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奇
我有个习惯——逛老街巷。我居住的小城不大,却是日新月异,比如前几日这里是一家服装店,今天可能就成了一家羊汤馆。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常逛常新才有逛头嘛。
那天我带着女儿又去逛街,一家糕点房引起了我的注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久之前这里应该是家烤鸭店,它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它的名字——迎春糕点房,我突然感觉一个人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接着便是声音——糕点房里老板娘的叫卖声,那是一种我最熟悉不过的声音,尽管许多年没听到了,但它一旦出现,就像一根针准确无误地戳中了我最敏感的神经,让我一下辨别出了它的主人。
没错,就是她——叶迎春。她变了——从头到脚,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容貌姣好、格外引人注目的叶迎春了,她的身材发福、整个儿大出来一圈儿,头发花白了一大半,脸上的皱纹靠化妆已经掩饰不住了。总之,她现在跟那些广场舞大妈别无二致。但她说话的嗓门还是气势如虹,收钱找钱的动作还是风风火火,这跟我记忆中的叶迎春又十分相像。有那么一刻,我竟有些恍惚,感觉眼前站着的还是若干年前那个年轻的叶迎春。直到叶迎春热情洋溢地冲我打招呼,我才回过神来。
我推着车子走上前去,直截了当地问她:您还认识我吗?
叶迎春直瞪瞪地看着我有两三分钟,这期间我努力地捕捉着她的表情,确定至少有四种以上的表情在她脸上出现过,最终一张大笑脸定格下来:你是丁春来他儿?
那一瞬间我差点儿哭出来,但我还是控制住了,笑着点了点头:您记忆力真好。
哈哈,我跟你讲,整个朝阳矿区,我忘了谁也忘不了丁春来啊,他可是朝阳矿区第一个大学生,响当当的“一支笔”,当年我可是做梦都想嫁给他啊,可惜被你妈占了先(我妈当年在市场街上开裁缝铺,属于没知识的粗人,所以很多人都在暗地里说我妈配不上我爸),哈哈!叶迎春边说边笑,腰身上的赘肉像水一样在她紧绷的衣服下滚来滚去,显得特别滑稽。
这下我心里也不难受了,笑着说:看来当年矿区那些传言是真的嘛。
叶迎春点点头:就是真的嘛!我跟你讲,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做成丁春来的老婆,太遗憾了,哈哈!
我也忍不住笑起来:不瞒您说,我爸也时常惦念您呢,猛不丁地就迸出一句,也不知道这些年叶迎春怎样了……
哈哈,这个老头有意思,对了,他是老头了吧?你有他照片吗,我看看。
我摇摇头说:还真没有,他不拍照片,说魂儿都拍没了。不过呢,也老了,就是脾气更倔了。
还老跟你妈拌嘴?
我说:这倒不了,说起来您可能不信,现在他俩的脾气就像换了个个儿,我妈现在处处让着他,把他惯得不行。
这老头真是不知足哦。叶迎春摇摇头,看到我身后的女儿,走上前来摸着我女儿的头,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多可爱的娃啊,叫奶奶。
女儿性格外向,立刻爽利地叫了声奶奶。叶迎春应了声,却撩起衣角抹起了泪,不过很快她又哈哈一笑,冲我女儿说:你是不知道的,我们差点儿成了一家人呢,哈哈。这时候有人催促叶迎春去做生意,她却摆摆手说:不做了不做了,遇到熟人了。
我说:别啊,别耽误您赚钱……
嗨,赚那么多钱干啥,我就孤老婆子一人,花不完的。
我鼻子一酸:您……还是自己……
我嘛,唉!叶迎春叹了口气,拉着我让我进屋说,我支好车子抱着女儿随她进了屋。屋子不大,除了做蛋糕的灶具案板桌椅,最里面是一张床,看来她生活就在这里了。她让我坐下就转身沏茶,边拾掇边说:那话咋说来呢,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我就是受苦的命,习惯了,哈哈。
我忍不住问:那您这些年……怎么过来的啊?
我嘛,说来也简单,金皇宫倒了后我也得了几个钱,就去外面做生意,那些年也赚了些,后来年龄大了就不做了,跟着几个好姐妹四处旅游啥的,这不几年下来又腻歪了,想着还是做点儿啥,就想到了开糕点房,你可能不知道,当年我妈就是卖糕点的,她做的糕点好吃着呢,我想啊,我这是年龄大了想妈了,唉!
我说:人年龄大了都这样,我爸我妈也经常念叨我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然后我又说,其实你该找个伴儿……
她拍了拍胸脯说:找不了,这里没空儿了,还给你爸丁春来留着呢。
我赶紧说:其实您没必要这样的!
哈哈!我是说笑呢,说到底,唉,我还不是一直想着金奎那个死鬼……
据说那天金奎的老婆马金花和他的傻儿子金矿闯进“金皇宫”的时候,他正跟叶迎春躲在一个包房里“做运动”(木瓜原话)。当时我还没进过录像厅,不知道“做运动”是啥意思,就问木瓜(本名吴一鸣,因为脑袋长得像市场街上出售的木瓜而得名):那个包房那么小能做啥运动?
木瓜伸手弹了我个脑瓜崩儿,坏笑着说:做运动都不懂?
我顧不得跟他计较,心急地问:啥意思,快点儿说。
木瓜很警觉地看看四周,好像担心隔墙有耳,其实就我俩,然后把嘴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回头我带你去市场街的录像厅里看看,你就啥都懂了。
我急忙摆摆手说:那可不行,我妈说录像厅是那些不务正业的狗男女去的地方(我妈张翠香的原话)……
木瓜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转身就走。我急忙拉住他,咬了咬牙说:我去!
木瓜立刻咧开嘴笑了:这才像个男人嘛。
金奎跟叶迎春的关系在朝阳矿区是尽人皆知的秘密——就连我们这些小毛孩都能说出个一二来。金奎是金皇宫娱乐城的老板,倒腾煤炭出身,手下有几十辆卡车和几百人组成的运输队,是朝阳矿区最有钱的人。据说他在城里有很多别墅,每个别墅里都住着一个女人和数量不等的孩子,到底有多少女人多少孩子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人见过,矿区人知道的只有他的原配夫人马金花和他那个脑子有问题的傻儿子金矿。金矿论年龄应该上大学了,可因为脑子有问题,在初中连续蹲了几级之后就辍学回家了。按矿区人的说法,这些年金矿光长身子不长见识,如今一米八的大高个二百多斤的体重,整天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或者去大街上骚扰女人,而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有女人被他扯坏衣服或打伤。金奎没办法,只好把他锁起来。这样,经过他家门前的时候人们就经常听到金矿的号叫声,听着极为瘆人,人们就都绕着走。说起来人们有些日子没见金矿了,只见他更白更胖更壮了,当然力气也更大了,他两只胳膊下分别夹着瘦弱的金奎和弱小的叶迎春,像丢两只小鸡一样一下甩在了金皇宫门前的空地上。接着马金花便像一只饿虎一样扑到叶迎春身上,先一把扯下她没来得及提上去的内裤,然后手脚并用地撕打起来。叶迎春也不示弱,手脚并用奋力还击,无奈不如马金花力气大,瞬间就落了下风。而这时候身高马大的金矿也挥着拳头气咻咻地走了过来,俨然一副要置叶迎春于死地的架势。金奎一看情况危急,急忙过去扒拉开马金花,用身体护住了叶迎春。金矿的拳头自然落在了他老子金奎身上。几拳下去,金奎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身体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是马金花阻止住的金矿,用当时在场人的话说,要不是马金花出面,金奎准得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手里。而马金花阻止金矿的理由很简单:儿子杀老子不好!至于为什么放掉叶迎春,马金花的理由是:她连只鸡都不如,饶她等于积德。事后有人解释她这句话,说为了金矿的病马金花访遍了神医均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她求教于终南山一名道行很深的道士,道士给她指的路子是多多积德行善,消除金矿身上的孽障。
其实马金花那句评价叶迎春“连只鸡都不如”的话,是有说头的。叶迎春小时候家庭是蠻美满的,她爸是矿工,她妈在市场街上开糕点房。在她六岁那年,她爸矿难死了,没多久她妈丢下她跟着一个河北来的煤贩子跑了。叶迎春一夜之间成了孤儿。矿区人心善,便一起承担起了她的饮食起居以及学费,叶迎春从此开始了登百家门吃百家饭的生活。她从心里感念矿区人的善心,但有一点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那就是继续上学。用她的话说,她天生就没有学习这根弦,坐在教室里就跟听天书似的很是煎熬,所以中学只上了几天就辍学了。可是矿区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以叶迎春的状况,好好上学才是最好的出路。矿区人就是这样,他们善良而单纯,却又固执而粗暴,所以当得知叶迎春辍学后,他们立刻收回了善心,并把“扶不起来的阿斗”的标签强行贴在了叶迎春身上。一开始叶迎春对这个标签充满了好奇,问别人“阿斗是谁”,等弄明白了之后她一脸羡慕地说,我要是阿斗就好了,人家可是太子呢,我呢,一个孤儿罢了。而后来她似乎还默认了这个标签,跟人争吵的时候她会跳着脚说:我就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怎么了?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不再理会她了。也不知道是故意赌气还是骨子里就跟那阿斗有相通之处,从此后叶迎春的所作所为还真是越来越“扶不起来”了。
叶迎春辍学之后就泡在市场街上打零工。她只需要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就行,对工资要求不高,而且干活也不惜力气,那些商铺都很欢迎她。但时间一长她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那就是脾气大,说翻脸就翻脸,谩骂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时有发生。叶迎春骂人的功夫可真是一流,据说她骂人的时候有一系列标志性动作,那就是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对方骂——确切地说是吼叫,每骂过几句身体就会朝半空里跳一下,时间一长倒成了某种节奏。这样一来就没有几个人能招架得住。据说有一次她打工的录像厅的老板娘怀疑她偷钱,被她骂得当场背过气去了。有人提醒叶迎春:别骂了,再骂就把她骂死了。叶迎春这才停下来,拍着胸脯说了句:老娘就是穷死也不会干那种没脸的事!说完便扬长而去。当时叶迎春也就二十几岁,却整日把“老娘”挂在嘴上,完全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派头,后来就得了个“母夜叉”的绰号。当然这绰号极少有人敢当面叫,除了石三。
石三父母在市场街上炸油条,他排行老三,因此得名。石三父母整日就知道赚钱,对三个儿子疏于管教,三兄弟都早早地辍学混社会,全部品行不端,而石三最甚。后来他的两个哥哥或下井或跑车,倒干些正事,而石三则整日在市场街胡混,久而久之就成了人们眼里的“矿区第一混子”。石三跟叶迎春年龄不相上下,也是一前一后进入市场街的,所以在很多人眼里,俩人似乎成了市场街上一道“组合风景”,甚至还有了“男有石三女有叶迎春”的说法。叶迎春对这个说法是极为排斥的,她甚至还因此与人大打出手,石三却恰恰相反,他甚至把这当成骚扰叶迎春的借口,堂而皇之地走到叶迎春面前,直呼她“母夜叉”的绰号。叶迎春脱下鞋便追打他,边打边怒吼着:老娘是母夜叉那你是啥?石三并不真心躲闪,而是嬉皮笑脸地说:你是母夜叉,老子就是雷公四,天造地设的一对嘛。一听这话,叶迎春停止了追打,一屁股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她哭得脸上泪水横飞,声音几乎嘶哑,近乎一种癫狂状态。石三和围观的人都看傻了,因为至今还没有人看到叶迎春哭过,更何况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哭?石三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皱巴巴的手帕,小心谨慎地朝叶迎春递过去,被她一掌拍在地上。接着叶迎春飞快地爬起来,指着石三恶狠狠地说:老娘这一辈子,就是死也不会跟你有一丝瓜葛!说完决绝地转身而去。所有人都看蒙了,甚至都没有人注意到石三嘴里嘟哝出的一句话,那就是:老子迟早要把你搞到手!
那件事,就发生在叶迎春那场大哭后不久。它有好几个版本,其实也是大同小异。大体就是一天夜里,喝醉酒的石三闯进叶迎春打工的录像厅的单身宿舍把她给强奸了。具体的细节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嘴里十分丰富,说石三一进门就把叶迎春敲晕了,否则他不会得手,还说他脱光了叶迎春的衣服后用绳子把她捆起来,用破布把她的嘴塞起来,折腾了大半个晚上,等等。叶迎春被强奸风波发生后,石三被抓进了监狱,而她工作的录像厅也关门歇业了,因为人们都觉得那是个不祥之地,都不肯去看录像了。让人想不到的是,过了几个月之后的那年冬天,录像厅又重新开业了,这一次它的主人竟然变成了叶迎春。还有更让人想不到的,那就是坐了半年牢的石三竟然成了录像厅的员工。录像厅重新开业那天,叶迎春举行了简短的开业仪式,在门口挂了个横幅,在门前空地上放了两串鞭炮,石三并没有出现。不过很快,关于他跟叶迎春的传言就像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一样,纷纷扬扬地落在了矿区的每个角落。传言说石三原本判了一年的牢刑,是叶迎春背地里求情托人又使了些钱,让他减了刑提前放了出来。而叶迎春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跟石三好好过日子。这个说法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就有人忍不住好奇心冒着挨骂的风险向叶迎春求证,没想到她不但不怒,反而大方地承认了:没错,我就是想跟他好好过日子,原因嘛,毕竟他动过我的身子了!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叶迎春是要当个贞洁烈女啊!
可问题是,你叶迎春想当贞洁烈女,石三未必肯配合啊?这些年下来,矿区人已经把他摸得透透的了。在众人看来,叶迎春要是扶不起的阿斗,这石三可是连阿斗都不如啊。可是叶迎春不信邪,她甚至当众反驳道:哪个人是一成不变的?他不如阿斗,那他就不能变成阿斗?甚至变得比阿斗强十倍百倍千倍?她甚至还揪着石三的耳朵来到众人面前,让他保证变得比阿斗强。石三挣脱开她的手,捂着火辣辣的耳朵边往屋里走边嘟哝着:阿斗算个葱?老子是石三,坐不改名行不改姓!叶迎春“噗哧”乐了,指着石三的后背说:看吧,他连阿斗都没看上!众人只好摇头而去。
好在叶迎春和石三接下来的变化并没有让众人失望。尤其是叶迎春,她简直像变了一个人,把录像厅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还推出了几条“新政”,让录像厅的形象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众所周知,录像厅是鱼龙混杂之地,它的营生表面看是放港片,其实主要是靠夜场放“毛片”来吸引顾客,矿区男人都趋之若鹜,甚至毫不在乎门票的价格。而叶迎春接手后,却停掉了“毛片”播放,夜场只播放一些尺度并不过分的“级别片”,而且还在门口贴了个大红的标语“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这无异于一块大石头丢进了水里。要知道在当时那个影视资源(尤其是那方面的)缺乏的年代,看录像可是矿区男人(尤其是未婚男青年)最重要的消遣方式啊,叶迎春的“新政”无异于当头一棒,矿区男青年们叫苦连天,甚至有人威胁要砸了录像厅。叶迎春听了后不屑地说:谁敢给老娘砸一下试试?发狠归发狠,没有谁真敢跑到“太岁”头上“动土”。让人没想到的是,石三却跳了出来,公开反对叶迎春的“新政”。有人揶揄他:你被窝里不是有“母夜叉”吗,还看啥录像?不会她晚上不让你动吧。石三立刻破口大骂:动你妈的头!我考虑的是录像厅的收入,这样下去迟早会关门歇菜个熊!据说那天晚上俩人关起门来打了一架,后半夜邻居还听到屋里传出叶迎春撕心裂肺的咒骂声和乒乒乓乓摔东西的声音。第二天一大早,逛早市的人看到披头散发一脸瘀痕的叶迎春从屋里拖出来个大纸箱子。只见她把箱子拖到门前的空地上,浇上汽油一把火点着了。当人们被塑料制品燃烧的臭味呛得开始咳嗽的时候才醒悟过来,叶迎春烧的是一箱子的“毛片”。围观的男人纷纷摇头叹息,女人们则兴奋地鼓起了掌,事后有人甚至称这起事件为朝阳矿区的“虎门销烟”,叶迎春自然成了矿区的“林则徐”。而直到箱子烧成了灰烬石三也没有出现。有人说现在的石三也就是在屋里横,出门就是个缩头乌龟,甚至连缩头乌龟都算不上,总之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石三了。这时候立刻有人补充说:叶迎春也不是以前那个叶迎春了嘛!
此时矿区人才意识到,叶迎春似乎真不是原来那个叶迎春了,而真要说出哪里不同来,又说不出来,她的样子没变——顶多胖了点儿,还是整日“老娘老娘”的不离嘴,遇到不顺眼的人或事还会破口大骂,总之还是一副“母夜叉”的样子,但为啥都觉得她变了呢?一时间这似乎成了个“难解之谜”萦绕在人们心头,直到有一天一个聪明人一语道破天机:叶迎春的改变是发生在骨子里的!
发生在骨子里?人们立刻醒悟过来,可不嘛,这叶迎春表面看起来是个凶神恶煞的“母夜叉”,看似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其实并非如此,她不仅是个守身如玉的“贞洁烈女”,而且还满腹正义感,她对石三忠心耿耿,想跟他死心塌地地过日子,还想把录像厅经营好,经营成一个干净之地。于是人们纷纷对叶迎春刮目相看,有人说:其实当年我就看出来了,这个吃百家饭的苦命女子长大了一定错不了!不过很快人们又意识到了新问题,那就是叶迎春是错不了,可石三未必是那么回事啊,叶迎春脸上此起彼伏的瘀痕似乎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渐渐地有传言传了出来,说你别看叶迎春天天在人前厉害得不得了,其实在家里很受气,经常被石三关起门来胖揍。人们开始为叶迎春鸣不平,说石三狗改不了吃屎,他才是名副其实的“扶不起来的阿斗”,叶迎春为他做“贞洁烈女”不值当。而接下来发生的叶迎春“夜砸录像厅”事件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那是在叶迎春焚烧毛片大约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确切地说是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叶迎春冲进录像厅二楼的包厢,举起一把椅子把录像机砸了个稀巴烂。据当时在场的人说,事情发生得很突然,而且现场电火花四溅,场面壮观又危险。又有人补充说,光亮里的叶迎春简直就像一尊圣女雕塑,看得人后背发毛。当然并没有人敢把这场“好戏”看完便落荒而逃。不出意料,第二天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叶迎春又是一脸瘀痕。这时候就有些脾气火暴的矿区女人(其中就包括我妈张翠芳)看不下去了,她们觉得叶迎春“夜砸录像厅”的举动简直可以用“大义灭亲”(砸的是自己的东西嘛)和“为民除害”两个词来形容,于是便纷纷找到叶迎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她离开石三这个连“阿斗”都不如的垃圾人——没错,现在矿区女人又送给了石三一个新绰号——“垃圾人”。听完众人的劝说,叶迎春咬着牙摇摇头,说:一女侍二夫,这种事老娘做不上来!女人们知道叶迎春的脾气,也就不再劝了。不过有人转过身就朝地上狠狠地啐了口痰,说:早晚有她后悔的那天!
还真让这人说着了,没过多久,让叶迎春后悔的那天就到来了。那天叶迎春接到一条“线报”,说石三正搂着货车司机李金宝的老婆睡觉。叶迎春二话没说,提着一把斧头就找上了李金宝的门。李金宝整日跑车运煤,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房门紧锁,门前静悄悄的。叶迎春举起斧头就朝锁上狠命砸,这时候有好心的邻居出来劝阻,说你还是冷静一点儿,要是把门砸开里面没有石三这事就闹大发了。叶迎春毫不理会,三两下就把铁锁砸了个稀巴烂,她闯进门的时候,石三跟李金宝的老婆衣服还没穿利索。李金宝老婆的一只红袜子卡在石三的脖子上,看上去十分滑稽,围观的人都忍不住笑起来。石三跳起来朝着叶迎春破口大骂起来。叶迎春二话没说,举起斧子就朝石三头上砸去。幸亏有人及时把她拉住了,否则石三的头当场就开瓢了。李金宝的老婆随即栽倒在地上,裤裆里尿了一大摊。当天晚上李金宝的老婆就被李金宝痛打了一顿,据说李金宝恨铁不成钢地说:那个母夜叉的男人你也敢动,是脑子进屎了吧?李金宝的老婆外号“公共汽车”,跟矿上以及来矿上拉煤的很多男人都上过床,没少吃了李金宝的拳头,可就是死性不改,李金宝都要愁得白了头了。没承想叶迎春这一斧头倒给李金宝帮了大忙,他老婆从那以后再也没让别的男人进过门,安心地跟李金宝过起了日子。
石三虽然躲过了叶迎春的斧头,却也不敢回家,在外面流浪了几天,等他再回到“迎春录像厅”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家当——其实就几件衣服跟一支牙刷——全被叶迎春丢在了门前的空地上。一开始石三并没当回事,他凭着对叶迎春的了解以及以往的经验,觉得自己诚心认个错,大不了跪下给她磕个头——尊严在他这里一文不值——这一关肯定能过去,她不是要做“贞洁烈女”吗?没老子她做个??石三一边嘀咕着一边推开了录像厅的门。让他没想到的是,一看到他叶迎春立刻提着斧子迎了上来。他转身便跑,跑到门外后他跳着脚骂起来:臭娘们儿你要谋杀亲夫是吗?叶迎春堵在门口,用手里的斧子指着石三恶狠狠地说:从今天开始,老娘跟你一刀两断,把你的东西都拿走,这辈子别让我再看到!一听这话,石三的气焰立刻灭掉了,他做出癞皮狗的样态说:我不走,东西都是你买的,这辈子我跟定你了!说着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咚咚”地朝叶迎春磕起了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目光都投向了叶迎春。所有的人都噤声了,包括那些“恨铁不成钢”的女人。叶迎春双唇紧闭,脸色铁青,谁也无法判定接下来她会说出什么话,好在没多久叶迎春就给出了答案。她走过去将那堆衣服点着了。火光闪烁中,叶迎春扭身走进了录像厅。她这一走,石三的身体仿佛被抽掉了筋骨,他一下子瘫在了地上。
事后矿区人评价说叶迎春又做了一次“林则徐”,不过她这次烧掉的不是一堆简单的物品,而是她跟石三几年的感情纠葛。也有人把这个评价提升了一层,说她这次的态度更加决絕,简直“比烈女还烈”。不过也有人指出了其中的隐患,说那天石三哭完之后虽然没有纠缠,却丢下一句“老子不会善罢甘休的”。人们不禁为叶迎春担忧起来,而叶迎春却是不屑一顾:他有啥能耐尽管使好了,老娘会怕他?叶迎春“母夜叉”的风范似乎又回来了,不过很快她也为这句话付出了代价——很惨重的代价。不久之后的一天夜里,迎春录像厅失火了,叶迎春用那把斧子砸开门侥幸逃过一劫,但双手的手背上却留下了永远也消弭不了的疤痕,那是她逃脱的时候用手捂住双脸造成的。纵火者显然是石三,他因此而获得了六年的刑期。所以当有人为叶迎春手上的伤疤惋惜的时候,叶迎春却是淡然一笑:一双手换来了彻底的解脱,值了。叶迎春将布满疤痕的双手举到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着说:手伤了,脸保住了,值上加值了。人们的视线越过她的双手,发现她的面孔似乎比之前更加好看了,这时候人们才意识到:叶迎春长得其实是很美的。
石三被抓进监狱那一年,我还没上小学,所以此前那些信息都是从大人们的闲聊中得到的。
我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渠道,那就是木瓜。木瓜她妈刘云芳是个“呱呱嘴”(矿区人对能说会道且善于传播小道消息的人的称呼),啥事都往外说,木瓜得到的信息自然就多,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了“呱呱嘴”。而作为死党,木瓜自然会将这些信息一股脑儿地再转述给我。我对他的这些信息没多大兴趣,通常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的身边有童瑶,我的兴趣基本都在她身上呢。一说到童瑶——嘿嘿,那就多说两句吧。
童瑶比我小五个月,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小脸儿圆圆的,还扎着条马尾辫,走起路来甩来甩去的,显得特别活泼。童瑶的好看是遗传她妈童淑娴。童淑娴长得很好看,被称为“矿区一枝花”,是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这话也是木瓜说的。我曾就这句话向我爸丁春来求证过,结果挨了他一巴掌。我就看着童瑶好看——怎么看都好看,而且我已经做好了长大后娶她的决定。这个决定属于我跟童瑶俩人之间的秘密,但经木瓜的嘴传播出去后就成了全矿区人皆知的了。甚至有人当街截住我故意问我:你真要让童瑶当你媳妇?一开始我感觉羞愧不已,躲着走,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便理直气壮地回答他:那当然!那人戏谑道:你不会把小的老的一起娶了吧?于是我就骂他:放你娘的狗屁!那人想要伸手打我,我像泥鳅一样溜走了,只留下围观人的一阵嘲笑声——自然是针对那个人的,这样时间一久就再没人截我了。
我说这些似乎扯远了,其实并没有。因为正是因为我跟童瑶“青梅竹马”(这是矿区有文化的人送给我跟童瑶的一个词,我非常喜欢)的关系才让我跟叶迎春有了交集。童瑶跟她妈非常苦命。童瑶爸辛建军在她三岁那年在井下挖煤的时候被坍塌的煤块砸死了,她现在对她爸都没啥印象。童淑娴一直没有再嫁,把童瑶改成自己的姓,一人带着她过活,日子自然过得很苦。矿区人心善,不少人对她们伸出援手,但童淑娴都婉言谢绝了。矿区人只有私下里叹她一声“红颜薄命”了。为此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找份好工作,让童瑶母女过上幸福体面的生活。不过那得是很久以后的事,而眼下最棘手的是她们母女的日子越来越难了。比如冬天,都下第一场雪了,天已经很冷了,童瑶还穿着秋天的衣服,冻得小脸红红的、小手肿肿的。我知道她家里没钱了,根本买不起羽绒服,于是我便生出一个“宏大”的计划——给童瑶买件羽绒服。我之所以称之为“宏大”,是因为我听说一件羽绒服至少得八十块钱,而我好几年过年的压岁钱赞起来还不到十块。我想到了木瓜,软硬兼施地套出了他手里全部的钱,可加起来也就二十几块,差远了。眼看着天越来越冷了,再这样下去童瑶非得冻出个好歹来,无奈之下,我只得接受了木瓜的建议——赊,也就是先给童瑶赊一件羽绒服,回头再想办法把钱还上。市场街上的服装店至少有二十家,赊谁家的呢?这个问题并不难:赊叶迎春家的。
此时的叶迎春已经不是“迎春录像厅”的老板了,而是“迎春服装店”的老板。几年前她在迎春录像厅那场火灾之后就将其转手了,她当时曾放下狠话,说这辈子再也不跟录像厅有半点儿关系了,她甚至还下定了离开朝阳矿区的决心。人们都明白,她想隔断关系的不仅仅是录像厅,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而此时她在矿区人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人们对她也产生了很深的感情,都舍不得她离开,但挽留的话又说不出口,就在这时候一个人站了出来,他就是朝阳矿区首富——金奎。
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大调整、各类新能源诞生、环境治理要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煤炭的黄金时代正趋于结束,金奎凭着过人的预见性,第一个开始转型。当时大城市的娱乐业如火如荼,已经波及到了朝阳矿区,饭店、宾馆、歌舞厅次第出现在市场街上,但都规模不大,零星经营,这时候金奎看到了商机,倾尽所有建成了“金皇宫娱乐城”。金皇宫娱乐城几乎占下了半个市场街,共有六层,是当时市场街乃至整个朝阳矿区最高的建筑,不论外表还是里面都装修得富丽堂皇,集合了酒店、宾馆、游戏厅、电影院、KTV等娱乐设施,这与它的“一站式休闲娱乐中心”的宣传语完全吻合。开业那天,除了矿长何守业等矿区领导,还来了许多市领导(朝阳矿区隶属于朝阳市管辖)。其中一位市领导在讲话中说的一句话让矿区人印象深刻:金皇宫娱乐城不仅是朝阳矿区也是整个朝阳市娱乐行业的排头兵!“排头兵”是啥?就是第一呗!很快有人从朝阳城区带回消息,说他逛遍了那里的娱乐城,没有一家的规模能超过金皇宫的,看来金皇宫是货真价实的全市第一,这可为朝阳矿区人赚足了面子,于是人们对金奎的敬佩之意在暗中又增加了几成。
为什么是“暗中”,因为金奎在矿区人心目中的形象一直都是负面的,他身为矿区人,却从没干过下井挖煤的苦力,而是靠倒卖煤炭从中获利。他不仅有庞大的运煤车队,而且还有手眼通天的本领——要不他怎么能以超低的价格拿到煤炭又能以不菲的价格卖出去呢?因为有利益相争,这些煤贩子之间矛盾重重,甚至经常发生械斗。金奎还有一个本事就是打架不要命,别看他个子小小的,打起架来完全是一副不要命的架势,他曾咬下了煤贩子王八的半只耳朵,也曾举起铁锹把自己的脑门拍得鲜血四溅,就是凭着这股子狠劲儿,金奎逐渐从众煤贩子间脱颖而出。后来他又对其他几家规模较小的煤贩子进行了兼并,那就是大上加大了。矿区人表面上对金奎客客气气甚至恭敬有加,但背地里却没少骂他咒他,骂他没长人心咒他断子绝孙。也不知道是不是诅咒真的起了作用,金奎的独生儿子金矿还真出了问题。金矿九岁那年,跟一群孩子在矿区北面的凤凰河的河滩上嬉闹,不知怎的竟一头扎进水里沉了底,被救上来命是保住了,脑子却出了问题,成了半傻子。这件事对金奎的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很少在朝阳矿区露面了。他家的大门整日闭得紧紧的,他的虎头大奔车偶然从街上驶过,车窗也闭得死死的,再后来大奔车也极少见了。这时候关于他的传言便像那矿井里飘散出的煤灰一样飞在了矿区的半空里。
与金奎有关的传言一定与女人有关。这些年来,金奎靠着手里的钱与矿上不少女人不清不楚的,但惮于他老婆马金花的威慑力,一开始他只把这种关系保持在“地下状态”,而这次却不同了,竟有了明目张胆的趋势。据知情人透露,在儿子金矿的脑子坏掉以后,金奎便在朝阳市区买了房产,养上了小老婆,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小老婆再給他生个健康的儿子,好继承他的家财。当然这是传言最开始的模样,时间一久这些传言就生出了许多枝节,比如他的小老婆不止一个,那生出的儿子就有一大帮了。几个小老婆为了争宠都打起来了,每次金奎回城都得为去哪个小老婆被窝里睡觉费一番脑筋,后来他就干脆不回去了,尤其是在金皇宫娱乐城建成以后,他就住在了金皇宫里。金皇宫营业之初,金奎为寻找一个合适的管理者而伤透了脑筋,后来叶迎春进入了他的视野。据说金奎不止一次地在公共场合称她为“女中豪杰”,而彼时叶迎春刚结束跟石三的纠葛,关掉了录像厅,正处于无所事事的阶段,金奎便想邀请她来担任金皇宫的经理。他知道叶迎春的脾气,就专门找了中间人约她见面,还特意安排了一个饭局。没承想却被叶迎春断然否决了。一开始金奎还以为她闹着玩儿呢——有多少人对这个体面又薪酬丰厚的位子流口水啊?她却还是纹丝不动,最后还甩出一句话:“这辈子死也不沾录像厅娱乐城的边儿”!金奎并未发怒,而是望着叶迎春的背影很诡异地笑了一下,嘴里叹道:这个女人真是与众不同!于是有人就说,金奎就是从那个时候看上叶迎春的。
不管金奎抛来的是橄榄枝还是红绣球,叶迎春是无暇顾及的,此时她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逃离朝阳矿区。她甚至已经开始做准备了,跟在其他城市工作的小姐妹联系,准备去投奔。而就是这个小姐妹“出卖”了她,让她的家人知道了叶迎春要出走的事,于是那些热心的女人就找上门来,苦劝叶迎春不要离开,她们使出浑身解数,但叶迎春却是一句也听不进去。众女人只好无奈摇头离去。就在当天晚上,金奎走进了叶迎春的家。第二天,一个消息便在矿区传开了:叶迎春不走了,她要开服装店。
在人们的将信将疑中“迎春服装店”开业了。与市场街上的其他服装店不同,迎春服装店开在了位置最为偏僻的地段,这里跟金皇宫背对背,嘈杂的声音到了这里几乎完全绝迹,这一点人们都能理解——叶迎春想眼不见为净嘛。啥事都有两面性,位置偏是清净,但也门庭冷落啊,一天到晚进不了几个顾客,生意可想而知了。不过叶迎春似乎并不在乎这个,迎春服装店开业之后,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门口,耳朵里塞着俩金光闪闪的耳机,耳机的另一头连在一个巴掌大的录音机上。录音机里放的啥别人听不到,但从她嘴里偶尔迸出的旋律可以听出来是《潇洒走一回》之类的流行歌曲。在当时耳机和录音机都是稀罕物,价格也不菲,戴着耳机听流行歌曲更是一種让人羡慕的时尚行为。不仅如此,叶迎春的装扮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一直以来她都是穿着朴素,而且以素颜示人,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显不出来的人。而现在她身上穿上了最流行的时装,眼眉双腮都上了妆,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耀眼夺目了。
做着并不怎么赚钱的生意却比以前阔绰了,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由此人们断定,叶迎春之所以答应留下来,八成是收了金奎的钱。这倒符合金奎的行事风格,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天底下没有钱摆不平的事。而对于叶迎春的选择,人们就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人说叶迎春的选择情有可原,也有人说这是她再次堕落的表现,说金奎是“无利不起早”,他的钱有这么好要的吗?
叶迎春服装店的经营方式对于矿区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意外。一开始人们觉得戴着耳机听音乐不过是叶迎春打发无聊时间的方式,后来才发现她似乎把它作为了生活的全部。什么意思呢?就是即便有人走进她的服装店,她也并不热情地打招呼或者推销服装,而是依旧戴着耳机,表情平静地等着顾客挑选,有种爱买不买的架势。她对服装价格咬得也不死,你拦腰砍价甚至讲到更低几乎都能成交,她却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且她还有个特点,可以赊账。如果你急着要买而钱又不凑手的话,她也会让你拿走。时间久了有些热心人看不下去了,提醒她这样下去服装店会亏死的,没想到她却耸耸肩说:亏就亏吧,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见她这样,劝者也就闭嘴了。好在叶迎春眼光时尚,进的服装比别家店的洋气,再加上顾客得了实惠回头率高,生意也算兴隆。这似乎验证了传言的正确性:背后有金奎强大的财力支撑嘛!我选择去迎春服装店给童瑶买羽绒服,就是为了能赊账。
天气越来越冷了,周末我叫上木瓜揣着那把碎钱走进了迎春服装店。当时店里有个两个顾客在挑选衣服,而叶迎春坐在门口桌子后面听音乐。毕竟是头一次赊东西,我不免有些紧张,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所以我先跟木瓜装成要买衣服的样子,在里面转来转去选中了一件橘黄色的羽绒服。那件羽绒服我们班上金红苗(她爸是煤矿财务主管)穿着一件,整天美得不得了。这个金红苗仗着家里有钱嚣张得不得了,从不把童瑶放眼里。童瑶比她长得好看,脸又白,穿上一定比她好看。不过木瓜表示反对,还说出了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有比较就有伤害。”我想想也是,就换成了一件绿色的,我相信童瑶穿啥颜色的都好看。这时候那两个顾客已经结账走了,我便过去把那把碎钱掏到叶迎春眼前的桌子上。叶迎春被吓了一跳,显然她一直没发现我俩的存在。
我主动出击,说:我要赊件羽绒服。
叶迎春摘下耳机,看看桌子上的钱,又看看我,一脸疑惑。
一旁的木瓜急忙补充解释说:你别看这堆钱不少,其实加起来还不到二十块呢,所以还是得赊。
叶迎春似乎听明白了,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问我:你爸是春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旁的木瓜回戗道:春来也是你叫的?
叶迎春并不气恼,而是笑嘻嘻地问他:我为啥不能叫?
木瓜说:你得叫丁春来,春来是他妈叫的。
叶迎春说:你妈就是张春芳吧,那个裁缝?
我点点头,却一点儿也不明白叶迎春话里是啥意思。
唉!叶迎春长叹了口气:你说你爸那么好一个人,怎么会看上你妈呢?
我立刻不乐意了,大声说:我妈哪里不好了,每次吵架的时候我妈还说看不上我爸呢。
是吗?叶迎春瞪大了眼睛,然后摇着头说:那可真是难为你爸了。
木瓜在一旁抢白道:你是怎么回事啊?怎么老提他爸啊?你是不是看上他爸了啊?
我拍了木瓜一巴掌:别胡说八道。其实我是怕他得罪叶迎春,赊不到羽绒服了。
没承想叶迎春并不生气,反而笑呵呵地点了点头说:矿区很多女人都喜欢他爸,我为啥就不能喜欢?
这可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我不禁好奇地问道:那你喜欢我爸啥?
叶迎春想了一会儿——这时候她脸上出现了一种娇羞的神色,双腮还微微地红了,说:你爸有文化,戴着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跟那些矿工一点儿都不一样,看着就让人喜欢。
一听这话我心里乐开了花,说:你这么一说我爸优点还挺多的,可我妈就是看不出来,吵架的时候总说他一身毛病。
唉!叶迎春又叹了口气:你妈也就不知足,其实她一点儿也配不上你爸,整天咋咋呼呼的,人又尖酸刻薄,就一个小商贩而已。
一听这话我更不乐意了,说:不许说我妈坏话。
木瓜小声嘀咕:她说的也有道理。
我瞪了他一眼说:木瓜,你要再胡说我就不理你了!
叶迎春摆摆手说:咱不说这个了,说正事,你说,给谁赊羽绒服啊?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实话实说:给童瑶。
叶迎春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说:是童淑娴她女儿吧?
我点点头。
叶迎春点点头,问道:看好哪一件了吗?
我指指那件绿色的羽绒服说:就那件吧。
叶迎春很麻利地走过去,取下来看了看说:眼光不错嘛。说着她叠起来,装进包装袋里,同时拿起那堆碎钱递到我眼前说:拿去吧!
我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皱着眉头不知如何是好,木瓜则一把接过问道:你是白送了对吧?
叶迎春点点头说:没错。不过我有个要求。
啥要求?我跟木瓜一起问道。
以后好好对童瑶,她们娘儿俩可真够可怜的。
一听这话我急忙立正站好,一本正经地说:你放心吧,我一定能做到!
木瓜一把拉起我就走,边走边丢下一句:谢谢叶老板,祝你生意兴隆!
果然不出我所料,童瑶穿上那件绿色羽绒服真是好看极了。当童瑶穿着羽绒服走在上学路上被人围着赞美的时候,只有我知道这背后其实是有一番波折的。那就是昨天我把羽绒服给她送去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不穿”,原因除了少女特有的自尊心以外,还因为她覺得我是用来路不明的钱买的,无奈之下我只好实话实说了,没想到她一听羽绒服是我从叶迎春手里赊来的就更不穿了,非逼着我退回去。好在她妈童淑娴劝解半天,并答应回头把钱还上她才勉强答应了。不过哪个女孩没有爱美之心呢?这不,羽绒服一穿到身上,童瑶就舍不得脱下来了,也乐意接受别人的“观赏和赞美”。而在众人散去只剩我俩的时候,童瑶也向我提出了一个非常犀利的问题:听说叶迎春喜欢你爸?
我立刻明白一定是木瓜告诉童瑶的。既然如此否定就没有意义了,于是我点点头说:叶迎春是这么说的,不过我爸……不一定……喜欢她啊。
不一定可不行!童瑶抓住了关键,说:你得回去告诉丁叔,千万不能喜欢她,她可是破鞋乱人穿的主儿啊,弄不好他也会身败名裂的。
我一时弄不清楚“身败名裂”是啥意思,但听起来感觉挺严重的,就忍着心里的慌乱点点头说:你放心吧,我会警告我爸的。
童瑶松了口气,说:我相信丁叔一定会立场坚定的。走吧,上课去。
走了两步以后我有些不甘心地说:叶迎春没你说的那么坏吧?
童瑶一跺脚:她的服装店都成淫窝了,你说她坏不坏?
其实童瑶说叶迎春“破鞋乱人穿”这些话我并不陌生。这些词都是从金奎的老婆马金花嘴里说出来的,而最近一段时间,这样的词仿佛长了翅膀,在矿区的大街小巷四处翻飞,几乎成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热词,当然与这些热词有关的具体细节我还是听木瓜说的。据说马金花已经好几次带着她的傻瓜儿子金矿闯进“迎春服装店”捉奸,而且每次都是在深更半夜,不过每次都扑了空,她想要的“把俩人堵到被窝里”的目标一直没有实现。有人也对她的行为提出质疑,而马金花则胸有成竹地说:那是因为对手太狡猾,你别心急,老娘早晚会抓到现行!然后她又补充说:不管抓到抓不到现行,叶迎春是“破鞋”,“迎春服装店”是“淫窝”都没跑儿!也有好事者问叶迎春身边的人,得到的回复是,因为感激金奎给自己提供的帮助,叶迎春答应只跟金奎做朋友,绝对不做她的情人。这样一来矿区的人就分成了两派,一派站马金花一边儿,说叶迎春的话根本不可信,普通朋友会指着他的钱活着?另一派站叶迎春一边儿,说跟石三的事已经充分证明了叶迎春是刚烈女子,她绝对不会为金奎那三斗米折腰的。童瑶显然站到了马金花一边,我呢……唉,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我就觉得叶迎春没那么坏,甚至……还有点儿好!
那段时间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想找叶迎春求证一下,听听她的真实想法,好验证一下我的猜测。可我总是找不到这样的机会,有很多次我都走到“迎春服装店”门口了,但每次都是里面有顾客,有一次好不容易熬到人都走了,我走到叶迎春面前又紧张得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最后只丢下一句“谢谢”就落荒而逃。与此同时,随着叶迎春跟金奎的传言愈演愈烈,童瑶对她的成见也越来越深,甚至都到了不屑于提她名字的地步。而越是这样,我心里那个想找叶迎春求证的念头就越强烈。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有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是在我心情最为低落的时候——因为童瑶走了。
童瑶走几乎没有什么征兆。当然之前也有传言,说童淑娴母女实在混不下去了,在城里找了个新主儿,不久就会离开朝阳矿区。我曾找童瑶求证过,她矢口否认,她说她死也不答应别的男人做她爸爸。我对童瑶的话深信不疑,感觉吃了定心丸。都怪我年龄太小了,很多问题想不到,比如童瑶不答应并不等于童淑娴不答应啊!她们母女要活下去,除了再找个男人还有别的选择吗?但童瑶不会骗我的,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心里话,而且她也像我喜欢她一样地喜欢我,临走的前天夜里她哭得梨花带雨,而且还让我拉着她的手亲了下她的脸。不过我俩也约好了,等高中毕了业就考同一所大学,然后去同一座城市工作、生活,本来我还想说结婚、生孩子的,可被童瑶打断了,她一脸娇羞地说我快变“坏”了。一看她那样子我感觉心里有一只兔子跳来跳去的,就忍不住又拉了一下她的手并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第二天童瑶走的时候我没去送行——我实在不敢面对她们母女离开的情景,我偷偷地跑到了凤凰河大桥上,那里地势高,能远远地看到她们乘坐的小皮卡车离去。而当车子后翻斗里载着童瑶家我再熟悉不过的家具彻底消失在天边的时候,我终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哭得伤心而又卖力,感觉四周的天都黑了,脚下的桥也剧烈地抖动着,总之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直到有一只手拍在我的肩膀上。我转过头,看到叶迎春正笑吟吟地望着我。
我用胳膊抹了把脸上的泪水,愤愤地说:你还笑!
叶迎春却耸耸肩说:为啥不能笑,其实你也应该笑的。
我问:为啥?
叶迎春扭过头,望着童瑶母女的皮卡车消失的方向说:她们娘儿俩要开始新生活了,终于不用那么苦了,多好啊,你得替她们高兴才是啊!
我想想也是,点点头说:我还真没想到这一点,看来我真没必要哭了。
是啊,你们还这么小,一定会有机会见面的。
我说:这话倒对,实话告诉你吧,我跟童瑶约好了,等高中毕业后我们考同一所大学,然后去同一座城市工作、生活,还有……我想起了童瑶的话,就急忙打住了。
叶迎春笑着问:还有什么?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皮说:童瑶不让我说。
叶迎春拍了拍我的脑门说:还真听童瑶的话。
我说:那当然。
那不错,我看好你们。
我有些听不懂她的话,问道:看好啥?
我是说,等长大了你们一定会在一起的,你俩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这话我听懂了,点点头说:谢谢你。然后又想起了什么,问她:对了,你跟金奎的事都是真的吧?
叶迎春一愣,脸上出现了一种尴尬的表情——说不上是笑也说不上不是笑,问我:干嘛问这个?
我说:你不会不知道吧,关于你跟金奎的事,现在矿区都传疯了。
一听这话叶迎春反而笑了——就像我讲了一个天大的笑话,问我:那你觉得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我没想到她会反问我,愣了一下儿,说:我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我觉得你是好人,不像他们说的那样……不好。
她又笑起来,而且笑得比刚才还要大声,就好像我又讲了一个笑话。我都有些糊涂了,问她:你老笑个啥啊?我又不是在讲笑话。
她止住笑,扭过身子,将眼睛望向远方。那里是凤凰河的尽头,临近傍晚,太阳已经落山了,到处灰蒙蒙一片,没有什么色彩,也没什么看头。叶迎春却看得很认真,我便问她:你看啥呢?
放心吧,冬天一定会过去,春天一定会到来。叶迎春突然迸出这么一句,我听清楚了,却不明白她的意思,就问她:你说的是一句诗吗?
她缓慢地转过头,却吓了我一跳——她的眼睛里竟满是泪水。我以为一定是我的话伤害到了她,就急忙道歉说:我不是故意要说你的,我真的觉得你是……好人……
叶迎春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掉眼里的泪水,脸上恢复了平静,她摇摇头说:我没有怪你,我还得谢谢你呢,我知道矿区这样想的人并不多,虽然你只是个孩子。
一听她这话我松了口气,点点头说:其实你心眼挺好,你赊给我羽绒服,幸亏有它,要不童瑶得冻坏了,当然你还经常帮助别人,就是金奎太坏了,你这跟他一好就影响到你了,那话怎么说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以后离他远一点儿,慢慢就没人说你的坏话了。
唉——叶迎春叹了口气,她这一声叹气又粗又重又长,简直就像矿区运煤火车发出的汽笛声。我料到在这一声不同寻常的叹息之后她一定有很重要的话说,就屏气凝神地望着她。
你知道吗?不论是你的童瑶还是你妈,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需要男人疼爱,只有被男人疼着爱着,女人才有生活的乐趣,才有活下去的意义,当然这也包括我。只不过是,你的童瑶,还有你妈,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是幸运的,能够找到爱自己的男人,而这个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公平,有幸运的,就有不幸的,我不知道这世界上不幸的女人有多少,但我就是其中一员……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打断她的话,问道:我真是被你搞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世界到底是公平呢还是不公平呢?
叶迎春笑了一下说:应该是公平的吧?当然了,你还小,有些话你听不懂。
一听这话我不乐意了,说:我没有听不懂啊,我听懂了,就是说你想找个疼爱你的男人,就是还没找到罢了。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以后更得好好疼爱童瑶,還有就是我得告诉我爸,让他也要好好疼爱我妈,让她们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叶迎春点点头,说: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我说:你也别灰心,你一定会碰到疼爱你的男人的,矿区找不到你就去城里找,世界这么大,你一定会找到的,就是别跟那个金奎在一起就行了,行吗?说完我眼巴巴地望着她。
叶迎春莞尔一笑,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这时候远处驶过来一辆小汽车,是金奎那辆虎头奔驰。我急忙添油加醋地对叶迎春说:你别看他这么有钱,可是心眼儿太坏了,据说他有好多老婆,还有一大堆孩子……
我说着的时候,虎头奔驰在我们跟前停下,前排车窗摇下来,露出了金奎那张戴着墨镜的三角脸,他朝我打了个响指,说:不错嘛小子,这么小就会泡马子了。
金奎这话是从港台片里学来的,市场街那些小混混常说,他也这么说足见他不是个好东西,但我又不敢回怼他,就趁机对叶迎春说:你看他满嘴脏话……
叶迎春却拍了拍我的头说:天不早了,回家去吧。然后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等我回过神来,虎头奔驰已经消失在了凤凰河大桥那头。
迎春服装店关门了。这是当天晚上在餐桌上听我爸妈闲聊时得到的信息。或许是最近关于叶迎春的传言实在太多了,他们的口气简直就像是在议论这个冬天即将到来的第一场雪一样。说到最后我妈很不屑地说了句:这个骚货,到底被那姓金的拿下了!我爸并没有顺着她的话说,而是感叹了一声:这个冬天啊!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个消息给我的内心很大的触动,我想看来傍晚时分叶迎春坐上金奎的虎头奔驰是离开了朝阳矿区,就跟童瑶母女一样,彻底而永远地离开了。午夜时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降雪如约而至,听着窗外老鼠啃食般细微的落雪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我蜷缩在被窝里,用枕头紧紧捂着脸,泪水无声而下。这真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痛苦感觉啊!我爸的那句感叹也一直萦绕在我脑际——
这个冬天啊!
正所谓“生活处处有惊喜”吧!那个冬天虽然发生了许多让我伤心的事,而且出奇的冷,但最后证明也并不是那么难熬。童瑶在离开后不久就给我来信了,然后我们便开始了书信往来,虽然无法见面,但却相互牵挂着,幸福感并没减少。而且叶迎春也没离开朝阳矿区,她关掉了迎春服装店,接受了金奎的邀请,担任了“金皇宫娱乐城”的经理。这昭示着她跟金奎的关系正式公开并进入了新阶段,而从传言来看,这一新阶段的开端便可追溯到那天她乘坐金奎的虎头大奔进城。据说那次进城是金奎带着她去买房子——那是他为了庆祝俩人开启“新阶段”而送给她的礼物,不过除了新房子,金奎还给她买了“三金(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一木(踏板摩托车)”,还有新衣服啥的自不必说了,据说当天晚上金奎还包下朝阳城里的一家酒店专门搞了个“求婚仪式”。
对于叶迎春入驻“金皇宫娱乐城”一事,矿区人并没有表现出过激的反应,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叶迎春跟金奎的事真真假假地传了这么久,人们早就希望有个明确答案了,就像那个“丢靴子”的故事一样,人们早就希望另一只靴子落下了。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金奎的老婆马金花。她撸着袖子站在金皇宫门口跳着脚叫骂:这次狐狸精尾巴算露出来了,敢站在老娘头上拉屎撒尿,没门儿!不过叫骂归叫骂,因为门口有保安把守,她进不了金皇宫的门。闹了一阵子没人搭理她,马金花也累了,就消停了。
事实证明,金奎邀请叶迎春“出山”绝对是个正确的选择,叶迎春一上任就表现出了过人的管理才能,她立刻对金皇宫展开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就是砍掉了位于顶楼的电影院“午夜场”——午夜场打着放电影的名义播放毛片几乎是个公开的秘密。然后把一楼的游戏厅搬到了地下一层,营业面积砍到原来的四分之一。有人(包括金奎)对此提出了异议或担忧,理由是金皇宫基本成了矿区年轻人的天下,她这两个举措相当于拿他们开刀,这不明摆着得罪“财神爷”吗?而叶迎春的反驳理由则是,金皇宫最大的危机就是“年轻人的天下”,这样下去迟早会关门歇菜,它要活下去必须变成“矿区人的天下”。她接下来是把一楼改成了大型购物超市,扩大了二三楼“美食城”和“服装城”的规模,她专门去大城市考察,引进来许多在那里很风靡的小吃店和服装款式,还专门辟出一个楼层,开起了“儿童游乐场”。随后,叶迎春让人拆掉了楼顶上闪烁了好几年的“金皇宫娱乐城”的霓虹招牌,然后找个书法家写了“金皇宫生活广场”几个大字镶在了墙壁上。“娱乐城”变成了“生活广场”,矿区人觉得它一下子与自己贴近了,与自己的生活建立起了某种联系,也不再对它作“壁上观”,而是拖家带口地走了进去,尽情享受它的新变化。也就半年多的时间,“金皇宫”果然变成了“矿区人的天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矿区人对它的一致评价是:更干净了(取消了午夜电影场),更安静了(游戏厅转到了地下),更丰富了(你想要的东西在这里都能找到),甚至有人不无自豪地说:有了金皇宫,还去朝阳城里干嘛?至此,金皇宫进入了“全盛时期”,人们对叶迎春竖起了大拇指,说她虽然文化不高,却是个当经理的天才。这种赞誉甚至也波及到了金奎,不过也有一正一反两种說法,一种说他“慧眼识才”,堪称“伯乐”,另一种则说他是“美人利益”一箭双雕,捡了大便宜。
可是谁也没想到,“金皇宫”的全盛时期仅仅持续了五年多便迅速败落了。它的败落首先与矿区的大环境有关。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产能转型的大趋势对朝阳矿区影响越来越大,煤炭大幅减产、井口大量关闭,导致矿工大批失业,收入锐减,然后是人员流失。就以我家为例吧,初二那年,我爸下岗了,他托人在城里谋了份新工作,我们全家就搬离了矿区。此外还与一个人有关系,那就是叶迎春的前男友石三。
在金皇宫全盛期的第五年上,石三刑满释放了。人们都说监狱是个让人脱胎换骨的地方,石三却是个例外。石三出狱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骚扰叶迎春,而且到了严重变态的程度。可以这么说吧,自从石三出狱后,叶迎春几乎就没出过“金皇宫”的门。有一次确实需要出门办事,她只能选择了半夜出发,结果半路上还是被石三截住了。石三跳上她乘坐的汽车,砸碎了前挡风玻璃,还用刀子划伤了她护脸的手臂。当时石三叫嚣说,是叶迎春害得他坐了五年的大牢,她得为此付出代价。而已经消停的马金花又开始频繁地去金皇宫吵闹,这与石三的挑动不无关系。这对于叶迎春和金奎来说越来越棘手,因为这几年来金奎的儿子金矿虽然智力没长进,身体却是突飞猛进,一身使不完的蛮力,金皇宫门口的保安两个不抵他一个。这也促成了我记忆极为深刻的叶迎春和金奎被马金花母子暴打事件的发生。而这些困扰搅得叶迎春和金奎越来越难以安生,最终导致了那场悲剧的发生。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周末的晚上,那天我没有上学,很巧合地目睹了这件事情的发生,但我觉得这件事对于我的意义,并不是目睹了石三死亡、金奎入狱,或者说叶迎春与金奎故事的结束。
我跟我父母等人赶到市场街的时候,石三的尸体蒙着白布正被两个警察用担架抬上警车。随后金奎被两个警察拖着从金皇宫大门里走出来,他手上戴着明晃晃的手铐,面色苍白,目光呆滞。第三个出来的是叶迎春,她是自己走出来的,她没有哭,只是脚步有些踉跄,脸被垂散的头发遮住了半边,露出一片不真实的白。
我们很快得到了答案,昨天夜里石三潜进金皇宫骚扰叶迎春,被金奎乱刀刺死了。
警车门为金奎打开的时候,马金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嚎叫着冲上去对他一阵捶打,很快被人拉开了。金奎看都没看她,弯着腰往车里钻,这时候叶迎春喊了声“等等”。围观的人群主动给她让开路,叶迎春走到金奎跟前,在金奎脸上亲了一口,说:下辈子,我跟你。声音不大,但在场的人几乎都听到了。金奎咧开嘴笑了笑,弯腰钻进了警车。
真没想到啊,这么多年后又能遇到你,而且还解开了我心里存了这么多年的疑惑,真好啊。我由衷地说。
安排我跟你爸见个面吧。
我愕然:怎么?
哈哈!叶迎春又爽朗地笑起来,然后深吸了口气,眼圈变红了:别多想啊,我不为别的,就为见见他,还有你妈,毕竟我们都是朝阳矿的老人,虽然离开矿区好多年了,可总忘不下那里,这辈子都忘不下的……
杨 奇: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泰安市签约作家。有中短篇小说发表于《清明》《山东文学》《延安文学》《延河》等,曾获齐鲁文学作品年展奖,作品入选“齐鲁文学精品打造工程”,出版有长篇历史评传《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