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文博
共同富裕不仅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希翼,更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要构建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更要将共同富裕放在首要位置,才能解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失衡之间的矛盾,才能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体现出国家始终将人们的利益作为发展的中心。因此,新时期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实现。
共同富裕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社会模式,即人们都能满足自身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我国现阶段还需要不断探索,才能进一步促进共同富裕。我国地广人多,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逐步进行,其前提条件是不断解决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究竟共同富裕的标准是什么,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要怎么去实现,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共同富裕是我国独有的特色,在新的发展阶段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即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更高水平的追求,缩小城乡差距,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以实现共同富裕。基于不同的角度,可从以下方面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其一,从享有主体的角度来说,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在实现普遍富裕的基础上产生的差别富裕,而不是总量或者平均富裕。同时,共同富裕具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从本质上来说,通过一定的收入差距,可以看出不同劳动者之间能力的差距,进而强化激励效果,促进知识和科技创新,有利于经济进步发展。其二,从实现前提的角度来说,共同富裕要确保每一个公民参与其中,并实现财富共享。为此,就要积极缩小各种因素带来的收入差距,如城乡差距和职业差距等,尽量缓解群众在养老、就业以及医疗等各个方面不平等的情况,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维护社会公平,进而建立文明有序的现代化社会。
其三,从评价内容的角度而言,共同富裕涵盖了多个领域的内容,如政治、文化、经济等,在满足人们物质富裕的基础上,也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享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享有参与文化服务的需要,以及充分就业和公共服务等需要。其四,从长期目标的角度而言,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具有可以不断创造财富的能力,并能够实现协调发展。因此,共同富裕是要不断增强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加大对医疗健康的投入,推动教育创新,积极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1]。其五,从发展过程的角度而言,共同富裕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目标,而是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分阶段逐渐实现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需要遵循规律,一步一步地解决问题,如形成共富观念、改善基础设施、强化共富能力,直到逐渐增加实际占有财富的状况,这个过程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因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对共同富裕的追求是无止境的。
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们的富裕。共同富裕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新时期就是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而对我国而言,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共同致富这一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提升贫困地区的经济水平。基于此,党中央提出了先富共富的理论,号召全社会参与其中,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并结合扶志,积极鼓励贫困地区的人民依靠劳动脱贫,进而减小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平。截至2020年,我国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如疫情、经济以及环境等,这些都有可能导致脱贫群众出现返贫的情况。经过相关调查,发现在这些人群中有200万人左右存在返贫的可能性。因此,对我国而言,当前最关键的是建立长效的解决贫困的机制,并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要想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关键还是依靠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才能不断促进共同富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将大众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放在了首要位置: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增强教育公平化;实施健康强国战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不断促进就业质量的提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通过完善这些基础问题,保障共同富裕的实现。但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在社会保障、教育以及经济等各个方面仍然存在不协调的情况,城乡之间更为严重。区域发展失衡以及重城轻乡发展理念的存在,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2],只有解决这两个方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才能进一步促进共同富裕。
共享发展与共同富裕具有紧密的联系,让全体人们共享发展成果,才能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共享发展主要围绕人民来进行,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是对共同富裕要求的体现,确保最终的收益者为全体人民。但要实现共享社会发展,其基础前提是社会公平。而在当前阶段,缺乏完善的共享发展成果机制,人们收入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就业和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还存在失衡现象,并且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这些影响着共享社会的发展。
财税政策不仅能够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还能够通过相应手段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首先,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制度,结合综合与分类,完善差别化费用抵扣机制,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制定合理的超额进税率。其次,进一步革新增值税和消费税,调整消费税对高能耗和低污染分类差别征收,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建立完善的中央到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着重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性收入,不仅调节收入分配,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同时,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比重,不断增加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最后,积极开征社会保障税与遗产税等,通过调节税收,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3]。只有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才能激发群众的热情,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才能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
现阶段,我国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是制约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因素。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带来跨越式的发展。通过科技创新,能够不断推进社会进步,可以将科技当作第一生产力。对于很多科技强国来说,现阶段发展的首要目标都是占据世界新技术的制高点。因此,我国必须加强科技建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根据现阶段的国情,要实现经济的发展,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传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严重浪费了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使得自然环境愈加不利于人类生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已经难以依靠人力消耗实现高速经济增长,所以必须不断创新科技,以此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要提升农村和原有贫困地区的富裕水平。在完成精准脱贫后,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做好其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在农村和偏远地区仍然存在一些相对比较贫困的人群,所以要想完成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必须要衔接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首先,要做好两者理念的衔接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做好扶志工作,建立完善的机制,严格杜绝返贫现象的发生,并不断促进扶贫项目的发展,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其次,要做好两者产业的衔接工作。从技能培训着手,帮助脱贫人口掌握相关技能,以实现灵活就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当中,然后将二者的保障和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加大对低收入人群、老年人以及丧失劳动力人群的关注,建立全方位的生活保障体系,确保这些人群基本的生活需求。政府应积极推进普惠性政策,加大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公共服务资源上的差距,确保城乡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4]。另外,要将二者的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政府除了做好人力以及财政等方面的支持,还需建立社会力量帮扶机制,为实现乡村振兴增强驱动力。
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并不意味着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影响,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要实现共同富裕,发达的生产力是基础,但却不能直接实现这一目标,因为生产资料私有制产生了两个阶级的两极分化,一部分人不断积累财富,另外一部分人却在不断积累贫困,最后形成资源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而不再是财富的简单体现。当前我国也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阶级结构相对比较固化。我国大多数财富是依靠劳动和经营创造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剥削与掠夺。对于我国存在的贫富差距这一现象,可以通过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来调节,让每一个居民都能共享社会财富,进而实现整体共同富裕。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各等级收入的调节方式,同时,政府应履行好自身的分配调节职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公共富裕的实现离不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现阶段,我国在一些领域已经实现了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基础教育与社会保障等,但要实现更高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需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于城乡二元结构不均等化这一问题,要积极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建立相应的机制,转移城市资源到乡村,最大程度缩小两者的差距,并积极推动跨区域公共服务合作,通过定向帮扶和对口支援,不断完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5]。同时,构建健全的常住人口基本服务制度,特别是城市有大量的外来人口,应确保这些人群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另外,要积极创新基本服务方式,通过政府主导或者其他方式,鼓励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公共服务,增加财政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
我国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期间,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并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同时,这也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路线,体现出新时期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并且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作抽象的概念来看待,而是将其贯彻到每一个环节当中。在发展的新阶段,要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就要坚定人民中心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转变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也为之后的共同富裕界定了目标。在新时期,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富裕。从本质上说,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实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是人的本质完全的自由,没有任何束缚。对于发展中的人来说,人的需要是不断延伸的。人不仅仅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人的发展水平非常重要,能够体现出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发展水平,反之亦然,这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旨向。在我国新时期实现共同富裕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息息相关。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能充分发展人的实践本质,也能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终极旨归。
综上所述,在新的发展阶段,要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完善财税政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制度,积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