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成吉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江苏 常州 213100)
十三五以来,武进区嘉泽镇投入了大量资金,新建了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田防汛防旱、提高效益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工程建设和后期维护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问题。
A.筹资渠道单一,工程建设标准较低,小农水设施不足,老化失修严重。
十三五期间,武进区嘉泽镇完成小农水投资约3 241.05万元(主要集中在2016—2018年)。其中,镇级资金1 898.24万元,占总投资的58.6%;村级资金投入占比为20%,其余21.4%为上级资金,武进区嘉泽镇小农水建设资金大都依靠镇村自筹,缺少上级资金补助,且镇村财政吃紧,导致工程规模小,建设标准较低。
2015、2016年汛期,武进区嘉泽镇连续两年遭遇强降雨侵袭,多地不同程度受淹,暴露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其中季节性、工程性缺水,汛期田间排涝问题尤为突出。按照最新《农田水利工程(渠道)情况调查表》统计数据显示:武进区嘉泽镇干、支、农渠数量约为516.34 km,其中能正常运行的只有325.34 km(约占总数的63%),其中防渗渠仅占36%。这些小农水工程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缺乏科学规划设计,且受资金、施工技术条件限制,建设标准较低,加上没有完善的维护管养体系,经过多年的运行,很多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失修,功能效益衰减。
B.工程建设缺乏科学全面规划,整体效益不高。
小农水工程主要建设单位为村,建设任务往往局限于本村民小组内的实际农田水利需求,缺乏全局发展眼光,效益不高,且存在镇与镇、村与村交界处,由于各自不同的建设需求,水利设施存在重复建设、不能正常沟通衔接,甚至矛盾升级,导致工程无法实施的情况。
C.产权制度改革不精细,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上世纪90年代始,由于政府体制机制改革,一些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设施被承包、出售给个人。由于相关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有的业主只注重经营管理,不重视工程管理,加上当地产业调整升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程度大大降低。有的业主未实现预期收益,甚至连年亏损,于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约,将小农水设施舍弃不管,导致很多设施常年弃置,缺乏日常养护,甚至年久失修。
D.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模糊,实施流程不规范。
以往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一般适用于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对于小农水这类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工程缺乏有效的指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多数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缺乏施工经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致使相关的建设标准形同虚设,加上受项目投资限制,多数工程没有专职的监理、质检人员,导致工程质量缺乏监管。近年来,虽然镇村级小农水工程实施流程不断规范,但在招投标、工程审计过程,仍存在着利用规范漏洞拆分标段、打擦边球等问题。
E.工程后续维管标准不精细,管护经费缺乏监管。
在很长时期内,小农水设施都是集体建、集体管,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问题。近年来,上级水利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护细则和考核办法,同时相应的提高了管护经费,这些举措大大提升了小农水工程的管护效果。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难发现这些细则主要针对小农水设施的日常使用,对于一些老旧农水设施的维修和改造缺少相应的指导意见。管护资金下拨后,统一由村调配使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
造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补助资金和投资规模,加强对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确保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用水合作社在小农水建设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地位、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制定和完善相关建设标准,在后期建设过程中,通过设置资质准入、引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切实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投入水平和建设标准。
以上位水利、建设等规划为依据,结合武进区嘉泽镇实际需求,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全面科学规划。针对村与村、镇与镇跨地区间的水利建设规划,汇集各方相关诉求,凝聚共识,综合考虑。
在满足区域排涝灌溉标准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水环境文章。结合美丽乡村和生态河湖建设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实施。做好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保障镇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确保小农水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
针对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研。广泛吸收其他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成功的经验做法,加快制定本地区改革指导意见,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健康深入发展。根据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地情况,充分听取相关业主的建议,因地制宜地制定可行方案,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细化武进区嘉泽镇工程实施流程,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严把工程招投标过程关。针对一些点多、面广、规模小的农水工程单独实施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建议集中打包,选择有经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工程后期实施过程中,对中标单位动态跟踪,重点关注二次分包等违规做法。
工程实行施工资质准入制、监理和质监制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员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等,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同时配备有资质的监理人员,负责工程实施全流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时,还需要具有资质的质检人员及时到场检测,详细填写质检记录,针对工程特定材料,工程实施基础数据,必要时还需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从严把好质量关。
建立和完善工程后期管护制度是确保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关键。要进一步细化管护办法,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加强管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业务水平。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小农水管护中的推广应用,对老旧农水设施进行信息化、自动化改造,使其与日益发展的农村生产和人民生活相适应,从而充分发挥效益,服务于民。
加强对管护资金使用的监管。按要求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台账,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财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透明。
坚持全面科学规划,提高建设标准,规范实施流程,创新管护办法,切实做好新时期小农水建设管理工作,助力“十四五”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