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备
(云南大学文学院,昆明 650032)
诺苏是凉山彝族的自称。剑川县彝族诺苏人来自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他们在与其他民族交往中仍然承袭着凉山彝族文化习俗,在婚俗上也是如此。目前关于凉山彝族婚俗的研究较多,涉及到婚俗内涵的阐释、婚俗的作用、婚俗的变迁等多方面,但对迁徙到剑川县彝族诺苏人的研究较少,因而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本文以剑川县彝族诺苏人婚俗中大盖头为着眼点,着重研究大盖头背后的文化意义,力图为彝族诺苏支系婚俗研究提供有用的素材。
婚礼作为人生的四大礼仪之一,不仅是人生历程中的重大转折,这使得彝族对婚礼举办格外重视。在婚前配偶的选择上,严格实行等级制婚姻;在婚礼流程的每个环节上也要按祖辈的“规矩”进行,大盖头在婚礼流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彝族诺苏人大盖头和汉族红盖头都是新娘出嫁时的头饰,是婚嫁仪式中的重要服饰之一。在外观上,凉山彝族大盖头和汉族新娘头上的红盖头区别很大。汉族传统红盖头是一块大红绸缎或者红布,在其上会绣上各种吉祥的图案或者采用镶、嵌、拼、贴、镂空等工艺加以装饰,但主色调是红色,盖头能够遮盖住新娘的头部乃至肩部。而彝族诺苏人大盖头就像是一个加长版的大斗笠,主要由红、黄、蓝、黑等多种颜色布条拼接而成,形成一个以中心圆放射性的图形。当新娘在出嫁之日等候迎亲队伍时,大盖头将新娘整个身形隐藏其中,让周围的人无法辨识新娘。有些大盖头垂下来,长度甚至可以达到膝盖处。从大盖头的构造来看,一般分三层:顶部作为盖头的中心,是一块红色的圆形;中部由不同颜色布条组成,连接圆心;底部由颜色相同或者不同的布条与中层拼接而成。新娘置身其中,与外界空间相隔离。
彝族诺苏人大盖头,其制作过程以及在装饰盖头上的纹饰方面凸显着彝族文化特色,将自然万物纳入其中,既表达彝族对自然的敬畏,也展现彝族文化。
第一,大盖头的使用者和制作者一般为女性。大盖头由新娘母亲或女性亲属制作而成,在婚礼上新娘戴上大盖头前往新郎家,帮助她戴上或取下大盖头的人也同样是男女双方的女性亲属,这一微妙的细节表现着女性在婚礼过程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也反映出以新娘为代表的母系家族的融入。
第二,在制作大盖头时,新娘母亲缝制的布料是从隔壁邻居或亲朋好友手中取得,这些不同颜色布条寓意着众人对新人的祝福,而大盖头上的花纹则是彝族周边最熟悉的花草树木、日月星辰。从大盖头的构造上,共有三层,每一层的制作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顶层是一块简单的红色圆布,但也有学者在研究大凉山腹地美姑彝族新娘的大盖头时,深描了当地彝族婚俗对大盖头中圆心部分有更加精细的装饰,“盖头中心圆的图案制作,以贴花的方式将剪好蕨芨纹用浆糊平整地粘在上面,再以环缝绣的方式处理纹样边缘。”[1]在圆心周围会纹上不同样式的花纹、花边,既有星、云、山、水,也有彩虹、动植物等,其中以蕨芨纹最为常见,这些纹饰和中层连接在一起。大盖头的中层由从亲朋好友手中收集到的不同颜色布条组成。新娘母亲将收集到的布条剪成上窄下宽的扇形,使得每一个扇形大小一致,然后按不同颜色均匀地搭配在一起,与顶层的圆心缝成一个喇叭状。至于大盖头的底层,是在中层的末端接上三角形布条,使得大盖头的长度能够遮盖住新娘的整个身型。据笔者在剑川县江头村调查时发现,当地彝族诺苏人在结婚时使用的大盖头中层和底层颜色一致,底层是直接将垂下来的中层布条末端缝成三角形。但在其他地方彝族诺苏人在使用大盖头时,为了让大盖头更艳丽,会使每层相邻的布条颜色不同,如大凉山腹地美姑县和雷波县在缝制大盖头的底层时,会使用与第二层不同颜色的三角形布条拼接。同是彝族诺苏支系的大凉山各地彝族,在大盖头的装饰上各有不同,但总体形态是一致的。有时彝族诺苏人还会在中心圆边上或彩色布条中间、三角形尖上,装饰以银薄片或者铃铛(单数),繁复而华丽的装饰凸显着家支雄厚的财力。
此外,有时一个家族会使用代代相传的大盖头或者使用族长家的大盖头,以示祖辈乃至整个家支的祝福。这样的形式将整个家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情感得到进一步升华,从而对家族产生一定的认同感。当家族中某位女子结婚,则借来使用,而不用时则由家族中有威望的族人保管。大盖头这一容易被忽视的婚俗物品在婚俗中起着凝聚家族力量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今在彝族诺苏人传统婚俗中,大盖头仍是彝族婚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盖头作为彝族婚俗服饰之一,以其颜色、形态使得彝族诺苏人婚礼较其他民族而言更显独特。代代相传的大盖头,如今难于见到了,取而代之的是新娘母亲制作的大盖头或是集市上直接购买而得。一方面,布料制作的大盖头不易长期收藏,新做好的大盖头更加艳丽;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他们有能力和经济重新制作。虽然代代相传的“老大盖头”渐渐消失,但大盖头在彝族婚俗中所起的作用并非消失,在婚礼中使用大盖头这一婚俗会继续传承下去。
服饰融入众多的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在宗教信仰、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有学者也认为服饰是区别判定一个民族最形象的标志。[2]彝族诺苏人婚俗中大盖头从颜色的拼接、盖上的纹饰都具有着天人合一之意蕴。
天人合一中的“天”,即自然,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的状态。从颜色上,由各色布条拼接而成的盖头,象征着将自然万物的色彩都囊括其中,而新娘在大盖头内,寓意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期望能够得到自然给予人的祝福。从纹饰上,彝族将身边最熟悉的事物都融入到大盖头中,在表达对这些事物衷爱的同时,也反映了彝族诺苏人传统文化。在大盖头上蕨芨纹和马缨花频繁出现,这是彝族诺苏人传统的纹饰,蕨类植物其形态弯曲,将它们缝制在盖头上有种别样美感,鲜红的马缨花纹饰为大盖头增添更多的喜气,在江头村彝族诺苏人服饰上也如此。杨柳认为由于蕨类植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将蕨芨纹应用在服饰上,有着让子孙后代能繁衍兴旺的寓意。[3]蕨类在彝族地区的山坡上随处可见,在缺衣少食的年代,蕨类植物成为彝族温饱线上的救命稻草,使得彝族与蕨类植物产生了特别的情感。时至今日,蕨芨菜仍然是彝族餐桌上的一道美味。此外,彝族还会在大盖头上缝制山川、河流,这些连绵起伏的高山和蜿蜒曲折的河流反映的不仅仅是我们所看到的山川,而是彝族先民们迁徙时所经历的那些艰难险阻,彝族通过这种方式来反映对祖先的崇拜,对家族迁徙历史的铭记。
彝族诺苏人大盖头作为一种禁忌物而存在,在婚礼中除新娘外,只有男女双方的女性亲属才可以接触。在婚礼中它还具有避邪的作用。在汉族传统婚俗中,新娘也要蒙上红盖头,以起到新娘避邪禳灾的作用。汪玢玲在《中国婚姻史》中提到:“新娘用红盖头蒙住头脸,和新娘足不踏地一样,都是为了避煞,防止恶鬼凶神看到新娘的本来面目,学样加害于主人。”[4]任骋在《中国禁忌风俗》“婚嫁篇”中提到,“忌新娘不蒙盖头”[5]。此外,在陕西一带还流传着“盖头掀,必生祸端”的谚语,在婚礼中过早将盖头掀开将导致不好的事情发生,盖头在民间信俗中确有防邪避祸的功用。
彝族诺苏新娘用的大盖头在迎亲仪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样也具有避煞的功用。大盖头的文化寓意着新娘避免于外界邪魔的侵扰,还能阻隔新娘自身所带有的危险因子外露,从而保护他人。也就是说,盖头起到此两层功能。
第一,大盖头保护新娘,免受外界邪魔的侵扰。在《美姑县巴普区三个乡的社会调查》中提到:“男家迎亲人将新娘抱在马上骑往男方屋外草棚内,蒙头盖面躺过一夜,第二天早上由新郎的妹妹为新娘梳头分辫子,再会客,婚礼便算完成。”[6]这道明了未到新郎家的新娘在草棚露宿时也不能摘去大盖头,大盖头能够阻止鬼怪骚扰新娘,待到翌日新娘入新郎家,由新郎的血亲女性取下后,大盖头的功用才算结束。此外,这段文字材料后面还有一个注释,提到男方没有将新娘带回家中是因为当时对男方不利,从而可知吉时吉日对彝族诺苏人婚礼同样重要。
第二,处在过渡阶段,身份模糊中的新娘本身有着极强的危险性,大盖头能够将新娘与他人隔离开,从而保护他人。新娘离开家到新郎家的途中,脱离原有家族群体,又尚未被男方家族群体接纳,此时的新娘处于模糊的过渡阶段,是属于禁忌人。对于“过渡阶段”,张举文认为,“个体生命进程中在空间、时间以及社会地位上都时时经历着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过渡。特别是两个精神世界(即平凡与世俗和神圣与宗教)之间的过渡。”[7]从法国范热内普提出的“过渡礼仪”理论中很容易理解这种过渡阶段的状态。
新娘梳洗打扮后,戴上大盖头,便不能再进食,等待迎亲队伍的到来。从过渡仪式的结构看,这时的新娘是不可见的,脱离了日常状态,通过宰羊仪式后,并告别祖先后,便脱离了原有的家族,失去了原有的身份,而在到达新郎家之前,又未获得新的身份,这时的新娘还处于模糊阶段,具有极强的危险性。弗雷泽在《金枝》禁忌的章节中提到:“神性的人或禁忌中的人,都是危险或正处在危险中,需要把这些人们同其他人隔离开来,使可怕的鬼魂的危险既不能接近他,也不能从他们身上的四周扩散。”[8]彝族诺苏人应对的方法也是如此。在迎亲过程中他们将新娘背着,由于新娘的危险性,也不能让她双脚接触地面,甚至在中途休息时也会为新娘准备草垫,让新娘踩在其上,甚至在到达新郎家之前的整个过程中都不能摘下大盖头,不能让她看见天空。只有等新娘安全地到达新郎家,由新郎的血亲女性揭开大盖头后,这种危险性才会消除。到达新郎家的新娘重新获得了自己新的身份,成为男方家正式的一成员,被男方家族所接纳和认可。脱离了模糊阶段的新娘一方面不再具有危险性,一方面也受到男方祖先的庇护。
此外,新娘跨越炭火盆、用镜子照新娘全身、向轿子射箭等一系列仪式在传统婚礼中时常出现,其实也是为新娘祛除自身带来的不吉,防止邪魔跟随新娘到达新郎家,给男方家带来不吉。
《中华全国风俗志》中提到:“新妇进门,以布袋传地,展转更换,令步其上,谓之传袋,犹言传代也。”[9]另外也有贴麒麟送子图等。这些都反映了婚俗中的求子意识。
彝族通过不同家族间的联姻,壮大家族的力量,从而扩大和巩固家族在该地区的社会地位,其根本目的在于家族血脉得以赓续,家族兴旺。所以,当成婚多年的彝族诺苏人夫妻仍然没有孩子,那么将成为整个家族最关注的话题,整个家族都会配合举行各种求子仪式。在这一系列仪式中,主要涉及的是女方家族,仪式中所需要的物品要到女方家族中去寻找,其中各种求子仪式与“丘尔”有关的求子仪式更显突出。
“所谓丘尔,就是指每个人在诞生时,从娘胎跟随而来的鬼魂,此鬼魂可塑性很强。当一个人的命位与岁位相重合及夫妻俩的岁位相逢之年,就会作祟,阻碍阴阳交合,可能导致婚后多年无子女。”[10]“丘尔”是一个人出生时自身带来的随身鬼,它可能会导致女子成婚多年无法生育。在进行“丘尔”仪式时,彝族诺苏人会向新娘娘家寻找所需品,如各种纺织工具、毛线、大盖头、种子等,女方家都会积极配合。从女方家索要大盖头原因在于按彝族诺苏人婚俗,出嫁时新娘在戴大盖头中会往头发或者盖头内放一些纺织工具、羊毛线,这意味着新娘将把在原有家族中习得的手艺带到男方家,于是娘家为了防止女儿把“财气”带走,在半路上会进行截财路仪式,也就是新娘到达新郎家前在简易棚歇脚时,将这些东西取出,有时成婚后还会将大盖头带走。但如果女方结婚后多年都没有生育后代,在举行“丘尔”仪式时,女方家会拿出这些物赠予男方。也就是说这些物是求子以及求子仪式中的关键物,大盖头以及一系列的纺织工具、羊毛等也就具有了祈子之寓意。
从大盖头的制作来看,由众多的布条拼接而成,这些布条带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苏小燕认为,“盖头的布料是由从邻里、亲戚、朋友家收集来的碎布头组成,就像民间吃百家饭一样,采集、凝聚百家生命之气,取贫贱好养、团结、和睦、多子多福之意。”[1]27由不同颜色布条拼接而成的大盖头,含有多子多福的文化意蕴,来自族人的布条汇聚着家族的力量,也庇佑着孩子健康成长。伍精忠在研究凉山彝族婚俗中提到:“斗笠是婚礼中最吉祥的物品,在新娘到达新房时会进行主客双方争夺新娘斗笠的活动,”[11]这里的斗笠就是大盖头,双方激烈争夺这顶带有好运和福气的斗笠,如同汉族婚礼中的宾客们争抢的手捧花,谁得到了大盖头,就会早日遇到心意的对象,其实质也是能够延续后代,这同样可以看出大盖头的祈子寓意。
抢婚,诺苏语称之为“媳掳”,意为抢媳妇。抢婚分为两种:强行抢婚和假抢婚。抢婚习俗在神话史诗《勒俄特依》中说,在“石尔俄特寻父”篇中记载居木在动物们的帮助下求婚成功。马飞对《勒俄特依》中的婚俗部分进行分析,认为史诗中求婚过程中的长蛇缠在乌鸦脖子上,老鼠附在乌鸦尾部,岩峰夹在乌鸦翅膀上,都是抢婚习俗的折射。[12]抢婚习俗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仍然存在,在《雷波县拉里沟乡社会调查报告(初稿)》中记述了关于彝族内部近四十年(1924—1962年)来引起的冤家械斗,其中就有争夺娃子、女儿出嫁、雪洗世世代代的血海深仇等。[13]
强行抢婚是男方在女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女方婚礼途中进行抢婚,这种可能会引发两个家族的械斗,从此结怨,在往后的两家家族联姻方面再无可能。清代史学家赵翼在《陔馀丛考》卷三十一“劫婚条”中记载:“村俗有以婚姻议财不协谐而纠众劫女成亲者,谓之抢亲。”[14]由于男女双方彩礼协商不一致而产生的抢婚。
假抢婚有如下情形:一是嬉戏抢婚以婚礼中女方亲友象征性地阻拦男方的接亲得以呈现。《彝族简史》中提到目前彝族抢婚残余主要表现在举行结婚仪式上,女方妇女事先准备好冷水或锅烟灰等,待迎亲人一进门,就向接亲的人泼水或脸抹黑等。[15]这样的现象目前仍然存在。二是同一等级的男女,在某一个场合相识,但由于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的差异等原因,遭遇女方家长的拒绝,男方挺而走险,通过抢婚达到目的,而后可能会在媒人的调解下促成良缘,也可能会遭到女方家支的强烈反对;三是双方家长和男女双方都同意,但由于高额的婚礼费用,进行假抢婚,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礼节上的程序和招待的花销,让婚礼得以正常进行;四是男方或女方已有婚史,或者配偶已亡故的情况下,用抢婚这种形式来“冲喜”,从而达到化凶为吉的目的。
无论是强行抢婚还是假抢婚,抢婚习俗中大盖头的使用不仅能遮挡住了新娘的面容,还能将新娘的整个身形藏匿在其中,使得亲戚们无法辨识,大大提高了抢婚成功的机率。此外,通过暴力抢夺的姑娘,因为在大盖头里,也免去了日后没脸见人的尴尬。
据笔者从调查人①贾拉唷哈、哦莫尼妞妞、如仁勒甘等多人口中了解到关于大盖头的传说,辑录如下:
从前有一户人家生了一个叫布什噶微的女儿,她从小就聪明、伶俐,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很多人,她的歌声美妙动人,每次唱歌都会引来不少鸟雀,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对方给的彩礼也越来越高,但她不为所动。后来布什噶微在一次集会上认识了自己喜欢的小伙子,并征得双方家长的同意后,就开始准备婚礼,但当这一消息传出去后,不少求婚者很不甘心,扬言要在婚礼当天进行抢婚,聪明的布什噶微想出了一个妙计:自己缝制了一个大盖头,将自己藏于其中。结婚当日,许多人同时参加婚礼,这使那些抢婚的人完全看不到对方是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布什噶微成功地到达了新郎家。后来出嫁的姑娘们觉得这种方法很好,既能够保全自己,也能保全家族利益不受侵犯,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于是婚礼中戴大盖头的习俗就一直延续至今。
这个传说让人联想到汉乐府《陌上桑》中的罗敷,罗敷和布什噶微都长得十分美丽,得到大家的喜爱,也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化险为夷,既保全了自己的名誉,也让背后的家人不受到伤害。从大盖头传说中,也可看出在当时大盖头正是为了应对抢婚而制作,大盖头将新娘完全罩于其中,使得抢婚的人完全看不出,最终抢婚失败,婚礼得以正常举行。一方面反映出彝族诺苏人抢婚习俗盛行,另一方面反映出彝族女子的聪明才智。关于大盖头的传说广泛流传于彝族诺苏人地区,布什噶微姑娘已成为了美的化身,已作为一个箭垛似的人物,凝聚着无数彝族女子的优秀品质。这一传说的传播,也将江头村彝族诺苏人与凉山彝族关联起来,他们认为布什噶微是他们心目中最美的女子,是他们的先祖。这一认识既表达出江头村彝族诺苏人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也通过这样的方式牢记了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凉山彝族祖先。
江头村彝族大盖头每个环节的制作都融入了亲朋好友的祝福,使其具有祈子的寓意,从纹饰表达出彝族诺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蕨芨纹告诫后辈莫忘祖先的艰辛,而山川河流的图案让后辈莫忘自己的根脉。在迎亲仪式中大盖头作为一种吉祥象征物,在避免新娘受到邪魔侵害的同时,也防止新娘不吉的东西伤害他人,避邪禳灾。大盖头将江头村彝族婚俗中独特的传统文化代代相承,由于民俗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还将被人们赋予了其他的文化意蕴,等待我们去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