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巫史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整个华夏文化史的初期阶段,它的产生与发展影响了整个中华文化历史进程。巫史文化的起源也是整个中华几千年文明史的开端,被视为中国文明的起源之一,巫史文化的出现对中华文明的诞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实际上,巫史文化是由“史官文化”和“巫官文化”两条脉络组织和构成的,通过“化巫为礼”、“化巫为权”、“化巫为史”的历史解析,捕捉周代时期“礼制”的出现与巫史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
关键词:巫史文化;礼;仁;德
据史料记载,“巫”产生于原始社会狩猎时代,是古代从事天地人神沟通交流的专职人员,据说它们能“上达民意,下传神旨,预卜吉凶,治病救人。”可以说“巫”当时的职能是人与神灵之间沟通的中介,能知晓天地间所有的事情,是“神”一般存在的人物。“史”就是负责记录言行以及管理策令典籍的专职人员。
从最早发现“巫”来看,巫同舞字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与祈雨的舞蹈活动联系相当紧密。就对“巫”长期以来的直接作用而言,像祈福、祭祀、医病救人等等都是要通过一套严格的礼仪程序。卜辞中常常可见的注解是求雨,“巫舞”求雨对农耕文明来说是头等大事,也是与整个氏族、部落等大家庭的存活、生活休戚密不可分的。巫术文化极为重要的地位,使得它发展出一套极其繁复的仪态礼节的形式规范,被称之为“巫术礼仪”。“巫术礼仪”的主观目的和功能其实就是与天人、先祖沟通,希望祈求达到降福于氏族、部落;其客觀目的则是想要达到凝聚氏族,保持秩序,巩固群体,维系生存。这间接地为周代的制礼作乐,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从李泽厚的①《说巫史传统》中归纳可知,“巫术礼仪”的特质有如下最为重要的四点:
1、“巫术礼仪”的功利目的性。
“巫术礼仪”的主要目的是直接为部落氏族的群体事务而服务的,从而也能看出“巫术礼仪”活动是具有一定“功利”目的而存在的,其背后代表着释放具体的现实目的和实际利益,而不是仅仅为了某个人的精神需要或者抚慰灵魂之类的目的。如降雨、消灾、祈福等都是就有一定的功利目的性。
2、“巫术礼仪”的程式性。
“巫术礼仪”是由一套极其复杂的行为、语言和流程所组成的,其中包含了一系列复杂精细的动作和难度极高的技巧。由于在当时人类都迷信于鬼神,甚至出现“君权神授”此类之说,可想而知“神明”在他们心中是多么神圣。“巫术礼仪”是用来沟通神明的圣典仪式,因此对于古人是相当庄重、谨慎的,对巫师本人、参加操作者(史官)以及整个氏族群体成员,都有十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并且这些规定必须遵循且不能违背,否则就会认为因为冒犯“神明”而遭到天神的惩罚,从而就会降灾到整个氏族。
3、“巫术礼仪”中的人神一体性。
在“巫术礼仪”中整个体系里,认为人们生活中好事的降临都是拜“巫术礼仪”所赐,是通过控制鬼神、天地间所发生的。例如:巫舞求雨,是巫舞促使上天降雨、消灾、赐福于百姓。主要的是人的主动性,而不是强调被求雨、祈愿,而是从精神到心理极为主动的精神活动过程。它是身心结为一体并非互相独立,它重过程仪式而并非重客观对象,所以它是内外、主客、人身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
4、“巫史礼仪”的情感理性。
“巫史礼仪”的其中一大特性就是情感性,这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情感因素。在巫术活动整个的开始,执行者和参与者都处于一种极为信奉、迷狂的状态,并且这个过程是一种非理性无意识的强烈情感的表现和显露。但是由于巫术活动本身有着严格形式的要求,所以整个过程情感的表现显露又与仪式活动相结合,也就是人的理性的控制,从而发展到一种理性的活动情感过程。
从以上对“巫术礼仪”的特质中分析得出,由‘巫’而‘史’,逐渐过渡到由‘礼’而‘仁’的思想理性塑建过程,也是从关注人文转为关注人性的一个过程。巫史文化思想的“理性建塑”之路,是人类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变,两者是内外合一的。“巫史文化”中过渡来的“礼”、“仁”到了周初有质的转折点。这就形成了西周的“制礼作乐”。
周初,周人意识到“天命”的予夺并不在于血缘关系,而在于王的政治行为(“德”之古义),因此周公加强了对“德”之行为的重视,在各方面采纳像“巫”那样一套严明的做法,用“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于此同时“德”的外在表现演变成为“礼”。“礼”是“德”的一部分,是由德的客观方面分解下来的,将古代那些有德者的一切正当行为的方式汇总便成了“礼”。周公建立起以王的政治行为为核心的国家,并配套了整套的“制礼作乐”。
“制礼作乐”,其中“礼”指的是周初制定的一整套典章、制度、规矩、仪节。它是建立在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晚期氏族体系上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是整个时代体制的底层基础和意识形态。“乐”则从起源来说是由巫师进行巫术活动产生的。周公想通过“礼乐互补”的方式来治理国家,保持社会有序,达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因为“礼”、“乐”之间存在一定内在的联系,通过“礼”来区分阶级制度、以“乐”来协调人际关系和情感。“礼”是用外力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乐”的作用是从内部,也就是从人的内心去熏陶、陶冶人们的向善之心。
从周的“礼制”逐渐建立来看,用“礼制”去规范人的行为举止,用“礼”、“乐”从内而外的影响整个人,以企图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天下大致。这一整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巫史文化的产生,人们生存发展的使然,是在人类发展前期必须经历的阶段。在没有任何物质文明、没有生存技能的时代,人们的意识层面并不可能达到我们如今的时代。人类文明的呈阶梯式增长,预先有“巫术”崇拜,进而发展到“制礼作乐”,进而产生“儒家思想”等思想行为规范的演变,一直延续至今人类多种多样文明的蓬勃生机。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袁禾.[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李泽厚的“巫史传统”研究》张永超.[C].中央民族大学.2007.
[3]《从“巫君合一”到“德政礼制”》陆宽宽、冯昊青.[J].船山期刊.2018.
[4]《从巫史文化的起源看巫与史分离的原因和影响》郭金标..[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
[5]《夏商周巫史文化特色及其演变》白延辉.[J].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17.
[6]《从“巫史传统”到“儒道互补”:中国美学的深层积淀》宋伟.[J].社会科学辑刊.2012.09.
注释:
①《说巫史传统》李泽厚编著,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2012年版。
作者简介:刘霜怡(1996.12),女,汉族,江西吉安,南昌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术硕士,从事舞蹈创作与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