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纪炜
(作者单位:临沂市河东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了有效杜绝补贴申领、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河东区精心谋划、创新举措,在规范流程、严格监管方面下足了功夫,将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2014年以来,河东区共对3800台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43台,收获类机械621台,畜牧机械46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6台,使用惠农资金4870多万元,受益农户2100多户。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和推动,河东区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极大改善和优化,农业生产方式随着新机具、新技术快速的推广使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农机化作业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河东区先后荣获“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山东省‘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区)”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虽然中央和省市不断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完善,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企业结算转变为县级财政直接兑付农户。补贴申领从经销商转为农民直接到农机部门办理,将经销商从补贴申领操作环节分离,大幅减少了虚购套补的风险。但是,部分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购置补贴申报审核仅限于流程操作,导致经销商与购机农户之间合谋,提供虚假购机信息资料,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倒买倒卖、以小报大、空买空卖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把这项工作等同于一般事务性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制度建设不到位。农机购置补贴应该遵循“定额补贴,比例控制”的要求,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比例上限,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依据;没有制定完善的农机核验制度,工作人员现场验机主要靠经验,没有严格的程序约束,弹性较大。
(三)法制意识不强。农机经销商与购机农户法制意识淡薄,经销商为提高自己在销售市场的份额,购机农户为最大限度获取国家补贴资金,串通一气,合谋虚开发票,铤而走险,非法谋取私利,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河东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就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明确责任。为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透明、规范、公正。二是廉政承诺。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向上级部门作出廉政承诺;同时,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购机农户签订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的落实。三是风险预警。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公开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认真分析查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严格遵守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纪律,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二)界定比例上限,规范补贴流程。一是界定补贴比例上限。针对发现的个别农机经销企业存在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河东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按照“定额补贴,比例控制”的要求,研究确定河东区购机补贴最高比例上限不超过40%(不含40%),从而明确了补贴标准界限,为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明确了依据。二是规范申报程序。进一步梳理购机补贴申领流程,完善经销商、购机户承诺制,要求购机户、经销商承诺所提供的发票、合格证、机具信息等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三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在销售农机补贴产品过程中,都建立了补贴机具进销台账管理制度,即《进货登记台账》《销售登记台账》。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农机核验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借鉴其他县区的经验,制定《河东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实现全程透明操作,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让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专项审计制度。每年邀请审计部门对上一年度购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提高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监管的专业性、权威性,最大可能堵塞项目漏洞,防止问题的发生。三是实行评议淘汰制度。定期邀请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农机合作社代表、购机农户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经销商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公开评议,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销企业,均给予黄牌警告,限期进行整改;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经销企业,取消其经销资格。
(四)抓好政策宣传,加大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电视、网站、微信群、融媒体等多种方式,利用挂图、标语、专栏、墙报、政策问答资料等,向全区广大农户和农机产销企业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补贴申报审核流程,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各镇街、社区(村居)要建立健全购机农户信息公开制度(张榜公示)。三是搞好信息通报。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交流;对违规违纪、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培训学习,开展廉政教育。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重点学习省、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解读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本领。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讲廉政党课、集中学习违法违纪案件反面教材等形式,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购机补贴高效廉洁实施。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区政府网站、农机系统专网,定期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一是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以案释法,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通过每年一次的农机经销企业座谈会,传达省市农机补贴政策精神,强化纪律约束,并就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代办补贴、补贴比例过高、虚开发票等问题进行典型案例解读,进一步增强农机产销企业依法销售、购机户依法购机意识,时刻让经销商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三是畅通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