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修虎
[摘要]城乡对立的解决是一个世界历史性难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对资本逻辑运作下的城乡关系作出批判的基础上,认为城乡融合是走向空间正义的必由之路。中国城乡对立的肇始在民国之时就已经显现,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中国共产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城乡理论的基础上,依据自身时代特点完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飞跃,从城乡兼顾走向城乡融合,逻辑进路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对市场与计划的辩证关系的深刻认知,对民生发展的孜孜以求。但市场化的浪潮在新时期波涛汹涌,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决策中,必须认识到“现实的人”、理性异质化这种客观实在,同时充分发挥“两只手”的作用,乡村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潜能与后劲。
[关键词]城乡兼顾;城乡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1308(2021)04-0064-08
西方经济学强调用理性人假设来实现边际效益的最大化,而在宏观经济发展之中按照其所谓“理性人”分析范式,其结局只能在城乡差异的天然禀赋上牺牲乡村产生社会达尔文效应,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必须对弱势一方进行回馈才是真正理性的价值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理性人学说进行了超越,指出人是在现实生产关系之中构成的自然、社会和精神的统一体,而资本主义从手工业生产转向机械大工业生产所衍生出的工具理性会使整个空间发展失衡,这种非正义的格局违背了人自由发展的实现,因而共产主义实现的标志之一就是城乡对立之间的消失,人类社会在城乡关系发展的归宿为城乡融合,而这一切又必须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与人民素质提高的基础之上。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历程,历届领导集体都对城乡关系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且结合着当时社会发展阶段丰富了马克思的城乡理论,尤其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同时指出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对立的根本途径,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并且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中对该问题作出重要部署,2021年脱贫攻坚战役的胜利更是乡村实现其振兴的重要节点。因而城乡融合思想是对马克思城乡关系理论的现实回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走向的必然选择,更是探索构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之源。所以梳理好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历程,便可知城乡融合概念的提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背后有一套深层次的历史逻辑。
一、城乡关系之殇与毛泽东城乡兼顾思想的提出
现今学者普遍将城乡二元结构的出现归咎至新中國成立后的大跃进运动,其实并不十分贴切,民国时期农村经济就已经走到了破产边缘,外域帝国主义不断侵蚀中国经济,同时连年的天灾人祸以及持续的兵祸匪祸加速了农村经济的衰败,为此知识分子围绕乡村建设展开探索,关于城乡关系问题还发生过争论,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的乡建派坚持“以农立国”,而以吴景超、陈序经为代表的自由派则坚持“以工业立国”。梁漱溟从中国现实环境出发,指出中国工业基础并不发达,发展工业所需资金必须由农业来提供,“使内地农村能利用外埠过剩资金以恢复生产,增进生产,因而增进一般购买力以促兴民族工业,而后工业乃至一切产业以次可兴”[1],吴景超则以欧美都市的发展作为类比标准,指出中国的都市发展“幼稚,离‘成年’还差的远”[2],只有通过发展都市工业、交通、金融等事业才能达到以工促农的目的。但是吴景超“都市救济农村”的思想在当时引来了巨大争议,李炳寰就曾发文对都市发展战略逐条进行批驳,并对吴景超的研究方式进行了点评:“未能了解中国乡村衰败之根本的原因,因而也未能把握问题的重心,做对症下药的工作,只效一般不彻底的学者,做部分的观察,片面的认识,头痛医头的治疗。”[3]吴景超当然也进行了反驳,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再论都市发展以救济农村》,对批判其观点之人一一进行反击,再次声明发展都市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对农村发展有贡献,不过有些观点过于偏激。但知识分子的争论改变不了国民政府乡村建设不力的局面,因而此次关于城乡关系的讨论也只能是彼时城乡矛盾突出的背景下社会思潮的一个缩影,所以在对城乡二元结构进行溯源时,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个历史节点上的中国城乡关系状况必须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回望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城乡关系路线,为挽救乡村破产的危局,在全国胜利前主要以农村为中心开展阶级斗争,并且注重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民生建设,土地革命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尤其是土地纲领的适时调整推动了革命形势不断向前发展,对中国革命力量的获取和农村经济的有效恢复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西柏坡作出决断,将党的工作重心转向城市,他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4],这便是毛泽东城乡兼顾思想的雏形。尤其在1949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新生政权不仅打赢了稳定物价的金融战,在三农问题处理上将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废除,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在农村地区不断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并且在此期间连续四次下调工业产品价格,同时不断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农产品采购价格提高了2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提高了9.7%,工农产品比价指数由1950年的100降低到1952年的90.3,[5]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受了几千年未有过之待遇,曾经对共产党有很深误解的梁漱溟也对此赞叹不已,指出,“对于土改,我看到了贫苦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土改很必要也很及时”[6]。此时的“城乡兼顾”思想得到了有效贯彻,城乡之间的关系得到了一定缓和,但在之后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虽然依旧强调城乡兼顾思想,如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7],可是在政策落实上有偏差。为快速补齐工业化的短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必然要实行,国家资源力量倾斜于工业,农业发展严重落后,“一大二公”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自然灾害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大量农村居民迁往城市,这使得城市在生产生活上面临着严重压力,为缓解这种人口的无序涌入,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户籍登记条例,这对于人口流动起到了限制作用,但是也可以清晰看出此时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产物如人民公社制度、统购统销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乡之间要素的自由流通,城乡对立在民主革命时期爆发出来的不平衡再次被拉大。但是也必须明确认知这些举措的出发点并非有意拉大城乡不平衡,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我国国防事业得到了显著提升,我国从之前虚弱的大国变成了拥有硬核实力的大国。所以毛泽东同志的城乡兼顾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中国化历程上的地位应当充分肯定。
二、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关系政策的推进与深化
城乡失衡局面严重是“三农”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更是整个国民经济系统上的桎梏,城乡差距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计划经济给社会活力加上了一道紧箍咒,在这种状况下,人民群众再一次发挥了在社会历史当中的创造作用,小岗村居民进行了大包干的尝试,城乡二元对立的局面从此走上了良性转变的道路。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认在城乡关系中的反映便是邓小平城乡互动理论的提出,而城乡互动的根本便是要盘活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但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旧有体制的约束过深,必须改革体制才能恢复社会活力。因此党中央力排众议,决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人民公社体制,将土地经营权交给农民,农户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此项改革使农民积极性得到快速提升,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收,为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长期执行的农业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使得农产品价格被压制,政府充分意识到了该问题的严重性,在1978年决定将粮食收购价格提高20%,超购价格在此基础上提升50%,同时对于一些农业生产资料如农药、化肥等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方式销售,但这样的国家统购统销制度所带来的财政补贴费用巨高,所以在经历计划和市场双轨定价的阶段后,党中央用商品自由流通的市场体制取代了持续30多年的统购统销制度,而该项措施实施的目的在于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8]805农民在面临市场的情况下生产,对调节农产品供需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纯粹的农业市场在当时吸纳人口的能力有限,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需要广阔的就业市场,而如此庞大的群体全部依靠乡村与城市的就业空间是无以为继的,于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集镇地带潜力被充分挖掘了出来,在“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政策下,大批劳动力涌入乡镇创业就业,因此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解决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同时国家还鼓励城市人才服务农村,做好为农村提供科技教育医疗等工作,而随着中国城市的不断发展其市场空间愈发巨大,中央对于人口流动的管控趋向松动,提出要鼓励进一步放活农村金融政策,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等,[8]808-811这进一步刺激了社会生产力与经济要素的流通。一项项惠农政策的落地对长期处于城乡对立状态的社会结构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农村改革不仅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更倒逼了城市体制改革,城乡差距得到有效扭转,邓小平也曾言:“如果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有点功绩的话,就是中央制定的搞活政策是对头的。这个政策取得了这样好的效果,使我们知道我们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情。”[9]
邓小平城乡互动思想中一条主线便是要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约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将放弃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同志在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思索后,认为其不具备制度属性,因此便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市场化改革虽然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提升,但也给城乡关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对于农村经济而言除了受制于自然风险以外,市场化风险也产生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拉大。有数据指出,农村以及城镇居民纯收入的增幅呈现出不断下降趋势,农村1978—1984年的年均增幅为15.2%,1985—1988年则为5%,1990—2020则下降到4.5%,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1984年的1.7:1扩大到2007年的3.33:1,[10]因此从增收方面可以看出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江泽民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来应对市场化浪潮的冲击,而“统筹城乡发展”有两条明晰的主线,第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1]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作出30年不变的承诺,鼓励一些地区依法、自觉、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引导农民群众逐步走到新的集约化、集体化道路上去。同时对农村税费进行了改革,对农业科技和农业基础设施也进行了相应扶持,
特別是提出了科教兴农战略。第二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的转移。而小城镇的建设对此作用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吸纳了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促进了民间资本的启动,带动了农村消费,
因此用小城镇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江泽民就此指出,“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小城镇来逐步加以解决。这个原则方针不能动摇,这是由我们的国情决定的”[12]。因而在此方针的指导下,城镇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1990年的城镇化率仅为26.4%,2000年的城镇化率则达到了36.2%;而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看,2000年为6256元,但此数据在1990年仅为1510元。可见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生产力的快速提升带动了居民收入增长,有利于缓解城乡发展中居民普遍的低收入现状。江泽民“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充分践行了邓小平城乡互动思想,并且在新的问题背景下加以发展,为城乡二元结构在市场化中的应对提供了重要指导。
进入21世纪,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加入WTO后经济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阶段,但是也必须看到,此时的发展依旧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发展,国际市场的拓展也不断检验着中国产品能否经受住国际质检,同时能否有效处理国际金融风险也是一个重要命题,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城乡之间的马太效应增强,粮食安全、人均耕地、城市发展的虹吸效应等都使得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加剧之势,基于上述严峻的形势,党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2004年至今党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围绕“三农”问题展开部署。胡锦涛在充分认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汲取世界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第一个趋向是指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农业支持工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具有普遍性的趋向,第二个趋向是指在工业化发展之后实现工农、城乡的协调发展也具有普遍趋向。[13]于是追求城乡协调发展成了这一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也因此在2006年将农业税全面取消,进而为支持农业发展不断提高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四项补贴的额度,而这仅仅是大幅度带动农村发展的开始,中央政府在2003—2012年每年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增幅为21.5%,更在2003年开始对农村财政投入超过2000亿元。[14]这股新农村建设的春风,使农村教育医疗也迎来了新的局面,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在免除学杂费、书本费等情况下,又在2011年对特困地区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的补贴,而在2014年的补助标准达到了每生每年800元;[15]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也在这一时期全面铺开,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同时新农合、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协调的目的远非如此,在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中国化的历程中,城乡融合的实现一直是历代共产党人的梦想,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在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劳动就业等方面作出统筹规划,因而城乡一体化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阶段性表现,也是对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回应。但同时问题的严峻性也不容忽视,正如胡锦涛所言:“中央对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高度重视,将继续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16]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贫穷绝对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虽然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与成就,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面并没有完全改变,如若无法扭转城乡对立格局将背离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学者对反映二元结构的经济指标(二元反差系数)进行测算,指出从2005年以来城乡二元转化出现停滞,[17]在此情形下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正是时代诉求,并且庄重地写进了党的文献,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不仅是对实践客观需要的积极回应,更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目标与价值追求。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肯定城乡一体化战略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破除作出的历史性贡献的同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力求用融合发展破除城乡对立,实现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融合的总体部署可归纳为以下五点:第一是构建好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的四梁八柱,通过深化体制改革,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给。[18]第二是强化要素融合,优化产业结构。要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继续坚持财政用地保障,并且达成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实现人财物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19]第三是优化城乡之间空间格局,城乡融合要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发展。第四是要推动乡风文明,要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要移风易俗并作好对优秀传统文化技艺的传承。[20]第五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消除绝对贫困,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1]在这一系列部署之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进入了快车道,这八年来对于农村扶贫的累积专项资金为1.6万亿元,异地扶贫搬迁人口960万,消费扶贫产品3000多亿元,对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改造的学校达到10.8万所,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为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30元提升到17131元,贫困地区的人均收入的增长率从2018年的10.6%上升至2019年的11.5%,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17.2%下降至0,2020年人口普查的城镇化率更是达到了49.7%。现今城乡融合思想的提出明晰了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整体性、全局性、开拓性的战略定位,更是表达了对力求实现“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22]的一种有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23]。
三、城乡关系的辩证发展与远景
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自我否定过程,这就要求对于事物的把握必须用辩证否定的逻辑来掌握其本质特点,即用整体性、系统性思维来审视其历时态的沿革进而作出定结论。中国共产党城乡关系理论的历时性演变并不是一套圆润自洽的宣传话语,其背后有其自身理论证成的逻辑基础,而用长远性眼光来看这便是辩证逻辑的充分演绎。首先,必须明确中国城乡对立局面的形成绝非理性人假设之下的赢者通吃的产物,在指导思想上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理论武器,而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人民性证明其城乡发展理论是为达成空间均衡的正义格局;中国的发展也是世界发展过程的一环,它具有在世界乡村发展过程中资源不对等而导致空间区域的发展不均衡的共性,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利益分配不公是触发生产要素流动的重要原因,这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阶段上都不可避免的难题,但同时更应强调近代中国特殊国情所酿成的城乡二元結构局面是不可回避的内因,在动荡不安的革命背景下,建设滞后于政权稳定是在总体国家安全下所作出必要的牺牲,在迎来和平与发展的机遇期后,未有任何一国探索出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模式;在认清自身短板之后所开启的现代化建设之路虽然不断回馈乡村,但市场化的冲击远超于宏观预期,城乡不平衡态势的加剧是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隐痛,所以在宏观上看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是在世界乡村发展普遍性道路上,结合时代特点,中国发展所作出的抉择,这是在冲击-反应模式下自我探索的发展之路,而这种冲击应对是双向作用的原理,体现了辩证法所讲究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其次,在微观背景之下,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缩影。自邓小平确定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经济发展模式便无法遵从高度集权的苏联模式,但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决定中国不能走西方完全自由化市场竞争的道路,同时以民生为旨归的党性又决定过度的要素集中无利于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于是大胆实施“容错”与“试错”机制,逐步探索了计划与市场的合理定位,即必须承认市场竞争对于经济发展的刺激效应远胜于计划指令,但必须有强力的武器驾驭好市场带来的“洪水猛兽”,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上的调适应用于城乡关系之中,便是将乡村所具有的人口红利、市场活力、经济主体等从束缚状态释放到城市之中,同时不断通过宏观调控将城市优质资源引流到乡村带动其振兴,因此中国城乡关系的微观背景便是计划与市场在城乡发展中的辩证演绎。
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完成民族复兴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在依据自身所处时代特征和承袭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基础上,为达成马克思空间正义目标实现了其城乡关系理论的中国化,在这70多年的历程中,其逻辑进路是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原点上对经济体制改革认识的深化,即政府和市场究竟如何处理在城乡发展中的角色扮演问题,但也必须指出城乡二元结构在政府和市场辩证演绎中存在加剧之势,虽然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突出确有民主革命时期所遗留的历史问题,但更主要的方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现代化的探索中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把握陷入到一种非均衡性思维的桎梏中,其突出表现便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对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弊端存在认知缺位,即在计划与市场在城乡关系的辩证演绎之中对其“度”的把握并不精准。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强调生产要素的国家统筹管控,在资源本就稀缺的年代里资源的分配不可能均等,而新生政权又极具脆弱性,通过资源转移的方式发展城市与重工业无可厚非,但也必须指出在过度管控的社会方式下严重挫伤了民生发展。迈进市场化阶段,城市资源的天然禀赋自然会吸引更多要素投入,广阔的农村天地虽然大有可为,但乡村的人财物资源在资本逻辑主导下被城市获取,因而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破除多种藩篱。诚然,我们看到从城乡兼顾走向了如今的城乡融合,历代领导集体都为扭转城乡对立展开了艰辛探索,但也必须明晰改革的最后都是深水区、硬骨头,所以用融合思想破解固化的城乡结构之时,必须理清历代领导集体攻坚“三农”问题的经验教训,而这也是走向城乡关系远景发展所需达成的共识举措。
城乡结构不均衡在计划向市场的转变中不断拉大,而在计划向市场的改革中历代领导集体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都在深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而这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辩证法在城乡问题的解决中也要充分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重要论断,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农村尤为突显,所以在此结论基础上认识不均衡的发展就必须要用不均衡的分析方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理性程度并非同质,“完全理性”与“有限理性”的假设都必须剔除,因为任凭这种理性假设泛滥只会造成社会更加不对等,生活世界经济主体的社会属性和资源的天然不对等表明了理性异质性是相对的,每个经济主体在地位、行为能力上都是有差距的,[24]而在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中乡村天然处于弱势地位,因而这种城乡发展是一种非均衡性增长,如若不对相对弱势群体进行利益补偿和配套再平衡机制,那么这种城市比较优势的长期存在将使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失衡问题更加突出,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将难以缩小。[25]很显然在此逻辑之下,政府发挥更好的作用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辩证必须充分展开,计划经济时代资源配置“一只手”的弊端必須认清,市场经济时代盲目性的教训也必须汲取,具体而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干预优势,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政府主导好人财物在城乡资源流通中的配置,做到一张蓝图画到底,对于城乡不同经济主体进行不同程度的政策照顾,在政府这种强势入局之下,人才与资本市场必将异军突起涌入城乡相关产业,市场活力将大大冲击城乡二元结构,而这时为防止资源的无序涌入,准入规则与市场规则必须完善配套,明晰资本有所为的界限,这便是市场与政府关系在城乡融合中的充分演绎。应该看到城乡融合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均衡,更是城乡文化的振兴,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在经济基础中嵌入好社会主义元素,如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发挥乡镇企业的优势,引导好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有力破解市场经济给人的价值观念带来的异化。
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内涵探析可知城乡融合是一种空间正义,资本逻辑对空间生产的宰制以及政治权力对空间规划的操控是城乡非正义对立关系出现的归因,[26]而完成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的崇高目标是历代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远景,但在发展过程中,时代的特征直接影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题、内容、进程、风格,各自时代理论的出现都是其时代哲学的精华,而城乡融合是对以往的城乡兼顾、城乡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升华与归宿,它更加强调了一种目标与价值遵循。
总之,城乡融合如何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实现好党对资本的驾驭是一个重要命题,而“现实的人”、理性异质化是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决策中必然要重视的要点,在此认识基础上,政府与市场辩证法的良性发挥将决定好整场战役的目标与价值朝向正义路径迈进,乡村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潜力与后劲也才能得到充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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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