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 王华震
中国香港2014年举行的冥婚时装秀。视觉中国 ❘图
河北宣化冥婚后的合葬现场。郭宣生 ❘ 摄
★遇到每一个采访对象,他都会问:“为什么要冥婚,不配不行吗?”而采访对象的回答,“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不配不行。他哪怕没有钱,配不起,也要弄一块砖,写上名字用衣服包一包也要配一下。”
“只要中国人还是认为亲属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阴婚便不会消亡,阴婚那非现代的阴影就会缠绕中国的现代性。”“如果人死后不会继续在阴间生活,那么冥婚的逻辑起点就不成立。”
“从55秒开始我鸡皮疙瘩就没停过……”一支画风阴森的舞蹈视频冲上微博热搜,有网友在评论区这样写道。
网友们普遍认为这支舞蹈的主题是冥婚。舞蹈一开始,是喜庆的准备婚礼的场面。被蒙在鼓里的姑娘正精心装扮,盼望着婚礼。从“55秒”开始,音乐风格和舞蹈节奏骤变,已经死去的“新郎”被众人抬出,新娘如梦初醒,用夸张的舞蹈动作试图挣扎着逃离,但她最终逃不出网罗,被活活勒死后,“嫁”给了“新郎”。台下观众显然被这一幕所震撼,尖叫与呼喊声不断。随着高潮的到来,音乐的节奏加快,舞步变得更加扭曲,一种恐怖感被呈现在了舞台上。
这支舞蹈来自广西财经学院Frebel街舞社。2020年11月16日,第七届广西艺术学院举办的“艺起舞”比赛暨广西大学生街舞社团年会在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举行,当晚是“艺起舞”的决赛,这支名叫《殙》的舞蹈参与其中。殙字的本义为“糊涂”或“未立名而死”,但是街舞社取这个名字显然用了拆字的游戏:昏的本义是婚姻,“歹昏”,即不好的婚姻。
“那个不是冥婚,”曾经对冥婚现象做过田野调查的学者顾春军并不同意网友的观点,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和冥婚是两码事。”尽管多位学者对冥婚的定义存在差异,但大致上认为:典型的冥婚又称阴婚,指的是未婚男女在死亡之后,其亲属将其与另一位已经死亡的未婚男女进行婚配的民间习俗。在顾春军看来,舞蹈中将新娘杀死的行为,更加近似于殉葬,在现代社会是犯罪行为,“并不是冥婚”。
围绕《殙》的争议还未止歇,轰动一时的“方洋洋案”中的一个细节,再次激起网友对冥婚的讨论。有媒体报道,山东德州女子方洋洋在被婆家虐待致死后,骨灰被其亲属拿去配了阴婚。方洋洋的表哥谢树雷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配婚对象的亲属,从殡仪馆直接抱走了洋洋的骨灰盒,让她和死去的儿子一起下葬。”
由于方洋洋的悲惨身世获得了普遍同情,她的亲属的做法便受到了公众的谴责,如专栏作家侯虹斌就将这种做法称为“一女三吃”:“方洋洋的骨灰被卖掉,配阴婚。这就是一个吃女人,连女人尸体、女人骨灰都吃的习俗。”
在这场关于冥婚的公共讨论中,猎奇、恐惧和愤怒的声音占据了绝大多数的网络空间,但是对于这一存续了几千年的顽强民俗,几句网络上的谴责并不能立刻使其消失,冥婚背后反映的中国社会现实与人伦情感,也许更值得被反复检视。
“阴婚本身的功能是安慰死者,也安慰活人”
“根本没有这回事(阴婚),这是个讹传。”谢树雷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推翻了此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自己的说法。他称自己此前没有向操办葬礼的方洋洋的叔叔方天豹好好了解情况,因而导致了误解。而方天豹则从未改口,一直坚称没有给方洋洋举行阴婚。“绝对没有这回事,你可以来看看坟地。”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但不管是谢树雷还是方天豹,都向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当地确实存在阴婚习俗。谢树雷此前因“误解”,还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男方死了男孩子,没有结过婚,这方是个女孩子,也没有依靠,这样就算结个阴亲。为了洋洋死后在地下不孤单,有个伴儿,这也是对死者的一个安慰。”
正是谢树雷的这段话引发了网友的愤怒,让阴婚的话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但是在民俗学研究专家、上海大学教授黄景春看来,这段话并没有那么刺眼,它有着自己的内在逻辑,还有着对逝去亲属的温情。
“方洋洋的事情,如果她真的被配了冥婚,她哥哥的说法,是一种非常真诚的说法。”黄景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在黄景春看来,“根深蒂固的是我们中国人对死亡的理解。”按照传统中国人的理解,人死亡之后不只是两具尸体,而是到阴间继续生活,且这个生活是处于常态的,要花钱、要有房子住、要结婚。“清明、冬至的时候,我们都会给死去的亲人烧纸钱、纸阁楼,很多地方不让烧,但老百姓还是会偷偷烧。现在很多人受过高等教育,但父母去世后他还是会烧纸钱。”
在这样的逻辑延伸下,阴婚被认为是可以通过理性来解释的。
不仅仅是中国人,海外华人也同样有过阴婚的习俗。人类学家邓国基是新加坡人,现在任职于南京大学。“到1960年代,新加坡华人还有阴婚的习俗。”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阴婚,其实就是安慰两家的活人。华人都认为人死后灵魂就会去下面,下面的灵魂也跟我们人一样有社会生活。如果你生前还没有结婚,下去是会孤单的。阴婚本身的功能是安慰死者,也安慰活人。虽然阴婚听起来很诡异、很落后,可是它的核心,其实是人道的一件事。”邓国基说。
佛教传来之后,地狱的观念和中国固有的观念不一样。在佛教里,人死之后要受审判,根据罪行大小进入六道轮回,有大恶的入地狱。“这样的思想后来也进入中国民间,但并没有消灭中国固有的死后在阴间继续生活的生死观念。中国的这种生死观和基督教、佛教的生死观不一样,但没有高下之分。”黄景春说。
2008年,黄景春去了山西、陕北等地对冥婚进行田野调查。当时他看到了一个新闻报道,山西一个少女被杀,尸体被拿去配冥婚,给了他很大震动。“为什么这么多年它都没有消失? 在今天它为什么还有那么大的力量,甚至使人犯罪?”他在田野采访的时候心里一直带着这样的疑问。
他通过对两类人的采访听到了很多案例。第一类人是风水先生,“他给人看墓地,对丧葬熟悉,信息也多,有时候也帮别人张罗这事儿”;第二类是家属,“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问父母,他们孩子去世了,心里痛苦,我一般会问其他亲戚”。遇到每一个采访对象,他都会问:“为什么要冥婚,不配不行吗?”而采访对象的回答,“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不配不行。他哪怕没有钱,配不起,也要弄一块砖,写上名字用衣服包一包也要配一下。”
难以深入的田野调查
冥婚的历史非常悠久。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已经对它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文献收集。从近代到现代,它的发展历史已基本被梳理清晰。大多数学者认为冥婚起源于三千多年前的商周之际,证据是殷商骨辞和《周礼》中的记载,顾春军则由冥婚的丧葬形式,推论其必兴起于合葬传统之后,且《周礼》的成书极晚,一般认为是战国中后期,因此顾春军认为冥婚不会早于春秋中期。
相较于文献研究的全面梳理,对于冥婚的田野调查则寥寥无几。“国内的研究很不够,尤其是田野调查方面。”黄景春说。据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对冥婚进行过的田野调查只有民国时期李景汉对河北定县的调查、当代学者黄景春对山西陕北的调查、顾春军对河北宣化的调查、刘晓对山东莱芜的调查等。
黄景春本来的研究对象并不是冥婚而是古代买地券,后者是一种出土文献,“类似于向阴间买地的房产证,是写给阴间的神的”。他在古代买地券中偶然发现了给夭折的男女配冥婚的信息。“给他们一起买阴间的地,而且还不是一份。”黄景春由此走上了研究冥婚的道路。
顾春军的研究也源于偶然。2016年12月13日,顾春军收到了一位美国纪录片导演的来函,他计划为《美国国家地理》拍摄一部以冥婚为题材的纪录片。为做好资料准备工作,2016年12月25日开始,顾春军以及导演的团队三人,以河北宣化为目的地进行了田野调查。顾春军曾在宣化工作过十年,能够协调、动员田野调查需要的社会关系。邓国基的田野调查则借助他的学生陈莎莎完成。陈莎莎的本科毕业论文选择了研究自己村里的阴婚情况。陈莎莎来自河北省广宗县的一个村子,她听说有邻居参加阴婚婚礼,于是在2016年10月回家的时候采访了她的邻居。
山东大学刘晓教授2009年调查了山东梁山县的冥婚习俗后,2018年又调查了山东莱芜市钢城区的冥婚习俗。刘晓的调查涉及的案例最多,也最为系统详尽。
国内外学术界对冥婚的田野调查寥寥无几,与冥婚这种习俗的特殊性相关。在国外人类学界,冥婚研究属于亲属研究,“在外国,阴婚这个题目其实是挺老套的。人类学一百多年前在英美开山的时候,研究的主要对象就是亲属和宗教。”邓国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本人现在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快手直播,也很少研究家族相关的题目,“亲属研究自人类学在1960年代转向后现代主义便已经衰落,国外的研究里,最新的阴婚相关论文好像是1980年的。”
国内缺乏研究则有另外的原因。“一是因为做阴婚的田野调查很难,除非你真的知道村里的人有做过这回事,不然它的文化不可渗透性让民族志田野作业无法开展,因为阴婚的参与者对好管闲事的人类学家守口如瓶。”邓国基说。
还有更深层的原因。“研究的人少,原因是大家总担心研究出来的文章不好发。”黄景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黄景春在山西调查的时候遇到的是对冥婚感到可耻的地方官员。“因为你研究下去,挖掘下去,就会出现与媒体、地方官员不一致的论调。山西地方官员也认为,冥婚是个陋俗、迷信,是不应该存在的。由此带来的各种犯罪更是可耻,他们采取的办法就是禁止冥婚。”
在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到的学者中,几乎所有人都对冥婚采取较为理性温和的看法,他们明确反对因冥婚而起的犯罪,但对冥婚习俗本身并没有太多指摘,并指出它与传统中国伦理的内在逻辑联系。这与媒体和网络上对待冥婚的口诛笔伐态度形成鲜明对照。批判冥婚成为网上的“政治正确”。“即便写了出来,在中国这个环境里,往往都会说阴婚是一个落后的、封建的习俗,很难深入下去。我个人认为,只要不伤害人就无妨。”邓国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冥婚亲家“比一般的亲家关系还好”
民国时期的民俗学者黄石认为,冥婚盛行主要有四方面原因:“做父母的为未婚子女冥婚以求心安;只有结了婚才能入祖坟,成为家族成员;怕夭折的未婚男女作祟;借助冥婚敦友谊攀豪贵。”顾春军考察了历史上发生的冥婚,认为“借助冥婚敦友谊攀豪贵”的情况多发生在唐代,之后再无史料可以佐证。
黄景春的观点与黄石近似,他认为冥婚在当下一些地区依然盛行最根本的原因有三:“为人父母者自身情感宣泄的需要;宗法性家族制度的要求;对死者作祟的恐惧。”在顾春军的田野调查中,没有发现第三种原因的存在,他认为随着科学昌明,人们接受现代教育增多,加上无神论教育,对鬼祟的恐惧已经基本没有土壤了,“人们更多需要情感慰藉,于是借助冥婚得以体现”。
顾春军采访到的一个案例,真实地反映了冥婚对于死者父母的情感宣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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