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采购预算的“透明度”是近年来的新概念,其并不能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开”混为一谈,其“透明”更多是指基于群众的角度的评价,这是一个慢慢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各地区的政府采购部门应该对预算的工作给予重视,努力发掘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的方法,从而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的公开透明度,为政府采购预算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重要的支撑。
作为一项提高政府支出效率的举措,政府采购相关的内容一直以来为群众所关注,而在政府采购中,政府采购预算环节是关键基础,这一环节的透明度显然直接决定着整体工作的透明度,由此可见,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透明很有必要,具体而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就有所规定,政府部门在采购的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并且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信息必须在政府机关监督部门在指定的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在有关法规中还要求:政府机关中负责编制预算的部门,应该提前详细罗列出政府采购的项目和预算。由此可见,在部门预算日益公开的今天,对政府采购预算透明度的进一步提升也是政府部门工作的必然要求。
在《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政府采购部门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预算执行,而这也是保证群众在内的各方监督主体发挥其作用的关键基础。同时,采购预算的透明话还可以有效保证招投标环节的工作稳定进行,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权益也都可以得到有力保障[1]。
虽然多地政府部门都已经“晒出了自己的账本”,但是在大多地区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中还很难找到有关政府采购的一些信息,对于支出项目有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计划来执行也不得而知。已有的政府采购预算内容大多只能在已公开的采购文件中才能检索到,可见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开的层次仍然偏低。
目前,已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内容通常只是狭义上的项目预算,这些项目预算大多局限于招标阶段,其他阶段的预算信息则相对较少,且已公开的信息也缺乏系统性的说明,导致信息公开效果不甚理想。整体来看,在已公开的这些采购预算内容当中,对于公开内容中原则上应当包含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截止时间、采购物品参数信息和单价等内容,通常只是公开了一部分,公开的内容还相当有限[2]。
从公开对象范围来看,相关信息通常只能为投标人所知悉,而其他的多数纳税人则难以获取采购预算中的详细数据信息。而从公开的地域范围来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得以公开的地区还相对较少,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甚至还存在着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也通常不会进行采购预算内容的公开。
从政府采购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不难看出,政府的采购工作最重要的目标在于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但从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采购预算文件上来看,其对于政策意图的体现,在初期并不明显,仅在采购预算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才有所体现。同时,一些地区的政策倾向性也较为突出,会以各种理由限制部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甚至是内定某一供应商中标,这显然给政府采购预算的透明度带来了严重影响[3]。
完整的管理体系是政府采购预算保持足够透明度的关键前提,也是突出采购预算工作实际效果的关键基础。为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强采购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时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探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对应的办法,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的优化。如多个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就需要以单位预算工作为前提,将采购预算项目列入到政府采购单位行列,实事求是地填报对应信息,并尽量避免方案变更和时间调整。同时,我们要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完善,采购人应该明确内部和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合理的设置岗位,明确好岗位职责,努力加强重点环节的控制,建立起政府采购全流程制衡约束机制。其中,在需求确定、实施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应当制定详细工作规程,保障各项采购活动有章可循[4]。
在政府采购工作的优化调整过程中,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改良应用。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则是适当拓宽政府部门的采购规模,让政府部门的采购规模在市场上产生更大的影响力,以突出采购的成效,优化采购工作水平。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也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确保采购资金得到高效利用。由此,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将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实现采购预算透明度的提升,并为政府部门的综合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5]。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也直接关系着采购预算工作的优化程度,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面对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政府部门必须重视采购预算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推动采购预算环节透明度的显著提高。具体来看,由于政府采购预算透明度的提升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对采购预算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过程中,要确保培训内容能够涵盖招投标、合同签订、商务谈判、市场调研、工程预决算审查、工程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到“与时俱进”。除了专业培训之外,对于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也至关重要,要通过责任意识教育,让这些工作人员能够熟知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内容与法规,避免因采购要求不清晰而出现错报、漏报甚至是瞒报等行为,以提高采购预算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实施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应当逐步的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与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绩效。预计,通过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将为采购预算的透明化提供重要的支持,采购预算工作的整体水平也必将得到显著提高。
在政府部门编制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单位内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始终和采购管理单位紧密沟通,结合单位内各部门的具体采购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调查,明确采购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在确保采购合乎要求的前提下,整理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在计划中综合考虑管理人员和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预算编制计划予以完善,初步确定采购预算涉及到的物品名称和金额数量等信息,确保采购预算计划的科学合理[6]。在该环节之后,则要对采购物品及其金额数量等进行综合考量,对采购项目进行严格调查,避免个别领导人员假借采购机会而趁机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采购预算计划的审核过程中,也要始终结合市场发展行情,特别是需要采购电子设备和数码设备时,由于这些设备的价格波动程度较大,就需要对这些设备的市场价格进行合理预估,来确定采购预算的总金额,避免因低估造成资金匮乏或是因高估而造成资金上的浪费。同时,在此阶段中如涉及到集中采购资金支付或归集,则需要围绕财政部门所设定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归集和支付。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于政府部门的采购预算工作而言也自不例外。鉴于以往的政府采购预算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尚不够深入,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技术的引入力度,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来提高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精确度和效率,避免以往的人工操作可能带来的错误。具体来看,一方面,应当与软件企业合作,向软件企业进行交底工作,确保软件企业能够明确政府部门采购工作中涉及到的信息类型情况,再以此建立标准化的预算采购数据库系统,为各级政府部门、供应商和投标者提供服务,预计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未来该系统中的政府采购数据系统将实现与国民经济预核算系统的精准对接,实现全面联网,最终逐渐发展成为全国统一标准的预算采购数据库系统,为采购预算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可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发布各地区政府部门当下的采购信息,并综合实际情况,积极学习优秀部门与企业先进的采购经验来调整本部门的采购预算工作。预计,在采取以上两方面的措施后,政府部门的采购预算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效果,不仅能为采购预算透明度提升提供支持,也能为整体工作的全面优化提供有力支撑[7]。
对于政府部门所开展的采购预算工作而言,其必须接受全面的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其透明度符合要求。因此,政府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对招投标阶段的监督,要重点消除这一阶段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排挤外地供应商,对地方供应商缺乏资格审核,以及地方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没有明确划分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应当对采购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监督,采购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在实施采购工作时应该按照政策导向,多鼓励使用本国产品,努力做好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等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看,作为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的关键一环,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此予以重视,从思想意识层面入手,将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全流程的监督水平,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由此,政府部门的采购预算透明度也必然显著提升,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