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海 林
(沈阳大学 外国语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41)
中国文学“走出去”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其目的包括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促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塑造与维护国家形象。国外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能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社会的发展现状、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从而逐步消除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误解、偏见和歧视。目前,在中国文学走向海外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从受众视角出发,围绕受众的社会背景和思想认识水平,使用有效的翻译策略和手段,能够翻译出受众更容易接受,在情感上更容易形成共鸣的作品。本文以20世纪四五十年代老舍的《离婚》和《四世同堂》两部作品的翻译过程为例,从受众视角出发,展现了中国文学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围绕受众的现实需求进行翻译工作的重要性。这两部作品翻译过程反映出的普遍性翻译策略,对于提炼围绕受众的有效翻译策略,提升中国文化传播效力,提高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界的话语权,推动今天的中国文学“走出去”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灿烂且悠久的文化孕育了无数优秀的文学作品, 承载了先贤哲人的伟大思想、社会的变迁历程和普通民众的喜怒哀乐。 一个国家想要为更多的人所了解, 推广其文学作品无疑是最为直接的方式。 在世界范围内推广中国文学,“讲好中国故事”, 获得同国际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成为当务之急[1]。 中国文学“走出去”,可以塑造中国文化新形象, 构建正面的国际影响力, 在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 提高国家软实力[2], 提升国家的海外影响力, 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翻译并在海外推广文学作品是中国文学“走出去”的重要途径,官方组织和民间力量是助力中国文学“走出去”的两种主要方式[3]。官方组织的文学传播工作包括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英文版和法文版《中国文学》,80年代出版了以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向西方介绍中国文学的“熊猫丛书”,2009年国家汉办批准的“中国文学海外传播”工程,以及2014年启动的“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而民间力量是对政府“自选、自译、自推”的译介模式的有效补充[4]。民间力量是指个人而非官方出版社等自发进行的翻译传播行为,其参与翻译传播的目的包括文化交流、出版盈利等。如早期进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对儒家经典的翻译,以及近些年来对《三体》《射雕英雄传》等流行文学的翻译,均是民间力量参与中国文学“走出去”的典范。尽管官方组织和民间力量合力推动中国文学“走出去”,但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中仍然存在着对中国的刻板印象及根深蒂固的偏见。这其中固然包含部分政客和媒体以固有的思维模式,对中国进行歪曲宣传和报道的原因,导致西方民众仍然普遍缺乏对中国的客观了解,其头脑中的中国形象与现实中的中国形象相去甚远。同时也说明,中国文化软实力在西方世界的影响仍然较为有限,这与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世界经济地位并不相符。对中国文学而言,其如何更好地“走出去”,如何有效地将我国丰富的文学资源展现给世界并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从而打破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偏见,对重要问题实现正本清源,提升我国在世界舞台上的软实力,仍然是今天所面临的迫切问题。
受众可以泛指所有大众媒介的信息接受者[5],在文学领域特指文学作品的阅读者。文学工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要充分地将受众考虑在内,要顾及受众的身份、经历、知识水平等背景信息。要了解来自不同领域的受众是积极的话语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受众会根据自身所处的社会文化语境、情感认知等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解码,从而获得自己对所接受信息的理解[6]。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作为“言说者”的文学创作者所表达的信息,对于不同的受众而言会有不同的理解、感受和体会。如果文学作品所描绘的场景和经历同受众所处的环境与自身经历相符,那么在阅读作品时,受众会感同身受,很容易和文学作品达成情感上的共鸣,自然会认可和接受作品。反之,如果文学作品所描绘的内容对于受众来说具有陌生感,既不贴近受众的亲身经历,又不符合受众的情感认知,那么受众在阅读这样的文学作品时会有一种疏离感,难以和作品产生共鸣。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文学作品不仅会面临“曲高和寡”的窘境,而且很难达到原本的传播目的。对于文学翻译工作者来说,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文学翻译工作者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一定要将受众放在首位,不能局限于翻译本身,而忽略了受众的认可等心理因素和文化等社会因素。要充分考虑受众的自身经历背景和思想认识水平,用作品和受众进行“心理接触”,和受众形成情感上的共鸣,从而使文学作品得到受众的认可,以达到最佳传播效果[7]。
作家老舍亲自参与英译版翻译工作的《离婚》和《四世同堂》两部作品,在美国读者受众中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反响。从这两部作品的英译过程中所总结出的普遍性规律,对于今天的中国文学“走出去”仍然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离婚》以黑色幽默的形式讲述了几对夫妻想要离婚却最终没有离成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特有的社会制度和人们的思想意识。《离婚》首先由伊文·金(Evan King)翻译,但伊文·金并没有获得老舍的授权。在伊文·金翻译的过程中,老舍发现其对于原文进行了大幅修改,原本具有讽刺性的情节和结局被修改为“一场轻浮的小闹剧”和刻意的“大团圆”[8]。这使得老舍大为光火,他不仅和伊文·金对簿公堂,而且着手同郭镜秋合作翻译《离婚》,试图赶在伊文·金的翻译版本之前出版面世。而两个英文版本的《离婚》在美国相继出版后,老舍却发现自己和郭镜秋合译的《离婚》叫好不叫座,而注明“伊文·金翻译和改编”的《离婚》居然得到好评,这使得老舍大惑不解,直言奇怪[9]215。
老舍作为原作者深度参与《离婚》的英译本,他和郭镜秋合作翻译的《离婚》英译本的读者接受度不及伊文·金的版本,在这背后有着深刻原因。老舍和郭镜秋合译的《离婚》中基本保留了原文的主要内容,展现了离婚过程中的喧嚣和对于婚姻“劝和不劝离”的努力,内容和原作一样涉及对中国旧制度的批判和对于当时守旧思想的讽刺。《离婚》原作完成于1933年,而老舍和郭镜秋合译作在美国出版时已是1948年。此时的美国人民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盼望能够在文学作品中获得心灵慰藉和对生活的期盼。而老舍和郭镜秋合译的《离婚》与原作一脉相承,展示了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的现实,批判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软弱,歌颂了底层人民的反抗。这样的内容虽然忠于原作,但对处于1948年的美国读者来说,既同自身所理解的婚姻自由的理念相悖,又无法从小说中获得心灵的慰藉。所以,即使译作有原作者亲自把关,但是由于忽视了受众所处的社会环境、心理状态和现实经历,导致在受众中的可接受性并不理想[10]。
反观伊文·金所译的《离婚》,虽然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改,如:删去了大量关于主人公老李的描写,部分语言没有翻译出本来的含义,结局变为大团圆的结局。但是,伊文·金对于原作的解构和重写,却使得《离婚》的英译版在美国读者那里获得了新的生命。在译本中,原作中关于主人公老李性格中忍让、得过且过等细节特征被删除掉,因为这些正与美国梦所追求的特质相违背,并不能获得美国读者的共鸣。对于译文读者来说,彼时的他们对于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瓷器、丝绸、水墨丹青等表层,对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状并没有全面且深刻的了解,而对于30年代中国人所面对的婚姻制度和旧思想之间的碰撞,以及由碰撞所产生的种种实际的社会问题就更加不了解了。所以,作为在中国做过外交官,对于中国的社会状况较为了解的伊文·金来说,与其让美国的读者对于30年代中国的社会或原作有多么深刻的理解再去读译作,不如主动和受众进行“心理接触”,在原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让读者乐于接受,符合美国读者价值观和心理预期的故事。这样就形成了脱胎于原作,但在情节、结局上又不同于原作的译作。这就使伊文·金所译的《离婚》有了不同于原作的结局:想要离婚的都离成了,有情人也终成眷属。这样皆大欢喜的结局,对于刚经过战争洗礼的美国人来说也算是精神上的一种慰藉。对旧中国现实进行批判和讽刺的原作内容毕竟立意深刻,对于当时的美国受众来说,因为与自身经历有很大区别而难以获得情感上的共鸣。同时,伊文·金英译本中的人物实现了个人自由中重要的婚姻自由——这与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精神不谋而合,而且与受众的生活体验、生活经历和价值观高度契合。所以,《离婚》的伊文·金英译本很容易获得受众内心的理解和认可,自然在受众中有很高的接受度。
《四世同堂》讲述的是在抗战期间北平沦陷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书中情节以小羊圈胡同内的祁家为主线展开,刻画了以祁瑞宣、钱吟默为代表的爱国者,以冠晓荷为代表的汉奸和以小崔为代表的底层民众等鲜活的形象。《四世同堂》原作分为《惶惑》《偷生》《饥荒》三部,前两部于1949年以前以连载的形式在报纸上刊出。1948年,老舍和浦爱德(Ida Pruitt)开始合译《四世同堂》。经过两人的通力合作,《四世同堂》的节译本于1951年在美国面世。之所以称为节译本,是因为老舍对于其“从事写作以来最长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书”[9]172删去了二十万字。
1951年, 《四世同堂》的英译本在美国出版后获得好评, 同年也在英国出版发行, 可谓叫好又叫座。 《四世同堂》英译版的成功有以下三点原因:
(1) 美国受众对于中国抗战故事有情感上的共鸣。在20世纪40年代,《战地钟声》 《战地日记》《战时白宫秘史》等直接或间接描写战争的作品都登上《出版社周刊》的畅销书排行榜[11]117,122,132,可见,描写战争生活的作品在读者中享有广泛的基础。《四世同堂》描写的是在中国发生的抗日故事,而就在取名为TheYellowStorm的英译本出版前10年的1941年,由日本发起的“珍珠港事件”给美国人民留下了惨痛的记忆,而与此同时在古老的东方大地上也遭受着日本的侵略和蹂躏。美国人民和中国人民都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受害者,不同的是,美国的珍珠港被偷袭,本土并没有被侵略。而中国的本土被日本侵略,并且在沦陷区受到殖民统治。相同的是,两国人民的生活甚至命运都因为战争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所以,和《离婚》批判旧中国的社会制度与守旧思想不同的是,《四世同堂》所描写的中国人民在战争中的经历和遭遇更加容易唤起美国受众情感上的共鸣。而且,远在东方的中国人民是怎样同日本侵略者作战,沦陷区普通民众的生活、思想状态如何,这些都是心理上同样有着战争创伤的美国人民渴望了解的内容。
(2) 删改原作部分内容,使得叙事节奏加快,语言风格得到调整。原作删减的约二十万字内容大多集中于人物心理状况的描写与枝节情节的描写。这样的删改使得文章叙事节奏加快,原有人物在作品中的分量也发生变化,善恶双方在分量上基本形成对等态势[12]。同时,这样的删改也使得译文的语言风格悄然发生了变化。 在《四世同堂》原作中, 对于人物的心理描写,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的描写和评论较多,这样细致的写作手法能够引发尚处于战争中的中国读者深入思考, 对于小说中正反面人物的行为有更加透彻的理解和批判,同时也能够借人物之口表达出作者的观点。《四世同堂》的叙事跨度为八年, 最初以连载的形式刊登在报纸上。 这样的刊载形式,对战争、敌人占领感同身受的中文受众在阅读每一期这样的内容时会随着叙事节奏深入进行思考, 并且愿意接受这样较为缓慢的叙事节奏, 同作者形成心灵上的共鸣。 但是,如果在以全书而非连载的形式面对英文受众时, 仍以这样偏慢的叙事节奏展开故事, 对于并没有在本土经历过反侵略、反殖民的美国受众而言就显得节奏缓慢,而且语言风格太过“细腻”了。简洁、明快的语言风格要明显优于过多的细节描写、启发受众思考的语言风格。
(3) 《四世同堂》展现的刚性文化同美国受众的价值观相符。老舍和郭镜秋合译的《离婚》叫好不叫座,是因为其内容所展现的价值观——书中人物放弃对于婚姻自由的追求,同美国受众崇尚个人自由的价值观并不相符,既难以理解这样的选择,又难以获得情感上的共鸣。而在《四世同堂》中,钱仲石、钱默吟、祁瑞全等人的牺牲和抗争均展现了中国人刚性的一面:他们不畏侵略者,将生死置之度外,舍小家为大家,一心为民族解放。小说中所描述的现代中国人的刚性文化,与彼时的美国受众的认知相符,自然会得到受众的喜爱,并获得心灵上的共鸣。
从《离婚》和《四世同堂》两部作品的翻译过程中,可以总结出对于彼时及当今目标读者都适用的普遍性翻译策略。第一,原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以使译作贴近受众心理和所处社会背景。虽然伊文·金翻译的《离婚》同原作相比修改较多,但其译作的内容更加贴近美国的社会现状和受众的心理,使读者更加容易接受。再如葛浩文翻译的莫言作品中,对原文也进行了大幅删改,以贴近目标读者的阅读心理,最终助力莫言于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第二,译作中要展现出符合译入国受众价值观,同时具有民族或国家特色的内容。老舍翻译的《四世同堂》中,展现了与日本帝国主义抗争下中国人民刚性的一面,这与美国受众的认知不谋而合。再如,在畅销小说《狼图腾》中展现了我国内蒙古独特的草原文化,其英译版在海外广受读者好评。从《离婚》和《四世同堂》这两部作品的英译过程中总结的普遍性翻译策略出发,得出以下对今天中国文学“走出去”而言较为现实的启示。
从老舍深度参与《离婚》英译本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虽然原文作者英文水平较高,在翻译作品时亲自上阵,将原文内容恰当地进行翻译,并在翻译过程中对原文做了一定的修改,但由于对受众的文化背景、社会经历和所处社会的文化语境并没有深刻的了解,所以作品在受众中的接受度也不一定尽如人意。因此,应在保证作者版权权益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传播效果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受众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现实需求。文学作品面对的受众以对于文学作品没有特别偏好,关注作品本身的普通读者为主,身为中国文化领域专家、学习中国文化甚至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读者占少数。所以,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可以采用倾向于目的语的归化法,具体的翻译策略要围绕受众的接受度展开,使翻译作品能够“入乡随俗”,将原文本中会导致阅读障碍的要素降到最低[13]。这样,在受众对文学作品接受之后,才会进行深入的思考,对中国文化才会逐渐产生了解的兴趣。同时,原作者可以不必纠结原作被改动的太多、原作和译作相差太大等问题,对英译作家要有一定的包容度,允许其对原作进行必要的修改。如故事结局、人物关系等因素均可以根据受众的文化背景、所处社会文化语境、情感认识等进行修改,以使译作和受众形成心灵上的契合,从而更好地接受。针对不同受众的接受度,可以考虑出版同一作品的多个英译版本,以满足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受众的不同需求。如将故事情节简化,出版针对青少年阅读群体的节译本;将精彩情节提炼出来,出版围绕精彩情节进行扩展描写的版本;将次要人物的故事扩展,出版以原作中次要人物为主角的版本。为避免英译版本作品一味为了追求销量而进行“出格”的修改,同时也为了维护原作者自身的声誉,原作者可以在出版合同中写明,在英译版本作品中不准刻意出现丑化中国、涉及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描写,为译者的写作划定红线。
当今世界文学仍然以英语文学为主, 中文文学还处于“走出去”的阶段,远没有到达中文作家写什么 海外读者看什么的阶段。 老舍和郭镜秋合译的《离婚》英译本虽然高度忠实于原作,但读者接受程度却不佳。当前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 有的文学作品翻译一味追求忠实于原著, 但经翻译后受众接受效果不好, 最终因销量不佳而导致作品被束之高阁。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在原文的忠实度和受众的接受度中达到平衡,既使翻译作品来源于原作, 能够在其中看到原作的影子, 又不能一味为了忠实原著而不考虑受众的接受度。 翻译工作者对于受众所处的社会环境、主流价值观等要有深刻的了解,熟悉中西方文化, 对于中西文化差异有较深的认识。 这样有助于要翻译的文学作品的主题选择, 或如何进行适当改写以突出某些主题,使英译作品和读者产生共鸣, 更加容易为读者所接受。
同时,在英译作品的体裁选择上,可以选择一些西方读者容易接受或较为感兴趣的爱情、武侠等通俗文学作品。通俗文学作品受众面广,读者接受度高,不存在曲高和寡的情况。如果哪部中国通俗文学作品能够成为国外普罗大众茶余饭后的消闲读物,那就说明这部作品的外译成功了,中国文学真的“走出去”了[14]。在接受中国的通俗文学作品后,读者才会有更大的兴趣去阅读如严肃文学、典籍等其他的中国文学作品。如今,可以借助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结合实地调查、访谈等了解受众喜爱的文学作品主题和形式,以及对某一作品的接受度,以实现精准确定目标受众。
中国文学作品的原作者要意识到,自己作品在国内和国外面对的是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受众。对于如何通过翻译将自己的作品进行再创作,使原作以另外一种面貌呈现在外国受众面前,原作者要积极表达出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就像老舍和浦爱德共同翻译《四世同堂》并取得成功一样,如果原作者能够参与到自己作品的外译过程中来,那么,对于其作品外译版的发行来说十分有益。原作者作品中传递的跨越地域、种族的核心价值是原作者的宝贵财富,不管原作者是否懂外文,是否会翻译,其对自身作品理解的深刻程度非其他人所能比,原作者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延续这份价值。所以,原作者参与到自己作品的再创作,即外译过程之中,可以很好地延续原作的生命,使原作经过一番“梳妆打扮”,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海外受众面前。同时,原作者和译作者的讨论过程是中外两种思维碰撞的过程,必定会产生灵感的火花,对作品英译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老舍就是在和浦爱德在树林中散步时,突然产生灵感给《四世同堂》的英文本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书名——《黄色风暴》,对于《四世同堂》英译本的成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作者积极地参与到外译版的创作中,有助于主动利用作品来树立国家形象,传播中国文化。老舍旅欧、旅美期间,深感西方对中国的偏见,对中国人的歧视。所以,老舍在旅美期间着手翻译出版了《离婚》《四世同堂》等作品。在这些作品中,老舍有意识地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如在《四世同堂》中展现中国的传统节日和风土人情,展现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的中国人民的血性抗争。如今,我国在各个领域的发展突飞猛进,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并且积极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所以,原作者要站在树立国家形象,传播中国文化的高度,积极参与到外译作品的创作中。可以通过删改、重整结构等手段在外译作品中适当突出中国人民的优秀品质,向海外受众展现当代中国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同时在作品中对于中国文化,如传统节日、食品、习俗等进行重点介绍。通过这样的方式,使西方受众能够逐步放下偏见,了解真实的现代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理解并接受中国文化。
在中国文学作品外译过程中,要以受众为主体,对于受众的心理状态、社会背景、亲身经历都要有所了解,译作作家要和受众进行“心理接触”,作品要能够唤起受众的情感共鸣,这样的作品才能在对外推广中获得成功,从而推动中国文学“走出去”。《离婚》和《四世同堂》这两部作品的翻译过程,特别是《离婚》两个英译本的不同遭遇,对于如何使作品更好地被受众接受,如何构建国家形象作出了重要的示范,对于当前致力于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从业者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原作恰当地修改、重新构建,围绕受众需求实施翻译策略,在原作的忠实度和目标读者的接受度中达到平衡,原作者适当参与译作创作,都能够使作品获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并得到受众的接受。“送出”文学是一个“东学西渐”的问题[15],从20世纪开端到现在,中国文学“走出去”过程中获得的成功与经历的波折,有许多值得总结和思考的地方。只有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和思考,才能保证在今后中国文学“走出去”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多走通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