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华 陈卓君/ 浙江省档案局
近年来,浙江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档案科技工作,积极参加国家档案局与省档案局的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工作。2020年,浙江档案科技项目立项数量创下新高,科技攻关方向从侧重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向档案治理机制、档案文化建设、档案保护研究、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等多领域拓展。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总结“十三五”期间档案科技工作经验与不足,为制定“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重要参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对我省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做了全面部署。档案科技工作要抓住当前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机遇,着力以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来破解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难题和短板,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应用来牵引档案智治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作出贡献。
“十三五”以来,国家档案局、浙江省档案局两级科技项目立项共达95项,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中“开展80项以上科技项目研究”任务。
2017年,省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科技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出台《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作为指导全省档案科技工作的重要文件。每年初,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与年度《全省档案工作要点》,制定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组织全省档案部门围绕档案事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与实用性的研究探索,有序推进两级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与成果评审、推广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档案局、档案馆行政与事业职能进一步明确,这为档案科技工作提供了更好环境,各单位档案申报科技项目数量和质量都大幅增长,2019年、2020年,向国家档案局项目申报幅度增长了100%、75%,立项幅度增长了100%、130%。2020年,各省市、中央和国家各部委、中央企业等档案部门共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科技项目334项,经评议正式列入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的有120项,占推荐项目总数的35.9%,其中浙江共推荐21项、立项14项,成为推荐项目最多的省份。
“十三五”期间,浙江49个档案科技项目完成研究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组织的验收。20项科技成果获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奖励,如,2019年度国家档案局公布科技成果奖二等奖6个,三等奖19个,浙江有2项成果获二等奖,这一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方言语音档案建设研究”“基于网上审批的行政审批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和移交接收模式研究”“档案馆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策略研究”等6个技术创新性、推广实用性突出的科技成果在每年全国档案科技管理暨科技成果推广会上进行交流;部分科技成果在海峡两岸档案工作研讨会、中俄档案工作交流会上进行推广;部分科技成果通过国家档案局官网、浙江档案网站、《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浙江档案》杂志、“记忆浙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介。
开展档案科技工作,就是在对国内外及相关行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溯源与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科学的、具有可行性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的理论观点、应用模式和技术方法,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浙江档案科技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五档共建”、档案文化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电子化归档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开展“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研究”项目研究,成为全国首个研究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监管机制的省份。开展“档案馆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策略研究”“基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研究”等项目研究,有效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开展“方言语音档案建设研究”“档案文化品牌——乡村记忆建设研究”“‘台州古村落’数字记忆建设研究”“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标准化研究——以良渚古城遗址档案为例”等项目研究,成为全国首个深化探索档案文化建设的省份。开展“基于网上审批的行政审批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和移交接收模式研究”“行政审批类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及归档接口研究”等项目研究,深化探索工作模式、体制机制、平台应用等,为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提供制度规范、技术支撑及系统支持,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提供浙江样板。接下来,智慧档案服务平台建设、区域保护中心、库房智能化管控、档案防虫除菌新技术等符合当前档案科技攻关方向的科技项目,在积极研究探索之中。
表1:“十三五”期间浙江档案科技项目情况
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杭州市、宁波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是浙江档案科技力量“第一梯队”,“第一梯队”局、馆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科技工作,亲自组织骨干力量,围绕本局、馆创新工作进行研究,积极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影响力。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承担了主要的省档案科技项目研究工作。各市档案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档案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地区档案部门参与国家档案局与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研究,并对研究工作给予指导,湖州市、丽水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科技项目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牵头的项目获2020 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立项。
近年来,省档案局、杭州市、宁波市档案局等积极组织省公安厅、省能源集团、杭州市城建档案馆、杭州市信用中心、良渚遗址管委会、宁波卫计委、宁波城投集团、娃哈哈集团等优势单位的档案部门,积极申报课题研究,都顺利立项或获得成果奖励,提升了行业档案治理水平。另外,省内科研院校、医院等单位的档案部门,防空、房产、测绘等专业档案馆,以及档案服务企业、软件技术公司等积极参与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研究,项目申报数有较大幅度增长,且质量明显提升。
此外,档案科技队伍快速发展。首先是领导重视,科技队伍负责人一般为单位负责人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其次是科技人员多样化,包括档案局、馆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院校的专业教师,信息中心的技术工程师,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档案员等;再次是科技人员业务素质较高,除局、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外,主要研究人员一般都具有档案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部分人员被列入省“115”档案人才库和省档案信息化专家库。
第一,发展不平衡。从地域看,承担科技的单位大多为省级或市级档案部门。这是因为省、市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较好,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较高,人员队伍实力较强,开展国家、省两级档案科技研究具有充足条件,科技项目的申报率、完成验收率都较高,应用成效突出;而县(市、区)档案部门参与科技立项研究的不多。调研发现,萧山区、义乌市、东阳市等县(市、区)档案部门参与科技有一定积极性,工作有创新、有亮点,但是缺乏科技经验,项目存在研究方向偏差、研究内容没有创新性、重复研究等问题,导致两级立项难度较大。有的市、县档案科技项目虽已立项,但因研究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团队更换调整而后继无力;或因经费、条件等发生变化,没有形成研究成果使得项目被取消、延期等,不能正常结题和验收。
从研究领域看,浙江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具备全国性优势,但在档案业务管理、制度机制、基础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实力相对较弱;档案保护技术领域如档案去酸加固、保护技术新设备研发、专门/特藏档案管理等领域,山东、上海、云南、陕西等省市具有先发优势,且研究成果丰硕;文档一体化归档单套制、区块链人工智能应用等研究领域,国家部委、央企如航空航天、核电企业档案部门等具有领先优势,浙江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起步阶段,需要加强发力、开拓攻坚。
第二,人才、经费保障不充分。开展档案科技需要承担部门提供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其中专业人才保障尤其重要。当前,浙江缺乏实力强劲的、能够领军国家级科技项目的专家,尤其缺乏像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院校档案专业理论研究领军人才支撑。业务研究团队建设乏力,尤其是基层档案部门业务人员数量偏少、专家占比不高,科技成果较少。高校、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每年积极申报项目,但在省级立项评审当中因科学性、创新性不足被刷下的过半。近年来一些档案科技项目因核心研究人员变动、项目经费调整,科技项目研究进度、质量及推广应用等受到严重影响。
另外,由于财政政策调整,“十三五”以来,国家与省档案局对项目立项或奖励等都没有经费补助。一些部门因为无法申请到科技项目经费,申报项目较为困难;一些采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研究的新项目,因为前期得不到大量经费投入而搁浅。调研发现,省内一些高校、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总经费预算不多,能落实的科技项目专门经费更少,研究经费往往要借助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才能解决;台州地区部分学校受经费限制,项目申报需要分配名额,有申报档案科技项目需求的部门在学校审批环节被刷下来。
第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当前浙江档案科技项目立项、评奖的通知,由省委办公厅发文系统发送至全省各级档案局、档案馆和省、市直单位,同时在浙江档案网上发布公告。一些科研院校、二级发文单位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反映,每年科技立项的通知信息获取滞后,申报期限较短,筹备项目匆忙;项目申报需提供纸质材料,且申报手续繁琐,纸质材料要审批盖章。另外科技项目立项采取申报单位直接向省档案局申报的方式,没有很好发挥市、县档案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与审核把关作用。
2020 年5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视察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时指出,要提高档案科技工作水平,加强档案科技规划管理,建好档案科技国家队,加大重大选题攻关力度,努力推出一批创新实用型科技成果。新修订档案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当前全国档案部门科技创新活动已掀起新的热潮,近两年来每年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都在300 项以上,中央和国家各部委档案部门、航空、航天、电信、电力等央企档案馆、教育部部属高校等科技实力强劲,北京、江苏、山东、云南等省在档案工作机制改革与理论研究软课题、资源挖掘开发利用、档案保护新技术、档案信息化建设等研究领域具有明显优势。进入“十四五”,浙江档案科技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办领导与新修订档案法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档案工作“三个走向”重要指示精神,争创档案科技创新示范省,抓住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发展机遇,以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的区位优势带动档案保护、档案文化建设、档案工作机制等全方位多领域研究探索,组织开展100 项以上档案重大科技项目克难攻坚,进一步促进先进的科技成果在档案实际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发挥档案科技现代化创新引领作用。
随着新修订档案法的出台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科技项目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规范都将修订。浙江将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管理制度新要求,结合浙江科技工作实际,对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科技成果奖励”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调整,明确省、市、县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档案科技项目组织与监督指导责任。市、县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与省档案局、项目承担单位三方协同机制,注重挖掘优质科技项目,加大培训、指导、监管,保障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并能按期验收。省档案局将建立全省档案科技管理信息化平台,线上线下并轨规范申报程序、简化纸质材料要求,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实现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在政策上适当倾斜,鼓励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参与省档案科技项目研究,从基础型、实用性的项目着手,积累科技经验,由浅到深、由简到难逐步提高研究层次与质量,争取承担更多国家档案科技攻关项目,在科技工作上形成省级、国家级扩面、提升发展新态势。省档案局与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向本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科技项目的途径,组织推荐一批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能够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列入当地政府科技项目计划并争取政策支持,解决急需的科技专项经费问题。
要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将档案科研成果要求纳入档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省“115”档案人才评定等评价指标体系。要注重挖掘档案人员的科技潜力,充分发挥其科技智力、科技合力。加大档案科技人才培养,努力建立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专业人才生力军,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科技人才格局;尤其要注重培养青年档案专业人员,做好档案科技人才“传帮带”。要推进“双一流”高校档案领军人才、高科技企业专家及档案服务企业团队合作开展科技,推出一批高质量档案科技成果。要组织开展档案科技管理培训,提高科技攻关能力,使人才发展与档案科技工作发展同频共振,推动项目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科技项目单位等应注重成果的时效性与实用性,及时地加以总结与推广。要定期梳理科技成果,并利用有效途径进行宣传推广。一是在档案网站上设置成果交流专栏,借助网站快速传播力,介绍经验和好的做法;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成果掌上推送;三是在《浙江档案》杂志开辟成果交流专栏,定期进行成果刊登,分享工作经验;四是组织全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广会,让更多科技成果单位作现场经验交流,发挥好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