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3 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首批“上榜”的中欧各100 个地理标志即日起受到保护。然而,实现中欧互认,进入互认名录,只是取得制度上的认可和法律层面的保护,每一个入围地标产品,即将面对的是,市场竞争的物竞天择和大浪淘沙。中国地标产品拿到地标互认的“入场券”,真正要交出的是,产品与品牌价值的这张市场“答卷”。
反观欧洲地理标志产品,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希腊橄榄油、意大利皮具、德国慕尼黑啤酒等,都已成为国家名片,并被中国的城市消费者熟识,而中国地标产品,真正具备全球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的品牌还很少。今天,面对“一带一路”的新征程,面对农产品品牌营销的新时代,中国农业将用怎样的“新地标、新价值、新名片”面对全球竞争,重振中国地标产品的世界影响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个地标产品要想走遍天下,阔步全球,就要发现问题,修正自己,因为改变自己,是你改变世界的唯一途径。总的来说,中国地标产品品牌化面临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重地标,轻品牌。很多农产品躺在地标产品的功劳簿上,在品牌上不思进取或不知进取,以为农产品获得地标产品就是做品牌了。以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例,桔子的地标产品有26 个,苹果地标产品有66 个,桃子的地标产品有153 个,但现在你能想起名字的桔子、苹果、桃子的地标产品有几个?不仅知道名字,还能说出具体价值的有几个?结果一定是屈指可数,所以,成为地标产品和成为品牌,这两者之间相去甚远。
二是有地标,无价值。地理标志产品普遍缺乏价值梳理和提炼,只有地理标志,没有消费价值的地标产品普遍存在,或者搞价值上的“多子多福”,认为价值点越多越好。兵家云:“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你什么都想做,就什么都做不好。所以,什么价值都说,就什么价值都说不透,什么事也做不好。例如,陕西白水苹果的品牌宣传语“健康好味道”,从竞争的角度看,其他产区的苹果,都不健康?都不好吃吗?显然从竞争的角度看,“健康”和“好吃”都是没有竞争差异的价值点,没有抓住白水苹果的“灵魂”。健康与好吃,两个价值点,在宣传中齐头并进,造成受众记忆上的“消化不良”。一个品牌没有核心价值,就不会有鲜明的传播记忆,更不会有做事的“主心骨”。
三是有地理标志,无品牌标志。现阶段,农产品有地理标志,没有品牌标志成为普遍现象。《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名单中还有很多农产品有地理标志,没有品牌标志。拥有品牌标志是做品牌的前提,品牌名称及品牌图形必须是注册商标,这样一个组织才在法律上,真正拥有知识产权,有产权才有对品牌资产行使管理和维护的权利。并且,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实际的授权使用中,主要方式就是产业龙头企业产品的贴牌,以此为企业及产品进行权威背书,方寸之间一款标志,却凝结着一个产区的生态禀赋与人文风貌,代表着一个企业,一款产品的可信与纯正,所以,对于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创作和注册,切不可草率为之。
四是名气越大,管理越乱。地理标志产品打开市场局面后,品牌建设、品牌管理意识、管理班子、管理法规等,软性建设跟不上,造成区域外冒名农产品的蜂拥而入,贴标企业和产品的参差不齐,造成产品口碑的负面化,和区域公用品牌可信度与美誉度的严重透支。五常大米的“过路米”、阳澄湖大闸蟹的“洗澡蟹”等产区的发展困局,就源于此。
特色产区的优质农产品,离不开地理标志的认证与背书,地理标志在农产品通往品牌的道路上,到底意味着什么?只有认清地理标志的实际意义,才能让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