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
(本文执笔 李 龙 周莉娜)
今年以来,我省降雨量796mm,较常年偏多50%,全省共出现16次强降雨过程,为近5年最多。我省汛期强降雨来的早、持续时间长、范围广、秋汛重,漳卫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和滦河等4个河系发生较大洪水。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北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超前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压实防御责任,夯实“四预”措施,全力打好应对暴雨洪水主动仗。汛期全省水库未垮坝、重要堤防未决口、重大基础设施未损毁、未发生人员伤亡事件,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2021年雨情水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降水量超历史记录。截至目前全省平均降水量796mm,汛期(6月—9月)平均降水量643mm,均列1956年有系列水文资料以来第一位。二是强降雨出现时间早。我省强降雨过程一般出现在“七下八上”盛汛期,而今年7月11日—13日就出现全省性强降雨过程,全省平均降水量86mm,发生之早、强度之大历史同期罕见。三是降水过程密集频发。汛期降雨天数多达64天,7月份24天持续降雨,强降雨频次密集,为1956年以来最多的一年。四是强降雨覆盖范围广。各地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普遍偏多,全省累计降水量600mm以上笼罩面积达12.9万km2,占全省面积的68.3%。其中,邯郸、唐山2市降雨量均超过1000mm。五是河道涨水次数多。我省境内主要河道和湖库水文站出现涨水631站次,滦河、漳河出现3次编号洪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观台水文站2780m3/s,岳城水库最大入库洪峰4860m3/s,洪峰流量超过1000m3/s的有20站次,超300m3/s的有106站次,近30年少有。六是秋汛历史罕见。9月—10月,全省出现4次强降雨过程,平均降水量212mm,是常年同期的3.1倍,漳河出现2021年第2号编号洪水,岳城水库入库流量2150m3/s;黄壁庄水库入库流量1610m3/s,为1956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大流量。七是行洪时间长。滦河、北三河、子牙河、大清河和漳卫南运河系多次行洪,其中漳卫南运河自7月12日开始行洪,历时3个多月。八是水库拦蓄洪水多。目前全省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47.99亿m3,比常年同期多蓄19.58亿m3,为1956年以来蓄水量最多的一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王东峰书记、时任省长许勤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工作。省防指指挥长、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常务副指挥长、副省长时清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视频调度会议,就防汛备汛和强降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召开水旱灾害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会议,安排部署防御工作,成立由厅级干部任组长的综合协调保障、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与技术支撑、南水北调、督导检查等5个工作组,强降雨期间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和技术专家24h到岗在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面对严峻的秋汛形势,省水利厅推迟下汛时间至10月25日,指导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和雄安新区做好秋汛防御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3月初,制定了防洪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县对堤防、水库、水闸、水文测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案修编、责任落实等防洪工程设施及非工程措施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排查发现的755个问题汛前全部完成整改。5月中旬,组成12个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对新发现的51个隐患问题,“一地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整个汛期,围绕重要防洪工程、主要行洪河道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督导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防洪工程设施完好。
根据工情变化,修订印发《河北省大中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河北省主要行洪河道洪水调度方案》。完善子牙河系超标洪水防御、13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配合海委完成漳卫南运河、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滦河5大河系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修编,修改、完善、报批《2021年雄安新区起步区安全度汛方案》。组织指导相关市、县完善1022座水库(有防洪任务的)应急抢险预案,13个市(含定州、辛集)、105个有防洪任务的县城、27条重要支流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指导张家口制定冬奥会赛区专项防御方案,明确洪涝灾害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细化标准内洪水调度,落实超标洪水应对措施。组织廊坊市和北三县配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管理部门统筹编制区域专项防御方案,建立联络协同机制,协力做好度汛工作。针对今年集中换届,举办了2期由市、县水利局长参加的防汛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督促指导各地开展了监测预警、防洪调度、避险转移等模拟预演2000余场次,提高了实战能力。
加快现有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汛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机制,细化岗位责任,指导各地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应急抢险等工作。今年实施的2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汛前完成17座,汛期大中型病险水库降低汛限水位运行,小型病险水库一律空库度汛;37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0条已于主汛期前完工,其余7条正在实施的制定了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度汛安全。主汛期前完成了47个应急度汛项目和70个山区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督促指导雄安新区加快新安北堤、新盖房枢纽和分洪道左堤建设进度,主汛期前新安北堤防洪堤已全部填筑到设计高程,环起步区建成段已具备200年一遇防洪能力。对跨汛期的在建项目,逐一制订了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压实防汛责任,落实应急措施。
对全省223处水文站监测断面进行了测量复核,维护校对了3603个雨量站,完善提升了雨水情信息综合平台,强化与气象部门和相邻省份雨水情信息共享。首次实施“三个三天”洪水预报模式,利用气象精细化数值预报,分河系对河道产流、河道洪峰和水库来水进行超前预测,滚动预报、实时修正,汛期开展洪水作业预报5000余站次,为科学调度提供了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向防汛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29.91万条,启动预警广播4.25万站次,通过“三大运营商”向公众发送预警短信5亿条,指导各地提前转移受山洪威胁群众12.45万人,全省山洪灾害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与水利部海委、省气象局、北京、天津、山西、河南等省(市)水利、水文部门及时沟通会商,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预报工作。遇强降雨过程,加密会商频次,滚动作出预测预报,组织会商70余次。根据预测预报和实时降雨情况,及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8次,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1次。及时向各地派出24批次技术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科学精准调度59座大中型水库拦洪削峰错峰,调蓄洪水38.92亿m3,减淹城镇123个(次),减淹耕地78.28万亩,避免了77.32万人的临时避险转移。根据预测预报及时启用了永年洼、宁晋泊、大陆泽3处蓄滞洪区,累计分洪滞洪6亿m3,提前转移人口7.88万人,降低了防洪工程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确保行洪安全的同时,各地通过水库、河道、坑塘积极引蓄雨洪资源68亿m3,为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冬春抗旱储备了水源。
组织市、县全面落实水库、蓄滞洪区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各级各类责任人9.3万名,并在新闻媒体公示。提前部署防洪工程设备设施巡查工作,压实巡堤查险责任,加强对穿堤建筑物、堤防薄弱环节、闸涵泵站等重点部位检查,河道行洪期间累计组织21万余人次开展24h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应急处置险情604处,确保了行洪安全。加强小型水库的巡查管护,严格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对强降雨落区的小型水库,蓄满溢流的小型水库,逐库对大坝、放水洞、溢洪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预警责任和措施,确保出现险情时,群众及早转移。严格执行24h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下情上知、汛令畅通。对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御等防汛责任人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累计抽查26500人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确保基层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通过长城新媒体安全在“冀”防汛总动员、河北广播电台阳光访谈等系列访谈节目,及时发声、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汛期防洪、防汛等安全话题展开访谈,着重对我省强降雨应对、预警信息发布、重点区域安全度汛等相关知识进行解答,在《中国防汛抗旱》《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媒体刊发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稿件100余篇(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明年计划对剩余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实现病险水库动态清零。加大河道防洪治理力度,对大清河、滦河、滹沱河、洺河等43条河道的1366km河段实施达标治理。推进宁晋泊、大陆泽、白洋淀、文安洼等4个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前期工作,力争明年开工建设。
督导各地组织专门力量,对水库、堤防、涵闸、水文监测、通信设施等水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台账,对已落实资金的水毁工程,抢抓冬春有力时机,千方百计加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进度,尽快恢复防洪功能。对没有落实资金的水毁工程,分门别类,按轻重缓急,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同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自筹资金,尽快恢复防洪工程设备设施功能。
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利用气象数值预报开展“三个3天”洪水预测预报,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积极争取国家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投入,对损毁或已到使用年限的雨量、水位、监测预警平台等进行改造、提升,确保监测站点、平台正常运行。
督导邯郸、邢台等相关市县认真学习《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补偿方案核查、补偿资金发放等各项工作,保障启用的蓄滞洪区内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督促各地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值班值守设备。与应急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雨水情信息。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典型案例讲解、应急抢险演练等方式,分层次开展防汛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