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军 侯甜甜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沈阳 110169)
近年来,伴随着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短视频这种新兴社交媒体形式因其具有的移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平民化等显著特点迅速吸引了公众的目光。据2020年9月2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的短视频用户规模已高达8.18亿,约占整体网民的87%[1]。由于短视频弥补了文字、图片、语音等传统传播形式的环境缺失及“现场力”不足问题,当仁不让地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风口”。一时间,快手、抖音、西瓜视频等短视频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短视频市场呈现出“百视大战”的态势。而正当短视频增长红利逐渐消失之际,短视频与政府部门的联姻为短视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政务短视频应运而生。2018年3月8日,我国中央政法委的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作为第一个政务号入驻抖音[2],随后短视频政务号呈爆炸式增长。当前,政务短视频方兴未艾,促进了政务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开启了政务服务、公共治理的新时代。
短视频是依托于移动互联网及移动智能终端进行内容呈现,以用户自主制作为主要方式,且播放时长短、可即时传播的视频新媒体[3]。国外有关短视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短视频的主要特征研究,如交互性强[4]、快餐化[5]等;二是短视频的应用场景研究,如课程教学[6-7]、医护保健[8]等;三是短视频的支撑技术研究,如机器学习[9]、人工智能[10]等;四是短视频的发展规制研究,如技术监督[11]、政策管制[12]等。当前,我国短视频的相关研究凤毛麟角,政务短视频的研究则更为鲜有,主要集中于政务短视频的优势、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冯帆以政务抖音号为研究对象,剖析了政务短视频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政务3.0时代的创新之策[13];史晓康通过对档案局政务抖音号基本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档案局政务抖音号的发展建议[14];刘柳等基于政务抖音号对政务短视频扩散、传播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对策建议[15]。政务短视频的横空出世使短视频的主体由“网红”延伸至政府,由此拉开了政府部门与短视频平台携手共进的序幕。
信息生态作为一个理想框架为理解信息、环境、人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政务短视频的内生逻辑提供了有效的理论视角。信息生态(information ecology)的概念由美国学者F.W.Horton于1978年首次提出[16]。该理论将生态学中把生物种群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视作一个有机整体的理念延伸至信息社会,认为信息、信息人、信息环境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政务短视频是以短视频平台为工具,以实现创新型国家、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充分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连接公众与政府,实现政务服务与政府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构建科学、高效、互动化的理政新形式。其中,信息人主要包括信息生产的政府主体与信息消费的公众主体,信息则是指政府主体发布的政务短视频,信息环境指依托于移动互联网技术而产生的短视频平台以及外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条件。
总体而言,政务短视频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其相关研究还十分匮乏,且现有研究多从外在和宏观的角度出发,缺乏从某个具体理论视角对政务短视频的内生逻辑展开的深入分析。鉴于此,本文基于生态学中的信息生态理论视角,并融合公共管理学与传播学知识探究政务短视频发展的内生逻辑,进而提出其科学发展的优化路径。因此,本文无论在学理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存在一定的创新性与代表性。
1.1理论逻辑
1.1.1 信息具有公共属性 在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要素作为信息人、信息技术与信息环境赖以生存的土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实质可视作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概念来源于经济学,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最早对公共物品作出了界定: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特征的公共产品。非排他性是指与私人物品或服务相比,一部分人对于该产品的消费或使用并不会排斥另一部分人对它的消费或使用,而非竞争性则是指一部分消费者对该产品的使用不会影响它对于其他消费者的供应[17]。依据这一定义,信息与其他公共物品(如教育、环保等)类似,也属于一种公共物品[18]。信息的非排他性主要体现在信息并不能被特定的公众或组织所占有,它可以被绝大多数的公众或组织共享和使用,信息具有的共享特征不仅不会因其共享而损耗,而且还可能随着共享面的扩大而激发出更多的信息,对其产生正向影响[19];其非竞争性则体现在信息使一部分公众或组织受益的同时并不会影响到另一部分公众或组织受益。而实际上,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仅仅是信息的表征,公共需求才是信息作为公共物品的本质特征。伴随着新媒体时代的来临,政务短视频作为一种优质的信息载体已经成为公众了解政务、参与政务的重要窗口,而公众对于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也无疑越发强烈。满足公众需求,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系,因此,营造健康清朗的信息环境一直是我国政府开展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
1.1.2 信息环境作为公共服务的结果呈现 信息环境是社会总体环境的子系统,是由社会中多主体共同参与。满足公众需要的一种生态环境,由此可以将信息环境视作公共服务效果好坏的结果呈现。信息环境具有多元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主体、要素与功能方面。在主体方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个人都是信息环境的构建主体,而在这些主体中,政府主体承担着构建良好生态环境的主要职责;在要素方面,信息环境除了包含语言、文字、声音、影像等知识因素外,还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人文要素,而多种要素间存在着较大的异质性特征。由于信息环境的主体与要素互为表里、相互依赖,且相互间存在着复杂的交织与互动,因而使得信息环境的功能也呈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从微观的角度而言,信息环境是每个企业、社会组织甚至每个公民生存或生活的必要条件。从宏观的角度而言,信息环境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提升都具有重要影响。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相继产生与发展,信息环境的作用愈发凸显。首先,良好的信息环境将促进信息的进一步产生,为大数据的生成提供基础。其次,良好的信息环境将促进信息人的进一步发展与提升,进而反作用于信息环境的良性发展。再次,良好的信息环境将为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而信息技术反过来将为营造更好的信息环境保驾护航。
1.2实践逻辑
1.2.1 自下而上:公众的短视频应用到政府与短视频的联姻 短视频改变了以文字、图片或语音方式进行信息传递的传统方式,其音画同步的信息传播方式迎合了公众的视听习惯,能够直接地刺激受众的多种感官,即时、生动的表达与场景化、生活化的叙事内容迅速拉近了与受众间的距离。同时,短视频以10秒为单位的视频片段满足了公众快节奏、碎片化、个性化的生活需求,受众能够在有限时间内迅速接收和消化视频中传递的信息[20]。从短视频平台的用途来看,除了社交功能外,还包括资讯、电商、工具等功能分类,而从短视频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模仿、改编、工艺、解读等形式。短视频为公众提供了自我表达的新途径,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生活状态或好的创意拍摄成短视频,并经由作品引发他人的关注、点赞、评论等。通过这种方式,已经有不少草根走到了“聚光灯”下,成为拥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粉丝的网络红人。对于大部分短视频平台用户而言,他们往往既是短视频的创作者又是短视频的拍摄者,即较为典型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模式。短视频本来作为公众点缀生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中央政法委的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入驻抖音短视频平台则拉开了政务与短视频联姻的序幕,政府入驻短视频平台,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21]。政府人员的“在场”能够将公众带入其场景化之中,从而实现“身体缺席的心理性在场”。这改变了早期由娱乐网红“跑马圈地”的单一格局,使得短视频市场在用户增长红利趋于消退之际“逆势上扬”,获得了公众的一致欢迎,短视频的发展由此进入了“政民互动”的新时期。
1.2.2 自上而下: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到地方政府对标先进 我国的政治体制与行政体制决定了中央政府在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中承担着制定重要战略、把握前进方向的重要职责。2018年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不断强调发展新媒体、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的重要性。通过梳理中央政府的相关部署及有关政策文件能够发现,塑造健康网络生态、善用信息革命成果、提升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水平是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主线,这一主线贯穿于国家一系列重要会议。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人民日报创刊70周年的贺信中,强调要改进宣传方式,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这为新时期的互联网环境建设提出了目标与方向[22];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技术的革命成果,努力推动媒体融合并向纵深发展,为未来新媒体的发展实践提供新契机,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与成熟,有效推动了政务与短视频的结合成效[23]。2020年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努力营造健康清朗的舆论生态,壮大网上正能量[24]。同时,中央政府从规范和引导的角度颁布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政务新媒体的专门性政策文件,这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发展政务新媒体指明了任务与方向[25]。此外,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响应以及横向间的对标与竞争促进了政务短视频的迅速发展。以公安政务抖音号为例,吉林省四平市的政务号“四平警事”以风趣幽默的短视频进行普法活动,受到了公众的热烈欢迎,其粉丝量截至2019年8月31日已突破1400万,点赞量已逾9000万。此外,“成都特警”“阜阳警方”“长沙警事”等一系列政务号均以有趣多样的短视频成为了“网红”政务号,且各政务号之间形成了良性竞争、对标先进的良好态势。
1.3技术逻辑
1.3.1 信息技术解构个体身份,拓展交流空间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交互的基础单元发生了改变,2000年初,我国互联网交互的基础单元以文字为主。2004年以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基础设施的进步,图片已代替文字成为我国互联网交互的基础单元,“有图有真相”时代由此开启。2013年底,我国进入了4G时代,短视频应时而生并迅速发展,短视频则成为了我国互联网交互的基础单元。如今,随着5G时代的来临,一种基于动态图像的可视化、可听化的社交模式将成为主流,如通过短视频平台,人们可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而身处不同时空的人们可同时进行观看、评论、点赞等操作,这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交边界,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短视频具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使得个体的社会身份及社会行为被消解与重构,而现实生活中应遵循的一些固有的规范也被短视频的天马行空所打破,展现给公众以多样化与生活化的双重场景。而政务短视频同样依托于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实现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的目标,只不过短视频的主体不再是普通公众而是政府部门,政府与短视频的结合加强了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交流,改变了传统中政府“高冷”的固有形象,使其在政务服务时更有“温度”。政务短视频促进了政民之间的有效互动,拉近了政民之间的心理距离,拓展了政民之间的交流空间。
1.3.2 信息技术强化社群弱关系,重新定义社交新模式 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社会结构,互联网的使用者正通过信息技术重新定位自己的虚拟身份[26]。短视频作为信息技术催生的一种新兴载体,它使得虚拟空间中的陌生人因为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联系起来,而在这个过程中,虚拟群体处于流动状态,随时会面临解构与重组,因此虚拟群体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离散化的“社群弱关系”,而这种关系将随着短视频的发展不断得到强化。短视频平台依托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实现具有相同兴趣或价值观的群体自动聚合,形成一种离散却又紧密联系的社群。一方面,短视频平台不断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化核心技术与算法,将算法应用于短视频制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能够根据用户不同的浏览记录和习惯提供个性化的内容推送,实现信息推送的精准化。另一方面,在某个垂直领域往往都有意见领袖(KOL)的存在,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较大的话语权,由短视频平台连接起来的离散用户容易关注、评论或转发意见领袖的视频内容,而这些视频内容就会通过这种“社群弱关系”传播开来,实现更大范围的共享。短视频的出现改变了网络社交中通过语言、文字与图片进行交流的传统模式,重新定义了由即时影像作为主要方式的社交新模式,该模式能够有效地刺激受众的视听感官,对于用户的认知与思维方式能够产生更有效的影响。因此,信息技术的发展重新定义了社交新模式,而政务与短视频的结合则丰富了政府部门的媒体传播方式。
2.1政务短视频发展面临的挑战
2.1.1 头重脚轻,政府部门规划不明确 当前,政务短视频正迎着我国政府改革的东风得以迅速发展,政府把它作为一种沟通民众、提供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方式。在此基础上,我国一些政府部门推出的政务号获得了成功,迅速成为“网红”政务号,吸引了大量的粉丝、收获了大量的评论与点赞。但就政务短视频的总体发展态势来看,“网红”政务号只占政务号总量中的极小一部分,且多集中于某些特定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机关。而对于大多数的政府部门来说,其创作并发布的政务短视频往往存在着同质化现象,表现出创新力不足,从而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发布的政务短视频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一方面,“网红”政务号爆款不断,如政务号“北京SWAT”第一部作品的点赞量就高达876.5万,另一方面,某些政务号发布的短视频则关注度较低。这就使得我国的政务短视频呈现出头重脚轻的态势,究其原因,当前我国政务短视频的产生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政府部门对此缺乏较为明确的规划与指导。
2.1.2 定位模糊,视频信息内容不聚焦 有些政府部门推出的政务号缺乏明确的定位,往往向娱乐性质的短视频看齐,为了追求更多粉丝的关注与点赞,盲目地模仿一些热门短视频的做法,而忽略了党政机构的形象与自身的部门职能,未能使政务短视频内容与本机构的需求与形象相契合。一味追求流量、追求内容上的“大而全”,不仅难以发挥政务短视频应有的作用,而且会因为内容的不聚焦而丧失自身特色。例如,政务短视频应用较为广泛的公安部门、政府宣传部门等,有些政务号的名称以及制作的短视频内容较为相似,其展示的内容多为日常的警务及普法案例,但因其类型接近,未能突出自身的独特性,往往导致视频内容流于同质化且不聚焦。
2.1.3 追求形式,信息生态环境不清朗 如今,政务短视频在信息技术以及相关政策的积极推动下迅速发展,由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纷纷开通政务号。而有些政府部门被动跟随形势,但对于开通政务号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应该如何运营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认识。一方面,这导致了部分政务号盲目模仿或转发其他部门的政务短视频,而缺乏自己的原创短视频,或者在发布的较为有限的短视频中存在较多的错别字、话题标签不对应等常识性错误。另一方面,少数政务号在开通之后,随意发布若干个视频之后就不再更新视频内容,使其设立的政务号流于形式,导致了“僵尸号”“睡眠号”的出现。这样一来,既不利于信息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也事实上造成了媒体资源的极大浪费且容易对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
2.1.4 各自为战,信息技术壁垒未打通 一方面,在政务短视频的制作与发布方面各个政府机构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竞争”关系。为了迎合公众的需求,提升各自政务短视频的关注度、评论量与点赞数,政府部门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争当“网红”政务号,努力创作出“爆款”短视频,因此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各自为战、相互间在信息技术上缺乏交流的局面。另一方面,政务类新媒体的主要形式除了新兴的短视频外,还包括微博、微信、客户端(即“两微一端”)等政务媒体形式,而在功能上,两微一端主要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传递政务信息,政务短视频则通过视频的形式实现了视听效果的进步。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两微一端”与政务短视频之间发布的内容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割裂的,各个政务平台之间仍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关系,尚未形成有效合作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即“两微一端一视频”的新格局。
2.2政务短视频发展的未来进路
2.2.1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整体规划 对于政务短视频这一新兴政务媒体,我国政府应积极迎合时代潮流,紧紧把握住制度配套与政策供给的顶层设计。一方面,作为政务短视频的核心主体,政府部门应积极与短视频平台、用户群体进行互动与沟通,及时把握政务短视频的发展走向以及了解公众的多层次需求,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应开诚布公地与相关主体进行协商、探讨,以实现相关战略及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在政务系统内部应努力提升各层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务短视频对于政务服务的重要性,进而制定明确的政务服务规范、信息公开及政民互动准则等整体发展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务短视频的有效监管,不断加大对政务短视频发展的资金投入,同时进一步清晰政务短视频的建设目标及标准,积极鼓励各层级政府部门开设短视频政务号,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对于政务短视频的制作与政务号的运营维护提供专业性的指导。此外,充分发挥地域特色与资源优势,对于优秀政务号给予奖励,将严格监管与鼓励引导同时并举,这样就可以使各政府部门增强对政务短视频的重视程度,明确如何开设并有效运营短视频政务号,从而实现以中央带动地方,地方对标先进的良性竞争局面。
2.2.2 清晰自身定位,打造个性内容 政务短视频由于其创作与发布主体为政府部门,因此它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以公众个人或专业商业组织为创作与发布主体的短视频。后者主要通过“网红”“搞笑”等效应来吸引流量,以娱乐大众为目的,其能够提供的有效信息极为有限。而政务短视频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提供政务服务、传播政府信息、塑造政府形象等神圣使命。基于这一定位,政务短视频应以其政务服务为主要发力点及突破口,突出自身特点,打造个性化内容。一方面,传统的政府给人一种严肃、庄重的固有印象,因而政府部门在发布政务短视频时要通过塑造贴近公众的亲民形象、捕捉温暖和动情场景、发布寓教于乐的科普知识等方式获取公众的关注与认可。另一方面,公众对于政府事务一直保持着关心与好奇,政府部门应抓住这一特点发布一些不同于公众日常生活的、充满正能量的视频内容,如一些公安部门发布的日常执法与训练的内容由于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存在着显著的“位差”,因此能够成为政务短视频中的“爆款”,一经发布便获得了广泛好评。此类政务短视频因为内容聚焦且具有个性化特点,不仅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理,也客观上拉近了政民间的距离,提升了政府的形象。因此,了解政务短视频的自身特点,积极运用差异化优势,打造具有个性化的政务短视频内容是推进政务短视频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
2.2.3 整合政务账号,优化媒体生态 在政务新媒体的使用过程中,每一次的政务媒体新模式变革似乎都来自于政府部门的内部需求。在政务短视频之前,政府部门已形成了“两微一端”的媒体格局,为政务服务提供了新的“窗口”。而与此同时,部分政府部门已习惯于运用它们发布信息和提供政务服务,使得新设立的政务号往往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发挥它的作用,进而导致不发布或不更新视频内容的“僵尸号”“睡眠号”时有出现,因此对于政务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十分必要。由于我国的政府部门错综复杂,各级政府的行政机构数量较为庞大,这给政务账号的清理整合工作带来了难度。为此,政府可以积极与短视频平台展开合作,利用企业掌握的信息技术对已有的政务号根据其相关动态与数据进行排查,对于从未发布过政务短视频或久不更新内容的政务号进行关停。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规定:为了更好地构建“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对于功能相近、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关停、注销等清理整合处理。目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积极响应该政策,如江苏省自2019年5月份起陆续发出政务新媒体关停公告,并相继关停了多家政务微信号,如“浦口卫生”“盐城市公路管理处”等,而目前被关停的政务新媒体多为微博、微信号,被关停的短视频政务号还凤毛麟角,因此在短视频政务号方面还应加强清理整合力度,提升媒体生态环境。
2.2.4 加强技术交流,发挥矩阵合力 我国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在短视频平台开设了政务号,而这些政务号之间往往各自为战,鲜有信息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就要求各地区、各层级的政府部门打破技术壁垒,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精品短视频。一方面,由于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政务号开设时间不相同、发展不均衡,因此可以为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提供政务短视频制作的经验交流平台,通过学习借鉴优秀政务短视频,以提升自身的政务短视频创作能力,同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动,可以共同创作优秀的政务短视频,并形成以老带新、以优带劣的良好发展模式,从而实现政务短视频质量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媒体平台与政务短视频平台之间呈现割裂状态,尚未形成政务新媒体矩阵。因此,要加强不同政务媒体平台之间的联动互通,实现各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努力打造“两微、一端、一视”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从多种方式上实现政民间的有效互动与合作。与“两微一端”相比,政务短视频既有其显著的优势也存在其不足,前者重过程弱展示,后者则重展示弱过程,因此将两者有机结合能够实现各自间的优势互补,使政务新媒体矩阵更好地赋能政务服务,实现政民间的有效互动。
当前,政务短视频作为一个新兴的政务传播媒体形式,对于它的理解与应用尚处于发展阶段。本研究基于信息生态理论视角,分别从信息、信息人、信息环境等层面来探讨政务短视频的内生逻辑及其优化路径。本研究认为,政务短视频的发展存在着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技术逻辑等内生逻辑,这些逻辑对于政务短视频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当前政务短视频仍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分别从信息生态理论的各个要素出发,给出政务短视频发展的优化路径。然而,政务短视频的内生逻辑及其优化路径具有复杂性,尤其是优化路径可能会随着政务短视频的持续发展呈现非线性与动态性特征,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不同的理论视角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一步去探讨政务短视频的内生逻辑,而对于政务短视频的优化路径可以尝试采取访谈、问卷调查等实证性研究来从更多层面寻求政务短视频的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