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辽宁 抚顺 113300)
饮用水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水安全问题与居民身心健康直接相关,改善用水条件以及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们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迫切任务。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饮水质量要求逐渐提高,必须保障人们能够安全、方便的喝上放心水[1]。
因此,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坚持科学调动、合理规划、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农村缺水、水体污染、不安全等现存问题,以完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法、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工程效益。近年来,我国对农村饮水工程投资不断增大,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不断提升,然而部分地区仍存在饮用污染水、苦咸水、高砷水、高氟水等问题,个别地区饮用水微生物超标。鉴于此,结合清原县农饮水工程现状,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更加充分的发挥工程效益,为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以及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等目标提供保障。
清原县地处大陆性季风季候区,降水量分布不均,每年有半年处于枯水期,加上山多地僻,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山区农民群众。此外,农民居住在高寒偏远的山区,有的用水没有保障,需走很远的路挑水,有的饮用不达标的水,生活用水难以保障,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清原县现有农村供水工程776处,受益人口32.58万人。其中,集中供水工程705处,受益人口30.48万人(城乡一体化工程3处,受益人口0.59万人;千人以上供水工程53处,受益人口16.70万人;千人以下(100-999)供水工程649处,受益人口16.20万人);分散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07万人。现有饮水工程中以地表水为水源412处,地下水为水源的364处,水源的水质均为三类及三类以上,水量均达标。
1.2.1 重建轻管现象普遍
除几个镇水厂有管理制度外,其它农村饮水工程没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致使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管理差、水费收取难度大,工程存在严重老化、维修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此外,在农村饮水工程使用上存在小农意识。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农户用水不安装水表、乱接管道等现象;在工程维护、管理上,部分村民缺乏集体意识,有意或无意损坏供水工程设施,大大缩短农村饮水工程的使用寿命。
1.2.2 更新改造与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农村饮水工程覆盖面分散、管线长、运营成本高,工程运营困难。目前庄河市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的工程,运行经费按运行成本收取,收支平衡,其余工程运行经费均由乡镇财政部分或全部补贴,农民普遍存在喝“福利水”的现象。现行水费征收不到位,致使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缺乏,大部分工程处于带病运行状态而无力修复。
1.2.3 居民水商品意识差
由于自然、历史、经济和社会的原因,农村地区大都缺乏现代的生活供水设施,相当一部分村屯就近取用浅层地下水。因此,农村饮水工程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着运行机制不活、水价不合理、水费征收率低等主要问题,有些单村供水工程根本就没有收水费,吃大锅水、福利水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乡镇各水站亏本经营,只能依靠地方政府提供补助的办法解决。
1.2.4 供水成本高
根据农村饮水工程实际情况,全面探析了供水成本偏高的原因如下:
1)未充分发挥供水规模,受人口流动变化、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等因素影响,供水工程设计规模明显超过实际用水量,从而出现供水成本高、运行费用大、资金浪费和设施闲置等问题。
2)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为商业或工业供水电价,运行电价偏高且按变压器容量收基本电费的现象比较常见。考虑到电费为组成供水工程运行成本的主要部分,约占运行费用的1/3-2/3,少数较高扬程的工程有时可达到70%,因此供水成本的增加与高电费密切相关。
3)部分地区收取水费不合理,以盈利企业对待供水工程,使得供水成本明显增大,如某供水站征收6余种税费。
4)集约化供水规模效益小、程度低,管网养护和维修力度不够致使水量漏损偏大。
根据清原县各村屯饮水安全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拟对未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对已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采取改造、配套、接入城市管网的方式解决。清原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包括全县14个乡镇,131个行政村,涉及267个项目,工程的实施将解决各村屯饮用水质安全、水量不足、供水管路老化的问题[2]。
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大口井41眼、新建深井150眼、新建彩钢泵房154座(长4m,宽3m)、新建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4座、铺设管路582616m。其中:Ф125mmPE管道8805m,Ф110mmPE管道12845m,Ф90mmPE管45248m,Ф63mmPE管道131804m,Ф32mmPE管道195129m,Ф20mmPE管道188785m,以及配套管路管件配电设备。
1)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供水项目建设的监督与协调,组内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共同负责。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外部配套条件的落实、建设资金的筹集以及前期工作;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工程项目的变更方案的审查,并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为施工企事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建设过程中负责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协调堤防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协调,向水管部门定向报送项目建设状况;负责建设资金管理,按时做好财务月报、年报,进行财务分析,工程工后,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2)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拨付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集中供水工程执行县级财政报帐(转帐)支付,由县水管部门根据有关合同,按工程建设进度,审核确认有关施工、设备、监理、质检等单位的付款凭证后支付。分散供水工程由县水利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区乡镇政府将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补助范围、标准张榜公布到村、屯[3]。
县财政局将国家补助资金拨转县水务局,由乡镇部门验收审核,据实确定补助金额后拨付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政府组织补助到农户。所有项目资金,包括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稽查,并按审计制度接受审计,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质量管理。成立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小组,领导和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审查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措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组织人员学习、贯彻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知识。督促落实工程质量隐患的整改,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施工承包人严格按规程、规范、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组织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力争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当年见效。
为加强建后管理,保障工程良循运行,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并建立健全档案。二是由当地政府负责划定本供水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和水资源保护区,对工程和水源进行严格保护,三是自来水厂工作人员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遵循公平负担、合理收益、补偿成本、优质优价的原则向县物价部门提出水价核定预申请,科学合理地确定供水水价,四是建立供水诚信服务体系。即保证水质水量达到供水标准要求,把水价、供水水质和供水量向用户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推行供水合同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及服务水平[4]。
1)水源保护制度。加强对供水水源的管理,为了保证原水不受污染,在取水点流域内划定保护区,保护区规定的范围严禁放牧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水库库区及其上游严禁从事禽畜放牧等活动,进行林木砍伐必须严格履行专项审批程序。水源保护需与水土保持工程结合,建立一套完事的规范制度,并予以公布及宣传[5]。
2)水质监测制度:建立严格的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净化后的水质和管网内的水进行浊度、PH值、并定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一年两次对水质进行全面测定,同时,应定期清洗清水池。
3)设备维修制度:严格执行设备保养维护制度,规定各种设备的维修周期、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按标准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性能测定。
4)有偿供水和节约用水:通过成本核算确定合理的供水水费价格,综合考虑防止用水浪费、有利于鼓励节约用水、物价等因素,每年进行调整。用水量装表计量、按方收费,居民用户的水表以户或联户装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用以单位装总表的方法,按月秒表收费。制定水费收取细则,供水公司对逾期不交水费者有权罚交滞纳金或停止供水。
1)工程保护范围内严禁打井、爆破、取土、采石、采砂、挖筑等活动,以及在堤防、大坝上层植、铲草,严禁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或者在堤防保护范围内葬坟等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2)在水源点上游无工业分布,无任何人为污染。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实行封禁治理,种植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明确规定在水源保护区范国内,严禁放鸭、放牛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将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水源的安全,未经水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饮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6]。
3)水厂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水厂周围砌筑围墙将清水池,水厂全部保护起来,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保护和日常管理。
针对清原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实施有效的工程措施,不仅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区域生态环境,而且有助于我国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此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发展庭院经济,改变了拉水挑水的状况,使养殖业种植业得到发展、收入增加、解放劳动力、发展非农经济、加快脱贫步伐,从而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生态环境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