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楚雄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对策建议

2021-01-15 06:11文|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0年9期
关键词:大户龙头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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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了引领作用。楚雄市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发展了一批以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楚雄市按照“加快培育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重点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4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9年末,全市已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0多个,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显现。

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坚持把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进行扶持引导,培育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涌现了一批知名产品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全市发展了58家从事核桃、魔芋种植,黑山羊、肉牛养殖及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通过签订合同、保底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从事生产,实现农产品就地增值。

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整合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有效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630多家,其中种植业304家、养殖业194家、林业87家,入社农户33423户,占全部农户的33.4%。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5家,其中州级示范社15家、省级7家、国家级3家。积极参与品牌化建设,有5家合作社的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2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着力培育家庭农场。2016年出台了《楚雄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家庭农场主和技术骨干,鼓励和激励种养大户、农技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创办家庭农场,制定了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实行名录管理动态监测。全市认定示范家庭农场94个,经营土地面积8084亩,从业劳动力490个,2019年农产品销售总值3643万元。

楚雄市东华镇兴蕴枇杷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

大力发展专业大户。通过政府引导和农民自发组织相结合,培育种植、养殖能手和专业大户共2700多户,其中畜禽养殖专业大户2400多户、种植专业大户300多户。专业大户生产专业性强,能够灵活抓住市场“商机”,对季节性、品种结构、质量要求等反应快速,经济效益较好,对普通农户示范性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经营主体结构不合理。一是大户多规模小。300多户种植大户中规模在50亩以上的62户,200户生猪重点户中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的5户,94个示范家庭农场中年销售总值50万元以上的7家、经营面积50—100亩的15家、超过100亩的1家。二是农民合作社总体质量不高。近20%的农民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2 019年统一销售农产品2500吨,实现销售收入2.2823亿元。三是龙头企业小而弱。58家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4家,500万元以下的10家,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的少,产业链短、市场竞争力不强。

经营主体发展实力偏弱。一是龙头企业带农增收能力弱,与农户利益联结松散,订单农业、保底收购、股份合作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二是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家族式或少数骨干成员控制的较多,利益分配不合理,成员合作意识不强。三是品牌化营销能力不强。全市仅有39个生产单位认证农产品94个,品牌效应不明显。

资金瓶颈妨碍正常发展。一是农业投资大、周期长、成本高,农产品季节性收购占用资金量大,经营主体资金链紧张。二是从事农产品收购及初加工利润低,资本原始积累少,发展资金不足,受融资抵押物限制,融资难、融资贵凸显。三是地方政府刚性支出大,扶持发展资金有限,发展后劲不足。

人才技术制约发展后劲。管理者合作、开放的理念不强,缺乏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当达到一定市场规模后容易受“小农”思维束缚,对市场波动风险的防范经验不足,发展的前瞻性和开拓创新意识不强。

对策建议

加大监督管理,加快培育发展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和日常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依法规范开展各类经营主体的认定,以规范促发展,重点扶持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流通、休闲观光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典型示范引领,提高覆盖面和带动能力。

强化要素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加大农业生产设施配套力度,发挥绿色无污染优势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机械设备、土地及林地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等抵押贷款,强力推进“银担”合作,落实农用地、用电、税收优惠、农业保险等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创建,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帮助农民拓展市场。

用好用活政策,共享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全面深化农村土地、资产、资源等改革,加快农村“三变”进程,有效活化要素资源,实现“产业连体”“股权连心”,互利共赢。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鼓励农民流转承包地、林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向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向产业园区发展,构建利益联结共同体,共享发展成果。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技能。建立中长期培养规划,利用远程教育或APP客户端等现代手段,将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能人等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职称评定等方面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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