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曼
(湖北民族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 湖北 恩施 445000)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与中国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文化的生存环境也发生着巨大变化,文化加速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写入指导思想,“转化”与“创新”成为当下传统文化发展的关键词。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要对中华传统文化批判地继承并推陈出新,将优秀传统文化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文化。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要结合当前、面向未来,使优秀传统文化经由现实人生的实践获得时代适应性,即通过创造、创新和再生等现代转化,使之为现代生活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市场经济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参与主体、表现形式、结构设置、传播载体都发生了转化。在此背景和要求下,我们应在继承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化需求和时代发展形势,主动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认真梳理、理性审视与辨证思考,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恩施土家“女儿会”是湖北恩施地区一种独特的节俗文化,是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性民族传统节日之一。对恩施土家“女儿会”的现代转化进行系统性考察,有利于发现、总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化的规律与路径,从而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恩施土家“女儿会”三百多年前起源于恩施市石灰窑和大山顶,是青年男女在追求自己婚姻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以择偶为目的的节日盛会,是恩施土家族特有的民俗文化,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四大民族节日之一,已经被列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恩施市近年来打造的四大文化名片之一。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土家族青年男女欢聚在一起,既可买卖货物又能结交朋友,还能通过讨价还价与对歌的形式彼此传情,约定终身。这种“赶场相亲”相沿成习,成为恩施土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女儿会”经历了一个现代建构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正是转化与发展的过程,主要表现在活动空间的移置、形式内容的重组、主体对象的变更、功能价值的增强四个方面。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农耕文明时期仅仅局限于内部交流与对话的文化模式被彻底改变,作为社会经济变化过程的城市化成为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城市化进程对乡村传统文化形成冲击,使传统文化内部不得不发生变革,并发生适应性变化。与此同时,社会成员亦开始以新的方式做出反应,推动其转化的过程。恩施土家“女儿会”的现代变迁正是从环境变化开始,不断创新与涵化的。在“女儿会”的发展过程中,1995年是关键的转折年。在1995年之前,“女儿会”一直以较为稳定的模式存在于远离大道通衢处、山泽僻壤间。“女儿会”的原发地石灰窑地远途僻,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文化村落。1995年,适逢“中国民俗风情旅游年”,湖北省政府决定在恩施市举办“湖北民俗风情游暨恩施‘土家女儿会’”。当地政府为了全面展示恩施的民俗风情,将“女儿会”移置到恩施城。也是从那时开始,当地政府成为恩施土家“女儿会”的主要组织者,“女儿会”逐步在城市中找到了新的文化展演空间。
显然,恩施土家“女儿会”文化经历了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其文化空间由乡村转向城市的过程,是将“他者”与“自我”不断融合的过程,是既不脱离原有传统又增添新的时代元素的过程,是通过文化移植嫁接慢慢走上产业化道路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文化大环境的改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逐渐开始与过去“封闭”“神秘”“贫穷”等代名词告别,越来越广泛地进入社会视野,逐渐成为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
一切皆流,无物常住,文化一直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民族文化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除旧布新、不断演进的过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应和着时代的节拍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存在样态呈现出越来越多样化的特点。随着恩施地区文化生态的变化以及政府行为的介入,“女儿会”的存在样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的集中体现就是,“女儿会”从民间的传统节庆演变为官方的舞台展演,其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趋多样。
政府行为的介入,使“女儿会”被赋予了诸多“现代”性元素,当“传统”遭遇“现代”,转化便成为必然。原初“女儿会”的目的在于以“赶场”的形式为青年男女创造择偶的机会,这关乎民族的繁衍与存续,具有“神圣性”与“原始性”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女儿会”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择偶相亲的原初内容,增添了许多具有时代特色的因素,招商引资、资源展示、项目洽谈、旅游推介等逐渐成为主要内容。近几年的“女儿会”,除了开幕式、大型歌舞表演、民俗表演、旅游风情观光等之外,大都包含大型商贸洽谈、民间工艺展售、地方特产展销、民族小吃一条街等产业化内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延续传统、保持民族特色的同时又积极融入现代,对新的现实生活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保持了自身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随着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女儿会”的活动主体经历了一个从民间自发到政府主导再到政府、企业、民众共同参与的过程。传统的“女儿会”是人们自发参与的,其策划主体在民间。1995年,“女儿会”从高山来到城市,开始由政府主办。当地政府将“女儿会”作为重点发展和扶持对象,主导策划了一系列“女儿会”活动。这种政府主导模式深刻影响了“女儿会”的发展,促进了“女儿会”的现代性转换。但完全由政府组织“女儿会”的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造成主体与客体的错位。“女儿会”是恩施民众的一次集体“狂欢”,具有深厚的民间积累,政府强制干预行为没有充分尊重当地民众的主体地位。民族成员的情感认同与文化心理如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就会失去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动力。其二是造成节庆活动的后劲不足。在市场化和商品经济背景下,推进节庆运作的市场化势在必行。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因素是市场。由政府完全主导的“女儿会”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和企业的作用。认识到以上弊端,当地政府积极寻求以政府、企业、民众三方联动的方式来促进“女儿会”的发展。
政府、企业、民众三方联动是指政府搭建节庆和商贸平台,企业营销与市场运作联动,民众积极参与其中的互动发展模式:一是由政府主导的景区或广场文化群众活动;二是由企业直接策划、民众广泛参与的文化产业活动。这两条线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既各谋其事又频繁互动,形成了官民一体共同促进“女儿会”文化发展的良好格局。这种三方联动的模式,使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审美集合为一体,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与其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一样,土家“女儿会”也经历了起源、发展、演变的历程。“女儿会”的产生与恩施土家族的原始信仰、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所处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储存着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记忆。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女儿会”的多种功能得到了凸显和增强。
一是“共享化”功能。“女儿会”在较狭小闭塞的地域单元内形成,高峻的山地形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天然屏障,节日只是土家族本民族的节日。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封闭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环境被打破,共享经济成为新的经济模式。如今,起源于恩施高山地区的“女儿会”已成为恩施地区各民族共同认同的节庆方式,不再局限于区域内部,而成为恩施地区各民族共同拥有的“全州性”节日。这种“共享化”功能的凸显和增强,拓展了“女儿会”的文化空间,增强了民族团结与交融,同时也推动了产业要素聚集、文化资源交互,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符号化”功能。随着消费社会的崛起和大众传媒的出现,我们已经进入了鲍德里亚所说的符号经济时代,符号消费体现在生产、消费等诸多领域。伴随着符号性消费时代的到来,“女儿会”也逐渐成为商业语境下的符号性代码,逐渐成为资源聚集平台与视觉形象场域,成为当地政府的一张“文化名片”。三是“产业化”功能。在民族文化产业化背景下,当地政府重视“女儿会”文化的发展,主要是以服务区域旅游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的。
法国社会学家、思想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了社会“场域”理论,他认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①。“资本”是布迪厄“场域”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他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三种基本形态,认为经济资本是显性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是隐形资本。“女儿会”由“乡”入“城”,“场域”的改变影响了行动者的惯习与实践,使其内部转换系统发生了变化。“女儿会”的场域在资本变迁的影响下发生了从外到内的转换,借用布迪厄的“场域”—“资本”理论,可以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转化规律做出阐释。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一般包含有聚集场所、民间信仰、风俗习惯、故事传说、人际交往、语言艺术等多种因素,它们聚为一体成为网络,也就形成了特定的“场域”。“场域”内的行动者遵循着某种“惯习”,维持着“场域”内各种子系统的运转(按照布迪厄的解释,“惯习”是行动者持续的可转换的秉性系统)。如今,在全球化、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之下,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生场域失去了某种平衡,不得不发生改变。在发展过程中,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文化场域内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行动主体的“惯习”也随之发生改变。“由于惯习是历史的产物,所以它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从而在这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地强化,或是调整自己的结构。它是稳定持久的,但不是永久不变的。”②原初的“女儿会”以婚恋情爱内容为主,土家“女儿”借物托情,暗中寻找意中人,以交换物品的形式来实现男女相会的目的。相较而言,土家族女性比汉族女性洒脱热情,一般都会主动表达爱意,并没有太多避忌。“州属向来土俗,无论亲疏,即外来行客,一至其家,辄入内室,甚而坐近卧榻,男女交谈,毫无避忌。”③“女儿会”的原生场域是一种生活场域,而这种场域也在慢慢发生转换。“女儿会”的发展是随集市的发展而发展的。清政府的“改土归流”促进了恩施土家族地区集市的发展,“女儿会”慢慢成为边区农民自发的物资交流平台,参加“女儿会”也逐渐变成了“赶女儿会场”进行物资交流。这里的“场”是指农村或小城市中定期买卖货物的市场。随着“女儿会”的发展,“场”的经济含义越发凸显和重要。由此可知,少数民族文化的场域转换不是骤然实现的,而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在场域转换之前,“女儿会”是一种仅仅关联着当地居民的民间节庆仪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化潮流的到来,“女儿会”不再仅仅是当地居民生活的一部分,而是作为一种文化展演,被划分为“前台”与“后台”:“前台”是指部分内容被商品化后,走上了文化产业的“舞台”;“后台”是指在帷幕之后的生活空间。这个“前台文化”与“后台文化”的划分不是人为的,而是“女儿会”文化结构不断进行调适的结果。通过这种调适,“女儿会”场域内的行动者发展出新的“惯习”,那些具有商业价值的文化被推到“前台”,而那些难以被展示,却又凝结在“女儿会”结构体系之中的文化则保留在生活环境中。“前台”文化是表显文化,它可能快速而普遍地被接纳或被放弃,如“女儿会”中的“集体婚礼”“歌舞表演”等展演形式;而“后台”文化,由于少数民族文化拥有长期的历史积淀,有着较为固定的民族文化心理,受到外界的影响较为缓慢。“前台”商业化,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但是“前台”毕竟是一种“表演”的空间,舞台化的呈现会使其离“原真性”越来越远,因此,“后台”的设置就显得十分必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场域内的各种关系结构遭受到冲击,其内部平衡一度受到了破坏。但是因为场域内的“行动者”具备较强的调适能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就成了一个对“现存环境有益调整的过程”。当市场经济进入之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开始了场域的转向,而这一切是通过场域内的行动者来主导的。在布迪厄看来,场域的变化与场域内行动者所构成的网络有着密切的关系。游客、企业、政府与当地居民都是进入场域的行动者。这些进入场域的行动者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施方”与“受方”的关系,而是一种双向互动的网络关系。旅游场域是一个充满了竞争的空间,行动者在惯习的引导下,展开对资本的追逐。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旅游场域中,当地居民属于“弱势”的一方,是被动的“接受者”。实则并非如此,如果当地居民完全没有主体性或者文化自决能力,没有主动参与配合,那也就不存在场域的转换,而只能是场域的塌陷。文化的变迁离不开其主体的积极配合与调适,他们既有的惯习并不能适应新的场域,但他们会根据情形不断进行文化调适,最终形成新的惯习,而这新的惯习既是对新场域的适应,也会推动新场域的形成与发展。
所谓“资源”,《辞海》将其界定为“资财的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将其界定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强调的是其天然属性。人们对于“资源”的研究和认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今“资源”的概念已被泛化,凡可供人类开发利用且能产生效益的所有来源,都被视为“资源”。也就是说,当今社会所讲的“资源”,已经不再强调其天然属性,而是赋予其许多新的特质和内涵。将资源转化为资本,实现资源的增值效应,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当代社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从文化生产的角度而言,“文化资源”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属性:其一,文化资源的核心在于文化,文化资源不同于自然资源,它会在某种意义上永续进行,并且是生态可持续的;其二,文化资源作为一种经济生产中的“要素形态”,必然以实现价值增值、达到“预期收益”为目标,“文化资源”与资本运作具有强关联性;其三,文化资源同时具有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只有经过文化资源资本化运作,才能产生经济价值;其四,文化资源是动态发展的,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外延处于不断丰富之中。文化资源具备可持续的开发价值,可以转化成文化资本,产生巨大的经济文化价值。
“女儿会”文化本身是一种资源,其作为一种民间节俗,又包含了诸多文化事项,而这又可以成为一种资源。“女儿会”所包含的文化元素与文化事项,能够产生一种持久的吸引力,可以为旅游开发所利用,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在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势下,少数民族文化因其资源禀赋被作为“引诱资本之物”④,因此受到青睐进入旅游市场。
从某种意义而言,文化再生产的目的并非是文化再现,而是一种权力资本的显现。当地政府、居民、游客、投资者、经营者都展开了对“资本”的追逐,于是就有了“场”内的运动。当“资本”的概念与“场”的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就需要从“场域”的角度来思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资本”问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由一种“资源”变成一种“资本”,必然成为系统内各种关系竞争与角逐的目标。那么,场域内的关系主体(政府、居民、企业、游客)就会按照“旅游场域”的运行逻辑不断争夺文化资本,他们掌握着各自的“资本”,进而进行资本的比较、交换与争夺,进入“场域”之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也会在资本博弈的过程中经历变迁。
在传统向现代嬗变的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体现为某些传统因子的丢失以及新元素的注入,其转化策略也体现为内部与外部两个层次。就土家“女儿会”而言,内部层次表现为对“女儿会”这个土家族文化节日进行烘托渲染,激起成员的身份意识,外部层次表现为将土家族文化加以“舞台化”呈现,完成“女儿会”文化的商品化过程,或将“女儿会”的文化内涵贮存于文化商品之中。
“集体记忆”是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首先提出的概念,用以与个人记忆相区别。在哈布瓦赫的《论集体记忆》中,“记忆”被置于社会框架的分析之中,具有社会学的意义。哈布瓦赫所谓的“集体记忆”,主要指的是“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⑤。哈布瓦赫同时强调集体记忆可以借助于仪式活动而被强化。法国学者皮埃尔·诺拉则将集体记忆的载体称为“记忆之场”。通过“记忆之场”,一个民族抑或一种文化会获得“凝聚性结构”,将过去与现在相连。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不少历经千百年的历史文化遗迹,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消失;许多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节日,因外来节日的冲击而日渐式微;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失传。因此,民族文化的“集体记忆”,亟须唤起和增强,而“展示”与“重复”、“叙事”与“重构”是唤起“集体记忆”的双重策略。
其一是“展示”与“重复”。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传统文化要被“展示”而非被“利用”的观点越来越得到人们的理解与支持。集体记忆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一个复杂的象征意义体系。这个象征意义体系是由文化符号建构的。所谓的“展示”,是对文化符号的展示。“女儿会”文化现代转化带给我们的启示在于,其重新构建了活动空间,以一种“流散仪式”的方式改变了以往在同一地方、同一时间、基于固定文本的单一体验,从而消解了距离,有利于集体记忆的觉醒与延展。如今的“女儿会”不仅仅停留于赶集、贸易和相亲等活动,更多的是一种舞台展演的方式,在一种选择性的“策划”与“表演”中赋予具体事件以符号的性质。“展演”中的服饰、建筑、歌舞、语言等符号元素,可以让人们迅速进入记忆情境,人们在参与“展演”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进入少数民族文化的各种意义符号之中,在愉悦的状态下获得共同记忆的文本,将具体的画面和表达诉诸既有记忆和情感,从而完成“集体记忆”的找回与建构。例如近几年的“女儿会”多次采取土家族集体婚礼的形式,将亲密聚会与公共典礼相结合,强调“女儿会”的“共赏”价值,带来“共时性”的情感认同。对文化符号进行与时俱进的展示,可以使民族文化“活态化”地融入当前的社会语境与社会实践中,从而使集体记忆获得延续。
由于集体记忆的象征意义体系是由文化符号建构的,因此“重复化”地展示文化符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文化再生产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的“女儿会”都对土家族的民间习俗进行了不遗余力的展示,而很多展示都是“重复化”与“现时化”的结合,例如建立“女儿会”文化展演基地,“重复”地呈现土家族生活、生产用品实物和文化、艺术作品及工艺品,民间艺人常年驻演,展演摆手舞、茅古斯、肉连响、喜花鼓、耍耍儿等土家族非物质文化艺术等。当然,这里的“重复”并不是机械单调的反复,而是一种选择性重复。这样的方式提高了人们对“女儿会”文化的认识与体验,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记忆之场”。同时,这种选择性重复可以造成经验记忆的积极累加,从而巩固集体成员的身份认同,文化也得到了传承与发展。
其二是“重建”与“叙事”。哈布瓦赫认为,“我们保存着对自己生活的各个时期的记忆,这些记忆不停地再现;通过它们,就像是通过一种连续的关系,我们的认同感得以终生长存”⑥。从这个角度而言,任何文化形态都是一个过去、现在、未来三位一体的结构,传承至现在的少数民族文化都在过去的某个时段经历了被建构并形成集体记忆的阶段。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我们今天强调民族传统文化需要“活态化”传承,“重建”则是“活态化”传承的内核。与“女儿会”文化一样,许多少数民族文化都在一段时间里失去了文化魅力,成为为经济服务的工具。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文化保护开始成为社会需求,民族文化也有着“复兴”的诉求,而与此同时,地方旅游也在呼唤民族文化,这些都迫切需要民族文化的“觉醒”。而“重建”正是“觉醒”的前提。“重建”应是立足于现在的语境之中,基于对未来的期待,对过去的记忆进行选择与再造。
“叙事”是“重建”的应有之义。人类对自身的认知是建立在“叙事”的基础之上的,“叙事”是传播文化与知识的主要策略。而我们对“叙事”最简单的理解则是“讲故事”。“讲故事”是一种具有建构意义的文化行为模式,能够影响并形成集体记忆。“女儿会”文化在传播的过程中,运用能体现本民族情感的主题进行讲述,在唤起人们集体记忆的同时,激发了新的情感,建构起了新的“记忆之场”。恩施土家风情歌舞诗剧《嗯嘎·女儿会》就是用“叙事”来唤起集体记忆,构筑“记忆之场”的。“女儿会”故事是恩施土家族的独特文化记忆,它饱含着对美好爱情的热切期许,寄托了对幸福生活的自由追求,传递着和谐融洽的人伦关系,折射出长期以来凝聚的民族认同。故事与土家族古老的神话传说相关,又与土家族人的性格心理相连,自然成为恩施土家族的“记忆之场”。与“女儿会”文化一样,许多少数民族节会是以青年男女的社群交往活动为基础的,逐渐成为定制,并相沿成习,在节会活动中记述“文化共同体”的过往与曾经。随着时间推移,民族节会的容纳内容越来越广,民族信仰、民族风俗、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艺术、民族技能、民族传说等都逐渐融入了集体记忆的框架之下,最终发展为“文化共同体”的“无意识展演”。而“叙事”是“展演”的升级,也是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活态化”传承的必然选择。“叙事”是将集体记忆融入现实语境与社会实践的途径,从而实现记忆的“共建”与“共享”。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运用数字技术进行立体“叙事”,“智能与仿真技术的运用及声音、语言和图像技术的融合”⑦,成为一种新的叙事手段,如合理利用短视频、社交媒体等,让每个人都能成为“叙事”主体,构建对话的、多元的“叙事”场景,使被动的“倾听者”转为主动的“讲述者”,从而进行“活态化”传承。
总的说来,在现代工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式微,而在当今文化产业的促动下,强化其传统变得与重建遗迹一样重要。民族传统文化转化的深层次意义体现为经济与文化的互动发展,其内部机理并不体现为传统的消逝,而在于记忆的重拾,体现出对传统的召唤与回归。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逐渐成为发展民族产业的主要资源和产品。在斯图尔特·霍尔的“文化表征理论”中,“表征”是文化发展的主要要素和环节,“文化是一种表意的实践,表征意味有意义地表述这个世界,表征的实践就是把各种概念、观念和情感在一个可被转达和阐释的符号形式中具体化”⑧。霍尔认为事物本身其实没有意义,只是因为表征才获得了某种意义,差异是意义的根本,没有差异,意义就不存在。在少数民族文化商品化的过程中,差异是其基础,差异化是其主要原则。“少数民族”这一表述本身反映了差异的存在,而在商业语境中的少数民族文化,其“看点”正在于差异。随着符号消费时代的到来,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下,少数民族文化与商业语境关联日益紧密,各少数民族地区纷纷开拓本地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差异化原则实现民族文化的商品化发展。如果把“女儿会”文化展演看作一种表征系统,那么这个系统也是依据差异性原则建立的。也就是说,在“女儿会”的展演中,是用差异来完成表征实践的,只有差异被建构起来并用来表征各种(吸引人的)意义,才能实现“女儿会”文化的商品化价值。差异的建构,主要有三种策略。
其一是特色化策略。从文化产业内容生产的角度而言,特色就是比较优势,是竞争力的体现。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生产只有从实际出发,突出自身特色,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在文化内容的设计与生产过程中如果不慎重,就会导致文化产品缺乏特色与内涵,从而极易被模仿复制。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需要遵循特色化原则,使文化产品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女儿会”的特色化策略,建构在女性特质的审美基础之上。女性元素是文化产品中的主要元素,女性形象成了文化消费中的“意义消费”。在民族文化展演中,少数民族女性往往更容易被塑造为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符号,如阿诗玛、刘三姐、五朵金花等女性形象。“女儿会”也主要是以女性特质来形成特色,从而建构其差异的。“女儿会”上的土家族女性形象是与现代性相对照的具备传统性的标志,也是用含蓄意指来表达少数民族在商品语境中的差异性,从而刺激大众的好奇心和消费欲。“女儿会”的女性化策略通过含蓄意指表达差异,背后当然还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
需要警惕的是,在“女儿会”的差异化表征中,女性化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主义策略,目的在于增强旅游吸引力。女性在这个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被物化与异化,“女儿”形象原本承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却被漠视或无视。历史中的“女儿会”,“女儿”是主角,女性是主导者;如今的“女儿会”,女性是被动的,是被策划的,是作为“他者”存在的。这不仅仅意味着女性主体地位的失落,也意味着民族文化内核的遗失。在现代化进程中,原生态的土家族自然乡村风光正在远去,土家族女性以活态方式保存了“女儿会”的风情与韵味,是文化的创造者、承载者与继承者,其主体地位应该受到尊重。那么,女性化策略就不能是仅仅将少数民族女性置于被凝视的地位,仅仅停留于展现少数民族女性繁丽多姿的服饰、婉转深情的歌声与曼妙灵动的舞步,而应是走出实用主义、重复思维和功利态度的窠臼,避免其中的不合理与异化,唤起女性的自觉与自信,使“女儿会”走上审美化的道路。“没有人的审美创造和价值开发,任何人文旅游资源都不可能成为富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⑨特色化策略一定要建立在审美情怀、人文体验和文化价值导向基础之上,要尊重文化本身的历史文脉与构成,要从过去、现在、未来的维度来审视少数民族文化的转化与发展。
其二是视觉化策略。艺术与文化的图像转向是当代全球化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马丁·海德格尔认为,“图像世界”是现代社会的“本质”,“从本质上看来,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这样一回事情标志着现代之本质”⑩。法国学者居伊·德波更是认为“景观社会”已经到来。在居伊·德波看来,视觉在景观社会中压倒其他观感,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和至上性,现代人从某种程度而言完全成了观者。在当今信息化时代里,信息数字化平台构筑起了视觉文化符号传播系统,视觉化已经成为很多文化样式的主流形态。视觉冲击力因为具有现场性和瞬间性的特点,在吸引眼球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利用视觉化手段来表征差异就是便利的途径。“再现”是视觉文化的一个关键词,在从话语中心模式向图像中心模式、从时间模式向空间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女儿会”展演对“女儿会”的文化空间进行了视觉化的再现与再造,但这也造成了德波所说的景观的分离。
当真实的世界被输出为影像,影像则被升格为真实的世界,“景观的布道隔离了来自它的语境、它的过去、它的意图和它的结果的所有展示”。视觉化策略主要体现在对“女儿会”文化的舞台化呈现上。舞台化是一种被“观看”的真实,是一个被包装的动态过程,更倾向于外观价值的获取。“女儿会”在视觉化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花哨和炫目,其让人目眩神摇的同时,却少了许多意味。然而,对文化文本的理解,必须穿透文本形式化的层面,透过表面的含义去发现其真正的言说内容。因此,少数民族文化的展示与传播不能将人们锚定于视觉消费中,而应是在重视人的感性体验与媒介技术性的前提下,关注视觉与文化本身的内在能动性。
其三是虚拟化策略。在现代商业语境中,以消费主义为标志的大众文化已全面渗入社会生活,以身体为依托的“快感美学”渐入人心,人们不断推陈出新,制造出各种新的消费标准和方式。大众文化越来越多地占据人们的碎片时间,映像、类像与幻象是大众文化文本的主要特点,其必然具有虚拟性特征。在“模仿”和“复制”的虚拟世界中,拟像不断被生产,构筑起一个以“虚拟注视”和“虚拟旅行”为特点的虚拟世界。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女儿会”建构起的少数民族之差异注定也是虚拟之上的差异。“我们对差异形式的建构,实际上包含着两种基本的差异化类型:挑选差异与制造差异。”制造差异采取的正是虚拟化策略。为了制造差异,“女儿会”的内容被重构,新的文化元素也被糅合进来。在“女儿会”的相亲大会上,主办方还安排土家美女向如意郎君抛掷香袋的环节,而土家青年男子则以拔河比赛来相互竞争,而这些都是原初的“女儿会”没有的内容。
虚拟化策略使“女儿会”的仪式价值丢失而展览价值加强,其构筑了一个公开的、共享的、开放的舞台,吸引各地的人们共同参与,以此不断吸引人们的眼球,但遗憾的是“女儿会”文化的真正意蕴却被隔绝在目光之外,真实与虚拟之间的壁垒造成了经验的倒退以及灵韵的消隐。少数民族文化在差异的制造中不断模仿与被模仿,难免会在虚拟的雾霭中一脚踏空。当少数民族文化被人们以直接、快速的方式呈现以满足其经济诉求时,其文化价值则容易遭到漠视从而被淡化。因此,我们更需要从文化的维度思考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所在,而虚拟化策略也应以此为根基。
在全球化、现代化大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同其他文化形态一样,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嬗变。当生存语境发生改变,现代人渐渐对民族传统文化产生了隔膜与阻拒之感,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被遗忘、被忽视的危险,甚至走上了扭曲、变味、趋同、空洞的式微之路。在商业化浪潮中,传统文化节俗也开始被作为资源被利用,但因为缺乏心理情感的共鸣与积极主动的沟通,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呈现,往往汲汲于各种零碎的符号与视觉满足:歌舞、服饰、建筑、美女……如果传统文化节俗最后都不约而同地成为满足视听感官的“表演秀”,那么,也许我们失去的将是推动文化发展的内生力。“女儿会”以展演的方式使恩施土家族文化得以展现,并以其差异性吸引着众人的眼球。然而,很多时候为了寻求差异却遮蔽了其文化主题,眼花缭乱的文化产品、围观时的热闹却与散场后的萧条落差分明,让人叹息。“文化建设历来为顶层设计重视,尽管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战略和侧重点不同,但文化始终是发展之维。”如何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持久的延时性考量,如何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完成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互构共生,如何进一步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聚合效应、扩散效应、磁场效应,如何真正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这些都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面临的关键性问题。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的产业转化应该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从少数民族文化的自身发展出发,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文化的文化基因与传统,符合其发展演变的轨迹与规律,按照‘历史的’规律进行转化;二是按照当今时代的需求与现实社会的标准,寻找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社会形态并参与文化生产的合适的‘场’,与市场需求接轨、与当前语境适应、与现代社会相符、与民众需求吻合,按照‘现实’的尺度进行转化。”只有这样,民族传统文化的转化创新,才有可能避免技术手段对文化属性的宰制和经济诉求与文化本位的冲突。
注释
①②皮埃尔·布迪厄、罗克·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4页,第178页。
③毛峻德:《鹤峰州志·风俗·条约·禁肃内外》,清乾隆六年刻本(复印本)。
④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0年,第156页。
⑤⑥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35页,第82页。
⑦牛金梁:《非物质文化遗产智能化传播的数字技术赋权逻辑》,《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5期。
⑧斯图尔特·霍尔:《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徐亮、陆兴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36页。
⑨黄永林:《文旅融合发展的文化阐释与旅游实践》,《人民论坛》2019年第11期。
⑩周宪:《视觉文化的转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