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响,刘 如,戴俭慧
(1.湖南城市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2. 苏州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Physical Literacy(以下简称PL)一词出现于上世纪30年代末。在80余年的发展历史中,PL理念不仅为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所接受,同时也影响着当代中国体育的改革与发展[1]。PL自进入国内以来,学者们就从不同角度对其展开深入系统的分析与解读,并在本土释义方面出现了分歧,主要为两大阵营:其一是以陈思同[2-4]、赵雅萍[5-7]、于永晖[8-9]、于素梅[10]、吴宾[11]、陈长洲[12]、孙玉金[13]等人为代表的“体育素养”;其二是以任海[1]、施艺涛[14]、高海利[15]、赵海波[16-17]、赵妍[18]等人为代表的“身体素养”。本研究希冀通过对2种观点背后的学理逻辑与论证脉络进行梳理,为他人科学理解PL理念提供理论指导,避免学界进入对PL概念的名实之争。
PL作为学术概念最早由Margaret Whitehead于1993年在国际女性体育教育与运动大会上正式提出[19]。随后十余年,Margaret Whitehead及其团队不断对其理念内涵进行补充完善,2010年,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由Margaret Whitehead团队正式出版,该书系统阐释了PL概念的提出背景、哲学基础等,成为PL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为广大学者所借鉴[20]。
在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中,Margaret Whitehead指出PL概念的发展背景主要来自4个方面[20]。第一,存在主义者与现象学家的哲学著作,为人类存在的具身化中心提供了重要支持。在这些哲学家看来,具身化是人类已知生活的根本,它为广泛开发人类的能力以及人类与其生存环境的互动提供了基础。事实上,这也是PL概念发展的理论背景。第二,儿童早期运动发展的重要性正在被遗忘。在早期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语言、算术以及社会技能的发展。运动是儿童发展的基础,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支持儿童运动发展的根本重要性。第三,体力活动的减少加剧了身体肥胖及心理健康等问题。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身体活动减少引发的社会问题给发达国家造成了严重困扰。发达国家希望通过身体活动促进来缓解上述问题。第四,包括英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在学校体育教育中过分重视高水平的精英竞技运动,忽视了普通学生的运动需求。哲学家们倡导体育活动对所有人的价值,由此需要一种新的理念来审视学校体育教育。
基于以上社会背景,Margaret Whitehead在体育教育相关理论及自己对哲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PL概念。
国内关于PL的研究文献多达数十篇,这些文献均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或身体素养。在任海之前,国内学者普遍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这些研究要么是作者未经推敲论证,直接释义;要么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引用。本研究通过对国内所有关于PL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仅有陈思同、任海、高海利3位学者对PL的本土释义进行了论证与阐释,其中任海尽管未对PL释义为身体素养进行详细论证,但却紧紧围绕PL概念进行本土解构,为后续研究打开了视角;高海利在任海研究的基础上对PL释义为身体素养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证。由此,PL的本土释义实际上也就形成了以陈思同为代表的“体育素养”与以任海、高海利为代表的“身体素养”两大阵营。
陈思同在《对我国体育素养概念的理解——基于对Physical Literacy的解读》一文中提出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并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与阐释说明。通过对该文的论证部分进行梳理后发现,陈思同主要从5个方面进行论证说明。
第一,陈思同指出,PL的本质是“整个生命过程中维持身体活动所需的综合能力”,体育作为一种身体活动,本身就与PL存在联系;此外,PL是基于哲学视角对身体活动的思考,在中文语境下可以作为对“体育”的一种理解。
第二,陈思同认为,在我国当前的学术环境下,“体育”最能以身体作为媒介参与认识世界的过程,并且“体育”还使人们对于身体的理解达到哲学层面。
第三,陈思同指出,在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的第12—14页关于PL内涵的描述中弥漫着丰富的“体育”色彩,“运动”(move, movement)是反复出现的共同关键词。他在引用唐炎体育本质论观点(在“体育”场域中,运动是体育的核心和基本手段,运动有“专门体育项目称谓”和“身体活动”2层含义,只有运动的体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体育)[21]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运动作为PL的关键要素,通过身体的动作与体育建立了联系。此外,他还指出,在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中有关“运动、健康”等内容,在我国学界可以以“体育”一词全部涵盖,由此PL与“体育”存在密切联系。
第四,陈思同指出,PL是Margaret Whitehead对体育教育的一种新思考,PL与体育教育密切关联。他认为,Margaret Whitehead提出PL是为了替代being physically educated(受过体育教育的人)这一观点,“受过”一词体现的是被动教育,而PL能够凸显个体学习的主动性。此外,“受过”一词仅能体现体育教育的过程,无法体现体育教育的学习程度,而PL则给体育教育指引了明确目标。
第五,陈思同认为,将PL释义为身体素养,容易使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停留在生物层面,重返身心二元误区。PL能够对人的身体、行为、情感、社会和心理等方面都产生作用,而体育教育具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功能。由此,陈思同认为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更合适。
2018年,任海发表了《身体素养:一个统领当代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理念》[1]一文,由此,身体素养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正式进入我国体育学术研究领域。任海对身体素养提出的社会背景、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对体育的影响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说明,为我国学者研究PL打开了新视角,同时也为后续PL研究夯实了理论基础。2019年,高海利[15]在任海研究的基础上对身体素养的构成要素及其理论价值进行了研究,重点对PL的本土释义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与推敲,并提出了身体素养构成的四要素。对高文的论证部分进行梳理后发现,高海利主要从5个方面进行论证说明。
第一,高海利指出,Margaret Whitehead在其发表的Thehistoryanddevelopmentofphysicalliteracy[22]一文中指出,PL在一些人看来既可以表示沟通能力,也可以表示语言的表达形式。这些特征直接指向身体,只是在21世纪初以前,PL理论没有运用系统化的哲学思想对其进行深层次理论建构。此外,高海利在分析国内外体育面临的共同问题后指出,作为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在追逐工具理性价值的过程中,体育的促进身体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初衷已微不足道。
第二,高海利以Margaret Whitehead在不同时期发表的4篇相关论文为文本,对其中PL的定义进行纵向解读,认为Thevalueofphysicalliteracy(2013)[23]一文对PL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诠释。PL是人与生俱来的具身性能力,包括动机、信心、身体能力、知识和理解力,重视并承担在人的整个生命历程中保持明确性身体活动的责任。高海利进一步将Margaret Whitehead关于PL内涵的诠释概括为6个方面,并一一阐释。
第三,高海利指出,在Margaret Whitehead关于PL研究的所有文献中,具身认知理论是PL的主要理论基础,身体在PL处于首要地位。高海利强调,这里的“身体”并非生物层面上的身体,而是“身心一体”的具身性身体,“身心一体”是PL的前提。
第四,高海利认为,素养(Literacy)是PL的另一维度,素养不仅体现“身心一元”之主体性原则,同时还认识到身体的具身性能力与所处环境的互动性,个体能够通过这种互动提高生命质量。
第五,高海利认为,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是对PL哲学基础“具身认知”理论的忽视,同时也是对元理论的片面化,因为体育无法囊括全部身体活动。最后,他指出,PL不仅仅局限于体育,还涉及所有身体活动,甚至是体力劳动;PL关照的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各阶段,而是生命全过程。由此,高海利认为将PL释义为身体素养更合适。
2.3.1 Physical Literacy本土释义为体育素养的评析
陈思同是国内首个对PL本土释义进行论证的学者,对于PL内涵的阐释以及发展的历史脉络都做了扎实的梳理与分析,但对于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笔者并不认同。
在第1个论点中,陈思同指出PL的本质是“整个生命过程中维持身体活动所需的综合能力”,随后引用体育本质论观点(体育是一种身体活动),认为体育由此跟PL建立联系。此外,PL是在哲学层面上对身体活动的思考,在中文语境下可以作为对“体育”的一种理解。显然,这种论证逻辑难以经受推敲。身体活动是上位概念,体育是下位概念,其只是身体活动的一种特殊活动形式,由“体育是一种身体活动”而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逻辑上是说不通的。PL是在哲学层面上对身体活动的思考固然正确,但由此认为PL在中文语境下可以作为对“体育”的一种理解就显得牵强。
在第2个论点中,陈思同认为,PL的目的是通过身体认知世界,让人们对身体的理解达到哲学层面,而体育在这里可以充当媒介。换言之,PL指向身体。显然,这与其第5个论点矛盾。在第5个论点中,陈思同认为将PL释义为身体素养容易让人的理解停留在生物层面。由此可以看出,陈思同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是为了让人们从哲学层面认知身体,显然这是对PL内涵的人为曲解。换个角度思考,在当前中国发展现实环境下,体育素养显然更容易让人对PL中“身体”的理解停留于生物层面。
在第3个论点中,陈思同将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第12—14页中反复出现的共同关键词move与movement翻译为“运动”,并再次引用体育本质论等观点,提出PL释义为体育素养。但move与movement不仅可以翻译为运动,亦可翻译为活动。此外,他还指出在我国,“体育”一词可以涵盖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一书中所有关于“运动(由move与movement翻译)、健康”等内容。体育能够促进健康这是公认的事实,然而“体育涵盖健康”显然不妥。
在第4个论点中,陈思同指出PL源于Margaret Whitehead对体育教育的一种思考,进而推出PL的体育素养释义,属于偷换概念。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PL作为体育教育目的之一写入《国际体育教育、体育活动和体育运动宪章》新的宪章;同年发布的《高质量的体育教育——决策者指南》指出,PL是体育教育的基础[1]。由此可以看出,PL既是体育教育的基础,也是体育教育的最终目标之一。可见,陈思同的理解是对PL内涵的窄化,使得PL的功能与意义仅限于体育本身。
2.3.2 Physical Literacy本土释义为身体素养的评析
高海利在任海的基础上对PL释义为身体素养做出详细论证,但其论证过程仍存在几个问题,部分观点依然有待商榷。
在第1个论点中,高海利在分析国内外体育面临的共同问题背景下指出,作为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在追逐工具理性价值的过程中,体育促进身体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初衷已微不足道。2016年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4],体育首次被纳入其中,这足以体现体育对于促进身体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价值。显然,高海利的观点并不准确。
在第2个论点中,高海利对Margaret Whitehead发表的Thevalueofphysicalliteracy一文中PL的概念做出翻译,指出PL是人与生俱来的具身性能力,包括动机、信心、身体能力、知识和理解力。笔者不禁质疑,知识如何成为与生俱来的能力?仔细研读原文发现,原文中关于PL的构成要素确如高海利所述,但并没有“PL是人与生俱来的具身性能力”的内容,仅有Physical literacy is valuable because it fosters a fundamental human capability与a capability without which we could not develop as human beings这两处表述与主题相关。
在第5个论点中,高海利认为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是对具身性认知理论的忽视。笔者认为,具身性认知理论实际上是在一元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即身心一元,而体育本身就强调身心一元。据此,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恰恰是具身性认知理论的体现,可见高海利这一论点有待商榷。
2.3.3 小结
通过对两派观点的陈述与评析不难发现,尽管高海利部分观点有待商榷,但相比陈思同的观点更站得住脚。笔者在高海利的研究基础上添加几点论证,以期让PL释义为身体素养这一观点更加成熟。
第一,在Thevalueofphysicalliteracy一文中,Margaret Whitehead表述道“Physical literacy, a capability without which we could not develop as human beings”。这句话可翻译为“人类没有PL将不能发展”。如果将PL翻译为体育素养,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类没有体育素养将不能发展”,显然是不成立的。可见,将PL翻译为身体素养更合理。
第二,在Definitionofphysicalliteracyandclarificationofrelatedissues[25]一文中,Margaret Whitehead表述道“Physical literacy is much wider than physical education and encompasses all participation in physical activity throughout the lifecourse”。这句话可翻译为“PL比体育(身体教育)范围更广,涵盖了整个生命过程中的所有身体活动”。显然,将PL翻译为体育素养,无法涵盖整个生命过程中的所有身体活动,而身体素养更合适。
第三,PL作为一个西方舶来品,对其研究,最重要的是实现PL理念的本土化,使之服务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已经有了体育素养的概念,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陈思同试图将PL翻译为体育素养并借以完善我国体育素养研究理论,然而现实意义着实不大。也正因为此,任海在PL概念基础上直接提出“身体素养:一个统领当代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理念”这一时代命题。
综上,本研究认为将PL释义为身体素养是对PL概念的深刻理解,也是对PL概念更科学、合理的解读与阐释,最重要的是符合当下中国体育发展现实情况。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2020年,全民族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到2035年,青少年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到2050年,人民身体素养居于世界前列[26]。“持续提高”“显著提升”“世界前列”这些关键词意味着身体素养能够被测评。PL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经历几十年发展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PL测评体系。
在国外,PL测评体系研究走在前列的是加拿大,加拿大研发了The Canadian Assessment Physical Literacy(CAPL)[27]、Physical Literacy Assessment for Youth(PLAY)[28]2种身体素养测评体系。在国内,PL测评体系研究走在前列的是上海体育学院研究团队研发的CAEPL测评体系。因此,本节将对以上3种测评体系进行简要介绍分析。
3.1.1 CAPL
CAPL有2个版本,旧版于2008年由Tremblay教授联合全球十多个科研机构的专家共同研制,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理论模型统计学误差等问题[29],于是2012年开始对旧版CAPL进行完善与修订。新版CAPL解决了统计学误差等问题,理论模型与测评效度得到有效提升[30],并于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新版CAPL包括动机与信心、身体能力、知识与理解以及日常行为4个模块。4个模块相互作用,其中日常行为是测评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涵盖其他3个模块。新版CAPL测试内容中日常行为和身体能力分值一样,各占32分,动机与信心和知识与理解分值一样,各占18分。通过对新版CAPL测试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日常行为测试指标包括一周内平均每日步数、每周面对电子屏幕总时长、每周参与MVPA(中高强度身体活动)次数3项内容;身体能力测试指标包括15/20米折返跑等7项内容;动机与信心测试指标包括与同龄人相比自身的活动水平等5项内容;知识与理解测试指标包括对身体活动的理解等10项内容。
分析发现,新版CAPL测试指标紧紧围绕生物层面的“身体”而展开,未能体现PL的主要理论基础,例如PL所涉及的与外界环境交互的“阅读环境”具身性概念。同样未能充分彰显PL的身心一元哲学基础,其测试指标所涉及的全是身心二元论中“身”的内容。
3.1.2 PLAY
2009年,Kriellaars博士与多位专家开始研发PLAY测评体系;2014年,PLAY测评体系正式发布并投入使用。与CAPL针对8—12岁青少年身体素养测评体系不同,PLAY测评体系针对7岁以上青少年,测评范围更加广泛。
PLAY测评体系由PLAYfun、PLAYbasic、PLAYself、PLAYparent、PLAYcoach、PLAYinventory六大模块组成[7]。PLAYfun涉及运动和运动分析的专业知识,包括能力判断、信念评判和理解力评判3个维度,具体测试指标包括速度、耐力/爆发力、上肢力量、下肢力量、平衡/稳定/身体控制等内容(每一指标有相对应的运动测试项目);PLAYbasic是PLAYfun的缩减版,测试内容只包括折返跑、单脚跳、过肩扔球、踢球和平衡移动5项具体运动;PLAYself是青少年身体素养自评工具,包括环境、自我效能、素养比较和状态4个维度,每一维度都有数道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测评;PLAYinventory是一个身体活动清单,要求青少年从清单中勾选过去1年闲暇时间参与的活动种类,清单中不仅包括体育运动,还包括家务、农活等家庭活动或其他休闲活动;PLAYparent通过家长对青少年认知、体能—移动、体能—肢体、环境适应能力、状态进行评测,从而为家长测评孩子提供机会;PLAYcoach则是通过教练或教师对青少年认知、环境、体能—基础体能、体能—平衡、体能—力量、体能—移动、状态进行量表式提问测评。
相比CAPL,PLAY为青少年身体素养测评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测评视角,一方面,可以通过对青少年身体素养进行直接测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家长、教练、教师对青少年身体素养进行间接测评,从而尽可能保证测评效度。
3.1.3 CAEPL
顺应国家政策要求和科学研究趋势,上海体育学院学校体育与学生体质健康研究团队在首席专家陈佩杰教授的带领下,成立了体育素养研究小组,自2016年起,对我国儿童青少年PL测评体系的构建与应用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于2020年发表了最新成果TheDevelopmentofChineseAssessmentandEvaluationofPhysicalLiteracy(CAEPL):AStudyusingDelphiMethod[31]。
CAEPL测评体系包含IPA(体育意识)、KPA(体育知识)、BPA(体育行为)、MSS(体育技能)、PF(体质水平)5个维度,其具体权重分别为17.25%、16.23%、23.72%、27.01%和15.79%。IPA包括体育课意识、课外体育活动参与意识和自主身体活动意识3个维度;KPA包括体育运动人体知识、体育运动营养、体育运动保健/健康促进和体育运动安全/损伤/伤害4个维度;BPA包括体育健身行为和体育竞赛经历2个维度;MSS包括基本动作技能(小学)和专项运动技能(中学)2个维度;PF则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进行测评。在评估儿童和青少年的PL时,CAEPL采用1份问卷来评估参与者的IPA;关于KPA,制定了涉及5个方面并含有多个问题的知识问卷;在BPA领域,主要采用客观测量和主观测量对体育活动行为的各种成分进行捕捉;MSS则采用TGMD-3进行评估与测量。
CAEPL测评体系是PL的本土化测评工具,是我国PL研究领域的里程碑事件,然而CAEPL仍然是一个理论模型,后期还需要对其可行性、可靠性、有效性和敏感性进行大量的实证研究。
3.1.4 小结
身心一元、身体认知、具身认知是PL的主要理论基础,也正因此,PL才为众多国家所认可与接受。尽管当前加拿大PL测评已走在国际前列,我国PL测评工具也已构建,但不得不正视的一点是CAPL、PLAY及CAEPL对于PL元理论的忽视。加拿大的测评工具无不体现着体育元素,这也正好解释了我国学者为何一开始将PL释义为体育素养,正因为此,CAEPL的构建从一开始就将PL定义为体育素养,并对其进行测评体系的研发,从而实现了CAEPL对CAPL、PLAY等测评体系的一脉相承。总的来讲,PL概念中的具身性认知理论在上述测评体系中未能得到较好的诠释,这或许是具身性认知等哲学抽象能力目前尚无法有效测评所致。
究竟PL能否被测评?以及哪些能力可以测评,哪些能力不能够测评?研究认为,还是要回到Margaret Whitehead最后提出的PL概念中寻找线索。在PhysicalLiteracy:throughoutthelifecourse及Definitionofphysicalliteracyandclarificationofrelatedissues中,Margaret Whitehead指出PL是个体在生命周期中维持一定水平身体活动所需要的动机、信心、身体能力、知识和理解力。本节将围绕此概念对PL测评能与不能的问题展开讨论。
3.2.1 Physical Literacy测评的能
从PL概念的字面意思来看,动机、信心、身体能力、知识和理解力都是可以进行测评的。①动机:在CAPL测评体系中,动机可以通过CSAPPA Adequacy、CSAPPA Predilection、Benefit to Ratio等3个动机量表进行测评。②信心:在CAPL测评体系中,信心可以通过包含类似“与同龄人相比,你的身体活动水平如何?”这类题目进行测试调查;而在PLAY测评体系中,信心是通过设计类似“自我效能感”这样的心理学概念问卷进行调查的,总体而言,针对身体活动参与信心的测评体系已较为系统完善。③身体能力:在CAPL测评体系中,身体能力被理解为身体素质,通过折返跑、障碍跑、平板支撑、BMI等测试,评定受试者的身体活动参与能力;在PLAY测评体系中,身体能力同样被理解为身体素质,对速度、耐力/爆发力、上下肢力量等关键身体素质进行测评,从而评定受试者的身体活动参与能力。不难发现,2种测评体系尽管测试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指向身体素质。而在CAEPL测评体系中,并没有将身体能力作为独立的考察维度,而是以MSS(体育技能)和PF(体质水平)二者共同代替,CAEPL既能测试受试者的技能能力,也能考察体质水平,特别是MSS中“目标控制”与“身体控制”2个测试维度彰显了具身哲学理论基础。④知识与理解力:顾名思义,PL概念中的知识与理解力是指对身体活动知识的掌握以及对身体活动的理解。在CAPL测评体系中,受试者会被问到类似“对身体活动的理解、健康的意义”等问题,通过对受试者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进行评定。
3.2.2 Physical Literacy测评的不能
由上可见,PL概念中的动机、信心、身体能力、知识和理解力是可以被测评的,而且可以凭借综合性的测评体系实现较为全面准确的测评。但是,PL概念以具身性认知哲学思想为主要理论基础,这一点却在目前这些测评体系中难觅踪影,仅有CAEPL在MSS中的“目标控制”与“身体控制”这2个测试维度有所体现。不过TheDevelopmentofChineseAssessmentandEvaluationofPhysicalLiteracy(CAEPL):AStudyusingDelphiMethod一文并未对“目标控制”与“身体控制”如何测评进行详细介绍。换言之,“目标控制”与“身体控制”究竟指什么?是否能反映PL理念的具身性认知哲学思想?不得而知。在Thevalueofphysicalliteracy一文中,Margaret Whitehead指出PL是人与生俱来的具身性能力,这种具身性能力体现在:①能够敏锐“阅读”身体所处的各种环境,预测身体活动需求或可能发生的情况,并通过智慧和想象力对其做出反应;②在所处世界中具有良好的具身性认知能力,这种具身认知能力能与其所处环境进行互动、对话;③具身性认知能力的敏感性和意识会通过非语言交流使自我表达更加流畅,并与他人进行感知和移情的互动[15]。可见,PL绝不仅仅局限于身体能力外在表征出的身体素质,最主要的还体现在内嵌于身体的具身性认知能力。这种具身性认知能力包括身体认知(对身体的体验与认知能力以及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和具身认知(对身体所处环境的认知能力以及与环境互动的能力)。
在身体认知中,身体既是认知的对象,也是认知的工具。2016年6月,程志理提出了身体认知的4个研究范式[32]。2017年,法国巴黎笛卡尔大学Andrieu教授指出,从神经现象学的学科切入,采用“图像捕捉+现象观察+体验调查”的方法基于某种设计能够揭示身体图像的“体认”意义;程志理则指出,可以直接依赖运动者的口述史备忘录做“意象分析”,从而投射出运动者内在的身体经验[33]。在上述2种图式中,身体认知似乎可以通过类似图像捕捉、现象观察、口述史等方法进行测评。然而胡科对口述史还原身体运动经验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运动者的口述,即使是运动现场的口述,也是在动作之后对动作意识、动作反思意识的呈现,无法还原运动者的直接经验[34]。换言之,对于身体活动参与者“身体的体验与认知能力”的测评无法真实还原参与者对身体活动的直接体验与认知,所测评的仅仅只是参与者“缺场”的身体活动间接经验。由此,也就出现了PL测评的“不能”问题。
此外,具身认知能力同样无法测评。具身认知也称涉身认知。具身认知认为,在认知过程中身体起着决定性作用,通过身体体验及活动形成认知[35],认知是连续发展的情境化过程,身体在认知中的决定性作用是身体活动推动认知发展的生存意向性体现[36]。叶浩生指出,具身认知中的“具身”体现在身体学习、身体经验、认识方式、与环境混融4个方面[37]。在Margaret Whitehead提出的PL概念中,具身性认知能力主要是指对环境的“阅读”能力以及与环境进行互动的能力。可见,PL概念中涉及的具身认知能力确实与具身认知理论紧密联系。在PL概念中,动机和信心可以通过心理量表进行测量,知识和理解能力可以通过问卷进行调查。然而身体能力涉及身体素质和具身性认知能力2个层面。前者可以通过技能测试实现测评,而后者,目前还无法对身体活动参与者“‘阅读’环境能力”和“与环境互动能力”进行较为准确的测评,这也是目前国际PL测评体系无法充分彰显具身性认知哲学理论思想之根本原因。如果不对身体能力中隐性的具身性认知能力进行测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三步目标实现情况如何判定?身体素养与我国上世纪80年代末所提出的体育素养有何不同?而如果对具身性认知能力进行测评,如何具体实施?这一系列问题亟待学者研究解决。
任海将身体素养定位为统领当代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理念,这足以体现身体素养在当前我国体育发展环境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价值。针对当前身体素养测评体系存在的不足,我国未来身体素养测评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推进我国身体素养框架内容研制工作。当前我国身体素养研究停留在对PL概念的阐释与解读阶段,研究出的身体素养内涵、构成要素也是对国外研究成果的本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造就了独特的体育发展环境。因此,立足于中国国情,要加快研制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体素养框架内容体系,从而更好引领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
第二,加快构建我国身体素养测评体系。CAPL、PLAY等都是基于他国现实社会环境研制构建的测评体系。尽管我国的CAEPL测评体系已经发布,但CAEPL是基于体育素养构建的,无法充分反映PL之深刻内涵。在对国民身体素养测评体系进行研制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社会发展现实情况,确保构建出的身体素养测评体系能够服务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及体育发展需要。
第三,充分借鉴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经验。具身性认知能力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当前无法有效测评,有必要广泛借鉴其他学科知识进行突破。神经科学综合了影像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神经病学等多门学科,整合了多学科研究范式、研究方法和技术,例如ERP、fMRI等方法和技术[38]。我们可以借鉴认知神经科学及心理学等学科经验,尽可能地对身体素养中的具身性认知能力进行测评,以确保身体素养内涵的最大化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