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01-15 19:45张亚平李娜白洁李渊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
环球市场 2021年28期
关键词:产教校企主体

张亚平 李娜 白洁 李渊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

产教融合健康发展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自 2013 年以来,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具体部署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动,促进产教融合,深化教育改革的相关战略措施。2019 年9月,国家颁布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1],校企联合实施产教融合型城市或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效化,体现中国特色化高职教育属性。可见,产教融合在国家教育发展事业中居于战略性决策地位,同时成为高职教育的重要保障制度。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学者陈斌、施也频发表于2007年35期《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产教融合特色办学》,这篇文章是我国学术界最早关于研究产教融合的文章[2]。2009年学者丁兆花于《职业》发表《浅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教学模式》、2012年陈建民于《中国高等教育》发表《推进产教融合,巩固于提升示范建设成果》、2013年田秀萍于《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发表《有效整合资源,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等文献,结合产教融合进行了早期阶段的探索。2014年以后,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有关的论文著作等研究文献也迅速增多,为我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更多的理论依据。

二、产教融合机制

产教融合中学校是主要的承载主体,融合的另一主体是行业、企业,学校根据行业、企业需要设置专业,开办专业产业,进而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将工作过程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不仅为社会培养行业企业所需技术技能型人才,还是科技服务、技术研究等产业经营主体,成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鲜明特色,以促进人才培养。

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教育的发展必然趋势,依据国家政策优势,将学校资源与企业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融合成果是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因为产教融合的过程伴随着教学模式的进一步改进,学生的创新、实践技能的进一步得到提高,最终实现为企业培养符合标准的优秀员工,从而提高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实现高就业率。高职院校的产教深度融合,可以使理论与实践更紧密结合,更有利于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技术技能的训练与提升。高职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企业培养所需的符合标准的职业人才,产教融合是实现校企利益最大化有效方式,它是高职教育与产业发展共同的驱动力。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服务行业、企业为目标,以企业需求开展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深化高职教育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统筹校企资源,优化专业设置,按企业标准培养人才,以促进企业人才发展。

三、我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

在产教融合初期阶段,高职院校关注的重心在人才培养与教学模式的转变,而企业关注的则是技术技能的运用和劳动力的成本,已形成初步的融合机制与措施。在产教融合深入发展阶段,校方、行业企业、政府机构以及科研机构应当实现理念形成共识,多元主体共建,教育资金技术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进行多元主体的深度融合发展。但在整个融合的过程中,融合制度、机制等措施相对滞后,严重阻碍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融合的发展。

(一)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不完善

产教融合是国家大力提倡和发展的教育模式,2014年以后出台了多部相关的政策文件,大多强调从宏观方面深化产教融合,明确融合方向,但具体细化的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对欠缺,难以起到实际的指导作用。通过调研,我国部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教学模式制度性和规范性相对落后,针对多元主体的权力、责任、义务、风险承担不够明确。在多元主体合作融合的过程中,虽然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了人力物力与时间,如果没有相配套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会出现诸多的问题与分歧,难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最终会导致产教融合的不健康发展。

(二)校、政、行、企融合机制不健全

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重视,而目前产教融合的发展,地方政府在指导和监督方面的职能尚不完善,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缺乏促进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融合的外部环境,针对产教融合多元主体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以及互利共赢的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涉及校、政、行、企等多元主体内部的监管、实施和保障机制,也是流于形式,对于融合措施与制度的落实不够重视,严重影响深化产教融合的效率。

(三)教学模式的产教融合化速度过缓

在我国还有多数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与教学模式比较落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专业设计以及匹配的课程设置未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而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无论是课时分配、教学内容设计还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训练未达到理论与实践并重,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实际岗位的职业素养欠缺,不能使毕业生零距离上岗。还有一部分院校,在执行产教融合政策的过程中,仅仅把合作企业作为解决学生实习的窗口,而没有将企业视为校方人才培养的重要成员,学生没有充分参与生产实践,所以此类融合的教育、技术技能等资源未达成共享,影响我国产教融合整体化水平。

(四)产教融合的创新动力不足

国家和区域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疫情的爆发,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会呈现新业态新技术,诸多传统企业面临转型,所以作为产教融合的主体都迫切需要那些学习能力和辨析能力较强,跨领域综合应用型的创新人才。而校方由于产教融合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针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尚未形成具体定位。除此之外,在产教融合的发展链条中,包括行业企业更要有技术创新研发合作项目,以及协调多元主体,增强链条的创新性,提高产教融合效率。

四、我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对策

高职院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针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具体的政策、制度、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整改与完善。

(一)完善产教融合制度与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与多元主体的有效融合,应完善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及运行机制,参与融合的多元主体应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支持以及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在地方政府的积极引领下使机制完善与内化。多元主体需共建产教融合平台,完善平台机制建设,明确规定多元主体的权责利及具体实施方案,有效实现产教融合的资源共享,从而形成长期、共赢、稳定的产教融合合作平台。

(二)更新教育理念

在产教融合过程深入阶段,我们应改变传统的校企合作方式,教育理念与模式要与时俱进,使专业设置与课程要与产业链对接融合,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应与职业标准对接融合,进一步开拓产教融合主体,共同规划专业、开发课程、设计教学内容等,合作协商,培养企业标准化合格人才。不断完善以高职院校为支持,企业为导向,为产业提供技术服务为目标的融合机制。

(三)创新产教融合链

深化产教融合,不仅仅是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科研部门的高度参与,而是为确保产教融合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创新为动力,融入产教融合新元素。一方面可以创新产教融合链,融入多类金融资源或者外接产业,促进技术服务的革新,科研成果的转化,使得产教融合机制更加优化,成果转化更加高效。另一方面,创新教学模式。国家与地方政府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的有效融合,共建合作投资项目,利用多方主体的优势支撑,创新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促进学生有效掌握理论、技能以及职业素养,培养直接上岗的企业标准化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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