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红,田润佳
(西北大学 文化遗产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大遗址是综合体现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现时重要“物化载体”[1](P16),作为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战略资源。从20世纪中期开始,我国就开始了大遗址保护的实践探索。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的增强,以及城镇化背景下大遗址面临的各种破坏威胁的加剧,大遗址保护受到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业界和学界的普遍重视,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和科学研究,在保护理念、保护模式、技术方法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回顾总结当前大遗址保护的理论实践发展可以发现,我国大遗址保护仍存在以本体保护为主、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未能有效融合、保护利用路径模式和方法措施单一、体制机制与大遗址保护需求不相适应等一系列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我国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研究滞后于实践需求,现有“研究方法和研究的学科背景比较单一,大部分研究停留在个案分析或个别问题的对策解决之上,没有一整套的理论及方法支持”[2],大遗址保护研究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方法及内容框架体系。这一方面导致其不足以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另一方面也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在面对复杂多样的实际问题时,无法获得完整的理论指导,某些时候甚至对于基本概念的理解都有失偏颇”[3](P5)。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先进成果,多学科融会贯通,从大遗址的基本概念与研究对象、大遗址保护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和大遗址保护研究的内容结构体系等层面,对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的科学化、体系化、时代化等进行系统探讨,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和实践体系提供指导与借鉴。
大遗址概念的厘清、内涵与外延的阐明以及大遗址保护概念与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形成科学、合理的大遗址保护理念,开展大遗址保护理论与方法体系研究和深化大遗址保护实践的基础。
大遗址是指具有一定规模、连续分布的遗址或遗迹等遗存本体与其相关联的环境载体共同构成的有明确地域范围的综合性景观场所[4](P77)。其主要表现出两个特性:一是有一定地域范围的区域,二是区域以一定的文化遗存为中心,包括了其附着与互相影响、依存的环境,且具有一定的景观性。大遗址概念从内涵上除反映出大遗址规模“大”、价值“高”等表象特征外,还具有时间延续性、空间区域性、遗存真实性、价值传承性、景观可赏性、文化叠加性、功能利用性和利用服务性等本质特征;在外延上主要包括基于遗存“物质载体”而存在的自然资源及文化景观体系。因此,对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不能只针对遗址或遗迹本体展开,还应结合大遗址外延综合考量(见图1)。
图1 大遗址的内涵与外延结构图
大遗址保护是指运用科学的理念和技术方法对大遗址进行调查、评价、保护、展示、解说、利用,及对整个过程的系统管理。我国大遗址保护的目的一是保护大遗址本体遗存及环境安全,二是传承弘扬大遗址的价值,即在统筹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切实增强大遗址的生命力、影响力,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础上,实现大遗址价值的传承弘扬。
随着大遗址保护事业的推进,人们逐渐认识到大遗址保护各要素之间已经成为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并且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就是大遗址系统。大遗址保护研究主要是对大遗址系统整体及其构成要素的研究。大遗址系统是以大遗址本体及其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大遗址保存、价值传承弘扬为目标,以相关保护措施为手段,具有稳定的结构和功能的各要素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的开放性有机整体。从大遗址所包含的要素来分析,大遗址系统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大遗址本体系统、大遗址保护系统和涉及大遗址区内外部环境的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见图2)。大遗址本体系统是指大遗址外延所指的大遗址区内遗址或遗迹本体及其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地脉和文脉),是大遗址保护系统的核心和基础对象,大遗址所有保护工作始于对大遗址本体系统的认知;大遗址保护系统是指针对大遗址系统而开展的保护调查、评估、规划或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展示利用和管理等系统性保护过程,是针对大遗址系统而提出的针对性保护利用对策,直接影响到大遗址系统的安全性与可持续性;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是指大遗址区内、区外人类活动、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大遗址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包括大遗址区内人地关系系统和大遗址区外人地关系系统,其涉及影响大遗址保护系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大遗址本体和大遗址保护利用实践等影响较大,有时甚至产生决定性作用,因此也应成为大遗址的研究对象。三者中大遗址本体系统是核心和基础对象,大遗址保护系统和人地关系系统的运行目的是为了实现大遗址本体系统的传承和弘扬,因此受到大遗址本体系统正常运行规律的限制。
图2 大遗址系统主要组成结构图
大遗址保护目前还未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规划学等众多学科,因此,应结合大遗址特性及保护利用需求目标等,借鉴相关学科成熟的理论,构建适合自身保护需求的理论体系。
根据我国大遗址特性和涉及的研究领域,可将大遗址保护理论概括为基础理论和专题理论两个层面。大遗址保护基础理论是指在大遗址保护过程中具有普适性的理论,主要包括价值论、系统论、控制论、人地关系论、文化记忆论、空间理论等,这些理论在大遗址保护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大遗址保护专题理论是指在大遗址保护过程中针对大遗址调查、评估、规划或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展示利用和保障管理等系统性保护过程中各专项工作开展具体理论研究。大遗址保护专题理论可以从学科角度划分,也可以从保护过程的关键环节来划分。从学科背景角度来分析,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板块、自然科学板块。人文社会科学板块包括历史学、考古学、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相关理论,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为大遗址保护的基础研究、价值评估和运营管理等研究实践提供指导;自然科学板块主要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土地学、植物学、生态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领域的相关理论,这些学科理论为大遗址保护措施和环境整治、景观提升等研究与实践提供指导。从保护过程的环节来划分,主要包括历史或考古学理论、保护修复理论、规划设计理论、建设运营理论、游憩理论和管理理论。历史或考古学理论是大遗址保护研究的基础理论,属于价值认知范畴,如地层学、类型学、历史地理、人文地理等相关理论;保护修复理论是大遗址保护的核心理论,如文物保护修复理论、生态学理论、景观学理论等;规划设计理论是在大遗址保护规划设计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理论,如保护规划理论、空间规划理论、区域发展理论、园林学理论等;建设运营理论主要是在大遗址保护、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研究中的指导性理论,如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游憩理论是指在大遗址旅游研究过程中的指导性理论,如旅游体验理论、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文化旅游和休闲旅游理论等;管理理论是指在大遗址保障管理体系研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理论,如目标管理、行为科学、组织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理论。大遗址保护理论研究是开展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和保护实践的基础工作,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需要不断加强。
当前国内关于大遗址保护的方法体系构建研究相对较少,在一些文章中出于研究需求仅有个别保护方法的介绍,不能满足大遗址保护技术需求。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大遗址特性,在总结、借鉴相关学科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起大遗址保护的方法体系。
根据我国大遗址特性和涉及的研究领域,大遗址保护方法体系与大遗址保护理论体系一样,也可以概括为基础研究方法和专题研究方法。大遗址保护的基础性方法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探讨方法、试验研究方法、空间技术分析方法、管理决策方法和评价研究方法等。基础理论探讨方法主要以历史或经验方法为主对大遗址保护的基础理论等展开探讨,包括文献查阅与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研究法、模型构筑法等;试验研究方法主要是对大遗址保护过程和措施等展开探讨,包括调查勘察法、问卷调查和访谈法、实验分析法(室内保护材质化学、物理实验分析和室外实验性工程措施研究)、对比分析法等;空间技术分析方法主要是针对大遗址保护涉及的大量“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社会统计数据”[5](P136)等采用的方法,包括地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全球定位技术和航空摄影及数据采集技术等;管理决策方法主要是为了增强大遗址保护过程中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运用的管理方法,包括决策支持系统、决策博弈法、模拟管理法、预测分析法等;评价研究方法主要是对大遗址保护现状、保护过程和运行及功能发挥等采用的评估方法,包括系统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方法、定量评价方法等。由于大遗址保护研究的发展实践相对较短,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因此对于大遗址保护过程相关环节专题研究方法的探讨基础资料匮乏,研究探讨还存在许多不足,这里只就基础性研究方法做一简单探讨。但大遗址保护过程各环节专题研究方法的探讨是构建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关键。
大遗址保护的对象决定了大遗址保护研究的内容。大遗址系统是大遗址保护研究的主要内容,组成大遗址系统的三个子系统及其分支内容是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需要研究的具体内容(见图3)。
图3 大遗址保护研究内容指标体系图
1.大遗址概念及保护理念研究 大遗址基本概念及保护理念研究是大遗址系统研究和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研究的基础,包括对大遗址基本概念、类型、特点的研究,大遗址保护目的、目标和任务的研究,大遗址保护现状及保护面临的破坏因素和问题的判断分析,大遗址保护指导思想、理念方针、任务重难点的研判及国内外保护典型经验的总结分析等。
2.大遗址系统结构要素研究 目前我国大遗址保护研究主要局限于大遗址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方法或专题实证研究,未能从大遗址系统的角度进行系统研究,相关研究从大遗址保护整体来分析存在一定的片段性和片面性,从而导致一方面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不足,另一方面不能系统有效解决大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大遗址系统是一个以遗址或遗迹本体为核心的包括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复合系统,其保护受到大遗址本体系统、大遗址保护系统和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的综合影响。因此,对大遗址保护研究应从宏观角度对大遗址系统各子系统组成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系统研究,不能在关注某一方面的问题或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其他相关的问题或效益。
大遗址本体系统以遗址或遗迹本体为核心, 包括了遗产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大遗址本体系统研究体系的构建是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的基础。只有对大遗址本体系统具有清楚的认知, 才能开展具体的保护研究及实践工作。目前国内对大遗址本体系统的遗址或遗迹本体研究相对较多, 并已有了相对成熟的理论方法体系, 但由于保护需求的要素和涉及的学科相对较多, 因此在对遗址或遗迹本体研究中, 在传统的组成结构、价值意义、历史演变、科学技术分析的基础上,还应加强对相关学科理论方法的借鉴, 加强其在地理学(历史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建筑学等方面的研究。由于早期对相关概念、内涵、外延认识不足, 我国在大遗址研究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对其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研究, 尤其对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不足,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大遗址保护研究与实践的效果。
大遗址保护系统研究体系的构建是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的核心。目前国内对保护系统的研究多集中在价值评价、展示利用、保护工程和日常保护管理等方面,而对保护规划、保护运营、影响评价等研究较少。已有的研究也主要以专题性、片段式的形式出现,未能展开系统探讨。因此,大遗址保护系统体系化研究是未来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研究的重点。保护系统研究应主要从大遗址价值评价、保护、展示、利用及管理等体系的构建展开。
1.大遗址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的价值认知决定价值观,价值观决定了公众、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对其的价值取向和所采取的措施。大遗址是“一系列的话语,价值观,意识形态的操作和合谋,在帮助我们建立自己在世界上的定位和自我认同中起重要作用”[6](P28)。而这种作用或价值主要来自于对大遗址价值的认知。以价值评价为基础的保护理念是国际社会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和方法不断发展的基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价值评价体系,在研究过程中首先应深入挖掘阐释大遗址价值,研究大遗址价值的基本特点,深化对大遗址价值的认识;其次,应对西方和我国文化遗产及遗址的价值发展历程进行回顾与总结,以增强对国内外遗址或文化遗产价值发展历程和体系的认知;再次,应对我国当前大遗址价值认知与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的同时,增强中国大遗址价值评价体系的先进性和前瞻性;最后,构建的价值评价体系应全面,既包括以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为主的本体价值评价体系,还应包括对大遗址实践、改造后成果与意义认识为主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在内的衍生价值评价体系[7];而且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从评价层次上应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以指导具体的价值评价实践[8]。
2.大遗址保护影响评价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保护影响评价是对大遗址保护过程中各环节动态的监测与反馈,是直观了解大遗址保护各环节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国在大遗址保护系统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视对相对静态的价值评价体系的研究,往往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动态影响评价体系的研究,导致在实践中保护工作不能有效实施和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改进。因此,大遗址保护影响评价体系的研究和构建应是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研究与构建的新课题。大遗址保护影响评价体系研究一般应主要包括大遗址保护可行性研究(保护工作前宏观影响评价)、大遗址保护过程影响评价(包括保护措施和技术影响评估)、大遗址利用过程影响评估(包括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展示利用、综合发展)、大遗址保障管理制度或措施影响评价和大遗址保护资源、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等。
3.大遗址保护规划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保护规划是为了有效保护管理大遗址,实现大遗址价值传承弘扬,而对大遗址系统各要素进行地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大遗址实施的综合性保护管理手段。保护规划应对大遗址保护工作做出前瞻性的统筹策划、宏观性的指导,以增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协同性和整体性。其体系构建应从五个层面开展:一是对中国当前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体系需求的分析,阐释清楚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体系在当前复杂环境下构建的迫切性。二是对大遗址保护规划的概念与特点、研究对象、基础理论的探讨,构建起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理论体系。三是对中国大遗址保护规划内容构架及编制技术和方法体系的构建,主要从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基础分析、专项评估、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保护措施、展示规划、考古研究、环境整治与景观塑造、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图件制作等层面构建起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技术方法体系。四是对大遗址保护规划实施与监测问题的探讨,以此指导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实施,促进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增强保护规划编制的效果。五是基于大遗址保护理论与方法构建,展开针对性的实践探讨,以期为保护规划理论方法的实践提供范例,并指导具体的保护工作。
4.大遗址保护技术措施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保护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既需要理念和法规政策的支持,还需要技术方法的维护保障,因此保护技术措施体系的构建应包含三个层面:首先,应构建起属于本范畴内的中观、微观概念体系。其次,对大遗址实施技术保护时所遵循的原则进行构建与阐释,如整体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可逆性原则、原址保护原则、最小干预原则、修旧如旧等。第三,构建大遗址保护技术措施体系。大遗址遗存类型不同、建筑材料不同、传统文化不同,则保护中采用的技术措施亦不尽相同,一般主要包括保存、修复、迁移、环境整治和重建等措施。但应注意到,在这些措施中,保存胜于修复,修复胜于迁移和重建,而环境整治是对大遗址区域景观环境的综合性保护措施。
5.大遗址展示与解说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展示是其价值传承弘扬的重要途径和文化再现表现方式,包括了内在价值或精神的表达和外在形态的展现或显示。大遗址展示体系构建研究应包括对大遗址展示相关概念体系的构建、大遗址展示内容与展示理念的研究、大遗址展示方法体系的构建。我国大遗址展示内容包括遗址或遗迹本体、自然环境(地脉)和除遗址或遗迹外的人文环境(文脉)的形态、内涵、特性等,展示内容不同,展示设计的方法不同。如针对遗址或遗迹本体可运用保护陈列展示法、意象展示法等;针对自然环境可运用地脉强化法、景观艺术法等;针对人文环境可运用文脉延伸法、主题定位法、内涵充实法、文化展示法、情景模拟法等展示设计方法[9]。
大遗址只有“通过解说我们才得以了解,通过了解我们才懂得欣赏,通过欣赏我们才能加以保护”[10]。完善的大遗址解说系统是大遗址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遗址教育功能、服务功能得以发挥的必要基础,是大遗址游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大遗址解说系统的构建研究也十分重要。大遗址解说系统通常包括解说对象、内容、方式、受众、组织五个方面,在解说组织的统筹安排下,运用一定的媒介和表达方式,使其相关信息传达给包括旅游者、潜在旅游者以及其他相关群体在内的受众,帮助受众了解相关事物的性质和特点,以实现服务、解说、引导、教育和管理等功能。
6.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利用是大遗址保护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目的是充分挖掘和有效发挥大遗址的各种价值和功能。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大遗址保护与利用模式,促使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大遗址的价值弘扬与可持续发展。以欧洲为代表的国际社会在保护古迹遗址时普遍重视对其的利用,我国由于受传统保护理念的束缚和缺乏理论方法等的指导,早期对利用不甚重视,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西方保护理念与方法的传入,才开始重视古迹遗址的利用,但方法一般比较单一,主要以科研、宣传教育和浅层次的旅游为主。进入21世纪后,结合我国大遗址保护面临的复杂问题,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向“综合利用”发展,强调大遗址保护与大遗址利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间的协同。在重视大遗址历史、科学、艺术等内在价值的同时,也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开始重视大遗址的社会、文化、经济、环境价值。因此,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大遗址保护与利用模式体系的相关概念构建;二是对国际及我国大遗址利用成功模式的经验总结;三是结合我国大遗址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区位、不同规模、不同保护现状的大遗址和区域经济现状等,因地制宜地提出综合性的保护利用路径模式。
7.大遗址保护保障体系的构建 大遗址保护既需要理念的指导、技术的支持和综合的利用,同时还需要管理体制与法规政策等的保障。大遗址保障体系是保证和大遗址保护的各项措施和政策落实,有效实现大遗址保护的监管和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保护管理体系、法规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和教育科研体系,其中保护管理体系是基础,法规保障体系是核心和依据,资金保障体系是关键,教育科研体系是支撑。
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从管理对象角度,包括了大遗址本体系统、大遗址区域的社区和居民及区外的公众(主要是大遗址保护利用后对外开放形成的游客管理);二是从制度建设层面,主要从建立和优化保护管理体制、登录制度、社会参与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大遗址保护规划制度及大遗址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制度等角度进行探讨。大遗址保护法规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应完善现行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制度,另一方面还应针对大遗址保护进行独立立法,进而构建起完善的大遗址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以促进我国大遗址保护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大遗址保护资金是用于大遗址保护的一种专有经费或款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加大了大遗址保护的投入,但目前大遗址保护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还没有建立起全民参与的大遗址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大遗址保护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应制定税费等各种政策性优惠措施,建立健全大遗址保护资金筹措渠道,拓展大遗址资金来源,加强大遗址保护资金的管理,切实将大遗址资金应用于大遗址保护。大遗址教育科研体系是大遗址保护知识和信息有效传播、为大遗址保护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及全面参与大遗址保护实现的途径。因此,我国在大遗址保护中应加强大遗址保护的宣传、教育、考古发掘和科技攻关,为大遗址保护提供重要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增强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是大遗址保护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研究的重要支撑。人类活动、自然环境、人文社会环境与大遗址保护之间的关系及耦合发展问题,是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构建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需要关注的基本问题。大遗址作为当时人们适应、改造自然的产物,是先辈们智慧的结晶,承载着当时人地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信息。同时我国现在许多大遗址仍然有居民在其范围内或周边生产生活,延续着人地关系的发展。随着社会进步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大遗址面临着复杂的保护、利用与区域发展、民生质量改善等问题和矛盾。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矛盾,促进大遗址和大遗址区域经济社会等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就成为当务之急,而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研究的内容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因此,大遗址人地关系系统研究,首先应以人地关系论为指导,从人地景观论、人地共生论、人地可能论、人地关系协调发展理论等方面分析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区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质量改善等之间的关系,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中各要素或各相关利益群体和谐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其次,应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及其如何与相关建设融合发展研究,实现大遗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第三,应加强大遗址价值传播体系研究,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促进大遗址保护活用的同时,讲好大遗址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保护活用先进理论方法或经验相关的故事,把大遗址的价值和产生的效益传播出去,向世界人民展现当代中国在大遗址保护利用上的智慧和成就,增强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任何一个学科、一个行业或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践的推动。大遗址保护同样离不开科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践的指导。严格来讲, 中国大遗址科学保护的历史, 从名称的正式提出到具体研究和实践也仅二十余年。因此, 科学、系统的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构建探索与实践发展都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程。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构建探索与实践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大遗址保护实践发展将为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研究提供经验指导, 而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研究将更好地推进大遗址保护实践。但在此过程中, 还应将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构建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需求、文化遗产保护等结合起来综合统筹推进,因为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发展和保护实践的发展始终与国际或国内宏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迁、民生需求发展及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等的发展相协同。构建符合我国大遗址保护需求的大遗址保护研究理论方法与内容体系框架的核心目的是推进我国大遗址保护研究与实践的科学化和系统化, 为我国大遗址保护发展提供有效指导,同时期望通过基于对我国文化遗产中以大遗址为代表的某类文化遗产理论方法与内容体系的研究实践, 举一反三, 推进我国符合国情的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体系的构建, 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之, 我国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与实践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结合我国国情和大遗址实际, 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体系十分必要。围绕大遗址保护研究理论方法与内容体系框架所涉及的核心问题, 未来还需要更多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密切合作, 开展多学科融会贯通的综合研究, 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科学化、系统化、可持续化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