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斌 陈奕延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兴旺存续的国本大计。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便一向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精准部署与科学论断。当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国家生态安全”、“生态优先”等一系列战略性生态理念的提出,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关注[1-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举世闻名的成就,缔造了“中国速度”这一令世人赞叹、享誉全球的发展声誉。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科技投入规模亦高居世界第二位、而货物贸易总量已位居世界前列,国家正朝着“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发展路径稳步迈进。然而,部分地区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正在逐步改善,并使得生态资源和环境趋于正常状态。
乡村生态治理是降低生态载荷,消除生态污染,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方式。过去数十年来,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在乡村生态治理上出台了大量法律和政策细则并投入巨量资金,仅2016 年至2018 年的两年间,财政部便面向生态环保领域注入了24510 亿元专项资金,占财政支出的4.2%,这些举措局部改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但成效较慢。总体上来讲,我国生态环境被破坏的趋势已得到有效的控制。当前的乡村生态治理模式过度依赖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巨量资金的投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逐渐放缓,这一模式必将难以为继;另外,法律的约束以及巨量资金的投入无法对乡村生态治理模式的演进产生变革式的激励,部分乡村生态治理能力的培养与建设速度远不及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速度,导致包括一系列诸如草场退化、林地萎缩、水资源污染、物种多样性锐减、水土流失等乡村生态治理失序现象的频现,这不仅直接或间接影响了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和人们日常的经济生产活动,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乃至国家的发展建设带来极大威胁。“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只有建立起与人民生活美好需求相互映衬匹配的良好生态环境,才能切实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因此,只有强化乡村生态治理才能够有效克服生态危机,维持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安全保证。
技术在乡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经济时代,受人口数量变化、自然资源的约束、生态环境的污染以及技术的进步使得社会——生态系统呈现出一种复杂纠缠的多元非线性特征[3],传统的乡村生态治理模式已无法遏制我国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趋势,乡村生态治理模式亟待变革,而变革则需要利用技术创新作为源动力。
科学技术在乡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4]。随着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的转型,信息技术的广度和深度也产生了改变。2019 年3 月5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在提出“智能+”这一概念,并指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智能+”技术相对传统信息通讯技术更加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目前“智能+”技术已广泛涉足各个社会领域,为公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诸多“智能+”技术中,区块链是最具发展潜力及科技含量的新兴技术之一[5-6],其拥有的“开放性”、“去中心化”、“分布共识”等特征能够在知识共享、流程管理、组织协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已然引起政府、企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再一次着重强调“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因此,应充分利用区块链具备的技术特征,将其蕴含的技术逻辑与治理逻辑相耦合,赋能乡村生态治理工作,扭转传统乡村生态治理模式的疲态,打造一条与时俱新的乡村生态治理路径,开创我国乡村生态治理的新格局。
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明确将“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治理工作的要务之一,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赋能乡村生态治理,是技术逻辑与制度逻辑的完美契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实现乡村绿色发展路径的重要助力。可从以下路径开展工作:
“去中心化”在区块链的节点之间塑造了一种非线性的因果关系,这使得分布式节点在区块链网络结构中拥有高度自治的能力,任何一个节点均可演化为阶段性的网络中心,但却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控制功能,整个区块链网络呈现出开放化、平等化、扁平化的结构特征。每个节点均可参与信息的记录与查阅,而记录信息的分布式账本是整体共享的,以一个个区块为单位通过密码学和算法链接在一起,且任何一个参与方(节点)均可以存储完整的分布式账本的副本,而信息在数据化之后,数据的安全性则基于密码学算法予以保证。由于所有节点均保存分布式账本,且通过共识层的共识机制保证账本一致性,因此任何一个节点故意篡改、删减数据的难度变得很大,从而保证了分布式账本上的数据在不可信的环境中依然保持可信。乡村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从过程上讲分为源头治理、产污环节治理、排污治理以及生态恢复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必然包含海量的异构异源数据,若采用传统的中心化存储方式记录数据,则存在数据篡改、损毁、信息低透明度以及“数字垄断”等缺陷,不利于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流程管理和决策,而采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任意节点在记录各型数据时不需要考虑存储和操作的执行场地,而共识机制则能够自动维护生态数据的一致性。当一个新节点加入后,只需要联系其它节点并复制其数据,便可完成数据的复制,亦不会影响区块链的整体系统性能。利用“去中心化”特征能够防止乡村生态治理工作中武断的“一言堂”现象,避免不当的“拍板决策”,且能够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机制作用,做到“一事一议,共商共议,共议共决”。
对于区块链中的公共链,其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记录,只要参与者是整个网络体系中拥有记账权的节点即可。乡村生态治理是指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保护的手段实现生态文明为目标,以绿色技术创新或生态创新为源动力,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多方参与的方式,在法治的保障下对生态环境进行勘察、整治、清理、修葺、美化的活动过程。
乡村生态治理需要“人人参与”,其治理结果需要“人人共享”,这实质上是一项具有惠民性质的战略工程。利用区块链技术中的“开放性”特征,可以降低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参与门槛,吸引包括公众、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各主体积极参与乡村生态治理,发挥协同创新与互动式治理效应,打破传统乡村生态治理结构中过度依赖政府主导、依托行政计划、层级叠加的“金字塔”型刚性治理结构,形成一种多元化的“柔性”互动式治理模式,并缩减各主体之间在乡村生态治理工作中拥有的权力距离,打造具有柔性和韧性的扁平化乡村生态治理结构;
“匿名性”衍生了区块链中两个不可控因素:身份与交易的不可控匿名性。由于同一区块链中的节点互相信任,因此节点之间的联系或记账行为无须公开身份,这种“匿名性”可以用于对组织人才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效用,解除了监督者身份泄露的顾虑。在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中,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的“匿名性”特征,杜绝第三方监督者或考核人员个人隐私遭遇的泄露行为,保证考核评价的公证性和客观性,同时亦能够提高监督考核力度,完善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流程监督及人事管理机制;
乡村生态治理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巨系统工程,开展与落实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离不开各类资金的支持。由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网络的每一个节点运用了哈希函数和非对称加密技术,因此若要想篡改数据,则必须盗取区块链网络上至少51%的节点所持有的私钥,根据极大似然估计法则计算,这一行为基本不可能在概率上得以实现。当前的乡村生态治理工作大多由中央预算安排拨款,以用于生态修复的专项资金为例,其通常用于开展山、林、田、湖、草等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修复,以及废弃工地、矿场等工业生产场所的整治工作,力图以此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并提高生态系统功能,这些资金的规模性使用必然伴随着逐级、分部门的高强度财务审计活动,传统的日常财务审计程序下需要在确定审计目标之后,确立审计计划、执行审计方案、发表审计意见等。这些审计环节耗时耗力,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区块链技术的自动检测机制,可以发现各级、各部门财务信息上的篡改记录,并从其它存储节点处调入健康的财务记录,为审计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非对称加密技术,防止财务记录的恶意篡改,保证乡村生态治理资金“专款专用”。
区块链中的共识算法可以解决各个节点对于某一方案形成一致性决议的过程,诸节点一旦达成共识则其决议不可逆转,共识将作为最终结果确立。比如解决拜占庭问题的PBFT 算法,它可以解决节点故障情况下如何达成共识的问题,是一种容错解决方案。由于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复杂性,在实际执行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特别在某个环节上的“单点错误”可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最终决策,但分布式共识具备的容错机制可以改善这一缺陷,为一个包含可能发生错误环节的全流程设计一套容错机制,能促使整个乡村生态治理工作流程完成所有环节的必要任务,由于提前预设了各个场景中出现偏差的情况,即便这种偏差是由人为恶意造成的也不会影响乡村生态治理的大局。
可溯源机制设定任意区块拥有其前置区块的一个哈希值,只有识别了前置区块的这一哈希值才能使区块之间环环相扣,最终形成完整的链式区块结构,且这些区块将其对应的哈希值作为唯一标识。对数据的查询搜索也可以通过时间节点首先寻找相应的区块,然后再寻找相应的数据。在乡村生态治理的相关研究中,学界往往会通过编著皮书、年鉴的形式搜集乡村生态治理相关的指标数据,比如能够反映水土环境、大气环境、绿色发展水平、居民绿色出行的指标数据,这些数据的采集工作往往相对孤立,各个流程之间的连贯性较差,且容易出现数据缺失、重复计算、统计口径不一致等诸多问题。区块链的可溯源特征能够保证数据搜集、归纳、分析、总结的完备性与准确性,同时可以追溯数据的源头、构成、属性、采集方式等多类信息。特别在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VR、AR、二维码、人工智能等技术都需要海量数据进行驱动,这些数据体量大、价值密度低、信息安全风险较高,但同时这些海量数据又是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科技赋能的基础。因此,利用区块链技术中的“可溯源”特征能够保证乡村生态治理工作中所需数据的安全,提高数据透明度并提升数据管理绩效,从而进一步形成“数字化”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加强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之间的互馈与迭代优化。数字的开放与共享能够积极吸引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公众等社会有生力量亲力亲为参与乡村生态治理,减少政府“一肩挑”的中心化乡村生态治理模式,减少政府职能外的乡村生态治理包袱,从“保姆式”、“管家式”、“家长式”的乡村生态治理模式,最终演进为国家与公众之间的一种“管制平衡”(Regulation Balance)型[8]的“参与式发展”(Participatory Development)模式[9],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提倡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不能变”相契合。这种模式将使乡村生态治理工作中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式治理能够形成积极的外部正反馈,从而使乡村生态治理工作不断自主调整,减少双重外部性,形成与外部正反馈相一致的乡村生态治理战略模式,通过这种“摩擦-匹配”式的螺旋渐进方式有序推动我国乡村生态治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使之能够为国家或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