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桂林长海实验学校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学生上晚自习,时间为每天19点20分至21点20分。寄宿生必须上晚自习,走读生可自由选择。家长如果没空或者不愿意监督晚自习,可以出钱请人,一晚100元,由家委会安排人值班,报酬给志愿者。事件曝光后,学校当晚便暂停了家长参与。当地教育局就此回应称,将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要求学校整改。(10月20日 央广网)
【点评】细想这一新闻,不知该校是否因开设了晚自习却不便向家长收费,不得已才这样做。实际上,中学阶段在经过审批并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適当开设晚自习是普遍做法,晚自习时教师到班监管或辅导,按规定获得劳动报酬无可厚非。目前,尚不知该校出于何种原因出此下策。如果属于“不便收费”,则大可不必;如果属于“责任错位”,则应尽快纠正,毕竟管理课堂是老师的责任,不应给家长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