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旺
“涉身能动性” (Embodied Agency)概念是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1931-)“哲学人类学”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及其思想图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泰勒曾在同名论文中对此展开过具体论述,这一论文被收录在1989年出版的《梅洛庞蒂:批判性文集》 (Merleau-Ponty:CriticalEssays)中。从创作时间上来讲,它可以算是泰勒基于现象学立场较为系统的对主体性问题的思考,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1959年《前客观世界》(ThePre-ObjectiveWorld)对梅洛庞蒂思想的考察(1)“前客观世界”概念是泰勒解读梅洛庞蒂的知觉理论和哲学人类学思想的核心术语。然而,在同名论文中,泰勒似乎围绕梅洛庞蒂的知觉理论而主要处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分析现象学方法所具有的模糊性,二是解读梅洛庞蒂如何用“前客观世界”对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进行批判。可以看到,泰勒并没有触及梅洛庞蒂的哲学人类学思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涉身能动性》的出版,恰恰促进了上述论证的完整度。(具体参见:Michael Kullman, 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 1958, pp.108-132.)。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它是连接泰勒早期现象学研究内容《现象学和语言分析》(PhenomenologyandLinguisticAnalysis)和《前客观世界》、中期著作《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SourcesoftheSelf:theMakingofModernIdentity)和《世俗时代》(ASecularAge)以及新近哲学著作《复兴实在主义》(RetrievingRealism)和《语言动物》(LanguageAnimal)等之间的思想桥梁,使我们能更自如地理解泰勒对“自我同一性” (Self-Identity)、“世俗性” (Secularity)以及语言等哲学问题的论述。可以说,理解和分析“涉身能动性”概念对把握泰勒哲学全貌而言,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意义。
鉴于此,本文首先梳理了泰勒“涉身能动性”概念背后的哲学意图即批判“自然主义” (Naturalism),进而考察了“涉身能动性”概念的源出背景,即泰勒对梅洛庞蒂现象学问题的整体性理解,并由此详细探讨了泰勒视域下“涉身能动性”概念的具体内涵,在此基础上厘清了“涉身能动性”之于泰勒哲学思想的策略性地位。
在《涉身能动性》中,泰勒以一种类似海德格尔解读此在存在论的方式分析了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较为成熟地论述了其“人类本质是什么”的构想,从而区别于那些隐藏在现代主体性思想中的诸多错误倾向。这些错误倾向的共性就在于它们主张套用自然科学的方式去理解独一无二的人类,即“自然主义”的观点。
泰勒所谓的“自然主义”是指:依据自然科学在17世纪变革中形成的相关原则来解读人类及其行为的本质,它关联于一种特殊的人类图景,即通过客观化看待世界的方式而实现人类与世界的“分离” (Disengagement)。在这里, “分离”并非否认“人是自然或世界的一部分”的基本事实,而是强调现代人类不再选择将自然或世界视为其获取生命意义的发生场,世界仅是一个中立的客观认知对象。就此而言,17世纪见证了人类文明的一种转变:从以柏拉图理念论为基础的“世界—秩序”的“宇宙论” (Cosmology)图景转向了一种作为机械主义的“寰宇” (Universe)图景,人类开启了世俗化之路,(2)参见陈志伟:《论泰勒的“从宇宙到寰宇的转型”及其世俗化效应》,《世界哲学》2019年第6期。因此,在解释世界、自身以及与之相关的自我同一性等问题上,现代人类的理解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
“自然主义”理解人类本质的理论基础,本质上来源于笛卡尔哲学。笛卡尔首先通过“普遍怀疑”的方式,确证了“我是一个正在进行着思维的事物” (I am a thinking thing)的阿基米德似的基点,进而在“我思”的观念中借助“客观实在性” (objectivity reality)和“形式实在性” (formal reality)这组核心范畴得出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式推论,并将之作为一切存在物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基础,这促使笛卡尔在第六沉思中得出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可以独立存在的结论。就笛卡尔的哲学意图而言,他尝试为自然科学提供一种恰当的哲学辩护,以缓和现代自然科学发展与当时依旧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基督教神学思想之间存在的张力与冲突。正如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致神圣的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中所陈述的:
“我一向认为,上帝和灵魂这两个问题是应该用哲学的理由而不应该用神学的理由去论证的主要问题。因为,尽管对于像我们这样的一些信教的人来说,光凭信仰就足以使我们相信有一个上帝,相信人的灵魂是不随肉体一起死亡的,可是对于什么宗教都不信,甚至什么道德都不信的人,如果不首先用自然的(即不是神学的,而是人类理性的——原中文译者注)理由来证明这两个东西,我们就肯定说服不了他们。”(3)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页。
总体来看,笛卡尔对现代主体性哲学的思考,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人类的理性思考能力,确证了理性在认识和理解包括人类在内的事物中的合法性地位,进而衍生出了自然科学所秉持的客观化或中立化立场。在这里,泰勒辨识出笛卡尔哲学及其“自然主义”的关键性错误,即将这种特殊的客观化态度进行了“本体论化” (Ontologize)处理,忽视了人类与世界的双向关联:人类能动者在世界中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与此同时,世界本身又是塑造人类自我同一性的构成性要素。就此而言,批判“自然主义”及其“分离式”观点,实则所针对的是笛卡尔哲学。
泰勒对笛卡尔哲学的讨论,多散见于其相关哲学著作中。在1998年的采访稿《从哲学人类学到承认政治:查尔斯·泰勒访谈录》(FromPhilosophicalAnthropologytothePoliticsofRecognition:AnInterviewedwithCharlesTaylor)中,泰勒承认,他在牛津大学求学时期受伊丽莎白·安斯科姆(Elizabeth Anscombe)对经验主义式人类学批判的启发,认为在解读人类及其行动本质的问题上,“笛卡尔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需要一种分离式能动者的人类学”(4)Phillipe de Lara, “From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to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An Interviewed with Charles Taylor,” Thesis Eleven, Vol.52, No.1, 1998, p.105.。在《自我的根源》和《世俗时代》中,泰勒分别用“分离式理性” (disengaged reason)和“分离式能动性” (disengaged agency)(5)关于“disengaged”的翻译问题。韩震等人在《自我的根源》中将“disengaged reason”译为“分解式理性”;张容楠等人在《世俗时代》中则将“disengaged agency”译为“漠然的能动”;而在《现代社会想象》的中译本中,林曼红将其译为“自由的”(第16页)、 “闲散的”(第18页)、 “脱离”(第79页)或“客观化的”(第104页)。为能方便读者的理解,笔者在此将泰勒“disengaged”统一翻译为“分离式”, 因为“分离式”与“参与式”是一组对应概念。泰勒在哲学人类学思想及不同文本中试图证实“参与式能动者” (engaged agent)概念为何在理解人类主体性问题上具有优先性,以此区别笛卡尔和“自然主义”的“分离式能动者”。具体内容可参见Arto Laitinen在《无需道德根源的强势评价:论查尔斯·泰勒的哲学人类学和伦理学》的详细解释。(参见:Arto Laitinen,Strong Evaluation without Moral Sources : On Charles Taylor’s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2008.)来讨论笛卡尔主体性哲学的理论建构。尽管泰勒在这两本著作中的用语有所不同,但大体与对“自然主义”的理解保持一致,主张“实在的再现现在必须被构造出来”(6)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03页,第209页,第201页。,而这种再现的认知过程,必须是基于笛卡尔本人所称之为的“自明性”(Evidence),按照导向确定性的认知方式展开。在泰勒看来,这种客观化的做法,也就意味着将实在解释为一个“得到祛魅化的”实在,或仅仅是一种机械主义式的实在,它剥夺了事物的任何精神实质或描述性维度。简言之,物质在世界中只能作为一个中立化的对象,不再构成人类生命意义的“道德根源” (moral sources),这也就是泰勒在《自我的根源》和《世俗时代》中反复提醒我们的,要格外注意笛卡尔哲学中的“理性霸权” (hegemony of reason)或“理性掌控” (mastery of reason)(7)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03页,第209页,第201页。对塑造现代自我同一性所带来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泰勒认为“笛卡尔将道德根源置于我们内心”(8)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03页,第209页,第201页。。然而,在泰勒与美国学者休伯特·狄瑞福斯(Hubert Dreyfus,1929—2017)合著的《复兴实在主义》中,他似乎不再拘泥于人类生命意义的道德来源视角,而是转向了认识论视角,此时泰勒重点批判的是内容为笛卡尔认识论的“内在-外在结构” (Inner-Outer Structure,简称I/O结构)。“I/O结构”大体上来说是这样的:实在外在于心灵,但我们对实在的知识则是在心灵内,而这种知识本身涵盖了心灵能够精确反映外在实在的能力与状态。因此,如果心灵能够真实再现与反映实在,那么,关于实在的知识就是真实存在的。换言之,“只有通过我们称之为‘观念’的内在状态,我们才能拥有对事物的知识。”(9)Hubert Dreyfus,Charles Taylor, Retrieving Realis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2.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牛津大学求学阶段,或是在其思想成熟时期,还是近来对哲学问题的思考,泰勒在对隐藏于笛卡尔二元论思想背后的“分离式”观点展开批判的立场上,基本保持了一致。
然而,泰勒也因此招致了许多批判。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苏珊·杰姆斯(Susan James)的反对。在《笛卡尔著作中的内在与外在》(InternalandExternalintheworkofDescartes)(10)Susan James, “Internal and External in the work of Descartes,” in James Tully, eds.,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Pluralism: the Philosophy of Charles Taylor in Ques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7-19.一文中,杰姆斯就指出:在笛卡尔哲学那里,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之间的区分并没有泰勒想象的那么严苛,因为无论是哪种实体,它们都是由“我思”观念中的“上帝”所保证的,换言之,如果我们只遵循泰勒“分离式”思路进行理解的话,那么,注定会忽视笛卡尔哲学所诉诸的作为 “形而上学基础”(11)Susan James, “Internal and External in the work of Descartes,” in James Tully, eds.,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Pluralism: the Philosophy of Charles Taylor in Ques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0.的“上帝”的论证方式。倘若缺失这一环节,我们就无法对笛卡尔哲学给出公允的分析与评价。显然,杰姆斯确实指出了泰勒论证过程中的关键缺陷。
非常有意味的是,泰勒本人似乎没有特别在意杰姆斯的批评。在回复中,泰勒提醒读者注意,从《自我的根源》的创作立场来看,“上帝”在这里并非一个类似于“上帝是否存在”或者“我们应该承认上帝”的神学问题。相反,“上帝”更多扮演的是一个我们为了能够保持现代自我同一性而展开“强势评价” (strong evaluation)活动时所依据的道德根源的角色。因此,剖析笛卡尔哲学的真正意图在于试图判断“我们与宇宙之间的道德关系是什么样的”(12)Charles Taylor, “Charles Taylor replies,” in James Tully, eds., Philosophy in an Age of Pluralism: the Philosophy of Charles Taylor in Ques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218.。就此而言,笛卡尔的“分离式理性”与其说是一种关于形而上学的本体论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认识论问题”。泰勒的这一看法被德雷福斯所接受。德雷福斯在《泰勒的(反)认识论》 [Taylor’s(Anti-)Epistemology]中明确将泰勒对笛卡尔的解读判定为一种认识论问题,“上帝”作为一种认识论规范,起源于笛卡尔哲学的本体论主张,然而,笛卡尔二元论哲学之间的“鸿沟”则需要“主体通过对世界所掌握的知识而进行调节,认识论就是对这种调节的研究”(13)Hubert L. Dreyfus, “Taylor’s (Anti-) Epistemology,” in Ruth Abbey, eds., Charles Taylo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52.。
无论我们采取本体论立场还是认识论立场来理解笛卡尔哲学中的上帝,在泰勒看来,笛卡尔的“分离式理性”事实上均为17世纪之后出现的“自然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也由此塑造了现代主流的主体性思想,但“这是一种无法思考的观点,因为没有为参与式理解留下理论空间”(14)Phillipe de Lara, “From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to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An Interviewed with Charles Taylor,” Thesis Eleven, Vol.52, No.1, 1998, p.105.。泰勒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尝试构建一种源于梅洛庞蒂现象学的理解自我和世界的实践性背景,这就是其哲学人类学的真正诉求所在,认为人类是“内嵌在社会、把握世界的涉身能动者” (an embodied agent, embedded in a society and at grips with the world)(15)Hubert Dreyfus,Charles Taylor, Retrieving Realis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91.。
正如学者德雷福斯、露丝·艾比(Ruth Abbey)、阿尔托·莱蒂宁(Arto Laitinen)以及米歇尔·迈耶(Michiel Meijer)等人所指出的,在围绕人类及其行为本质的主体性思想的问题上,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PhenomenologyofPerception),尤其是他的“涉身能动性”概念,对泰勒成熟时期关于自我同一性、世俗性以及认识论(16)具体可参见相关章节:阿比的《查尔斯·泰勒》第四章;莱蒂宁的《无需道德根源的强势评价:论查尔斯·泰勒的哲学人类学和伦理学》第二、三章;迈耶的《查尔斯·泰勒的强势评价:科学时代的伦理和本体论》第一、二、五章。(Ruth Abbey, Charles Taylor, Teddington: Acumen Press, 2000; Arto Laitinen,Strong Evaluation without Moral Sources : On Charles Taylor’s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2008; Michiel Meijer, Charles Taylor’s Doctrine of Strong Evaluation: Ethics and Ontology in a Scientific Age,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International, 2017.)等问题的思考产生了深远影响,集中体现在《自我的根源》和《世俗时代》中对“内嵌式或嵌入式” (Embeded)自我或主体的论述。在这些哲学著作和不同场合中,泰勒都曾不遗余力地强调,面对建构在笛卡尔二元论基础之上的“自然主义”,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并没有仅仅否认它,而是依靠自身的独特方式摆脱了它,(17)具体可参见:Charles Taylor, “Merleau-Ponty and the Epistemological Picture,” in Taylor Carman, Mark B.N. Hansen, eds.,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on Merleau-Pon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30; Hubert Dreyfus,Charles Taylor, Retrieving Realis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69-70.而这一判读的基础就在于如下事实:我们是内嵌于社会,对世界进行理解与把握的涉身能动者。然而,比较遗憾的是,泰勒如何理解梅洛庞蒂现象学思想,当前尚未引起国内外相关学者的重视,梅洛庞蒂的“涉身能动性”概念与泰勒的“嵌入式”自我或主体之间的理论关联也没有得到深入解析。在这里,我们再一次体会到了《涉身能动者》所承载的理论意义。因此,在详细分析“涉身能动性”概念的具体内涵之前,有必要先交代泰勒究竟是如何理解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的。
事实上,早在牛津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期间,泰勒就已与现象学结缘,并在1958年和1959年先后发表了《前客观世界》(18)“前客观世界”是泰勒分析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核心概念,与之等同的术语还有“前述谓的” (prepredicative),其基本含义相当于梅洛庞蒂在行文过程中所使用“le monde vécu”或“the phenomenal field”。(ThePre-objectiveWorld)和《现象学和语言分析》(PhenomenologyandLinguisticAnalysis)两篇论文。前者主要研讨了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主要内容,而后者则考察了现象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局限性,并将之与语言哲学进行理论对比。
围绕前文所述泰勒对“自然主义”的批判要旨,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梅洛庞蒂视角中的“知觉” (Perception)概念,作为一种认识世界和自我的基本途径,在解读人类本质的问题上,能为泰勒的哲学人类学提供一种什么样的理论资源?事实上,这也是泰勒理解“涉身能动性”概念的出发点。按照尼古拉斯·史密斯(Nicholas H. Smith)的总结,泰勒对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分析大致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泰勒立足语言分析视角,揭示了“现象学描述”方法的无效性。当我们在进行现象学描述的时候,“悬隔” (Suspend)任何理论预设是必要的,但如果我们把“悬隔”推向极致,暂停使用一切现有条件,严格追求现象学纯粹的“无前提性” (Voraussetzungsloskeit,英文为Presuppositionless),那么,我们将会陷入“恶性倒退” (a vicious regress)。(19)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30, p.109, p.113, p.129.这意味着,依照现象学“无前提性”的内在逻辑,我们甚至不能使用“日常生活的表述范畴或科学式的表述言路……因为这两种方式在其言说范畴中已经预设了某些有效性”(20)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30, p.109, p.113, p.129.,由此,我们注定无法“回到事情自身” (zu den Sachen selbst),除非我们重新创造一套能够用于描述知觉的词汇,而且这种词汇不能与既有词汇存在任何关联。倘若如此,“我们还能对‘前述谓的世界’言说什么呢”(21)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30, p.109, p.113, p.129.?换言之,现象学还原试图将一切现有前提或假设都不予考虑的做法,对论证人类主体性的目的而言,事实上不具有任何有效性,“很难看出梅洛庞蒂对现象学描述的应用是如何与其主体性理论联系在一起的”(22)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30, p.109, p.113, p.129.。这是因为从语言视角来看,我们“在描述中使用某个概念,就是将这个概念考虑在内,也就是说,要接受这一概念所裹挟着的解释”(23)Charles Taylor,A.J. Ayer, “Phenomenology and Linguistic Analysis,”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s, Vol.33, No.1, 1959, p.103.。因此,泰勒认为,这使得梅洛庞蒂在阐释人类主体性问题时陷入了困境。
不过,相较于批判现象学方法的含混性而言,泰勒更为关注第二个方面,即分析梅洛庞蒂是如何用“前客观世界”概念对“经验主义” (Empiricism)和“理智主义” (Intellectualism)的知觉理论展开抨击的。
众所周知,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延续了《行为结构》的创作计划,尝试揭露现代经验主义和以康德主义为主要代表的理智主义在描述人类经验问题上的不恰当性,其目的在于通过现象学描述恢复知觉世界,“探索知觉的‘现前的和活生生的实在’,用以作为研究复杂问题的基础”(24)德尔默·莫兰:《现象学:一部历史的和批判的导论》,李幼燕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455页。。
对梅洛庞蒂而言,“经验主义”阵营中不仅有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大卫·休莫(David Hume)等人,还包含那些被格式塔主义者(Gestaltists)攻击的心理学理论拥护者,甚至还有那些笃信“感知材料” (sense datum)的支持者。大致而言,“经验主义”将“印象” (impressions)看作知觉的基本要素,将“感知—印象” (sense-impressions)视为一些关于经验的、孤立且“自足” (self-contained)的“原子” (Atoms)。基于自身绝对自足的基本特征,“感知—印象”通过一系列经验主义者所构建的心理过程(如学习过程、记忆、联想等复杂的认知活动)为感知者提供一种即时的、具有完整确定性的信息资料。也就是说,“感知—印象”作为一种自足的认知要素,能为我们的经验知识提供原始素材,从而确保知觉经验的准确性。站在梅洛庞蒂的立场来看,“经验主义”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感知理论,主要是基于对以下问题的思考:在感知活动中,我们能直接获得什么,或者说,从心理知识获取的角度来看,我们能被允许对什么东西进行感知?虽然梅洛庞蒂认可“经验主义”背后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人类对世界保有信仰之基础明证性的担忧,然而,它却“建立在对世界的偏见之上” (le préjugé du monde)(25)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5.(译文参考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5页。),错误地假定“既定内容是从感觉器官提供的东西中推导而来”(26)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22, p.5.。实际上,这种偏见意味着我们对“直接性或即时的知觉”必然有一种清晰明确的判断,借用史密斯的话来说,即我能清楚地感知到“认知边界” (boundaries of our perceptions)(27)参见:Nichols H. Smith, Charles Taylor: Meaning, Morals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and Malden:Polity Press, 2002, p.28.。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人类的感知真是这样吗?显然,梅洛庞蒂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人类真实的感知活动,事实上是发生在“第一视角”中,认知主体站在拥有某个实际视野的立场中感知某个既定认知对象,因此,随着主体站立地点的变动必然也会有认识视野的改变。换言之,对象只是主体认知“场域” (Field)中的一个组成要素,而这样一个感知活动发生的场域或背景,则是无法进行确定或限定的领域。因此,在剖析知觉的问题上,经验主义的做法实则是“用所感知到的东西来构建知觉”(28)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22, p.5.。实际上,这种偏见意味着我们对“直接性或即时的知觉”必然有一种清晰明确的判断,借用史密斯的话来说,即我能清楚地感知到“认知边界” (boundaries of our perceptions)(29)参见:Nichols H. Smith, Charles Taylor: Meaning, Morals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and Malden:Polity Press, 2002, p.28.。它一方面错将感知对象当作“意识的要素”,而非某种先于意识的东西;另一方面则将感知对象或意义视为完全确定。
泰勒花费大量笔墨尝试对梅洛庞蒂的上述批判要点给出一种基于语言分析视角的解读。梅洛庞蒂对经验主义的现象学批判,在于提醒我们,无论什么时刻我们所感知到的确定性对象所涵盖的内容总是少于感知活动发生时所包含的整体内容。这决定了以下事实:理解某个确定性感知对象与理解感知活动本身,在称述内容的总量与丰富度上存在很大差异。前者是围绕一个“更为严格或更具逻辑性”的确定性原点而展开对“客观世界”的描述,而后者则是一种基于“悬隔”任何先验假设而对“前客观世界”进行的“经验陈述”。为了更好地让我们理解这一点,泰勒借用两个词汇分别对应上述两种理解活动:前者所使用的是一种针对客观世界进行描述的“客观式语言” (objective-language)或“客观式述谓” (objective-predicates);后者则是一种“用于描述事物之语言特征,以及揭示语言与所论述对象之关系”(30)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 1958, p.116.的“语言式语言” (language-language)或“语言式述谓” (language-predicates)。与此同时,泰勒指出这两种描述区分得以成立的条件在于:在描述“前客观”的问题上,被恰当使用的词汇有着不同的逻辑。可以看到,梅洛庞蒂对知觉的现象学理解,在泰勒这里变成了一种针对不同认知对象而进行不同认知描述的语言分析问题,即“对世界进行描述话语逻辑,不同于对感知世界进行描述的话语逻辑”(31)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16, p.119.。倘若我们采取经验主义的方式,那么,注定无法对现象领域或“前客观世界”的丰富性给出准确描述。
梅洛庞蒂正是基于这一思路,对理智主义同样感到不满。(32)无论是从篇幅还是从论证精彩度上来说,相较梅洛庞蒂批判经验主义的分析,泰勒并没有对梅洛庞蒂如何批判理智主义的问题给予充分讨论,这极有可能是因为泰勒认为梅洛庞蒂反思二者的核心论点是一致的,因而策略性规避了梅洛庞蒂对理智主义的批判论述。然而,学者史密斯注意到了泰勒论述方式的不完整性,因此在剖析泰勒与梅洛庞蒂现象学关系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缺憾”。从史密斯的分析来看,梅洛庞蒂批判理智主义(更多的是针对康德主义者而言的)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我们所感知的内容,在很多情况下无法用言语表达;2.理智主义混淆了“感知”与“判断”在本质上是不同的;3.现象领域的丰富性是无法用几种确定性陈述所涵盖的。关于史密斯的详细论述,可参见:Nichols H. Smith, Charles Taylor: Meaning, Morals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and Malden: Polity Press, 2002, pp.28-30.理智主义者认为,知觉活动的基础是理性主体的“知识或判断”,知觉必然服从于认知主体进行判断的逻辑结构。也就是说,基于主体心灵的“概念化活动” (conceptualizing activity),被感知到的内容就具有了一种优先性,如此一来,“知觉”在某种意义上就等同于一种遵循内在逻辑结构的“知识或判断”。然而,理智主义依旧没有脱离“对世界的偏见”,忽视了“这里并不存在着某种‘元知觉’基础,因为判断的基础即是知觉”或者“意义无法成为一种具备优先性的起源”。(33)Michael Kullman,Charles Taylor, “The Pre-Objective World,”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Vol.12, No.1,1958, p.116, p.119.理智主义理解的“知觉”不是梅洛庞蒂现象学所要考察的“知觉”,毋宁说已是一种“早已涵盖注意所关注的可理解结构”(34)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29, p.28.的被感知对象,是认知主体开展感知活动的结果。
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的理论错误,可以归结于二者“都不能表达出知觉意识构成其对象的特殊方式,两者都与知觉保持距离,而不是参与知觉”(35)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by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29, p.28.,因为这两种认知主张所面向的是“客观世界”而非“前客观世界”。我们无法通过知觉活动得出的结果而对知觉活动本身进行分析,这就是泰勒试图提醒我们的 “恶性倒退”,也是梅洛庞蒂企图通过“前客观世界”概念所要“悬隔”的“对世界的偏见”。
泰勒认为,对梅洛庞蒂而言,我们可以借助现象学描述回到“前客观世界”从而有效避免上述错误,然而,梅洛庞蒂本人不仅没有充分意识到现象学方法的内在矛盾,而且还忽视了以下事实:作为一种必要假定的“前客观世界”概念,事实上无法为现象学的相关描述提供任何“哲学必然性” (philosophical necessity)。沿着这个方向继续思考,虽然“前客观世界”是一种对知觉活动本身的现象学描述,但却无法保证知觉作为一种人类感知世界与自我的基本途径的顺利实现,因而致使我们在人类及其行为本质的问题上面临着源自合法性与有效性双重挑战的窘迫情景。换言之,我们现在还无法断定现象学描述究竟是如何与梅洛庞蒂对人类主体问题的思考联系在一起的。
从泰勒对现象学和“前客观世界”的批判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象学方法存在的局限性,决定了梅洛庞蒂现象学无益于人类主体性问题的思考。然而,在泰勒看来,这一结论太过激进。尽管现象学存在问题,但并不妨碍现象学的某些想法有益于阐释人类主体性问题。如果先将现象学方法的缺陷会影响论述效果的客观事实搁置一旁,重点关注梅洛庞蒂究竟是如何通过“涉身能动性”概念而克服现代主体性哲学思考的“自然主义”谬误,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一个“突如其来的真理” (crashing truism):人类本质上是一个面向世界的涉身能动者。正如学者史密斯所评论的:“泰勒坚信,一旦脱离这些存在问题的方法论假定,现象学对主体性理论而言依旧是一种重要资源。”(36)Nichols H. Smith, Charles Taylor: Meaning, Morals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and Malden: Polity Press, 2002, p.26.不过,在牛津大学求学时期的泰勒尚未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直到《前客观世界》发表30年之后,他才就梅洛庞蒂现象学之于思考现代主体性的哲学价值的问题给出正面回答:“如果不得不用一句话概括梅洛庞蒂的哲学遗产,我可能会说,把我们理解为涉身能动者意味着什么,在这一问题的教导上,没有人能与梅洛庞蒂比肩而立。”(37)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这便是梅洛庞蒂的“涉身能动性”概念的重要性。
结合梅洛庞蒂现象学的相关内容和泰勒对梅洛庞蒂的理解,“涉身能动性”概念主要表达了这样一种论断,即人类本质上是一个涉身性主体(a embodied subject)。概括来讲,它具有以下几个阐释性内涵:
首先,围绕人类主体的问题,我们基于梅洛庞蒂现象学的“涉身能动性”立场,可以言说的一点是“主体不可避免地存在于世界中”(38)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泰勒认为,当我们试图表达“这个人如何” (How it is with a person)的时候或者给予他某种“状态描述” (State-description)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将他所处的并对之具有“意义” (Meaning)的世界的某些特征考虑在内。在这里,“意义”并不是日常语言中那种关联于某种活动之介质的“意义”,如音乐意义、绘画意义等。毋宁说,泰勒视角中的“意义”是一个能承载关于人类主体性之所有解释可能性的理论空间,它传达出一种“世界对我们而言并不是默然”(39)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的本体论主张。主体居于世界中的这种本体论特征,具体呈现在能动者所关注(所欲求)的内容或者其他目标之中,世界也正是通过这种本体论特征的不同具象呈现形式而对主体有意义。可以说,主体居住在一个对其具有意义的世界中,这是解读人类主体的“原始事实”(primitive fact),这从客观上决定了我们注定无法像许多现代哲学或科学思想所秉承的主张那样,基于笛卡尔视角给予主体一种“纯粹内在的描述”,从而站定在“自然主义”的立场。因为对梅洛庞蒂和泰勒而言,将人类主体看成是一种“内在化描述的潜在对象”,实质上是一种关于人类主体的“分离式”观念。它人为地忽视了主体与世界之间的必然性关联,即人类主体不可避免地存在于世界中,而世界对主体产生相关意义。这种“分离式”观念完全错失了使主体成为主体的本体论基础。因此, “在主体意义中完全不指涉围绕主体而具有的相关内容的描述”(40)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对我们而言注定是一个无法进行构思的视角。
其次,“主体是这个世界中(=意义领域)的能动者”(41)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主体在意义领域中有所行动,这是思考主体的另外一个“原始事实”。世界对主体而言的意义,集中体现在主体作为能动者的事实上,这意味着“在所‘发生’内容的框架下,我所从事的内容与所要引发内容之间的区别,是无法进行还原的”(42)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在泰勒的理解中,“我所从事的内容”是指我们作为世界中的能动者所践行的每一个对我们自身而言具有意义的具体事件,而“所要引发的内容”则指涉的是作为意义领域的世界扮演着能动者进行活动的“场域”或“背景”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上,若想使各种社会实践得以顺利实现并对人类主体有意义,那么,我们必然要承认的是作为能动者的人类主体不可避免地在世界中存在。进一步来讲,如果忽视两个“原始事实”中的任何一方,那么,我们必然无法对主体进行“状态描述”,对能动者而言的意义(其中会涉及其行为)同时也将变得无法理解。
无论“主体必然存在于世界中”,还是“主体作为世界中的能动者”,实际上是为了揭示主体的构成性本质,即“主体本质上是涉身能动者”(43)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而这正是梅洛庞蒂“涉身能动性”概念在人类主体问题上最重要的一点,它意味着“涉身能动者,本质上就是作为主体的存在方式”(44)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那么,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使这一核心主张“如其说是”地呈现出来?对泰勒而言,主体本质上是涉身能动者,并不是一种可以通过周密的逻辑推理而进行证明的哲学结论,相反,它必须是“被表述的,以至于它被视为不可否认的”(45)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 p.1, p.1, p.2, p.2, p.2, p.3, p.3, p.3, p.3.。其中,一种有效的表述方式便是梅洛庞蒂对知觉的现象学式思考。事实上,知觉是基础。知觉之所以是基础,一方面是因为成为主体本身就意味着我们意识到或拥有了一个“世界”,我们凭借知觉活动,感知到我们身处在某个“现象场”,并进而意识到我们拥有了一个对我们而言有生存意义的世界;另一方面还在于知觉是我们能够拥有世界的所有可能方式的基础。无论是理论化的方式(如笛卡尔的主张),还是实践化的方式(日常行为);无论是正确的“参与式”观点,还是“分离式”自然主义,全都是基于以下事实:我们通过知觉而保有对世界的开放性。这是其他所有拥有世界之可能方式的前提。换言之,作为能动者的主体,主要通过我们关联于身体(Body)的涉身性知觉活动而居于世界中。因此,“我们对世界的知觉,本质上是归属于参与到世界中,并能与世界打交道的涉身能动者。”(46)Charles Taylor, “Embodied Agency,” in Henry Pietersma, eds., Merleay-Ponty: Critical Essays, 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9,p. 3.泰勒以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对“上和下” (up and down)的生存性解析为例,对此进行更为详细的表述。围绕“上和下”的指向性特征,泰勒重点阐述了知觉活动所具有的“定向结构” (an orientational structure),因为这种指向性特征,不仅与我们的身体有关,例如头是在“上面”的,而脚则是在“下面”的;而且(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涉身能动者在知觉场域中会如何移动或行动,以便获得更为优良的感知客观对象的立场。倘若失去了这种方向性,我们也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对世界的感知,我们无法凭借在世界中开展活动的能力而把握世界,“我”失去了“世界”。梅洛庞蒂“面向世界而存在” (être-au-monde)的核心要义就在此处。主体通过涉身性的知觉活动,一方面使我们维系面向世界之开放性的存在方式,进而为构建世界奠定了本体论基础;另一方面又促使作为能动者的主体承认世界作为涉身能动者的知觉场,能对主体的涉身性活动施加“限制”,以此确证“定向结构”的稳定性。
这就是梅洛庞蒂现象学中的“涉身能动性”概念对思考人类主体性问题而言所具有的真正价值。用一句话来说,即一种正确围绕人类及其行为本质问题的哲学人类学观点,只有在如下基础上才是能够成立的:人类能动者不可避免地居于世界中,并通过涉身性的知觉活动开展认知,以把握世界与自身。
结合泰勒在《自我的根源》和《世俗时代》中的核心表述,即“我们是内嵌在社会与世界中的能动者”,我们不难发现,这一论断本质上是对“涉身能动性”概念的不同表达。其区别之处在于,泰勒在《自我的根源》和《世俗时代》中不再单纯基于梅洛庞蒂现象学视角理解人类主体的“涉身能动性”,而是将之作为其哲学人类学论述的“原始事实”而赋予涉身性主体以“本体论”(47)在史密斯看来,泰勒的哲学人类学其实是一种关于人类的本体论思想。具体可参见:Nichols H. Smith, Charles Taylor: Meaning, Morals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and Malden: Polity Press, 2002, p.117、 pp.237-241.地位,并将其视为一种理解自我与世界(社会或自然)之有机关联的根本性认识的出发点。换言之,此时的涉身性主体,不再是现象学视角中停留在人类意识层面中的某种理论构建,更多的是一种对人类生存境遇的真实反馈。在《涉身能动性》中,泰勒尽管没有明确谈论具有“涉身能动性”的人类主体是如何被编制参与到各种具体哲学主题中的,如自我同一性的塑造问题或世俗化进程,但对梅洛庞蒂“涉身能动性”概念的分析与判断,客观上成为泰勒广泛参与不同哲学争论的核心理论资源,如政治哲学中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道德哲学中围绕善与权利的辩驳以及围绕世俗化问题的争议等。不夸张地说,泰勒中后期关注的不同哲学问题,均与梅洛庞蒂现象学的“涉身能动性”概念存在莫大关联。
泰勒主张,现象学还原(尤其是“悬隔”环节)虽然无法确保现象学“无前提性”的有效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反思人类主体的问题上可以借鉴现象学中的某些思想。然而,如果我们结合泰勒对现象学方法的一般性批判及其对梅洛庞蒂现象学中“前客观世界”的解读,综合考量便会察觉泰勒对“涉身能动性”概念的理解是有失偏颇的,尤其是在剖析方式上呈现出一种内在张力。这里,真正的问题在于泰勒解读“涉身能动性”的有效性依旧是无法确定的。如果我们完全脱离“回到事物本身”这一使现象学成为现象学的核心基础,直接将某些有益思想“嫁接”到对其他哲学问题的理解上,那么,这些“无根”观点的有效性要从何处得到保证呢?由此观之,一个合理的质疑在于:如果我们摒弃存有问题的现象学方法,并承认现象学描述所追求的“无前提性”最终被证明是一种“理论虚妄”,那么,泰勒对梅洛庞蒂的“前客观世界”的解读,即作为“涉身能动性”概念之源出背景,其有效性又将通过何种方式得到保证?既然现象学方法无法保证其有效性,那么, “涉身能动性”概念本身是否能够作为一种单独存在的内容助益于对人类主体性问题的探求?这难道不会使泰勒的论述效果大打折扣吗?面对这一困惑,泰勒并没有给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回答。
事实上,泰勒从一开始就自觉选择了规避这些源于现象学立场的挑战。相较于阐释现象学方法的无效性并给出修正建议,他更关心的是现象学背后的哲学人类学(48)其实,泰勒本人并没有对“哲学人类学”做出详尽阐述,而只是将其理解为某种一般性的哲学术语。据史密斯的考察,“哲学人类学”有时用来指称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和赫尔穆特·普勒斯纳(Helmut Plessner)的思想。而对梅洛庞蒂而言,舍勒则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参照点,而也正是凭借对梅洛庞蒂的关注,泰勒与哲学人类学之间产生了一种十分有限的、“间接性”的理论关联。因此,我们主要在一种宽泛意义上对泰勒的哲学人类学进行理解。在这里,主要参照德国哲学家米夏埃尔·兰德曼在经典著作《哲学人类学》中的界定。立场,即应该如何基于“一个或一组本质上能被人类所辨识的目的”,而去重点分析那些“用于描述和解释人类及其行动的基本范畴”(49)Charles Taylor, the Explanation of Behaviour,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64, p.4.,从而使我们在现代性条件下对人类及其行为本质展开有效思考。可以说,无论是梳理梅洛庞蒂的“前客观世界”概念还是分析“涉身能动性”概念,泰勒的出发点从来都不是传统的现象学视域,而是哲学人类学立场。而就哲学人类学的一般界定与任务而言,它主要“考察被这些科学视为理所当然的那种知识,即:被体质人类学和人种人类学所预先设定的那些关于人类本质的知识(仅仅考察人类的外部特征或文化成就),并深入探讨使人同所有的其他存在物形成对照的基本本体论结构”。(50)米夏埃尔·兰德曼:《哲学人类学》,张乐天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4页。一句话,哲学人类学的主要任务就是探究什么是人类。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思考现象学之于泰勒思想的哲学意义,那么,胡塞尔现象学所追求的“现象”相对于“意识”的充分显现或给予,显然不是我们考察的参照点。对泰勒而言,他所关注的核心在于,梅洛庞蒂现象学凭借涉身性的知觉活动而解释存在于世的能动者,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克服了以笛卡尔为主要代表的现代主体形而上学的“自然主义”谬误,从而与包括笛卡尔在内的一切“分离式”观点划清界限。
因此,源于梅洛庞蒂现象学的“涉身能动性”概念之于泰勒倒更像是一个“理论跳台”,它不仅为泰勒提供了一种有别于现代主体形而上学的“参与式”观点,而且促使泰勒从批判现象学转向了一种基于哲学人类学立场的“本体论式”理论建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解与把握“涉身能动性”概念的哲学意图、理论渊源及其内涵,不但有助于看清现象学与泰勒哲学人类学之间,尤其是与泰勒中后期不断强调“嵌入式”自我或主体的观点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关联,而且更能彰显出泰勒哲学思想的完整性、深刻性与内在联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