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华
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上海 200072)
为了美化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海市于2018年启动了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到2020年完成全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风貌道路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约470 km道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实现道路环境更加整洁、空间视觉更加靓丽的目标[1]。
在一般的城市道路设计中,需要考虑规划的红线、道路等级、道路周边用地、道路交通量等因素,以及道路的横断面是否符合远期道路交通量的需求、周边居民的出入需求等。随着合杆整治工程的进行,越来越多的新改建道路需要与合杆整治同步进行,这就要求相关设计人员在具体的道路设计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将新改建道路需要与合杆整治的设计原则相结合,为合杆整治提供更好的平台。
随着城市需求的提升、道路工程的升级,需要在道路上持续立杆并增加新的道路设置,从而逐步形成了目前道路杆件密集的情况[2]。杆件的密集造成了道路景观性较差、车辆的视野较差等问题,为此,许多城市出台了整治办法和管理办法。
早在2001年,上海市政府就颁布了国内第一个且是当时国内唯一针对架空线问题的政府令——《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其后经过3次修订后发布。自2018年起,为实现与全球卓越城市相匹配的架空线精细化管理目标,全市全面启动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并计划用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内环内所有道路以及内环外重点区域的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3]。
在交叉口综合杆设计中,如果综合杆布置在交叉口转弯半径内,则会影响行人的视野,所以需要在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内人行道通行区域限制设置综合杆。通常,在交叉口直线段起始100 m内是综合杆的集中设置区,道路直线路段集中设置区以外区域是综合杆的标准设置区。合杆设施区域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合杆设施区域示意图
(1)在人行道宽度<2 m的道路,不宜设置各种箱体[4]。
(2)因为道路景观的需求,箱体的放置如果有绿化的遮挡会增加道路美观性,所以箱体放置的位置首选为绿化带,其次为人行道。如果受道路等级以及红线宽度等条件限制,道路横断面无法设置绿化带,则箱体需要放置在人行道中[4]。
(1)标志牌。新改建道路中增加合杆整治后,标志牌的设置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允许的设置距离内,新改建道路按照“多杆合一”的集约化原则,建设以道路照明灯杆为载体的综合杆。禁止驶入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路名牌、机动车标志、非机动车标志一般安装在交叉口第一根综合杆上;指路标志牌一般安装在交叉口第三根综合杆上;其他的标志牌一般安装在路段中的综合杆上。标志牌按照“宜小不宜大”的原则进行版面设计,以便安装在综合杆上。
(2)监控。新改建道路中增加合杆整治后,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交叉口第二根杆件搭载监控设备,其他地块出入口等需要搭载监控设备的地方根据具体需求采取就近搭载综合杆的措施[6-7]。
(3)信号灯。在道路建设中,信号灯一般设置在道路交叉口,路口区域综合杆的平面布置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第7节的相关规定,以交通信号灯布置需求为主,兼顾其他设施设置。
综合杆设施的设计应充分收集项目现状普查、测量、物探、地勘及所在路网规划、技术规定等相关资料,并结合管位规划资料进行[4]。
在红线宽度、规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建道路横断面布置如果设置绿化带,综合杆和综合箱可以设置在绿化带中,不仅能满足道路美观的需求,而且能有效防止人行道树木遮挡标志牌。
根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中的规定,绿化带的最小值为1.5 m,综合杆的基础尺寸有5种,分别为1.5 m×1.5 m、1.5 m×2.0 m、1.5 m×2.5 m、1.5 m×3.0 m、1.5 m×4.0 m,综合箱的尺寸为900 mm×480 mm×1 350 mm、750 mm×480 mm×1 250 mm。结合综合杆的基础尺寸和综合箱的尺寸,绿化带的最小宽度宜为2.0 m,特殊情况下可以取1.5 m,在合杆施工时需要注意侧平石的坍塌。
(1)根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人行道的最小宽度为2 m,在有“多杆合一”要求的新建道路中,如果综合箱需要放置在人行道上,根据综合箱的尺寸以及道路美观需求,人行道宽度宜>2 m。
(2)在综合杆的集中设置区域,如果综合杆需要设置在人行道上,人行道树木最好选择小型绿植,如可以选择矮小美观的植物等。
在交叉口的设计中,道路交叉口的停车线设置在交叉口转弯半径起点处,方便交叉口区域综合杆的设置。
由于交叉口转弯半径内是综合杆的限制设置区,道路交叉口的停车线设置在交叉口转弯半径起点处,第一根综合杆会搭载信号灯,为了行车安全、视野宽度以及减少交叉口排队的长度,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中交叉口路缘石转弯半径的要求,交叉口转弯半径宜取最小值。
在标志牌的安装过程中,在规范允许的距离内,适当调整标志牌的位置,否则需要适当调整道路的路灯位置,以满足“多杆合一”的集约化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置微型杆。
因此,城市道路中标志牌的设置需要结合综合杆的位置以及规范规定的标志牌距离进行搭载。
在新改建道路中,电子警察根据公安和交警的要求,一般设置在交叉口、道路出入口、路段中。新改建道路中增加合杆整治后,电子警察的位置要适当调整,电子警察一般设置在交叉口第二根路灯杆上。路段位置需要满足“多杆合一”的集约化原则,一般在地块出入口位置会存在设置微型杆的情况。
因此,在新改建道路中电子警察的位置需要综合考虑交警、公安的意见以及综合杆的位置。
在新改建道路中,道路交叉口需要设置车行信号灯和人行信号灯,新改建道路中增加合杆整治项目后,交叉口的人行横道线、停车线的位置需要考虑第一根综合杆的位置。
在新改建道路的设计中,需要考虑综合杆的排管位置,综合杆排管距离道路路面的最低距离为0.7 m,另外,管线与管线间的安全距离等要素也需考虑在内。
南大路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 m,设计车速为60 km/h。南大路西起S20,东至祁连山路,全长约为1.52 km。南大路是新改建道路和合杆整治同步进行,道路横断面方案的制定、标志标线设置、监控和信号灯的设置,需要考虑合杆整治中综合杆和综合箱的位置,使南大路的道路设计和合杆整治完美结合。
根据综合杆和综合箱的设置原则,综合杆的最佳设置位置是侧分带,综合箱的最佳设置位置是绿化带隐蔽位置。
南大路的红线宽度是40 m,考虑南大路的道路等级、合杆整治原则等因素,对南大路进行横断面设计。考虑综合杆的放置位置和箱体位置,南大路横断面设置中分带和侧分带,南大路的具体横断面设计如下:
3.0 m(人行道)+3.0 m(非机动车道)+1.5 m(侧分带)+11.5 m(机动车道)+2.0 m(中央分隔带)+11.5 m(机动车道)+1.5 m(侧分带)+3.0 m(非机动车道)+3.0 m(人行道)=40 m。南大路横断面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 南大路横断面示意图(单位:m)
南大路的综合杆设置于侧分带,通过对照明的计算,南大路采用功率是250 W+150 W的LED路灯,具体的照明设计如表1所示,照明示意图如图3所示。
南大路的横断面设置可以使综合杆和综合箱设置在最佳位置,减少了绿化的遮挡,使道路的景观更加美好。
表1 南大路照明设计值
图3 南大路照明示意图(单位:m)
根据南大路横断面的设计,选取南大路—工学路交叉口设计综合杆以及平面图。根据综合杆的设置原则,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内人行道通行区域限制设置综合杆,交叉口第一根综合杆搭载交通信号灯、路名牌;交叉口第二根综合杆搭载监控设备;第三根综合杆搭载标志牌。
根据《市政道路建设及整治工程全要素技术规定》中的规定,交叉口第一根综合杆设置于交叉口转弯半径处,所以在进行南大路平面以及标线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第一根综合杆的位置以及对限制设置综合杆区域的要求,设计南大路—工学路交叉口时,交叉口转弯半径按照最小值设计。具体的平面图如图4所示。
图4 南大路—工学路交叉口平面图
交叉口转弯半径做到最小值后,极大缩小了交叉口的范围,不仅满足了综合杆在交叉口区域的照明计算,同时也减少了信号灯周期内交叉口的车辆排队长度和延误。
交叉口内的综合杆的间距是30 m,第一根杆件搭载信号灯,满足交警的需求;第二根杆件搭载的监控设备可以满足交警和公安的需求;第三根杆件搭载的交叉口预告标志牌不仅满足规范的间距要求,也不会削弱交叉口预告标志牌的使用功能。
根据南大路道路综合杆的位置以及管线综合资料,南大路的综合管线设置在侧分带内,具体的排管图如图5所示。
图5 南大路排管示意图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推行合杆整治,越来越多的城市道路与合杆整治同步进行设计,新改建道路的设计中融合合杆整治的设计原则,既方便了综合杆和管线的设置,又使道路的景观更加美好,城市道路施工完成后,道路路面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