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莉 代志霞
摘 要:随着国内经济的日渐发展与科技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和大数据已被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给国内社会的多样化管理带来极大挑战,并推动了经济法理念与规制的革新。基于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先进全面的经济法观念对我国社会发展及市场规模扩大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还能为共享经济时代的来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提高群众对智能化、现代化管理的接纳与认可,从而构建和谐友善的法治社会。本文对经济法理念含义进行解读,明确大数据时代下经济法面临的挑战,分析经济法理念变革的意义,而后总结出经济法规制具体的创新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经济法;理念变革;挑战;规制创新
本文索引:邓莉,代志霞.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理念变革与规制创新探究[J].中国商论,2021(24):-125.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12(b)--03
通过对我国经济法研究得知,国内经济法主要限制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缺少一定的时效性。为了提高人们对我国经济法理论的了解与认识,应合理运用大数据来推动经济发展理论革新,进行科学有效地完善及调整,使得经济法在市场行业内得以有效应用,更好地处理与经济法有关的责任问题。
1 经济法理念概述
从构成角度来讲,经济法体系具备特有的公平观和利益观,而社会本位及人本主义则是经济法的全面体现。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经济法具备极强的约束性与管理性,利用观点批判手段让人们接纳并认可经济法理论,提高经济法理论的实践价值。以社会经济与法律为基础,经济法在社会中得到合理运用,并对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在客观环境下,打好经济基础,利用理性方法,提高市场运行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全面分析市场价格行为及交易行为,防止政府干预和协调出现偏差,由此呈现出政府协调能力和决策作用并非万能的。众所周知,经济法呈现的是社会和政治相互间的融合,在两者的融合过程中,推动市场得以健康发展,并展现出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状态。另外,经济法不仅能有效促进政治与社会更好地发展,还能完善市场结构与法律领域,呈现人本主义思想,使个体本位逐渐向社会本位转变,对社会经济增长发挥着促进作用。
2 大数据时代下经济法面临的挑战
2.1 创业方面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及进步,人工智能也在日益完善,除了物理空间外,还延伸出电子空间,尽管属于虚拟网络空间,但彼此融合发展,构成了全新的社会生态。在新型发展领域中,市场主体将其作为自我赋权的关键“飞地”,形成众多新模式与新业态,而且现代数字化技术将社会企业家从传统物理领域引进光纤创建的虚拟世界中,构建属于自身的“虚拟王国”,并向政府及其传统权威发出挑战,而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同步更新。但是,由于创业自由和法律物质存在的边界和尺度相对复杂模糊,相关部门难以辨别清楚,因此我国经济法在创业方面面临巨大挑战。
2.2 社会方面
基于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利用统计、归纳、数据挖掘及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全面剖析,预判社会现实需求与问题,并对国家政策实施效果展开动态化监测,让政府决策更具科学性、专业性、预见性及有效性,以进一步推动政府全面化、精细化管理。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在后工业社会发展中,秩序性、稳定性及可预测性均不复存在。反之,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随之而来,尤其是在数字化背景下,风险如影随形,存在一些微小的不足和漏洞,且在难以预料的连续发展中变成更具破坏性和风险性的大事故,极易变成间谍与犯罪分子袭击的主要目标,给我国经济法规制带来全新的挑战与难题。
2.3 发展方面
大数据时代属于科技创新时代,数据挖掘与智能设计给人们带来不一样的优质产品及便捷服务,但是,人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将自身信息转变成商家经营所需的数据,将自身决策交付数据算法。此刻,所有数据均由个体自身产生,然而所有权不属于个体,甚至还会出现数字鸿沟和数据歧视的情况,致使部分商业平台大数据杀熟情况愈发严重。由此可见,大数据时代虽然具有共享经济及包容发展的良好价值取向,但平台效应也会使势力庞大的平台主宰社会市场,数据垄断与歧视现象越来越严重,不利于社会公平及消费者权益,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经济法规需要面临的时代性难题。
3 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理念变革
3.1 市场赋权
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当下,可处理大量数据和信息的智能计算机为政府提供了一种革命性工具,致使市场管理与政府管理意识形态区分不清晰。在此背景下,人类文明要想提高自身竞争力,就要重视个体情感追求,使所有个体均能自主参与其中。在现代市场发展过程中,计划经济能焕发出全新生机,实质并非科学计算或是数据管理,而是指权力经济,以国家为基准展开经济组织与资源调配。因此,将大数据、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有机结合,可创建企业计划经济,但与人工智能发展观念相悖离。从本质角度而言,大数据时代就是为了转变集中化发展的时代,将产品服务、分销体系及定价方法从集中运营中剥离,推行“去中心化”管理,使社会更加平等、公正、人性化,使公众均具有知情权,并积极参与其中。
3.2 共治共享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共享经济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共享汽车、充电宝、单车等分布于全球各地。由此可见,市场发展已经逐渐从独享转变为共享,为政府治理带来全新的发展观念及动力,但也有可能加大信息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加重道德危机。特别是以人工智能和互联网为依托的买卖网络平台,应保证其开放性和专业性,为创新协作提供发展机遇。因此,经济法应以法治精神为基础,构建共治共享理念,根据市场自主化治理、群众参与和国家干预来有效消除数据歧视、数据垄断、数据鸿沟,不仅能让社会群众分享数据,还能使政府实现数据公开,从而真正实现数据信息的公平与自由。
3.3 风险控制
随着信息革命的来临,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滴滴打车、支付宝付款、自动驾驶与智能机器人等改变着人类的生产与生活。虽然能构建出便捷自由、灵活多样的现代化商业模式及生活状态,但是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风险,比如数据挖掘及算法真实性、道德风险和数据垄断等相关问题。据此,因技术可能性产生不可预料的机会,而相应风险同时存在,故所有和现实生活相关的问题必须由群众最终决定。在大数据背景下的高风险社会中,尽量减少风险、避免因风险过大而形成危机,保障经济安全及社会安全,是我国经济法调整完善的关键目标。由此,要求确定经济法对应的风险控制理念,打造合理化、专业化、法治化、科学化的公共政策机制,便于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速度,进而更好地权衡机会与风险。
3.4 革新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关组织对经济法理念以及规制展开全面剖析,主要是为了确保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序性、专业性与理智性,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稳定发展。而大数据的兴起对政府多样化治理产生了极大影响,将大数据运用在政府治理中,既能提高政府治理手段的先进性,又能推动经济发展理念的创新。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信息为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然而市场自由化以及政府治理秉承观念,也会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日益混淆,相关专家对此展开激烈探讨。某些专家认为,在现代社会市场中,人们要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效能和优势,对社会市场发展动向展开预判,使得预判经济能够为社会参与人员谋取一定的利益。并且,在互联网经济中能够获得全胜的情况屡见不鲜,政府需利用自身力量和作用展开全面管理,从而确保市场的公平性与稳定性。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变迁与人类的进步,政府要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社会群众的裁量权,使群众运用自身智慧和能力推动国家不断发展。当前,海量的数据转变了社会经营模式,致使社会经营趋于分散化,传统集中式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市场的发展需求,所以政府必须给予群众参与经济治理和管理的权利。
4 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规制创新
4.1 创新运营性模式
现如今,中国已經颁布了诸多与提高裁量权有关的政策,相关组织还对审批和监管政策展开了创新变革,提高了政府的监管效果。国家领导人曾经提出,为了推动国内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政府要立足于平台经济发展建设,重视现实和网络的结合。而社会各企业还要相互辅助、相互影响、相互推动、共同进步,从而为自由经济模式的改革创新提供帮助。此外,这部分经营模式的变化不但能有效响应政府管理,而且可以推动社会与国家共同发展进步。但是,社会各行业要想创新经营模式,就要合理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坚持经济法观念。唯有如此,国家与社会共同创新变革,才能打造出和谐、公平、自由、可靠的经济体系。
4.2 深化调控法理论
遵循社会市场发展规律,加强对社会市场宏观调控失利与不平衡问题的关注,强化宏观调控法理论发展进程,从市场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合理运用市场配置资源,针对宏观调控理念不清晰、市场经济税上涨过快等问题,政府部门要全面发挥自身主导作用。为了充分满足政策发展需求,要尊重经济法发展基本规律,提高有关政策相互间的协调性,利用宏观控手段,对经济法管理形式进行创新变革,真正实现宏观目标。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要将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有机结合,全面发挥两者融合的效能和作用。譬如,在经济法实际运行中,应从长远角度评估经济法给予社会的效益,并对社会市场调控结果展开合理评估。除此之外,还要对中央调控和地方调控相互间的衔接性问题展开密切关注,肯定市场结构主体,以地方权限为基准,深入掌握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明确其政治性特征,以此呈现出经济法的法律化特性。科学有效地规划宏观调控权,推行宏观调控法,并将经济法作为宏观调控规划的技术指导,推动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进一步深化。
4.3 优化经济法制度
在优化经济法制度时,要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调控预警制度,利用完善健全的制度推动经济法的开展更具法律性。例如,创建信息风险管控及预警纠错制度,使政府相关组织在调控金融市场时,能使市场行为更加有效规范,并依托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力量来提高经济法整体应用效果,使得经济法在社会市场中的应用更具备独立性与权威性。另外,还应注重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市场相关投资人以及财政人员应对财政危机情况做好全面考虑,遵守市场发展导向,明确市场运作观念,科学合理地分配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市场调控机制的效能和作用。在经济法具体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区域经济之间存在的协调性,明确统筹规划的重要性,构建思路清晰、方向精准的法律框架,以法律和政策具有的权威性为基准,将经济法有效渗透到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及维护中,科学有序地展开一系列经济调控行为,遵循协调发展的观念,结合区域经济法的特征与内涵,及时有效地解决区域和整体相互间涉及的利益关系,将局部发展和国家政策有机融合,使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经济效益得以最大化,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稳步发展。
4.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保护知识产权时,要合理运用反不正当竞技法,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对市场及商业模式进行创新。将反不正当竞技法有效应用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不仅能改变经济发展模式,还能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正确的技术指引,了解知识产权具有自由性特征,不受他人限制与影响,从而提高对反不正当竞技法的关注。此外,还要注重为作者提供交易机会与平台,从市场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既受到法律保护,又受到政策支持,必须防止因商业利益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将我国经济法运用到知识产权发展中,要注重提高经济法整体运用范围,特别要对产品商标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针对违反国家政策、市场交易规范以及合同内容等行为,应寻求法律保护,控制商标权扩张,从而对商标权涉及范畴进行有效调整。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而言,要对其进行及时改善调整,做好法律制度的修订工作,了解消费者权利和民事权利的差别,保证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属性及社会属性。而且,相关法律有义务、有责任引导消费者展开权力诉讼,针对经营者与个体人员要将国家法律作为基础保障,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如可根据消费者协会和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来维护公众基础权利,从而构成长效性消费者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結语
综上所述,要想更好地革新经济法理念,创新经济法规制,应以我国国情为基准,结合现代大数据技术的作用和优势,构建完善健全的经济体系。现如今,国内经济法中部分观点不明确,还有诸多陈旧观点,极大程度地限制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据此,我国相关组织必须明确经济法理念及经济法规制创新的重要性,完善经济法理念与规制,推动我国经济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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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邓莉(1978-),女,苗族,湖北武汉人,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学、法学方面的研究;
代志霞(198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信息化、教育管理、教育法方面的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ceptual Reform and Regulation Innovation of Economic Law in the Era of Big Data
Changjiang Polytechnic DENG Li DAI Zhixia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economy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Internet and big data have been widely used in people’s daily life and work, bringing great challenges to the diversified management of domestic society, and promoting the innovation of economic law concept and regulation. Based on big data era, the advanced comprehensive concept of economic law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ocial development of China and the market scale, at the same time, can also provide a strong guarantee for the advent of the era of sharing economy, improve the masses’ acceptance and recognition of intelligent and modern management, so as to build a harmonious and friendly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meaning of economic law, clarifies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economic law in the era of big data,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nceptual reform of economic law, and then summarizes the specific innovation paths of economic law regulation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ig data; economic law; conceptual reform; challenge; regulation inno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