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林
2021年“双十一”,头部平台天猫、京东、拼多多,腰部平台苏宁易购、唯品会、达达集团、当当、网易严选等,新晋选手快手电商、抖音电商纷纷加码,迎来第13次的狂欢。值得注意的是,天猫、京东们的预售很火,但也频频被消费者吐槽,如預售商品发货时间长、不退不换、无货被退款等。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供参考。
预售模式减轻生产压力盘活资金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电商越来越多地采用预售的方式出于几点原因:第一,新品上市前,电商能够通过预售提前获得大部份的销量,并且从销量预定的数据来更好地指导生产的产能,避免积压存货让商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第二点,消费者需要付定金,一旦支付了就不能退,那么肯定要购买;第三点,对于商家来讲不仅通过定金锁定销量,更能够提前回笼部分资金,定金基本上在总量的1/10~1/5,一些预售的商品,可以让商家能够回笼部分资金,减少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因为电商平台有周期,再加上生产周期、销售周期以及销售完回款,都有资金压力。预售的话让资金活了,企业的血液活了,商家就活了,这也是很重要一方面,虽然它不是全款。预售的商品往往在页面上都会有预售的数量,给消费者营造出商品预售的火爆感、畅销感,这样消费者就锁定了,可能不会去另一个平台看了。
预售为电商提前“蓄水”促进销售额提升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此次“双十一”预售首次从零点提前到晚上8点,对减轻数千万电商从业者和数亿用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压力无疑是有利的,同时也能缓解物流运的运力和商家资金的周转。另外对于天猫、京东等电商们来说,“双十一”经过12年也需要有新鲜度,时间调整后给用户制造了不同的感觉,消费习惯会有所变化,这样通过提前“蓄水”的方式,可促进“双十一”的销售额拉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同意预售协议后期不予退还合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网络购物中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对于买卖合同的条款,双方均有权利进行自由磋商和约定,平台通过让消费者勾选定金协议的方式,获取消费者对该定金协议内关于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还的约定的同意,属于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同意卖家定金不退的预售协议,则卖家对定金不予退还是合理的。从法律上讲,这符合平等主体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尽管部分卖家提前发货,这也并不能避免退款现象的发生。因为消费者仍然受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款的保护,可以通过收货后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方式拿回定金及尾款。
观点四:预售建立在牺牲用户体验基础上
曹磊解释道,商品的预售不管是全款还是部分,其实电商并非“始作俑者”。在商品房销售里面是最普遍和流行,我们去看一手房,新房几乎都是预售。付了定金之后没多久就让签合同,要么全款支付房款或者是银行按揭。汽车也有这样的预售,所以电商应该说是学习者。因此,预售这个模式,不管在线下消费市场还是在线上消费市场,不管是房和车这些大宗个人消费物品领域,还是在快消品的小额消费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从某种角度来讲,尽管用户的体验上会受一些损伤。但是对商家来讲,资金活了、销量有了、压力减少了、退钱退货也也少了。所以说预算模式在某种角度来讲是建立在牺牲用户体验的基础上,换来商家的既得利益。
预售被讨伐屡见不鲜消费者可多渠道维权
曹磊指出,不管是预售的还是现货销售,都是平台整体的交易规则,那么也同样适用于消保法、合同法和一些相关的规定。不仅是预售,电商的细分的销售模式很多,还有周期购、拼购、团购本质上都是网购,都是一样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有平台的“家法”来进行制约。对预售的讨伐,已经屡见不鲜,特别是“双十一”“618”这些大促期间,等待时长关乎消费者购物体验,预售商品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下单预售商品前,要关注预售数量和时长,一般在商品详情页上有明确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预售行为,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平台、商家去沟通,也可以去跟平台投诉,也可以向12315、电诉宝或是媒体投诉,这些都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