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芬
(湖北省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 武穴,435400)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只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更是关键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将其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1]。新经济常态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加快,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促使其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然而武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后管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经济与社会效益。对此,积极探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策略尤为必要。
武穴市现有农村供水人口64.12万人,供水范围涉及全市12个镇处,共40处规模或单村水厂及8处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其中“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共8处,百吨至千吨规模水厂16处,百吨以下水厂16处。按照水源类型划分:利用长江作为饮用水水源的4处,分别是武穴水厂、三利水厂、宁泉水厂及龙坪水厂;利用中小型水库作为饮用水源的15处,分别是荆竹水厂、龙门冲水厂、花桥水厂、乌龟颈水厂、崇山水厂、象山水厂、凤咀水厂、王宪水厂、青蒿水厂、张百可水厂、横岗水厂、梅川水厂、百园水厂、干仕水厂、大金水厂;其余水厂均利用地下水或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
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五大供水体系:南部沿江地区以武穴水厂为依托,管网延伸至武穴、刊江、龙坪、石佛寺、万丈湖等 5镇处;北部以百元水厂、梅川水厂、横岗水厂为主,管网覆盖梅川全镇;东部以荆竹水厂、双城水厂、龙门冲水厂、花桥水厂及郑公塔水厂为主,管网覆盖余川、花桥、石佛寺等3镇,在石佛寺镇与武穴水厂管网及乌龟颈水厂管网并网;西部以象山水厂、宁泉水厂、凤咀水厂为主,管网覆盖大法寺、田镇等2镇,象山水厂与宁泉水厂并网;中部以乌龟颈水厂、铁石水厂、大金水厂为主,与其它水厂管网运行,覆盖大金、四望等2镇。基本实现资源共享、余缺互济、应急互助的一体化格局。
武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十一五”筹建以来,由武穴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以下简称“安饮办”),“十二五”末“十三五”初开始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武穴市水利供水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所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与安饮办合署办公,共设事业编制4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其中主任职务2人,副主任1名,均具中专以上学历文凭。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供水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充分发挥水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各水厂运行管理状况,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0号文),对所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多元化的运行管理模式。一是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全部移交所在受益行政村,由流域水管站监管,村“两委”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对中小型水库为水源地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委托水库管理处或流域水利站进行管理,象山水厂委托象山水库管理处管理,龙门冲水厂、双城水厂委托荆竹水库管理处管理,乌龟颈、铁石水厂委托大金水库管理处管理;三是挑选有管理经验,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联村水厂租赁承包管理,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自觉接受水利、卫生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百园水厂、田镇水厂租赁给武穴市自来水公司管理。
有的建成项目设计在生活区域内,饮水安全隐患较为严重[2]。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村级日常管理不到位,有的村承包人管理能力较低,不具有设备养护维修知识与技能,难以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供水不及时、停水的情况较为常见。有的村管控供水时间不科学,末端用户吃不上水的情况较为普遍。
根据规定,武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属提水方式供水的水价1.30元/m3,属自流引水供水的水价1.00元/ m3,水费均按照入户所装水表计量收取。但是,有的村民对有偿供水认识不足,水费足额收取较为困难。有的村并未向村民收取,费用由村集体承担,导致集体经济负担越来越重。水价未达到供水成本,收取的水费大部分用于电费与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和维修费难以提取,更新或维修工程设备时,村上往往无能为力[3]。
其一,农业生产超标使用化肥、农药,再加上农用塑料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水源保护形势十分严峻[4];其二,项目建设时针对水源保护的投入较少,有的工程并未采取水源保护措施,如单村水厂由于所配备的消毒设施不完善,水质达标情况不太理想;其三,有的水源工程监控设施不足,只是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并不能及时掌握水源现状。
农村大多数维修养护人员学历较低,在技术运用操作过程中失误、操作不当的情况时常发生,人员综合素养较低。
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技术服务体系,基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战略,武穴市可依托该地区公共供水或规模化供水企业,共同组建市级供水技术服务体系,成立政府统筹管理的供水管理服务公司,构建基层专业技术维修队伍,明确维修服务人员及服务电话,为农村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进行重点监督与技术指导。日供水1000t或受益人口1万人(“千吨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要求维修养护人员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5]。针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下小型集中或分散供水工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将维修服务委托给专业供水单位或专业维修养护公司,提高维修、管护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
拓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融资渠道,武穴市财政每年补贴12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养护维修基金,市水利部门每年向上级争取一部分中央维修养护资金。对此,应设立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管理体系,系统管理资金,真正实现专款专用的目的。首先,开设专门账户,实现专款专用,由饮水安全管理部门设立维修基金账户,存入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维修与养护工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全程监督资金去向,真正做到透明、公正;其次,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发改委以及水利部门共同协商制定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相关意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以及地方政府职责;最后,开展试点,拓展维修基金覆盖面,基于不同供水单位经营现状及特点,设立多个维修基金试点,深入分析基金使用、水价政策落实等,全方位论证试点效果,在市范围内推广成功经验。
针对已经建成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应及时配齐必要的水质处理设施,采取先进的消毒净化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6]。同时,卫生疾控中心应定期抽取水质水样进行检测,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保证农村居民都能够喝上放心水。武穴市水利部门已于2015年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配备了专业的水质测试设备及专业人员,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规模以上水厂做到每月检测一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一季度一次。但目前的水质检测指标只停留在常规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安全用水的需要,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解决检测设备的更新升级问题,同时,加大专业检测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制定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办法,对规模较大的饮水工程应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界桩、告示牌、警示标志;对规模较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应建设防护墙或防护栏,设置警示牌,避免水源被污染。如此,才可始终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才能够保证农村供水的安全。
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实际应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熟练技能,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教育,以提高供水管理人员的素质为立足点,努力造就一支作风正、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能熟练使用和正确维护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队伍。同时,加强管理人员的后期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能力,有力推动安全饮水工程的良性发展。
借助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化新闻媒体,高度重视宣传教育与引导工作,通过多样化、趣味性活动,强化社会大众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认可,引导其自觉地爱护与管理工程设施,主动缴纳水费,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到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中的积极性。
对于武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而言,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只是要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的供水工程,还应是科学管理建成的供水工程。为了能够促使安全饮水工程持久发挥其效能,各地区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