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洋,王真(中海油国际有限公司,北京 100028)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从1992年里约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开始,到 1997年的《京都协定书》(Kyoto Protocol),再到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Bali Roadmap)和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而真正达成共识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应对协议是2015年12月12日签订的《巴黎协定》。全球共有200多个缔约国同意签订了巴黎协议,标志着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减排裸奔时代”的终结[1]。
《巴黎协定》的核心内容是共同但有区别性原则。也就是说世界各国在应对气候问题上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根据各国的发展阶段不同区别对待。其总的目标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 ℃以内,并把升温1.5 ℃作为努力目标,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净零排放。《巴黎协定》在构建气候应对国际秩序的同时,也标志着世界经济正在从化石能源经济转向低碳经济。
为了实现《巴黎协定》明确的目标,全球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定了碳中和、碳达峰或净零排放的目标,包括欧洲的欧盟、英国,亚洲地区的中、日、韩,北美地区的美国和加拿大,计划通过一系列措施,履行各自《巴黎协议》减排责任,在本世纪中叶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或净零排放。西方国家也各自在此大背景下对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了不同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
在中国,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了“我们也愿承担与中国发展水平相称的国际责任,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绿色低碳已经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企业经营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下面将结合这些背景对中企海外绿色低碳工作的必要性和具体工作措施提出一些思路。
一是履行我国海外政治责任和担当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发展是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之一。中国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生物多样性多边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近年来政府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对中企在海外的投资、经营中绿色低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参与者,中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中资企业在履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方面具有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2]。
二是在当地合规运营的必要基础。如背景介绍所述,当前很多国家都根据《巴黎协定》制定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如当地的减排目标、减排计划、碳税要求等,这些政策、法律法规环境构成了企业在当地经营的必要的合规要求。在当前国际政治和贸易形势复杂严峻的形势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合规运营不但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础,更是规避企业外部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影响因素。首先碳排放成本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直接成本。在碳排放监管比较成熟的地区如:北美、欧洲,石油开发企业每年在碳税、碳市场履约支出费用不菲。从趋势来看,世界各国碳排放管理趋紧,碳税、碳价逐年增高,如加拿大碳税,将从2021年的40加元/吨涨到2030年的170加元/吨,这将对一些排放较大的项目经营如油砂开采等造成巨大成本影响。其次在企业收并购、资产结构调整、工艺设计和改造等方面,如不能根据监管政策和趋势要求,尽早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评价、前期工程设计等环节将绿色低碳因素考虑在内,将对企业发展和战略决策造成一定风险。
战略引领,协调推动。首先绿色低碳发展应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从政策上予以支持。通过企业管理层制定绿色低碳发展的计划规划和目标,建立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通过战略引领,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措施[3]。从发展布局、业务结构、体系制度、长效机制等方面明确未来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如:环保、商务、规划、财务、法律、政府关系等,并统筹落实企业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
通过文化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需从上而下推动,并通过各种手段形成上下共识,才能形成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企业需大力倡导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和践行绿色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工厂,通过持续的环保投入、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全力打造绿色工厂。
具体绿色低碳工作开展,可以从三条路线进行推动:政策路线、技术路线和管理路线。
政策路线主要是在当地绿色低碳政策合规基础上,采取有效应对策略进行降低碳排放成本。绿色低碳政策应对是绿色低碳工作中的重要部分。一是要应对当地适用绿色低碳监管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充分识别和合规性评估,对当地适用的碳税、碳交易市场履约机制进行跟踪、优化。把握政策走向,和未来碳税、碳价等政策走势;将碳履约成本尽早列入项目设计、开发和经营评估中;利用好碳市场交易机制,如碳价波动或碳资产管理委托等手段优化公司碳履约成本。二是要加强和当地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沟通和合作,加强碳政策制定参与和谈判沟通,争取在碳排放基准确定、碳排放计量、碳排放限额、碳信用额度等方面争取到对企业有利的政策。如果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将可以极大降低企业碳排放成本,对企业项目开发和经营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通过利用现有技术手段,通过技术改造加强资源和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企业碳排放,或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来对排放出的二氧化碳进行处置。
一是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利用,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如:余热回收利用、火炬气和伴生气利用、甲烷回收利用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区域组网、电网优化、供电设施更新升级、设施集中部署等),减少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如减少和停止火炬排放),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如:推行电气化,通过岸电代替海上平台发电、开发海上风电等)等;二是积极发展CCUS技术,CCUS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技术因素之一,目前国际社会在CCUS方面随着碳减排目标的确定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由壳牌牵头的QUEST项目于2020年7月实现了第500万吨二氧化碳封存的里程碑,实现了较好经济效益。该项目在2015年11月开始运行,从油砂精炼装置进行碳捕集,并把二氧化碳注入地底2 000 m的砂岩构造进行封存。QUEST项目取得了加拿大政府8.65亿加元的资金支持,在政策方面也获得了加拿大阿尔伯塔碳市场的支持,即每1 t二氧化碳减排量,能够取得2 t的碳减排额(Emission Performance Credit),企业可以使用碳减排额进行履约[4-5]。该项目为CCUS技术的推行提供了良好实践范例。
企业利用管理手段,明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目标,建立和优化公司绿色低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是优化企业资产配置,加大清洁资产比例。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最重要的是转变传统能源经济模式,逐步向清洁能源经济模式转型。这是实现减排目标的最重要和贡献最大的手段,可以通过加大清洁新能源勘探开发、收并购和利用、调整生产比例和力度来实现,比如: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提升天然气储量和产量;增加LNG供应量;实施油品质量升级,提高优质清洁炼化产品比例;加强相关科研投入,发展和利用新能源等。对高耗能、高污染、难优化改善项目进一步评估其经济效益、环保成本以及合规和履约风险,有序进行资产置换或退出。
二是建立全过程绿色低碳管控体系。不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以严格环评、严控排污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将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项目设计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弃置阶段的全过程。通过电气化、数字化技术,推动绿色工厂建设。通过精细化系统性管理,优化工艺参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减碳措施。在源头和关键节点对绿色低碳工作进行把控。建立日常监管体系,设定绿色低碳相关监管指标。
三是对企业绿色低碳现状进行充分评估。对公司内部业务资产结构、当前碳资产和排放情况、能源和水利用情况、节能低碳水平、以及碳履约成本等进行充分盘查和评估。掌握公司当前和未来碳履约经济成本,并将这些因素在公司的收并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等经营活动中予以充分考虑。
四是将国际、国内绿色低碳良好作业实践和本地业务进行结合。加强对国际性或区域性行业组织的关注、联系和交流,如国际油气生产协会组织(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Oil&Gas Producers, IOGP)、国际石油行业环境保护协会(The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dustry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IPIECA)、墨西哥碳氢化合物公司协会(Asociación Mexicana de Empresas de Hidrocarburos)等,充分利用行业内最佳实践,结合国内业务经验,充分发挥自有优势。同时考虑到海外业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和当地业务做有机融合,将国际和国内的好的做法落地到本企业内,并逐步固化和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