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勇,许俏苑,邓红华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药学部,广东 广州 510095)
静脉用药属于常用的给药方法,在用药后可以尽快的使药物效果得到发挥。然而静脉用药作为一种专业性强的工作,在实际用药过程容易出现溶剂选择不合理、处方配伍禁忌等情况,这不单降低静脉用药效果,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降低用药安全性[1]。在医疗服务模式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各大医院积极对静脉用药处方进行干预,具体的干预上主要是以药师为主体进行用药干预,借助合理的用药干预以便尽可能的降低静脉用药过程不合理处方的发生率,保证用药安全及促进患者早日康复[2]。本次研究中,对本院加强药师用药干预前后的静脉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用药干预的效果,指导进一步改进静脉用药中药师用药干预策略,提高静脉用药的合理性,详细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7年和2019年两个年度医院门诊药房接受的静脉用药处方为研究对象。其中2017年1月-12月接受处方数为64423张,2019年1月-12月接受处方64023张。
1.2 方法。自2018年开始就在静脉用药中,实施药师用药干预,在干预前针对静脉用药工作,参照既有的管理方式。在药师用药干预后,对静脉用药,强调药师在用药干预中的重要作用,具体的干预策略如下:①分析静脉用药不合理情况。药师静脉用药干预中,为了避免用药不合理处方出现,对2018年全年度的用药不合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从统计结果来看,发现不合理处方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第一,处方不规范,包括医嘱录入错误、处方书写不规范;第二,处方不适宜,包括处方配伍禁忌、用法不妥、用量不妥、重复用药、溶媒选择不当等;第三,超常处方,主要为用高价药替代低价药。②药师干预。对静脉用药不合理情况,了解具体情况后修订相关文件,在医嘱接受、药物配置缓解均引入药师干预,干预上包括明确药师职责及及时干预纠正两项工作。其中关于药师职责的明确上,具体如下:第一,对医嘱处方进行复核并且签字确认;第二,加强对门诊药房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与指导;第三,在完成药物配置后,评估制剂的安全性及可行性。针对问题的纠正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若药师发现医嘱存在不规范及录入错误的情况,需及时打电话询问开具处方的医师,及时修改医嘱让医嘱符合要求;第二,对处方本身存在用药错误及配伍禁忌的情况,药师要与医师一同协商后重新开具新的处方,如果不能第一时间联系到医师或者暂时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延期调整医嘱;第三,对修正的医嘱进行复核,具体的复核内容包括溶媒选择、医嘱用量、药物调配、给药途径等,对原有医嘱及修正后的医嘱均包括电子元件,以便后续随时调用,指导医师临床中合理用药。
1.3 观察指标。对比干预前后静脉用药中不合理处方的发生率。不合理处方包含以下三类:①不规范处方。医嘱录入存在错误或者处方书写不规范;②不适宜处方。药物配伍不当、用法用量不合理、重复用药、溶媒选择不合适;③超常处方。无理由开出高价处方。对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的具体类型及占比进行统计。对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的潜在危险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具体分成低、中、高三个不同风险等级。其中可能引起轻微程度的损伤、不适以及对药物治疗效果产生轻微影响的情况可划分为低风险;可能引起损伤但是损伤并不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亦或是对疗效产生巨大影响划分为中风险;引起严重的损伤并且可能威胁生命健康为高风险。
1.4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21.0软件做统计学结果分析,计数资料用(%)表示,使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不合理处方。在干预前,接受的64423张静脉用药处方中,共计241张处方的用药不合理,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为0.37%,其中在不合理处方上,不规范处方124张,不适宜处方80张,超常处方37张。在干预后接受的64023张处方中,共计43张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发生率为0.06%,其中不合理处方类型上,不规范处方21张,不适宜处方13张,超常处方9张。干预前后在静脉用药中不合理处方的发生率上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干预前后静脉用药中不合理处方的发生情况比较
2.2 不合理处方类型。在干预前后静脉用药不合理处方的发生情况上,均以配伍禁忌、溶媒错误的占比最高,在各种不合理类型上,干预前后对比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数据见表2。
表2 干预前后静脉用药中出现不合理处方的类型及占比比较
2.3 不合理处方危险程度。干预后在不合理处方上低风险处方高于干预前(P<0.05),干预后无高风险不合理处方,详见表3。
表3 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危险程度[n(%)]
在临床中对疾病的治疗上,静脉用药是一种有效的给药方式,这种给药方式可以通过静脉输液的方式提供治疗所需药物,在用药后药物可以快速的到达靶器官并且发挥作用,这使得患者的病症缓解速度快,所以对于很多患有重症的患者,常常是采取静脉给药这一方式[3]。
然而虽说静脉用药对疾病的治疗有满意的效果,但是随着用药频率的增加,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也越来越明显[4]。静脉用药中不合理处方用药的发生主要是因为静脉配置属于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涵盖处方审核、药物配伍、溶媒选择等诸多环节,针对这些环节如果控制不当,极容易出现不合理处方的情况,不合理处方轻则会使得预定的治疗效果不能体现,重则可能引起肝肾功能损伤,给患者的康复及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5]。考虑到不合理处方用药对静脉用药安全的影响,强调加强对静脉用药的管理,在具体进行管理上,推广使用药师用药干预模式[6]。静脉用药过程,药师用药干预的主要特点在于药师具有丰富及扎实的药学知识,在静脉用药的过程,引入药师用药干预可以加强药师同相关医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使得在具体的用药过程药师能够积极的复核医师处方的合理性;强化不同科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药师指导医师为药物配置人员提供专业性的指导,确保静脉用药配置的合理性;药师积极更新自己的药学知识,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的发生率,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相对比干预前,在干预后静脉用药不合理处方的发生率上明显降低,这提示药师用药干预对提高静脉用药治疗有满意效果。此外研究中还对干预前后发生不合理处方的类型进行分析,发现干预前后均以配伍禁忌及溶媒错误常见,这也提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加强对这些内容的重视。本次研究结果还对干预前后出现的不合理处方的风险分级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在干预后的不合理处方以低风险居多,无高风险的处方,干预前的不合理处方以中风险居多,还有12张高风险处方,这一结果表明药师用药干预也能够有效的降低处方开具风险性,确保临床用药安全,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护患纠纷事件的发生,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在静脉用药中,通过药师用药干预可以提高用药的合理性,更好的保障患者的安全,因此值得在临床中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