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朔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辽宁沈阳 110161)
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行为习惯是基础,设施保障是前提,有效运行管理是关键。设施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有垃圾房、有清运车、有处理场,运行管理的关键是有人做事、有人管事、有制度和机制来成事。当前广大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的难题正在从行为意识难转向设施和机制保障难。本文结合多年从事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实践,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研究,提出完善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一些思路。
县和乡镇一级财政收入有限,很少向村庄拨专款用于整治环境卫生,尤其是用于垃圾处理的投入。不少基层干部对垃圾危害大于厕所危害仍然缺乏认知,用于厕所治理的财力物力远大于垃圾治理。有的人甚至认为垃圾就好比泥土,在农村根本不用处理,放到田里还能当肥料用。认识不足,投入有限,使得垃圾收存、清运和处理设施在农村不少地方仍然是“盆景工程”。很多地方农村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理还处于“规划”之中,大部分垃圾仍然是自行消化,原因在于相应的集中存放、运输和处理设施没有配置到位。一些农村地区运输道路不平整,垃圾运输车辆配备不全,甚至使用普通的三轮车,而且没有防护设施,导致很多农村的垃圾车辆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严重。有的地方虽然配备了一些标准化的运输设施,但使用时间不长就已面目全非。一些垃圾车无遮无拦、破损不修还“超载”,运输途中垃圾撒落、污水直滴,造成沿途环境的再次污染[1]。
一些地区垃圾收运过程中,从户到村、从镇到县的处理环节,都存在合作不连贯的问题。一些农户处理垃圾普遍没有袋装化,一洒了之、一扔为快,全然不顾垃圾不规范堆放可能产生的危害。特别是很多农村地区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导致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理,堆积过多的问题随处可见。不少地方由于经费、人力、路程、车辆等原因,垃圾收运频率低,入桶入池入房的垃圾不多,而桶外池外房外垃圾大量堆积,雨天或刮风时四处散发,有的甚至十天半月不清运而导致垃圾成山,臭气熏天。很多垃圾设施实际上沦为扔垃圾的地点标识。有的地方垃圾从农村地区收集上来以后,无力进行处置,堆放在一起以后使得污染源集中成片,给周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2]。
事实证明,“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中,政府是主导和中心,由环卫工负责收集垃圾,但村民几乎没有参与,村集体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结果完全依靠政府进行“兜底”,导致面广量大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更新不及时。一些地区缺乏对垃圾集中存放设施、运输设施和处理设施的规范管理及后续投入,导致一些设施在开始时像模像样、够数够用,但不久就或弃用或残缺或停摆,数量越来越少,功能也越来越弱。一些农民将集中摆放的垃圾桶据为己有,一些垃圾房因为临近民房农田甚至遭到肆意破坏。
农村地广人稀,环保意识滞后,因此建设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不能套用城市既有的形式,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因村因庄而制宜,因路因力而定策,落实好全域布点、经济实用、耐用持久的原则。
生活垃圾没有贵贱之分,只处理一部分而放任另一部分,对农村环境改善来说效果几乎是事倍功半。因此在财力有限、需求量大的情况下更要实事求是,以全域布点为原则,少一些整齐划一,多一些“杂牌军”,坚持有比没有好、先有再好的理念,确保每个村庄都要有垃圾收集设施,可以是垃圾池,也可以是垃圾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美观环保的垃圾房,坚决反对搞“盆景工程”。垃圾处理设施齐备后还要确保垃圾可以全部运走或可以就地处理掉。运输处理的成本也不小,能就地在偏远角落填埋或转成肥料、燃料的可以就地处理。
一些地方统一定制的垃圾桶在家家户户门前摆放着,看似全面到位,实际上花了大钱却发挥不了大用。农民对垃圾桶很排斥,户户放置也给垃圾收集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工作量,是典型的不经济不实用。要坚持少花钱办成事,重实际求实效,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庄建一个相对较大的垃圾池为宜,要求农户能及时将垃圾扔进垃圾池。垃圾池相对固定,能封闭更好,比集中摆几个垃圾桶、花钱建漂亮的垃圾房更经济更实用。对于人口相对较少的散居户可以采取摆放垃圾桶的方式并交待农户应尽的责任。垃圾运输车可以采用很多农户普遍拥有的较大的电动三轮车统一加装车厢的方式,既省钱又可行,用有限的投入确保每个清运工都能有车可用,还可以聘请更多的清运工用简便实用的垃圾车确保日清日结。垃圾处理设施也要实事求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垃圾处理以择地填埋为主,确属有害垃圾要尽量清理出来,一般生活垃圾可通过简易方式转化利用,如下田做肥料,不能轻易转用的以安全填埋为首选[3]。
农村里老人和小孩居多,不平整的乡村道路居多,生活垃圾中能喂猪喂鸡的不多,因此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要因农制宜,在牢固耐用上下功夫。能用水泥墙的不要用木质的板房,能用铁皮桶的不要用塑料桶,能用重型三轮车的不要用普通三轮车,确保设施轻易不倒不坏。
农村垃圾的产生与城市有很大区别,并非所有生活垃圾都会被农户送到垃圾池里,有些可以自己转化利用,比如剩饭菜、废旧物品是不会送到垃圾池的,有些垃圾多放一天不会马上危害四溢,也不能一埋了之。要注意从农村垃圾实际及其产生和处理的环境实际出发,因农制宜管理和运行好农村垃圾处理设施[4]。
鼓励广大农民积极有效参与,是农村生活垃圾最终得到有效处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首先不能孤立于农民之外,要让农民成为最重要的参与者。在设置垃圾房和摆放垃圾桶时要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避免设而不用或设而难用。可以居家处理的餐厨垃圾要鼓励农户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农村有的人家养猪养鸡,有的人家老人乐意收集废品,有的人家建有转化垃圾的沼气池。要把农民发动起来在源头上先消化掉很大一部分生活垃圾,而不是照搬城市搞垃圾分类投放。在自行处理一部分的基础上要发动农民将垃圾尽可能袋装化送到垃圾池,这一步虽然简单,但如果真正做到位可以节省大量收集运输的人力物力。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绝非城里那样容易,因此不能机械地强调每日清运,不能要求定点清运、专车清运,要鼓励农村创新思路,多种方式并用。比如区分冬天夏天、人多时人少时,要求清运人员按一定周期自行安排清运时间,确保一车能拉满,运力能用足。也可以鼓励往返集镇和村庄的农户用自己的工具清运垃圾,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避免全部用专人专车清运垃圾造成的成本负担。
对集中起来的农村生活垃圾,虽然不可能像城市那样采取多种方式处理,但也要因农制宜,根据垃圾的情况适当进行分类处理。确属有害的垃圾要坚决按规范送到有能力处理的地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转化为农业用肥的应当积极转化为肥料,可以焚烧的要转让给有燃烧制热需要的养老院、学校、浴室及相关企业等单位,可以制作成建筑材料等生产用品的也要积极鼓励农民创业或引进相关企业,进行转化利用[5]。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内容,要因农制宜,实事求是,力戒向城市有样学样,力戒利用有限的财力搞成“盆景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在全用、实用、耐用上下功夫,运营要在群众参与、有效清运、分类处理上下功夫,遵循先有后优、钱少也要办成事的理念,确保建得好、用得好,垃圾真正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