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家养老志愿型服务模式研究

2021-01-13 03:11符海涛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居家志愿供给

□文/符海涛

(江南大学 江苏·无锡)

[提要] 目前,志愿型服务对农村居家养老进行服务嵌入有五种可推广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市场带动模式、组织引领模式、核心个体参与模式、志愿型服务信息平台模式。这五种模式在功能上互补,时空上并存。提升志愿型服务对农村居家养老的支撑能力,实现社会福利供给效益最大化与农村养老的良性发展,应推进多元主体提供多层次志愿型服务、农村老人依据自我需求获取服务发展,加快核心信息平台建设与农村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因地制宜地推广志愿型服务模式。

一、引言

据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老年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 年的数据上升了2.9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村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在质与量层面呈现递增的态势,但是适合农村老人多样化居家养老需求的服务供给不足,已经对老人生活质量的提高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通过志愿型服务嵌入的方式,构建一个“多元主体提供多层次志愿型服务、农村老人依据自我需求获取服务”的服务框架,因地制宜地推广五种志愿型服务模式,对于整合服务资源,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梳理文献,多数学者分别从政府、市场等途径对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展开研究。有的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伙伴关系;有的强调市场在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作用;有的指出了社会组织与社区的地位与作用;还有的肯定个人参与发挥的积极作用。但鲜有学者就志愿型服务供给过程中消费者的参与方面展开研究,他们更多地将目光聚焦于供给主体。同时,更多研究强调单一供给主体,往往忽略了“多元供给主体整合嵌入”这一方式。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机构养老发展不足的现实背景下,以协作为基础的居家养老将成为养老服务的战略发展方向。现实需求决定了嵌入性理论应用的必要。

“嵌入性”这一概念是由波兰尼在《大变革》中首次提出的。随着嵌入性理论的不断应用发展,它构建了一个从社会结构层面来研究经济社会生活的“合法性”新视角。若不作苛刻要求,站在某种相近意义上对概念提出者赋予概念的既定意义进行拓展分析,这样或许会延长这一概念的分析链条,并使其有更宽广的意义。对此,本文基于对嵌入性理论的理解,将“服务嵌入”概念引入到农村居家养老的发展过程中,为下文农村居家养老志愿型服务模式的提出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

二、志愿型服务嵌入: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一)服务嵌入的内涵与边界。“服务嵌入”指由多元主体供给的多层次志愿型服务嵌入到农村居家养老中的这一过程,由老人依据需求选择服务。为充分理解“服务嵌入”概念,将从以下层面展开分析: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嵌入的整体框架包含服务嵌入的主体、服务嵌入的客体、服务嵌入的结构和服务嵌入的方式;服务嵌入主体指服务的供给者,是由不同性质与地位单位组成的;服务嵌入客体是服务供给的对象,也是服务的直接受用群体,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农村居家老人;服务嵌入结构是多层次的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属于同层次的服务可以由同一或不同主体提供,视农村老人情况不同而做细分;服务嵌入的方式是指农村居家老人的选择性消费,根据个人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决定。综上,服务嵌入主体、客体是与服务嵌入结构与方式相对应且融合的。因而下文主要是针对服务嵌入结构与方式展开研究。

(二)服务嵌入的结构层次

1、多元性的服务嵌入主体。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是具有不同性质、多元嵌入的主体。在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涉及生活照料等多个层面。由单一供给主体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很难满足不同的需求,因而志愿型服务嵌入的主体应该是多元且呈现不同性质的,主要囊括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个人主体。多元供给主体的参与有利于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充分弥补农村老人单一依靠自身及其亲属提供养老服务这一方式的不足。

2、多样性的服务嵌入形式。政府是提供志愿型服务的主导者,其通过政策支持等方式为农村老人提供志愿型服务,发挥服务供给的托底作用。具体方式可以是政府设置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以“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机构提供”向老人输送服务。市场是提供志愿型服务的引领者。市场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适合与丰富老人生活的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会福利和市场利益共赢。社区是提供志愿型服务的参与者。社区可以建立起一套居家养老服务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由专门人员负责了解信息并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借此加强网格间老人相互交流。社会组织是提供志愿型服务的补充者。如志愿者协会提供涉及生活、精神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个人是提供志愿型服务的重要参与者。主要表现为:个体的踊跃参加;养老服务机构扩大招录范围,寻找优秀志愿者,对其提供知识技能培训,依据需求细化服务内容。

3、交叉性的服务嵌入内容。政府、市场等主体为农村老人提供的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彼此交织。政府可以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农村老人间接提供服务;市场则可以以老人居家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多层次服务项目;农村社区则可以在应用成果的基础上,直接向老人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则可以进一步组织人员提供丰富老人业余生活的服务。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服务供给主体提供的同一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在涉及具体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会存在一些差异,这主要是为部分老人不同的需求而考虑的。

(三)服务嵌入的方式与机制。在农村居家养老过程中,既需要嵌入主体提供多层次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还需要嵌入客体进行选择性消费。嵌入主体和嵌入客体之间是相互策应的关系。嵌入主体的存在基于嵌入客体的需求,嵌入客体的消费需求得益于嵌入主体的介入与提供。为了打通嵌入主体与嵌入客体之间的联系,避免非对称性信息的出现,刺激消费需求,需要为彼此之间构建一个公共平台,将“线上服务供给”与“线下需求消费”联通。通过该平台,可以把嵌入主体与嵌入客体联系起来,将农村老人的需求与评价信息反馈给嵌入主体,为嵌入主体调整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另外,可以让客体在主体所提供服务范围内有选择地确定所需服务。如此直接提升了嵌入客体对嵌入主体提供的志愿型养老服务的认同感,有效实现嵌入主体和嵌入客体双赢。

三、志愿型服务嵌入农村居家养老实践模式

介于对志愿型服务嵌入的重要性与框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从实践层面提出志愿型服务对农村居家养老进行服务嵌入的五种可推广模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主要是以发挥政策倾斜和公共资源优势为手段,从培育、引导组织发展入手,以构建“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个人”的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为目标,在协调多方主体上建立起的一个长效稳定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与资源互助机制。兰州市城关区基于本市老龄化程度加深的现状创办了首家虚拟养老院。政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志愿型服务,探索出了一种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居家养老需求的新方式。从方案规划到平台构建,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始终主导与监督管理,发挥制度设计层面职能,在流程中运用网络化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将企业链、社区与组织和志愿服务链接成一体化服务系统,打造了全方位的服务信息平台,构建起了专业化监督机制与志愿型服务供给体系,在满足多样化志愿型养老服务需求基础之上,实现了市场的快速扩张,形成了“服务上配合,资源上补充”的状态。这是政府主导模式特征的体现。

(二)市场带动模式。以市场为依托进行志愿型服务嵌入与供给,是以消费需求为信息源,面向有需求的利益受众群体,以形式多样的志愿型居家养老服务为嵌入点并结合渠道传播与人力资本使用而形成的志愿型服务供给。该服务供给满足受众群体的居家养老消费需求以及形成市场上新的服务供给形式的过程范式为市场带动模式。苏州市沧浪区针对老龄化探索出了满足不同需求的居家养老模式。在该模式中,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了福利服务的民营化,形成了多元化的福利供给体系。其运营主体为兼有公益性和商业性的“邻里情”虚拟养老院。从受众群体增加和业务拓展可以清晰发现:在做好政府援助对象免费服务的同时,其加强对条件符合老人的宣传,大力扩展自费用户,增加服务订单量;通过扩大服务项目范围等手段吸引市场加盟,达到了扩大资金来源的目的。总体上,该模式通过市场化和商业化的运作思路与手段,实现了业务拓展,形成了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运作流程,市场化带动发展特征显著。

(三)组织引领模式。以组织合作为目标,服务供给为手段,提升效率与质量为目的,为组织服务范围内老人提供多层次志愿型服务的过程范式叫组织引领模式。组织指社区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有机整体。组织通过多种渠道提供的服务受到客体实际需求的影响。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南京市鼓楼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策划、设计和建设了“居家养老服务网”工程,委托在区注册的民间组织实施后续的具体运作与完善,形成了以政府购买为辅,组织运作为主的居家养老模式。具体实施措施为:围绕“社会组织、社区共同扶助”的工作思路,协调组织间合作,完善服务网络,建设信息服务平台;以老人需求为目标,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内容质量,健全监督评估机制。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多部门间的联系与合作,有效减少了服务断层现象,消除了服务分割壁垒,实现了志愿型服务向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与福利供给,是组织引领模式特征的体现。

(四)核心个体参与模式。核心个体参与模式是指以个体参与为中心,通过交流与培训等形式扩大志愿服务群体,在志愿型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上向农村老人传播服务信息,实现志愿型服务在实际应用中质量与水准的提升。特点表现为:核心个体提供专业信息咨询与服务技术培训,整合志愿群体,提升服务质量;普通个体在该模式下可以较好发挥个人能力,个体接受程度高。绿城社工服务站采取了直线型的组织管理结构,探索了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联动的志愿者培训模式。三方主体相互配合,以实现高质量和整合服务群体为目标,采用专业化的管理培训方式,通过“培训+考核”培养了志愿者的志愿精神,提高了专业素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志愿者的服务标准与质量到位。另外,绿城施工服务站还建立了远程网络信息平台系统,在平台上进行志愿招募、网络宣讲等活动,在专业信息咨询与服务技术培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志愿型服务信息平台模式。该模式主要指在村域内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方式,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志愿型服务信息交互,提高居家养老志愿型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一种模式。以电子设备、网络系统为依托构建的平台发展的硬件条件是消费需求的反馈,软件条件是志愿型服务的嵌入互动与整合发布。以绍兴为代表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了以“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一键通”为主体的多级化网络管理体系。其信息化运作主要特征为:形成了以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建绍兴居家养老服务名录库,分包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网络化运作格局;依托一键通终端设备,实现与老人实时联络;下属社区与社会组织以平台信息反馈为依据,整合服务资源,提供契合需求的志愿服务。该模式总体上在志愿型服务提供与信息化应用方面取得了成效,因而具有明确的志愿型服务信息平台模式特征。

四、结论及探讨

本章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未来农村居家养老的志愿型服务模式的发展与优化提出一些方向性建议:

(一)志愿型服务深化发展,政府主导成为常态化。过往碎片化、短期化的志愿型服务供给方式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主体错位缺位等问题。政府主导模式所具有的理性化、规范化、长效化等特点,在保证志愿型服务提供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有将居家养老的志愿型服务置于制度化轨道,才能保证多元主体参与服务供给的有序化进行与体系的长效化稳定。因此,需要坚持以“政府主导”,调动各方力量,激活相关要素,激励参与主体,实现人力、财力、物力的有机结合。唯有如此,才能使农村志愿型服务发挥出应有的成效。

(二)政府主导作用凸显,主体向多元参与发展。片面强调政府而忽视市场和社会组织功能发挥,其结果常常表现为“政府失灵”与“主体单一性”。因而,在未来的农村居家养老发展进程中,应积极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服务提供。政府应做到充分“简政放权”,对于只能通过政府干预才能完成的,理应积极参与;对于依靠社会主体就可完成的,政府应“顺势而为”,从侧面为其发挥提供政策环境。如此,既能充分保证高效挖掘资源,亦能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减少志愿型服务断层现象,消除服务分割壁垒,还可利用个体参与实现专业技能扩散及人才队伍壮大。

(三)志愿型服务方式多样化,信息化技术潜力充分挖掘。多数农村具有信息化水平低下,基础建设薄弱;居住分散,服务供给不易扩散等特点。以志愿型服务嵌入为依托的信息平台模式建设因其自身特点,显现出较强的灵活性与实践性,值得推广与应用。在未来,因地制宜地推广志愿型服务信息平台模式需要注重对农村老人进行信息补贴与实现线上收集与线下服务提供的同步对接,使多元主体基于平台实现信息获取链的畅通。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前提下,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聚焦养老资源配置整合,优化服务提供,形成的技术与服务相融合的志愿型服务信息平台模式,一定可以将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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