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 明,张 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汉语释义下的模仿指“仿照别人的言行举止去做,期使与之相同”[1]。英语中表述模仿的词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描述具体情境中的模仿行为(例如Impersonate,Mime和Take off等用于欺骗、娱乐或戏剧技巧中的模仿);二是描述模仿内容(例如表示模仿外表或性格的Simulate,模仿行为或想法Copycat);三是描述模仿状态(例如表示当做样板被模仿的Imitate)[2]。由此可见,模仿的词语释义内核基本稳定,即模仿者试图与被模仿对象(范本)的某些想法、行为或特征一样,并取得相同或相仿效果。
“模仿”语词释义变迁的内驱力是对其学理解析的不断演进,模仿现象理论化的溯源可至法国学者加布里埃尔·塔尔德(Gabriel Tarde)。模仿理论在塔尔德两个版本的《模仿律》(Law of Imitation)中得以展现,他从逻辑模仿律和超逻辑模仿律两个维度,阐述了距离模仿、上下模仿、双向模仿等具体形态,分析了模仿的扩散和流动。模仿理论在犯罪行为(学)中得以阐述的核心内容:社会即为模仿,在后继学者那里得以有效发展。美国学者萨瑟兰(Edwin Hardin Sutherland)在《犯罪学原理》(1939年)中系统、完整地表述了“不同交往理论”,阐述了犯罪行为的习得性。[3]921-92420世纪70年代初,犯罪学习在美国学者艾伯特·班都拉(Albert Bandura)的努力下发展成为社会学习理论,用于解析“攻击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它们形成、重复发展的心理机制。”[3]969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卡普兰(Abraham Kaplan)[4]、米德拉斯基(Manus I. Midlarsky)[5]、戴维·G·哈巴德(David G. Hubbard)[6]等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对恐怖主义的传染性(Contagion)进行了分析,这些努力为认知相似情境下的恐怖分子因他人行为而引起自身生理冲击提供了有效途径,形成了解释恐怖主义在生理和心理层面传染的传染理论。[7]
由此可见,“模仿”的语词释义与犯罪学理解析的耦合,主要有两种样态:一是指称犯罪和模仿之间介质关系的犯罪模仿(imitation of crime);二是表征模仿和犯罪之间行为关系的模仿犯罪(copycat crime)。学界的研究为两种状态互动提供了参考:“对犯罪进行模仿的现象被称为模仿犯罪”[8]。
恐怖袭击是基于特定国家安全观和受袭地利益界定的重要犯罪概念属种,是“恐怖(袭击)主体实施的袭击行为”[9],其与恐怖主体的模仿性在具体袭击事件中的耦合催生了模仿式恐怖袭击,即恐怖(袭击)主体通过恐怖介质学习恐怖主义思想和恐怖袭击行为进而实施的恐怖袭击。
首先,袭击主体的模仿性。袭击主体的模仿性由其主体构成表现,通过具体模仿内容外溢。在构成袭击主体的个人、组织和国家中,恐怖分子的模仿性较其他表现为强。恐怖分子作为袭击主体的基本单元,在恐怖主义思想和恐怖袭击行为的习得上兼具模仿性。其在袭击行为层面的模仿较为直接,通过学习受模仿体的袭击行为掌握恐怖袭击的具体操作进而形成其自有的袭击行为。其在思想层面模仿的影响更为彻底,通过学习恐怖主义思想实现意识形态的恐怖化,这将支配其恐怖行为的实施。
其次,袭击客体选择的模仿性。袭击客体的模仿性主要表现在构成它的受袭目标和受袭地的被选过程中。“恐怖袭击主体在选择袭击客体时通常具有三大倾向:一是受袭目标社会影响大;二是受袭目标具有实施攻击的便利性;三是富集具有可攻击价值之目标或目标集的重要城市”[10]34。具体而言:“一是以人为袭击对象进而形成对聚集的人群和能够集聚人群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的袭击;二是以设施为核心,进而形成对基础设施、标志性建筑等的攻击。”[10]34袭击主体通过模仿既有恐怖袭击对袭击目标和地点的选择趋势后,亦会形成其对袭击客体选择具有模仿性的一般倾向。
最后,袭击行动的模仿性。“恐怖袭击行动是指恐怖分子或恐怖分子之间的袭击行为在袭击环境下构成的具有目标指向、互动调节的动作组合。简言之,恐怖袭击行动即恐怖分子在实施恐怖袭击时的具体行为”。[10]34袭击主体会以袭击行动在具体的袭击事件中的独立性、协同性和统一性等特点为基础[10]34,模仿独狼式、协同式和团队式等恐怖袭击模式,进而模仿已有袭击的袭击目标确定、袭击手段选择、袭击武器使用、袭击后果预设等系列袭击要素环节,以实施具体恐怖袭击行动。
有研究指出,“能够具备快速复制效应的模仿性和传染性犯罪一般应包括:模仿(传染)样本;模仿样本的广泛传播(途径);相似性主体的存在和模仿的客观可能性”[11]等基本要素。本文在回顾已有研究和相关实际的基础上认为,模仿式恐怖袭击得以构成的基本要素至少应包括模仿源(受仿体)、模仿(传播)介质、模仿体、模仿环境等(图1)。
图1 模仿式恐怖袭击的模仿机理
模仿源也可称之为受仿体,即恐怖主体的模仿对象,大致可分为显仿源和潜仿源两类。
首先,作为恐怖主体既有模仿对象的显仿源。显仿源是已制造恐怖袭击事件且其具体行为被其他恐怖主体模仿的袭击主体,兼具三方面特征。一是显仿源袭击行为的既成性,当恐怖袭击行为得以实施并取得袭击主体设定的恐怖后果,其恐怖存在的客观性将会成为潜在恐怖主体实施袭击的有效意识驱动。二是显仿源袭击行为的扩散性,恐怖袭击主体的既有袭击行为及附着在具体行为上的恐怖思想,会通过模仿(传播)介质扩散其外溢的恐怖影响。三是显仿源袭击行为的示范性,其形成具有双重推动力:第一,既有袭击行为内嵌的恐怖影响的扩散提升了其袭击主体构成、袭击手段选择、袭击目标确定等要素的可模仿程度,使显仿源的袭击行为具有示范性;第二,显仿源的既有袭击行为被模仿并实施恐怖袭击后,其会对潜在袭击主体产生较大示范效应。
其次,作为恐怖主体潜在模仿对象的潜仿源。潜仿源是恐怖主体完成对显仿源的模仿并实施恐怖袭击后,其内嵌的恐怖影响会在一定的恐怖环境中外溢,成为恐怖主体的潜在模仿对象,其具有三方面特征。一是潜在性,即袭击主体的袭击行为可能被恐怖主体模仿,塑造其潜在性的因素主要有两点:第一,在袭击主体自身所具恐怖扩散和示范效应较弱且传播介质有限的情况下,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以制造恐怖袭击所产生恐怖影响的外溢力表现为小,较难在短时间和较大范围对恐怖主体产生吸附作用;第二,恐怖主体模仿既有袭击行为形成潜仿源后,对其进行模仿能否较(最)易执行,并取得或超出预期恐怖收益,由此衍生潜仿源的模仿价值是推动新恐怖主体模仿意愿的重要动力。二是转化性,即潜仿源的袭击行为在一定条件[12]下可以转化为显仿源,其转化条件一般为恐怖主体对其袭击行为模仿并制造恐怖袭击,其转化的基本逻辑大致遵循:袭击行为的发生——发现——传播——模仿。三是发展性,潜仿源是既有袭击行为被模仿并制造袭击后,后续袭击行为因具有被模仿的可能而形成的一种模仿源,在袭击主体构成、袭击手段选择、袭击目标确定等层面具有较为明显的恐怖继承性,在结合后续袭击环境的实际状况可进一步形成其独特的袭击特征,使潜仿源本身具有发展性。
模仿体即模仿既有恐怖袭击以实施恐怖袭击的恐怖主体,可分为显仿体和潜仿体两类。
首先,模仿既有袭击行为以制造恐怖袭击的显仿体。一是显仿体形成的逻辑动力。第一,获取恐怖收益是显仿体模仿既有袭击行为以制造恐怖袭击的内在原因;第二,成功实施的既有袭击行为通过传播介质将外溢的恐怖影响扩散到显仿体,是其进行模仿的重要外因;第三,在恐怖主体接收的恐怖输入与其内在恐怖目的发生恐怖结合,特别是在其完成自身恐怖化、极端化的基础上,外在的恐怖输入便转化为其内在的恐怖动能进行恐怖输出。二是显仿体的表现特征。第一,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的目的性,如前所述获取恐怖收益是显仿体模仿既有袭击行为的基本推动力,所以恐怖主体在模仿既有袭击行为时具有较强的恐怖目的性;第二,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的直接性,既有袭击行为可复制性较强时,模仿体会根据自身的恐怖需求直接对其模仿并实施恐怖袭击,当既有袭击行为模仿难度较大但又具有模仿价值以实现模仿体恐怖收益时,模仿体也会对既有袭击行为复制性较弱部分降维进而直接模仿以实施恐怖袭击;第三,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的学习性,模仿行为本身亦是模仿体学习模仿源既有袭击行为以实施恐怖袭击的学习过程,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有效学习是模仿体掌握袭击方法、手段等的重要途径。
其次,对既有袭击行为可能或准备模仿的潜仿体,其形成过程受两方面影响。一是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的选择性,潜仿体根据自身恐怖目的选择是否模仿既有袭击行为和模仿的具体对象,所以某一特定的既有袭击行为被潜仿体模仿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这就促使恐怖主体成为潜仿体。二是既有袭击行为的恐怖外溢力,当恐怖外溢力较强时,恐怖主体具有被既有袭击行为吸附的较大可能性,其模仿的几率也越高,在结合恐怖需要时便会产生恐怖模仿,根据恐怖外溢力的强弱,潜仿体可模仿的对象主要包括两类。第一,制造既有袭击行为的显仿源,成功实施的恐怖袭击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当其恐怖效果能够满足潜在袭击主体的恐怖目的,其恐怖行为能够帮助潜在袭击主体获取恐怖收益,则其恐怖外溢力较强,在结合模仿(传播)介质的扩散后,显仿源及其成功制造的袭击行为会成为恐怖主体制造恐怖袭击的重要模仿对象;第二,可能外溢恐怖影响的潜仿源,如前所述在显仿体的既有袭击行为成为恐怖主体潜在模仿对象的条件下会产生潜仿源,当恐怖主体为潜仿源时,既有袭击行为尚未扩散或被有关模仿(传播)介质扩散后但潜在袭击主体尚未接收的情况下潜仿体便发挥恐怖作用。
模仿(传播)介质即模仿体对受仿体袭击行为模仿与模仿源外溢恐怖影响的途径总和,可分为直接模仿(传播)介质和间接模仿(传播)介质两类。
三是“原则+例外”模式。这是建立在国际投资法争端解决模式下能容纳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模式。一方面应承认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对此类案件有管辖权;另一方面,在解决争议时应充分考虑到文化遗产争议的非投资性文化价值。
首先,直接模仿(传播)介质。直接模仿(传播)介质即模仿源的袭击行为通过人及其组成的组织、团体等直接传播给模仿体或被模仿体直接模仿,其实现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恐怖外溢机制。恐怖主体通过建设恐怖基地、构建招募体系、培养恐怖分子等途径对潜在的袭击主体进行恐怖化改造,将既有袭击行为对其直接传播、使其直接模仿,最终具备恐怖袭击的基本能力。二是基于社会关系网络的恐怖与激进化传染。构成袭击主体的基本单元——恐怖分子是社会关系网络调整/包罗的一部分,既有恐怖分子通过亲缘、地缘、学缘等多种社会关系传播恐怖思想与行为,使在此社会关系网络下的公民恐怖化或激进化并完成对恐怖袭击的模仿。三是直接参与。在恐怖思想泛滥、恐怖袭击频发的重灾区,袭击行为通常会直接进入当地民众视野或被亲身经历,如果在潜在袭击主体的恐怖计划中形成恐怖映射,其传播和模仿的效果会更为便利;在管控相对严格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跨境参加恐怖组织、参与恐怖活动,恐怖主体的模仿和既有袭击行为的外溢将更为彻底。
其次,间接模仿(传播)介质。间接模仿(传播)介质即受仿体的袭击行为通过非人体的物质载体向恐怖主体传播或被其模仿,大致包含三类。一是印刷模仿(传播)介质,主要是印刷版的报纸、期刊、书籍等用于展现与恐怖主义思想或恐怖袭击行为有关的印刷载体,较大恐怖组织都印刷有自己的宣传读物。二是电子介质,有关恐怖信息以音视频形式通过光盘、收音机、电视等进行传播或被模仿。三是网络介质,有关恐怖信息通过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衍生的多种介质或平台进行传播或被模仿。此外,在模仿(传播)介质多元化的当前,综合利用上述介质传输恐怖思想与行为也具有较强的实现性。而间接模仿(传播)介质的实现形式包含正反两个途径:一是(潜在)受袭地对涉恐相关信息公开可能会被恐怖主体学习模仿,常见于通过对影视节目、新闻报道等包含恐怖行为的模仿掌握恐怖袭击要领;二是相关间接模仿(传播)介质被恐怖主体利用以传播恐怖行为。
环境对恐怖分子生成的影响是学术研究的重要聚焦点,西方学者Precht[13]用背景因素、触发因素和机会因素解释了个体走向恐怖主义的影响因子;我国研究人员[14]对恐怖分子极端化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时提出不良成长经历、极端文化环境和贫困生活环境等维度。也有研究利用暴恐思想传播的回路图对暴恐思想传播的发展与引导两个子系统中各个阶段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15]结合已有研究和相关实际,本文认为,模仿环境是指能够实现恐怖影响外溢和恐怖行为模仿的有关环境总和。
首先,生存时空要素。本文认为,从个体的生存时空要素进行考察亦可。一是个体的生存时期,处在不同思想、信仰、意识形态冲突严重时期的个体通常情况下其思维方式也会具有明显的时期印记,特别是国际恐怖主义活动频繁时期,潜在的恐怖主体更易受恐怖思想的影响,对恐怖袭击行为进行模仿。二是个体的生存空间,生存在恐怖思想盛行、恐怖袭击频发、恐怖分子聚集的区域,个体较易被影响进而恐怖化。三是群体的文化传承,相同生存时期与生存空间的多数恐怖个体会形成统一认同的思想,由此形成的制度、文化和历史如果没有得到恰当的调和,其本身所具有的弹性、粘性和惯性将会在代际间传承而固化,形成具有强大恐怖吸附力的恐怖文化,其对潜在恐怖主体的恐怖化塑造能力不言而喻。
其次,恐怖诱发机制。模仿环境包括模仿源、模仿体和模仿(传播)介质等要素,特定的恐怖诱发机制推动了三者的逻辑循环。一是恐怖主体的恐怖需求,特别是寻求恐怖思想得以传播、恐怖分子能有生存空间、恐怖价值能够实现,这是推动模仿源外溢恐怖影响使模仿体进行模仿的重要内驱力。二是基于辨识能力形成的恐怖内化力,只有(潜在)恐怖主体接收既有袭击行为及其内嵌的恐怖主张并将其内化才能对其进行模仿,在这一过程中,(潜在)恐怖主体对事物的辨识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是基于既有袭击行为形成的恐怖情境,犯罪情境是导致个体实施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成功实施恐怖袭击的恐怖主体构建的恐怖情境配以模仿体的生理、心理及关键事件的触发因素,对恐怖袭击的模仿行为便容易发生。
模仿源的广泛存在是有效防控模仿式恐怖袭击的主要难点,其为有意识的模仿提供了便利,为无意识的模仿营造了潜移默化的恐怖环境。
首先,显仿源作为恐怖主体既有模仿对象的广泛存在。袭击主体制造恐怖袭击形成的既有袭击行为具有两个附着体。一是恐怖分子及以其为单位的恐怖组建物。恐怖分子是恐怖袭击的直接实施者,成功制造独狼式恐怖袭击的恐怖分子“独狼”会通过以其为原点的社会网络外溢恐怖效应,特别是近年来各国加强反恐力度,恐怖组织制造大规模恐怖袭击的恐怖能力式微,依附恐怖组织的恐怖分子回流母国或分散世界各地制造恐怖袭击,具有极大的恐怖示范效应。当这些分散的恐怖分子在某一受袭地进行恐怖串联时,就为具有相同或相近恐怖目的的多名恐怖分子组建恐怖团队实施团队式恐怖袭击,或一批恐怖分子实施协同式恐怖袭击提供了机会,如此便会在某一区域形成新的恐怖组织或其雏形。二是对恐怖主义持双重或多重标准的政策制定实体。国家恐怖主义虽然概念尚存争议,然而由国家支持甚至直接参与或实施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尽管其承责方式异于恐怖分子个人,但“国家以及代表国家行为的人作了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这种行为由于其严重性、残酷性和对人类生命的蔑视,被列入文明国家的法律公认的犯罪行为,国家以及代表国家行动的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16]所以,当国家成为恐怖(袭击)主体后,其国家行为会为潜在的恐怖分子和欲实施恐怖行为的国家提供强大的指向性与示范作用。
最后,模仿源的恐怖外溢难以掌控。一是模仿源的恐怖外溢内容可涵盖恐怖袭击的全过程。第一,恐怖主体的形成,特别是恐怖分子“独狼”的产生、恐怖团队的组建、制造协同恐怖袭击时相互呼应的一批恐怖分子的聚合,亦是普通公民恐怖化、恐怖分子激进化、激进分子极端化过程中模仿源外溢恐怖影响、模仿体模仿恐怖行为的过程;第二,恐怖袭击的实施,嵌入在具体行为中的共性要素及特征会通过模仿(传播)介质外溢,进而被模仿体模仿以制造袭击;第三,恐怖袭击的策划,既有袭击行为成功实施后其外溢的恐怖影响通常会被模仿体转化并分解到恐怖袭击策划中,包括袭击目标的确定、袭击手段的选择、袭击武器的使用、袭击后果的预设等多种要素环节。二是模仿源的恐怖外溢途径多元。第一,受袭地被袭目标的恐怖感知,恐怖袭击的发生会造成相应恐怖后果,受袭目标(集)及受袭地共同组成的袭击客体是重要的承灾体,特别是受袭目标为人及受袭地居民对恐怖袭击的恐怖感知,并由此产生的恐怖外溢现象也是模仿源恐怖外溢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模仿(传播)介质的传输,模仿(传播)介质是传输恐怖主义的重要载体,通过该介质模仿源的恐怖思想和行为会加速外溢并至模仿体;第三,袭击主体的扩散,袭击主体实施恐怖袭击后为扩大恐怖影响一般会将该恐怖袭击及其恐怖后果主动扩散,此一行为亦是模仿源外溢恐怖影响的重要途径。三是以外溢力为内核的恐怖外溢范围。第一,恐怖袭击规模是恐怖外溢力的重要因素,袭击规模越大、受袭地受袭程度越高、产生的恐怖后果越严重,其外溢内容相对也越丰富,进而形成的外溢力也越强,由其推动的外溢范围也越广;第二,袭击行为的可复制性,简单易复制的恐怖袭击行为所产生的示范效应较强,通常情况下也较易传播,如此便扩大了恐怖外溢范围;第三,基于有效的传播渠道、完备的传播网络和恰当的传播距离形成的恐怖传播介质的传输力,是袭击主体扩展其恐怖外溢范围的重要依靠。
首先,显仿体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难以防控。一是以恐怖收益为核心内核的多元恐怖利益需求始终是作为显仿体的恐怖主体制造恐怖袭击的推动力。“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矛盾的根源”[19],恐怖主体对自然和社会资源争夺以维护其物质需求,对人思想的信服归属控制以实现精神需求,在其物质和精神需求尚未满足的情况下,恐怖袭击是有效获取恐怖收益的重要方式。二是恐怖主体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是其实施恐怖袭击的现实需要。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是显仿体快速掌握袭击目标确定、袭击手段选择、袭击武器使用、袭击后果预设等系列袭击要素环节的有效途径,能够提高其实现恐怖目的的有效性。三是恐怖主体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亦是其模仿的本能性使然。在塔尔德提出的模仿律里,“一切或几乎一切社会相似性都来自于模仿”[20]73。从模仿的逻辑层面看,恐怖主体会对既有的恐怖传统、新式的恐怖袭击、距离最近的恐怖影响进行模仿;从超逻辑模仿层面分析,满足主导恐怖思想的既有袭击行为更容易成为恐怖主体的模仿范本。
其次,潜仿体对既有袭击行为模仿的潜在性难以防控。一是可供模仿范本多且恐怖主体的潜在模仿行为难以掌控。潜仿体的形成是以恐怖主体潜在恐怖需求为基础,与众多既有袭击行为及其恐怖外溢力共同耦合的恐怖结果,恐怖主体对既有袭击行为是否进行模仿,选择哪一个模仿以及怎样模仿在其进入反恐部门的有效观察前通常难见端倪。二是模仿源的恐怖外溢力难以判断。以互联网为核心阵地的多元化渠道使得既有袭击行为的恐怖影响能以多种样态且极小的信息衰减扩散给潜仿体;此外某一既有袭击行为恐怖外溢力的强弱,除其自身因素外,对不同潜仿体的恐怖吸附力也不同。在模仿源恐怖外溢力扩散渠道和扩散力度的共同作用下,其被潜仿体模仿的模糊性也随之增强,是反恐部门有效防控的不利因素。三是被袭目标的广泛存在为防范潜仿体的模仿行为增添了不稳定因素。以人与建筑为不同核心组成的类目标都是恐怖主体可以实施袭击以获取恐怖收益的对象,其广泛存在、被袭价值丰富且防范等级参差不齐,在有效防控力量既定的条件下,其被袭的潜在性也会诱发恐怖主体的潜在选择,为防控工作增加风险。
最后,模仿体的模仿形式难以防控。根据加布里埃尔·塔尔德(Gabriel Tarde)的划分模仿的具体形式可以包括“风俗模仿或时尚模仿、同感模仿或服从模仿、感知模仿或教育模仿、无意识模仿或有意识模仿”等。[20]11结合塔尔德的划分和相关研究[21],以及模仿介质的类别与相关恐怖袭击实际,本文将模仿式恐怖袭击中模仿体的模仿形式划分两种。一是直接模仿,即模仿体基于其恐怖收益,通过模仿介质对既有袭击行为的自主模仿,一般包括学习、筛选和复制实施等环节。二是间接模仿,即恐怖主体在社会关系网络、多元传播介质和恐怖(袭击)实体等要素共同构成的恐怖环境中感知或感染而内化恐怖行为再实施袭击的过程。一般而言,恐怖主体在感知或感染环节完成对恐怖思想和恐怖袭击的认知,以此为基础将其内化为自身思考和行为的内驱力,并实施恐怖袭击。
首先,模仿(传播)介质多元。一是作为恐怖能量承载体的人体模仿介质自主性强且数量多。作为模仿(传播)介质,人体具有进行恐怖传输的自主性,其传输内容、形式、程度、时空范围等诸多要素均可自主掌握,通过人体模仿介质恐怖主体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程度较高、效果较好。此外,能够充当人体模仿介质的基本单元——恐怖分子数量众多。虽然世界范围内恐怖分子的具体数量难以确定,但塑造恐怖分子的恐怖环境如果持续存在,那作为恐怖思想和恐怖行为承载体的恐怖分子其肉体诞生将会具有持续性。二是印刷模仿(传播)介质作用力依然不容小觑。作为最基本的传输介质,印刷介质虽因时代变迁和技术进步使其传播地位有所下降,但其有效的传播力并没有消失,展现恐怖主义思想或恐怖袭击行为的承载力犹存。三是电子与网络介质较难防控。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亦为恐怖主体利用以传播音视频类恐怖信息,特别是将其与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相结合发生了巨大的恐怖反应,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恐怖传输力,成为各国防控难点。
其次,模仿(传播)介质功能的多样性。一是作为传输信息工具在使用价值层面的客观性使其具有正反双重效果。印刷介质、电子介质和网络介质都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具有工具本身天然的价值中立属性,且具备为谁所用的自主选择性,如果被反恐部门用以宣传反恐理念和实施反恐措施则其正面导向作用较强,如果被恐怖主体赋予恐怖性用以宣传恐怖思想或实施恐怖袭击则其负面效果令人堪忧。二是迷惑性,模仿(传播)介质在人类生产生活中具有积极促进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有关恐怖袭击行为的正常报道和警示传播不可能为群众和反恐部门禁止,但却可能被恐怖主体利用以宣传恐怖收益、实施恐怖模仿,给潜在受袭目标造成迷惑。三是衍生性,无论是人体充当模仿(传播)介质还是非人体介质,不同介质间因恐怖环境、恐怖需求和所用科学技术的变化其原有单一功能或效果会相互配合衍生出新的不同功能或效果,特别是恐怖主体可以将不同介质所传播的信息加以整合,在恐怖目的的驱使下进行模仿活动。
最后,模仿(传播)介质的作用形式难以防控。模仿(传播)介质会以多种形式承载既有袭击行为,并通过相关机制外溢恐怖影响。一是记录与存储,恐怖袭击发生后被袭地会利用相关介质记录与存储恐怖行为用于警示、判罚与研究;恐怖主体亦会利用相关介质将恐怖思想和既有袭击行为记录与存储以备模仿和传播使用。二是展示与传播,即模仿(传播)介质将既有袭击行为公开,使得包括模仿体在内的信息接收者知晓发布内容。一般而言,展示与传播可通过广泛存在的印刷介质、电子介质和网络介质实现,特殊条件下也可以通过人体介质直接实现,从而使既有袭击行为得以在模仿体面前展示与传播。三是教育与传染,此种形式需要模仿源与模仿体通过模仿(传播)介质的互动实现,一方面恐怖主体构建恐怖体系、编织恐怖关系网络使模仿体通过接受培训和关系传染完成对既有袭击行为的模仿;另一方面模仿体需要接受恐怖信息或直接参与完成模仿行为。此外,互联网基于其得以成熟发展的相关技术是模仿(传播)介质发挥作用的有效的外溢机制,为模仿(传播)内容的传输提供了保障。
首先,严防恐怖袭击的发生。既有袭击行为是模仿源的构成核心,严防恐怖袭击的发生能够有效隔离恐怖主体的模仿对象,避免其产生示范效应、发挥恐怖吸附力。其次,严防既有恐怖袭击行为的附着体。反恐部门特别要严防恐怖分子及以其为单位的恐怖组建物携带恐怖思想和既有袭击行为在不同国家和区域间流动以扩散恐怖影响,同时要增强我国在国际反恐领域的话语权,有效推动国际社会在恐怖主义认定标准等关键环节形成共识。再次,加强对模仿源的有效监管。反恐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建设恐怖袭击数据库,将既有袭击行为纳入有效监管范围,防止其随意传播被恐怖主体模仿形成模仿源;另一方面既要根据显仿源和潜仿源的不同形成机制和特点制定防控措施,也要防范两者间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进行恐怖转化,同时避免暴力犯罪[22]与恐怖袭击在模仿性上的耦合。最后,有效防控模仿源的恐怖外溢。反恐部门要不断完善模仿源外溢恐怖影响的有关防控机制,确保对模仿源的防控系统性地进行。
首先,加强对模仿体的有效排查。充分发挥社区在防恐工作中的天然优势,结合信息化时代的先进技术,明晰模仿体的底数,反恐部门既要掌握显仿体的底数更要清楚潜仿体的具体情况;同时要有效掌控致恐因子,切实掌握恐怖主体的恐怖需求,监测诱发普通民众恐怖化和恐怖主体进行恐怖模仿行为的恐怖风险。其次,加强对既有恐怖袭击行为的有效分析。反恐部门要在建立恐怖袭击数据库的基础上,从袭击主体、袭击客体、袭击手段、袭击模式等多要素的视角充分分析既有袭击行为,进而根据既有袭击行为的恐怖外溢力和被模仿程度的高低绘制相关风险图谱,以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最后,有效防控模仿体的模仿形式。反恐部门要防控模仿体通过模仿介质对既有袭击行为的自主模仿,通过控制模仿源阻断其学习[23]、筛选和复制实施恐怖行为的模仿活动;同时还需加强对恐怖主体的社会关系网络和能够接触到的多元传播介质与恐怖(袭击)实体等要素进行有效清理,防止其在由上述要素共同构成的恐怖环境中感知或感染而对恐怖袭击行为进行被动模仿。
首先,有效管控多元模仿(传播)介质。反恐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模仿(传播)介质在类型、数量等方面的变化,全力打击传播恐怖思想与行为的恐怖分子,防止其形成人体类模仿介质;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从严管控印刷介质、电子介质和互联网介质的传播内容,严禁恐怖主体利用此类介质宣传恐怖思想、教授恐怖袭击方法。其次,建设有效的传输过滤机制。传输主体在通过传播介质传输涉恐类信息时,要根据其传输内容被恐怖主体模仿的风险程度确定其传输的开放等级和受众面,防止正常报道和警示传播被模仿体模仿以制造恐怖袭击。最后,有效管控模仿(传播)介质的作用形式。有关部门要严格管控基于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技术衍生出的多种可记录与存储涉恐信息的设备,特别是对其存储相关信息的查询、展示、传播与使用,甚至实时交互都要建立相应的规范系统。
对既有恐怖袭击行为模仿环境的消除通常具有较大难度。一是恐怖环境形成的历史性与客观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结束原有的两极格局向多极化发展,关于恐怖主义的认识在国际范围内也呈现出了多元化态势,不同的认定标准使得一些国家内部的恐怖力量充分利用了这一空隙,完成了自身向区域性或国际性恐怖组织的转变,在世界范围占据资源、宣传恐怖思想、建设恐怖基地,为恐怖主体对既有袭击行为进行模仿营造了特有的恐怖环境。二是恐怖环境消除的艰难性。不同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对恐怖主义界定呈现多元性,使得恐怖主义势力能够继续存在,加之国际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均衡性,某些国家内部或国际区域仍有冲突,这为恐怖环境的持续存在提供了难以消除的国际土壤。所以,我国反恐部门要积极行动,避免国际恐怖主义思想与行为在我国传播,守住安全的国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