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爱”成词考
——兼论辞书编撰中的疏失

2021-01-07 17:20蔡克烂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大辞典大词典山海经

蔡克烂

《汉语大词典》收有“畏爱”这一词形,将其分为两个词条。第一个词条为“畏爱”,释义为敬佩爱戴。首两证为:《礼记·曲礼上》:“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东观汉记·秦彭传》:“春秋飨射,升降揖让,务礼示民,吏民畏爱,不敢欺也。”第二个词条为“畏2爱”,释义为威严和仁爱。引两条例证:唐白居易《御功臣之术》:“恩荣并加,畏爱相济。”宋范仲淹《奏乞陕西主帅带押蕃部使》:“今来环州种世衡、原州蒋偕,抚驭蕃部,最有畏爱,缓急可以呼集使唤,欲乞朝廷先授此二人兼管辖蕃部使。”《汉语大词典》认为“畏2”读为wēi,通“威”[1]1313。

《中文大辞典》也收录有“畏爱”一词,释为畏惮而敬爱之也。首引《礼记·曲礼上》为例,次引《左传·襄·三十一年》:“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次引《后汉书·伏湛传》:“吏人畏爱,则而象之。”末引白居易《御功臣策》:“恩荣并加,畏爱相济。下无贰志,上无疑心。”[2]9507①《全唐文》卷六百七十一作《御功臣之术》。

由上可知,《汉语大词典》将《中文大辞典》的“畏爱”分为了两条,二者孰更合理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考察“畏爱”的成词过程,并探讨其词义演变情况。另《中文大辞典》收有“偎爱”一词,与“畏爱”亦有关联,笔者将在下文一并讨论。

一、“畏爱”的成词

双音词“畏爱”是由短语“畏爱”演变而来,短语“畏爱”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由形合短语到意合短语演变的过程。

(1)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左传·襄·三十一年》)

(2)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礼记·曲礼上》)

“畏而爱”是一个形合短语,“而”有表承接的作用,动词“畏”“爱”有时间先后的差别。

《左传》这一条后面紧接着有“《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言畏而爱之也。”[3]4378(1)中的“畏”当作畏惮解,“爱”当作亲爱解。《中文大辞典》释义不误。

(2)中的“狎”字郑注曰:“近也。谓附而近之。”义为亲近。“畏”字郑注曰:“心服曰畏。曾子曰:‘吾先子之所畏。’”[3]2661此“畏”义为敬服。“狎而敬”义为亲近而敬重,根据对文,则“畏而爱”义为敬服而亲爱。《汉语大词典》释义不误。

由(1)(2)可以看出,“畏”由畏惮义引申出敬服义。

(3)春秋飨射,升降揖让,务礼示民,吏民畏爱,不敢欺也。(《东观汉记·秦彭传》)

(4)(伏湛)前在河内朝歌及居平原,吏人畏爱,则而象之。(《后汉书·伏湛传》)(此条是化用的《左传》,但是意思却发生了变化。)

最迟在东汉灵帝时,形合短语“畏而爱”演变成了意合短语“畏爱”。这符合“距离相似性原则”“在动词并列短语中,意合一类的并列项在概念上的距离也比形合的一类更近”,为“畏爱”的成词提供了初步的可能[4]108。此时“畏爱”是一个并列式动词短语,义当同《礼记》作“敬服而亲爱”,(3)(4)可以看作是省略了动词宾语“之”。因为《后汉书》中还存在“畏而爱”的形式,且其顺序还没有固定下来。

(5)安少传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敢受,从事瞿然而止。后举孝廉,除阴平长、任城令,所在吏人畏而爱之。(《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

(6)忠为人宽济有度量,但诙啁大笑,忿怒不形于色。然处事能断,威恩并立,是以蛮夷畏而爱之。及卒,莫不自致丧庭,流涕尽哀,为之立庙祀,迄今犹在。(《三国志·黄李吕马王张传第十三》)

(7)论曰:昔楚顷襄王问阳陵君曰:“君子之富何如?”对曰:“假人不德不责,食人不使不役,亲戚爱之,众人善之。”若迺樊重之折契止讼,其庶几君子之富乎!分地以用天道,实廪以崇礼节,取诸理化,则亦可以施于政也。与夫爱而畏者,何殊间哉!(《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

“畏爱”后还可以带宾语。

(8)后出为九江太守,定封陵乡侯。统在郡亦有治迹,吏人畏爱之。卒于官。子松嗣。(《后汉书·梁统列传》)

(9)(法雄)善政事,好发擿奸伏,盗贼稀发,吏人畏爱之。南阳太守鲍得上其理状,迁宛陵令。(《后汉书·张法滕冯度杨列传》)

此时我们还不能说(8)(9)中的“畏爱”已经成词,它应该还是短语状态,“畏爱之”犹言“畏之爱之”,只是“畏”后面带了一个零形宾语。董秀芳认为:“如果V1和V2都是单音节,二者就构成一个韵律词,有了词汇化的可能,而其后的宾语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其词汇化的进程。一方面带宾语是动词的原型特征,宾语的存在保证了这个韵律词的动词性。另一方面,根据句子的普通重音指派原则,动词是宾语的重音指派者。由于两个动词支配的宾语具有相同的所指,而且第一个动词后未出现有形宾语,这样就促使人们将两个在线性顺序上邻近的动词组合理解为一个单一动词,即将其作为一个单一的重音指派者,从而满足一个句子一个重音以及一个重音指派者的要求。加之V1和V2在语义上的接近,使得二者的词汇化具有语义上的基础。因此在带宾语结构里 V1和 V2最终被压缩成词。”[4]114-115无论是形态、线性顺序还是语义上,“畏爱”都符合条件,具有了成词的可能。

此后,“畏爱”不带宾语和带宾语的“畏爱之”这两种情况长期共存。多出现在史书中,表示对善于治理之人(主要指善于吏事之人)的赞许。

(10)安丰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中。出为和龙镇都大将、营州刺史。猛宽仁雄毅,甚有威略,戎夷畏爱之。薨于州。赠太尉,谥曰匡。(《魏书·文成五王列传》)

(11)肃宗初,除青州治中,后为司空骑兵参军,又兼司徒户曹。出为济州辅国府司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访焉。迁青州平东府长史,府解,敕知州事。光韶清直明断,民吏畏爱之。(《魏书·列传第五十四》)

(12)稚子奕奕,古之畏爱。(常璩《华阳国志》卷第十中)

(13)迁使持节、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竟陵司州之随郡军事、左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缅留心辞讼,亲自隐卹,劫抄度口,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为百姓所畏爱。(《南齐书》卷四十五 列传第二十六)

(14)晦,起家蒲州参军,累为高陵令,治有声,迁长安令,人畏爱之。(《新唐书》卷九十一列传第十六)

(15)晙气貌伟特,时谓为熊虎相。感慕节义,有古人风。其操下肃壹,吏人畏爱。(《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一 列传第三十六)

(16)(李)顷性温雅,不暴虐,凡刺郡统众,颇有畏爱,及卒,人甚惜之。(《旧五代史》卷九十一晋书十七)

(17)大中祥符二年,以兵部郎中知潭州,迁太常少卿。师道敏于吏事,所至有声,吏民畏爱。(《宋史》卷三百〇四 列传第六十三)

(18)明年春,选为益州钤辖,加领长州刺史。怀德历官以强干称,然酗酒多失,将行,别诏戒勗。真宗又面谕之,就迁北作坊使。在剑外,军民甚畏爱之。(《宋史》卷三百〇九 列传第六十八)

(19)宗干曰:“卢彦伦何不除此职?子廉之功十倍彦伦,在临潢十余年,吏民畏爱如一日,谁能及此。”(《金史》卷七十五 列传第十三)

(20)中孚天性孝友刚毅,与弟中彦居,未尝有间言。喜读书,颇能书翰。其御士卒严而有恩,西人尤畏爱之。葬之日,老稚扶柩流涕盖数万人,至为罢市,其得西人之望如此。(《金史》卷七十九 列传第十七)

(21)英宗即位,廷议遣文武大臣出镇守。擢翱右佥都御史,偕都督武兴镇江西,惩贪抑奸,吏民畏爱。(《明史》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22)侯虽小家女,然固慧丽,可弃雅畏爱之,所言无敢违。每出,限以晷刻,过期则诟厉,不与饮食,可弃以此少敛。(《聊斋志异》卷十八《云萝公主》)

“畏爱”何时真正成词的呢?笔者认为是在南朝梁之前。例(13)《南齐书》中出现了“为百姓所畏爱”,“畏爱”被置于所字结构。可以说是其成词的标志。“为……所……”表被动,“畏爱”没有办法再补出宾语。到了宋代初期,“畏爱”出现了转类的用法,由动词转为名词①唐白居易《御功臣之术》:“恩荣并加,畏爱相济。”根据“相济”,我们可以判定“畏爱”是分开来说的,并不能看作成词。当从《汉语大词典》以“畏”通“威”为是。。例(16)说李顷“颇有畏爱”,“畏爱”作为“有”的宾语,不可能再是动词。义为值得人敬佩和爱戴的名声。董秀芳认为,“如果一个形式从短语变成词后,句法功能发生了转移,那么它的词汇化就是一个很容易被发现的事实;如果一个形式在从短语变成词的过程中句法功能没有发生转移,有时词汇化的过程就显得比较隐蔽,不大容易被发现。”[4]88“畏爱”的词汇化过程就显得比较隐秘,从南朝梁到宋初,历经400多年才出现转类的情况。

二、“偎爱”的来源

古籍中另有“偎爱”一词,有两个意思:一表示敬服亲爱,我们称之为“偎爱1”;一表示依偎亲爱,我们称之为“偎爱2”。《中文大辞典》有收录。

(一)偎爱1

古籍中有“偎人爱人”和“不偎不爱”之说。

(23)东海之内,北海之隅,有国名曰朝鲜、天毒,其人水居,偎人爱之。(《山海经·海内经》)

(24)刘向称《禹贡》九州,盖述《山海》所记:“申毒之民,偎人而爱人。”郭璞谓之:“天竺,浮屠所兴。”虽此之所夷,然万土星陈于太虚,竟知孰爲华哉?推其“偎爱”之感,故浮屠之化应焉。(《弘明集》卷第三)

(25)伯益述《山海》:“天毒之国,偎人而爱人。”郭璞传:“古谓天毒,即天竺,浮屠所兴。偎爱之义,亦如来大慈之训矣。”(《弘明集》卷第三)

郝懿行《山海经笺疏》云:“‘爱之’,藏经本作‘爱人’,是也。”[5]351郝懿行认为道藏本《山海经》作“爱人”是正确的。据(24)(25)可知,《弘明集》可佐证郝氏之说。

(26)山上有神人焉,吸风饮露,不食五谷;心如渊泉,形如处女;不偎不爱,仙圣为之臣;不畏不怒,愿慤为之使;不施不惠,而物自足;不聚不敛,而已无愆。(《列子·黄帝》)

《列子》此处是勦袭《山海经》而来。①详参蔡克烂:《“不偎不爱”考及其相关问题》,文章初稿以题名《“偎人爱之”与“不偎不爱”考——兼论“偎”字产生的时代及成因》载“第六届文献语言学国际学术论坛暨第三届青年文献语言学学术论坛”会议论文集,修改稿载“中国语言学会第二十届学术年会”会议论文集。

“偎爱”即由“偎人爱人”和“不偎不爱”缩略而来。郭璞认为是大慈之训。《中文大辞典》收有“偎爱”一词,释为“亲爱也”,引《山海经·海内经》和《列子·黄帝》为证[2]1139。笔者在《“不偎不爱”考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中考证出“偎”作“敬服、敬佩”解,“爱”作“亲爱、亲近”解②详参蔡克烂:《“不偎不爱”考及其相关问题》,同①。。

“偎人爱人”后世多有用者。如:

(27)始,邑治是偎人、爱人、矜人。(明·焦源溥《逆旅集·神白龙祠碑》)[6]187

(28)若夫释典颇尝游览,第不存乎因果福利之间,而惟服其偎人爱人之说。(清·黎元宽《进贤堂稿·大安寺募疏》)[7]596

(二)偎爱2

元明以后文献中开始出现表“依偎亲爱”义的“偎爱”。

(29)【玉娇枝】烛花无赖,背银缸暗擘瑶钗。待玉郎回抱相偎爱,你此要些腔儿。颦蛾掩袖低回。他唤你,不可就应他。(《六十种曲·紫箫记上》)

(30)(谢莲湖)性尤笃挚,温清抑搔,既有以博堂上欢而偎爱同气,推多取少,有张君游之风,虽断断微隙不形于始终。(《养素堂文集》卷二十六)

“偎”有“依偎”义首见唐温庭筠《南湖诗》“野船着岸偎春草”,《王力古汉语字典》认为“偎”是后起词[8]40。可知“偎爱1”和“偎爱2”是一组同形词,它们实际上是两个词。

我们发现表“大慈之训”的“偎爱1”与表“敬佩爱戴”的“畏爱”意思好像差不多,那么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三、“偎爱1”与“畏爱”的关系

《弘明集》中的“偎爱”一词出自《山海经》中的“偎人爱人”。《弘明集》认为其与佛教有关。笔者在《“不偎不爱”考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中认为“偎”本作“畏”,“偎”是魏晋以后所造之字。检《大正藏》同时期语料,无“偎爱”一词,却有“畏爱”,似乎并未成词,共有两例:

(31)南无无畏爱佛。(元魏 菩提流支译:《佛说佛名经》第四,T14-133c③本文所引佛典文献标注格式为:“T”指《大正新修大藏经》([日]大正一切经刊行会1934年刊行。台北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83年影印版),“-”前后的数字分别表示册数和页数,a,b,c表示上、中、下栏。)

(32)求尽尘欲使无有余,度生死岸恶畏爱欲,则为魔业。(西晋竺法护译:《佛说魔逆经》第一,T15-116a)

又有“爱畏”一例:

(33)得脱于爱畏,无有诸悕望,勇健离疑者,则能得常处。(元魏 瞿昙般若流支译:《正法念处经》第四十五,T17-269b)

以上三例的“畏爱/爱畏”为畏惧和贪恋,是佛教的两种欲望,为名词并列短语④此处蒙北京语言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梁慧婧老师告之,特此感谢!。

因此我们可以说《山海经》中的“偎(畏)人爱人”与佛教无关,《弘明集》大概是受到魏晋佛学的影响而附会成说。

《山海经》“偎(畏)人爱人”。郭注云:“偎亦爱也。”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列子》云:‘列姑射山,有神人,不偎不爱,仙圣为之臣’义正与此合。袁宏《汉纪》云:‘浮屠,佛也;天竺国有佛道,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亦此义也。”[5]351郝氏认为“爱”“偎”都是佛教的仁爱、慈悲之义,其说盖本之《弘明集》。

笔者认为“偎(畏)爱1”当同第一部分讨论的史书中的“畏爱”,“偎(畏)”表敬服,“爱”表爱戴;“偎(畏)爱”与“畏爱”同义,都表示敬佩和爱戴。

四、辞书编撰问题探讨

基于“畏爱”这一个词,我们发现《汉语大词典》在词条编撰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书证释义判定错误。《汉语大词典》相对于《中文大辞典》而分出“畏2爱”这一个义项是值得肯定的(这里着眼于其释义的准确性而言,我们并不赞同“畏2爱”是一个词)。但是其引用的第二个例子《奏乞陕西主帅带押蕃部使》:“今来环州种世衡、原州蒋偕,抚驭蕃部,最有畏爱,缓急可以呼集使唤,欲乞朝廷先授此二人兼管辖蕃部使”则有误。根据“畏爱”在史书中的用例可知其义当为值得人敬佩和爱戴的名声。如例(16)中“颇有畏爱”。且二例时代也相仿更是一个明证。

其二,最早用例有误。《汉语大词典》收《礼记·曲礼上》例,《中文大辞典》收《礼记·曲礼上》和《左传·襄·三十一年》例均不确。《礼记》《左传》中“畏爱”并未成词,不应收入。《东观汉记·秦彭传》才是最早用例,《中文大辞典》引《后汉书·伏湛传》不确,无论是书证时代还是释义上均有误。当然如果是基于指引读者溯源穷流便当保留《礼记》《左传》二例,但是也应该作出说明,以免误导使用者。

其三,词类漏收。《汉语大词典》只收录了“畏爱1”的动词义,漏收其名词义。可以说是没有仔细考察书证所致。

其四,词项误收。“畏2爱”并未成词,“畏(威)”“爱”是并列结构,二者只是语境中的临时组合,可以说连短语都算不上。

其五,相关词语缺收。《弘明集》中的“偎(畏)爱1”作为一个专有词汇,承载着《山海经》和《列子》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如:《逆旅集》《进贤堂稿》例),也应该一并列出,并注明其与“畏爱”的关系。《中文大辞典》收录有“偎爱”一词,然包括《汉语大词典》在内的国内大型辞书都未收录此条,不可说不是一大遗憾。

以上五个问题都与编撰者对“畏爱”一词的成词过程和词义演变情况掌握不全有关。华学诚先生认为现有词典中有两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义项的确立存在很多问题,二是义项的描述没有历史层次[9]24-25。这同样与编撰者对成词过程和词义演变情况掌握不全有关。正值《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修订之际,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汉语大词典》的修订者要特别注意此类问题。当然这也要有赖于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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