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优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020年初暴发的新型疫情在全球许多国家(地区)扩散,许多行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全球经济也产生了巨大冲击。有观点认为,此次新冠疫情与2003年的“非典”无明显差异,对于经济的影响是微弱的。此种观点显然低估了新冠疫情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我们不应当轻视新冠疫情对经济所带来的影响。
当今世界进入全球价值链时代,生产过程日益碎片化和分散化。全球价值链作为当前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方式,尽管给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效益,并且对各国国内经济、世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与此同时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倘若全球价值链中的某一环节出现风险,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将接踵而至,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将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进而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此次疫情作为巨大的外部冲击,蕴含着使得全球价值链断裂的可能性,从而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当前新冠疫情呈全球扩散趋势,若新冠疫情持续时间过长,全球价值链将面临断裂的风险。因此,研究新冠疫情对于我国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囿于数据的可得性,当前从实证角度研究新冠疫情对我国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是较为困难的。全球价值链具有联动性、系统性的特征,它将世界各经济体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世界各经济体在这一国际生产链条中位于不同的位置。基于这一特征,本文将运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探讨新冠疫情对我国全球价值链的影响。剩余部分将作如下安排:第二部分为简要回顾全球价值链理论;第三部分将运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从我国嵌入全球价值链与发展国内价值链两方面进行探讨;第四部分为新冠疫情下我国全球价值链参与的建议与对策。
“价值链”一词最早由Porter(1985)提出,最初聚焦于企业的内部生产环节,用来解释企业内部分工日益深化的现象。最初的价值链概念是一组具有不同职能分工的业务活动,如产品设计、材料采购、营销和分销等。这些活动应当服务于集体,企业应当仔细分析这些活动的性质并协调这些业务活动,从而培养公司的竞争优势。全球价值链的概念首先是在洛克菲勒基金会赞助的“全球价值链计划”(2000-2005)中提出的。Gary Gereffi(2001,2003)等学者为完善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理论分析框架做出突出贡献。根据已有研究的成果,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ted Natio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UNIDO,2002)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全球价值链概念:全球价值链是指为实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在全球范围形成跨企业的网络组织,这种网络组织涉及原料采购和运输、半成品和成品生产与分销、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所有生产销售等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者在这一链条式网络中进行价值和利润分配(王园园,2019)。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跨国公司发挥着巨大作用。
最初的全球价值链理论是基于理论框架的,只是定性地分析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随着理论与计算方法的发展,具体计算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的研究日益丰富。尽管存在大量相关方面研究及一些零星的统计数据,但由于宏观层面的产品部门和微观企业的中间投入数据缺乏,对于全球价值链的测度一直是一个难点,目前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倪红福,2018)。当前衡量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标主要为垂直专业化指数、GVC地位指数、出口复杂度指数、上游度指数等。随着计算方法的发展,行业、国家层面的研究增加,最典型的代表为Koopman(2014)、Wang(2014)的研究。Koopman等(2014)增加值贸易核算框架(即KWW法)将一国总出口分解为如下部分:最终被国外吸收的国内增加值出口、最终返回本国的国内增加值出口、该国出口中的外国增加值,以及因中间品多次跨越国界而产生的重复计算。Wang等(2014)在KWW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双边、部门,以及双边部门层面的分解。
现阶段多数研究全球价值链地位测度的文献,其数据来源多为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World input-output database,WIOD)与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贸易增加值数据库(Trade in Value Added,TiVA)。WIOD数据库最新版投入产出表发布于2016年,其时间区间为2000年~2014年;TiVA数据库最新版发布于2018年,其时间区间为2005年~2015年。这两个数据库的所涉及的时间区间均无法满足本文新冠疫情背景下的研究,故进行实证研究是十分困难的。基于上述情形,本文运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最初的全球价值链理论是基于企业层面的,更多的是一个总体框架。但正如上文所提到的,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限制,本文要进行实证研究是十分困难的。全球价值链是连接全球各个生产环节的重要纽带,本文利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从一国整体角度、产业结构以及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与发展国内价值链关系等几个角度进行研究。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可分为生产力系统、生产关系系统、上层建筑系统、人口系统、自然环境系统等几个子系统。同时,社会系统研究方法有如下原则:整体性原则、结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开放性原则。下文所展开的角度,便是社会系统研究方法基本原则的体现。
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总体上的影响,这里体现的是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要求我们在研究全球价值链时要深刻认识其整体性,同时要认识到全球价值链这一全球性的国际分工体系的各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全球价值链是将全球经济联结为一个整体的重要纽带,新冠疫情通过影响国际生产的任意一个环节,从而冲击整个全球价值链。
不同的组织与机构预测了新冠疫情对我国全球价值链的冲击。根据对外经贸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计算的数据,2017年全球GDP中全球价值链增加值比例为13%。在新冠疫情于2020年上半年能够得到控制的情形下,全球经济预期增长率将下调0.5%;在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全年流行的情形下,全球经济预期增长率将下调1.5%,新冠疫情将导致全球GVC出口附加值下降0.065%~0.195%。对于中国而言,2017年中国GDP中GVC增加值比例为8%,中国经济预期增长率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将分别下调1.32%和2.18%,从而新冠疫情将导致中国GVC出口附加值下降0.106%~0.174%(盛斌,2020)。
在防控新冠疫情期间,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各省采取了延长假期等措施以应对疫情,除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仍在运转,其余大部分细分行业基本上处于停摆状态。新冠疫情持续的时间越长,停工停产的时间也会相应延长,从而使得国内生产受到严重冲击,国内增加值大幅度减少,对外出口也将大幅度减少,我国的经济增长将会遭受冲击。随着当今全球疫情的加剧,中国传统贸易伙伴欧盟、美国、日本等经济体先后进入新冠疫情防控的紧急阶段,本国外贸可能会因为国际市场需求不振而遭受冲击。
在新冠疫情持续的情形下,国外原材料、中间品供给也将遭受冲击。当前中国大量进口中间产品与资本品,其份额达到了进口的90%,并且中国的贸易形态以加工贸易为主,即从国外进口中间产品进行加工而后再将制成的最终产品出口,一般贸易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少。由于国外新冠疫情的加重,来自许多国家的中间品、资本品进口大幅度减少,国外增加值也有所减少。因此总体而言,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将会受到一定抑制,无论是上游度还是下游度都会受到冲击。
本部分从产业角度来分析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此处体现了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的结构性原则。结构是指系统中诸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社会系统的性质和功能不但决定于要素的性质与功能,而且决定于要素之间的结构,全球价值链便是这种全球性系统的缩影,是国际分工链条化、抽象化结果。全球价值链有什么样的结构,便会有什么样的功能,其结构发生了变化,功能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从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全球价值链是有意义也是有必要的。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服务业,服务业在GDP增长中已能独当一面,2019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9.4%。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03年我国第三产业比重仅为41.23%,贡献率为39%(倪红福与徐金海,2020)。当前全球的服务贸易也有了极大增长,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某些发达国家的服务业比重占到了70%~80%。面对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世界贸易组织(WTO)2019年发布的世界贸易报告指出,世界贸易的未来将是服务贸易。
根据各产业的不同特性,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为有限,第三产业受新冠疫情的负面冲击较大。然而第三产业涵盖的范围较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更为宽泛,其中有较多的细分行业,不同细分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不同,需要将其进一步分解进行分析。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新兴服务业等细分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而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旅游业,娱乐业(如电影业)等直接面向最终需求端的细分行业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倪红福与徐金海,2020),服务业整体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有所降低。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交通运输也处于停滞状态,全球价值链将面临断裂的风险,对产业的影响也将会从服务业扩大至制造业等其他产业领域,主要体现为交通运输服务的停滞导致制造业所需的原材料无法及时运抵,从而无法开展复工复产活动,影响了制造业的生产过程,制造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有所降低。
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一个行业的技术与知识密集度越高,其全球价值链后向参与度大于前向参与度,即该行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更接近于最终产品端,因此将会更多地遭受来自全球价值链供给的冲击。对于制造型行业(尤其是高端与复杂制造行业)而言,因为这些行业更接近于最终产品的生产,尤其我国加工贸易为主这一显著特征,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以中间品供给冲击(后向关联)为主;资源型行业更接近于生产阶段,即价值链的上游,故新冠疫情对资源型行业的冲击以中间品需求冲击(前向关联)为主;对于创新型行业来说则两种冲击兼而有之。至于新冠疫情对于各个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则是不确定的,主要取决于新冠疫情是对前向关联冲击更大还是对后向关联冲击更大。如果新冠疫情对前向关联冲击更大,则向全球价值链下游移动;若新冠疫情对后向关联冲击更大,则向全球价值链上游移动。
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价值链之间的关系体现了社会系统研究方法的开放性原则,即妥善处理国内与国外之间的关系。国内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之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正是通过这种交换,使得国内社会系统维持和更新自身结构,从而实现从无序向有序演化。因此,妥善处理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价值链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回顾国内价值链的概念:国内价值链分工是指包括初始投入、生产制造到最终消费的整个价值链上下游布局在国内,增加值在省级区域间跨境流动两次及以上的国内垂直生产专业化(黎峰,2020)。国内价值链更多地将视线聚焦于国内生产环节,而嵌入全球价值链则是参与国际分工,因此国内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的关系实质上是国内生产与国际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当前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价值链可以说是国际大循环与国内大循环的缩影。
中国既是中间品的主要提供者,也是中间品的主要需求者。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许多国家减少了全球价值链的嵌入程度,而重点保护本国国内价值链。新冠疫情既对我国国内的生产产生巨大冲击,也对我国出口产生巨大冲击,新冠疫情的全球扩散使得我国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的进程受到重大影响。面对全球价值链断裂的风险,国内价值链此时便起到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国产业摆脱全球价值链中“低端锁定”的困境。当前我国复工复产的工作仍在进行,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当前新冠疫情的全球扩散使得全球价值链面临断裂的风险,而国内价值链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巩固,以保护本国产业。在新冠疫情前高度依赖对外贸易的省份,即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省份,由于疫情下全球价值链面临的巨大风险,这些省份应当将重点聚焦于省际间贸易,尤其注重国外技术溢出效应对发展相对滞后省份的带动作用。
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带来的影响,本文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首先,继续有力实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尽管国内新冠疫情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新冠疫情有全球扩散趋势,许多国家暴发新冠疫情。本地病例大大减少但仍存在,目前又有大量境外输入病例,本地病例与境外输入病例交织在一起,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当前仍然不可松懈。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产生巨大冲击,新冠疫情持续时间越长,全球价值链断裂风险越大,因此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放松,尽快控制住新冠疫情,将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的冲击降到最低。
其次,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冠疫情对我国是一次大考,不仅仅是医药卫生领域的大考,更是对我国各方面全方位的巨大考验。此次新冠疫情暴露了我国产业结构中诸多的不平衡问题,新冠疫情对于不同行业的冲击也有所不同。在此次新冠疫情中,餐饮、旅游等以线下为主的行业受到巨大冲击,人们的工作生活不得不向线上倾斜,数字经济逐渐成为疫情下经济发展的支柱,一系列线上平台迅速成长,承担起了保障疫情下人们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重任。我国应当充分认识到数字经济带来的收益,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建设,由于新冠疫情对我国现代服务业冲击较小而对传统服务业冲击较大,我国应在此时进一步发展现代服务业,减轻新冠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同时继续推行“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实现我国制造业地位的提升;继续推动制造业服务化,继续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促进作用,继续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粘合剂”作用;此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尤其是此次新冠疫情当中,生活性服务业发挥了重大作用,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并且加速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与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最后,正确处理国内价值链与国外价值链的关系。此次新冠疫情暴露了我国以往高度依赖对外出口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在这一发展模式下,我国经济受到世界经济的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巨大。当前全球价值链面临断裂的风险,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需要,许多国家大力构建国内价值链;而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国内价值链更加独立于全球价值链,不利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因此我国应当处理好国内与国外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我国应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国际合作与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防止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断裂。另一方面,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国内价值链,使得省域之间的要素流动更加高效;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部分省份继续采取偏激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使得劳动力流动受到极大限制,不利于省份之间的要素流动,因此要完善国内价值链应当加强省域间生产要素流动。同时,我国应当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与对外直接投资的逆向技术溢出效应,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借鉴但不依赖于外国先进技术,实现我国产业的“弯道超车”,摆脱我国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锁定”困境。发展国内价值链并不意味着我国完全独立于全球价值链分工,相反地,是提升自身竞争优势,使得我国竞争优势更多地集中于高技术、高附加值环节而非初级的、低附加值环节,从而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获得更多收益,减轻新冠疫情对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