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波
(盐城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作为新时代“五大幸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近年来取得了较快增长,在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1]。一方面,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看,2018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增长至1.1%,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突出[2];2018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为4.48%,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另一方面,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吸纳就业能力看,2016年,体育产业吸纳就业人数为440万人[4],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0.57%(《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6年全社会就业人员数为77 603万人);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吸纳就业人数2 178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2.8%[5]。当然也应该看到,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探究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状况,对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互促共进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笔者以“中国知网”为检索平台进行调研,发现学界关于两个或多个系统间耦合协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化、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产业等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如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研究、区域经济-生态环境-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研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研究、旅游产业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研究等。关于文化产业与相关系统的耦合协调研究,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研究等方面。关于体育产业与相关系统的耦合协调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度研究,如区域经济、社会环境与体育产业的协调度研究,以及体育产业分业态与相关产业的耦合评价,如运动休闲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评价研究等。从上面调研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关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的研究相对不多。基于此,本研究在确定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权重的基础上,探寻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以期能为客观认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互动发展关系提供参考。
耦合是指两个(或多个)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现象,协调是指两个(或多个)系统之间相互关联而形成的和谐一致、良性循环的关系[6-7]。耦合度与协调度是对系统之间耦合与协调状况的测度[6]。在分析两个(或多个)系统的互动关系时,往往存在两个(或多个)系统的耦合程度较高,但协调程度不高的问题,或存在两个(或多个)系统的协调程度较高,但耦合程度不高的问题。因此,采用耦合协调度分析两个(或多个)系统的互动关系,能够较全面地解释两个(或多个)系统的耦合协调程度。两个(或多个)产业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本质上要求两个(或多个)产业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即只有产业间具有关联关系,才能实现产业间的耦合协调发展。产业关联理论认为,产业间联系的纽带有产品与劳务联系、劳动就业联系、价格联系、生产技术联系、投资联系等五个方面[8-9]。因此,依托产业经济学的产业关联理论,探析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机理具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
产品与劳务联系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产业部门间相互提供产品与劳务[8-9]。体育产业、文化产业通过产品与劳务联系能实现耦合协调发展,体现在:第一,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产品与劳务联系是两个产业之间实现关联关系的基础和前提;第二,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产品与劳务联系通过提供相应的产品与劳务,实现产业部门间的协调均衡发展;第三,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产品与劳务联系能够提高生产与服务质量、节约成本、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提升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既可以通过前向关联(即通过供给关系与其他产业部门发生关联),也可以通过后向关联(即通过需求关系与其他产业部门发生关联),形成相互促进的发展关系。体育产业通过提供体育产品与服务,与文化产业形成关联关系,文化产业通过提供文化产品与服务,与体育产业形成关联关系,进而形成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间的产品与劳务联系,促进两个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
产业间的劳动就业联系是指某一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是新时代的幸福产业、绿色产业,都具有产业关联度高、需求收入弹性大等特点,因此,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劳动就业联系。一方面,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对文化产业的拉动作用看,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推进,体育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体育产业吸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2016年从业人数达440余万人[10],而且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体育文化产品与服务,对拉动文化产业相关部门的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对体育产业的拉动作用看,文化产业具有就业容量大、就业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吸纳就业人员2 178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2.8%[5]。同时文化产业门类众多、产业链条长,有利于拉动体育产业相关部门的就业。
产业间的价格联系是以货币价值量得以体现的[8-9]。体育产业、文化产业之间的价格联系体现在:第一,两个产业之间的产品劳务关系可以用价格形式这一相同标准进行度量和比较[8-9],使构建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等投入产出价值模型成为可能,同时能够在投入和产出方面进行统一的标准制定;第二,两个产业之间的价格联系能够为体育与文化产业间联系注入竞争活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第三,以价格来度量体育与文化产业之间的联系,可为“体育产业-文化产业”之间的关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两个产业间的耦合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产业之间的生产技术联系直接影响产业间产品或劳务的供求比例关系。作为服务业的组成部分,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其生产技术联系体现在体育和文化相关企业在营销策略、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互通互联,同时体现在体育和文化相关企业在工艺、技术标准和质量等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等服务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因此,也必然需要体育、文化等产业之间进行生产技术联系,以增强产业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而促进“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
相关产业部门的协调发展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因素。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使得产业间必然存在着投资联系。产业关联理论认为,产业间投资联系体现在某一产业的直接投资必然引起大量相关产业的投资。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战略的大力推进,企业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财政支出、税费优惠、水电安保等为企业投资体育、文化等产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的投资联系不断加强,助推了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投资体育产业能够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投资文化产业也能够带动体育产业的发展。这种以投资联系为联结纽带的方式,促进了“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
本研究遵循指标评价的基本原则,以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机理为分析基础,选取“绩效水平”和“要素水平”作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选取方式如下:(1)体育产业的三级指标选取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步是从上海体育局与上海运动与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发布的“体育产业指数数据”析出初步指标;第二步是根据前期相关研究成果[11-15]进一步筛选和梳理;第三步是在充分考虑指标的可获得性基础上,综合现有成果中各指标出现的频次,确定体育产业评价指标体系。(2)文化产业的三级指标选取,主要根据前期相关领域核心期刊论文整理而得[16-22],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相关文献对文化产业的评价指标选取不尽相同,因此这里以出现频次较多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笔者把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指标体系各划分为两个二级指标、八个三级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两系统耦合协调对时间序列数据的时间跨度没有明确要求,因此在考虑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选取2010--2018年的数据为分析对象,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的指标数据全部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9年)》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发布的《新中国体育产业工作发展研究》[4]等。
1. 熵值法
熵值法是基于外部环境的原始信息而确定指标权重的,其优势是能够有效解决多指标变量间信息的重叠问题,并尽可能地避免因主观因素而造成的误差[23]。熵值法基本步骤如下。
(1)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对分析对象进行标准化处理,能够提高不同指标之间的可比性,有效消除各指标之间的量纲影响,便于对不同指标的权重进行赋值[23]。由于赋值法涉及自然对数的处理过程,因此,一般在经标准化处理的数据后增加一个略大于0的正数,通常增加的数值为0.001,以避免赋值数的无意义[6]。
由于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都是正向指标,因此,采用正向指标的标准化处理:
(1)
式中,zij为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xij为原始数据,min(xij)表示原始数据的最小值,max(xij)表示原始数据的最大值。
(2)计算第i个系统第j项指标的比重(pij)。
(2)
(3)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
(3)
式中,n代表时间跨度,由于分析的是2010--2018年数据,因此,n=9。
(4)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gj)。
gj=1-ej
(4)
(5)计算指标权重(wj)。
(5)
2. 耦合协调评价模型
耦合协调度是分析两个(或多个)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程度的综合评价指标,对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评价模型的基本分析步骤如下:
(1)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为了消除指标数据的量纲、数量级差异,对指标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
由于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都是正向指标,因此,采用正向指标的标准化处理:
(6)
式中,uij为标准化处理后的数值,xij为第i个系统的第j项指标数据,min(xij)表示最小值,max(xij)表示最大值。
(2)构建系统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利用线性加权法得出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的综合发展程度,公式如下:
(7)
式中,u1表示体育产业系统的综合评价函数;u2表示文化产业系统的综合评价函数;ωij表示权重,是通过熵值法所得。
(3)构建耦合度模型。通过借鉴物理学中的容量耦合系数模型,建立多系统相互作用的耦合度模型。
(8)
由此,可建立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的耦合度模型:
(9)
式中,c2表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度,u1表示体育产业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u2表示文化产业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
(4)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由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具有自身发展规律,可能会出现两者发展水平都较低,但耦合度较高的现象。建立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模型有利于客观认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状况。分析公式如下:
(10)
式中,C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D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T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评价指数,α、β为待定系数,分别表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贡献系数。由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体育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因此,将体育产业贡献系数α取值0.4、β取值0.6,根据耦合协调度大小,可将耦合协调度划分为10个等级,如表2所示。
表2 耦合协调等级评价指标[6]
根据熵值法计算的基本步骤,对体育产业系统与文化产业系统进行赋值,依据公式(1)--(5)求其权重系数。在得出权重系数的基础上,再根据耦合协调评价模型,计算得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耦合程度、综合协调指数、耦合协调度等反映两系统耦合协调关系的指标数据,如表3所示。
表3 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指数
图1显示,2010--2018年的9年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呈上升趋势。进一步看,2010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高于文化产业,2011--2018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低于文化产业。原因如下:
一是政策红利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良好的政策环境是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指数变化明显受到了产业政策的影响。从体育产业政策看,自2010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项体育产业政策利好文件。从文化产业政策看,国家相继出台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文化产业政策利好文件,这些为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指数呈稳步增长,两者的增长速度呈现缩小趋势。从图1可看出,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整体呈稳步增长,但2018年出现下降趋势;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呈现先缓慢增长(2010--2014年)后快速增长(2015--2018年)的发展态势。说明自国发〔2014〕46号文发布后,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上升幅度较大,从两折线图的趋势线看,2018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的差值呈现缩小态势,这也反映出近年来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的差距呈现缩小趋势。
图1 2010--2018年中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趋势
三是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年增长速度影响其综合发展水平。如图2显示,2010--2018年体育产业增加值由2 220亿元增长至10 078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0.8%。2010--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由11 052亿元增长至41 171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9%。总体上看,体育产业的年增长速度和文化产业的年增长速度都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呈两位数的提升。
耦合度是对两个或多个系统之间关联程度的度量,反映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24]。对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进行耦合程度测算,能够客观认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联耦合关系,以及相互依赖程度。如图3所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大小排序依次为2015年(0.500 0)、2016年(0.499 9)、2012年(0.499 2)、2018年(0.498 8)、2013年(0.498 5)、2014年(0.497 6)、2017年(0.496 8)、2010年(0.489 5)、2011年(0.488 2)。可以看出,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呈不平稳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有:
一是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差距有拉大趋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发展。图2显示:201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为2 22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 052亿元,两个产业增加值的差值为8 832亿元;2018年体育产业增加值为10 078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1 171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与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差值扩大到31 093亿元。同时,从图2显示的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增加值折线图的散点距离可以看出,2010--2018年折线图的散点距离呈现拉大趋势。产业增加值是反映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25],体育产业增加值与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拉大趋势,可反映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关联耦合度呈现不平稳变化趋势。
二是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而文化产业结构相对合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发展。产业结构测度一般采用某一产业的服务业占比反映某一产业的结构状况,合理的产业结构是促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25]。从体育服务业占体育产业比重看,2015--2018年体育服务业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49.2%增长至64.8%,但就最新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统计数据看,“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纳入体育服务业范畴,但其具有体育制造业相关性质[26],因而去除“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其2018年占体育产业增加值23.1%[2]),2018年体育服务业占体育产业增加值仅仅为41.7%,体育产业结构较不合理。从文化服务业占文化产业比重看,2015--2018年文化服务业占文化产业增加值从50.1%增长至60.3%,文化产业结构较合理。可以看出,当前形成的以体育制造业为主的体育产业结构、以文化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结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发展。
图2 2010--2018年中国体育产业增加值与文化产业增加值(单位:亿元)
注:图中直线为线性趋势线
如图4显示,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指数由0.229 2,增长至0.813 2。整体上,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程度不高,但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综合考虑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指数(如图1所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综合协调指数变化受到了不同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从2010年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低于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水平(u1 注:图中直线为线性趋势线 如图5显示,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从2010年的轻度失调发展到2011--2014年的濒临失调,再发展到2015--2016年的勉强协调,最后发展到2017--2018年的初级协调。从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趋势看,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不断增强。通过分析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耦合协调度与协调指数(图5显示),以及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与耦合协调度(图6显示),可以看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呈现上升趋势。如图5所示,2010--2014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低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程度,高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指数;2015--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高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程度,低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指数。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与协调指数处于稳步提升态势,而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程度处在0.488 2与0.500 0之间,耦合程度变化不大,同时,2010--2014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高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指数,2015--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低于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指数。 二是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程度可分为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型和体育产业发展滞后型两种类型。如图6所示,2010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水平高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即2010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程度较低,是由于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于体育产业引起,属于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型。2011--2018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水平低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即2011--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程度不高,是由体育产业发展滞后于文化产业引起,属于体育产业发展滞后型。从整体看,与文化产业相比,体育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 图5 2010--2018年中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耦合协调度与协调指数 图6 2010--2018年中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与耦合协调度 基于2010--2018年系列数据,在分析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机理的基础上,对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进行耦合协调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产业关联是实现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即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通过产品与劳务联系、劳动就业联系、价格联系、生产技术联系、投资联系等,实现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 第二,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呈现上升趋势,而2010年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指数高于文化产业,2011--2018年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高于体育产业,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总体高于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水平。 第三,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和综合协调指数都呈现上升趋势,2010--2014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高于协调指数、2015--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程度低于协调指数。 第四,整体上,2010--2018年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处于0.334 9--0.634 9之间,呈现从轻度失调发展到初级协调态势。其演变趋势为: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从轻度失调(2010年)发展到濒临失调(2011--2014年),再发展到勉强协调(2015--2016年),最后发展到初级协调(2017--2018年)。其耦合协调类型可分为: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型和体育产业发展滞后型两种类型,即2010年为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型耦合协调(u1>u2),2011--2018年为体育产业发展滞后型耦合协调(u1 根据上述结论,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针对体育产业综合发展水平低于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的特点,需要增加体育产品与服务供给,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繁荣体育市场,加快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个人等“多轮驱动”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发展。 第二,针对2015年以来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耦合程度低于协调指数的特点,需要把体育元素融入文化产业发展之中、把文化元素融入体育产业发展之中,从而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互动发展,以提升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水平。 第三,针对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协调程度不高、且近年来(2011--2018年)属于体育产业发展滞后型耦合协调的特点,需要健全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体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协调度
四、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