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之初,我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专职消防队。宋朝在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战乱局面后,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经济逐渐繁荣,京师汴京(今河南开封)官屋鳞次栉比,店铺多得数不胜数。此外,还有供娱乐的勾栏、书场和大规模的观灯活动,因此,最忌火烛。仁宗登位(1023年)后,即降旨在京师厢(京师的禁军)军中,挑选部分军士,建置为专职消防队员,取名军巡铺。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每所设铺兵5人。他们担负着防火、灭火两大任务。
北宋“京都火甚严”。每至半夜,无论官宦百姓,均须按时熄灯,由铺兵在高处设望火楼,望火楼下,有官屋数间,驻屯上百名专事灭火的军士。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并备有多种救火器械。一旦发现火警,立即在望火楼上用旗帜按规定的信号指明方向、地点,夜间则以灯笼代替。他们一旦接到望火楼报告的火警,立即奔赴失火地点。
(本版由王昌銘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