2020年湖北省社会零售额达1.7万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80%左右。尽管湖北省的消费势头正趋于活跃,但消费反弹力度不足,报复性消费并没有发生,消费市场发展仍面临诸多障碍。为此,本文将对目前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政策建议。
一是居民消费能力不足。收入是居民消费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收入的持续增长是推动消费升级的基础。2019年湖北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2831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733元,落后于GDP排名。城镇调查失业率高企,直接影响居民收入。
居民消费意愿不足,理性消费选择占据主导地位。2019年底,湖北省个人购房贷款余额高达11745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比重达7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武汉地区的房价水平也处于中部城市之首,对居民消费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1]。
二是消费供给结构不优。从2019年商品零售数据看,代表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方向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零售额增速分别为97.7%和70.0%,但湖北相对于的规上工业企业的产值却不升反降,反映出湖北消费升级方向的商品产品竞争力不足。托幼、养老、文化体育等服务型消费供给不足,与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境外消费回流通道不畅,部分品牌尤其是奢侈品款式在湖北没有销售或者价格差距较大,高端医疗缺乏供给,难以促进当地消费增长。
三是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9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武汉市仅排名73名。餐饮消费、教育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还存在突出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因此,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1.刺激消费需求,扩大农村消费。加强消费惠民力度,实施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发放酒店、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消费券,适当扩大消费券使用范围,促进大宗商品消费。丰富消费业态,推动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健身康养等服务型消费融合发展。助推湖北区域品牌创建,满足消费者品质需求。充分发挥城镇的消费辐射功能,加快乡村商贸聚集发展,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加强农村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推动供销、邮政、物流等资源整合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
2.加强消费供给,促进消费升级。加快武汉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利用中免集团落户武汉的契机,加快高端奢侈品境外消费回流。主动适应新型消费文化,针对“宅文化”推出“宅经济”周边产品,改变传统消费的空间模式。放宽消费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快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人、货、场”云改造。[2]。推进新消费,重构消费场景,大力培育壮大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网红电商等新模式,打造全国网红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对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养老育儿等方面的供给。扩大服务业开放试点,提升国际医疗、教育等服务供给能力。
3.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能力。提高国家优抚、农村五保、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四类国家保障对象的标准,对特殊人群免费发放消费券。持续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强公益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继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补齐机制短板,营造良好环境。规范产品的检验认证工作,提升消费品领域认证质量。强化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路径,推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服务标准先行先试。完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损害法律责任,健全消费纠纷的诉讼、仲裁和调解机制,大力营造“放心消费”氛围。进一步建设消费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各类电商平台和地方监管平台、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信息互联互通,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对网络消费、教育消费、健康消费等发展迅速的消费领域要建立政策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