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春枝 张 璐
(江汉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建构主义翻译观是我国著名翻译理论学家吕俊先生在《何为建构主义翻译学》中正式提出的概念[1]。建构的翻译学,即一种以交往理性为基础,以建构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翻译研究。建构主义翻译学的理论基础包括哲学、认识论、真理观、语言学等多个范畴。其中,建构主义翻译学的真理观基础是“共识性真理”;共识性是指主体之间与主客体关系的统一。这种真理观主要对译者主体性具有指导作用,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尊重原文以及原作者意识是译者在翻译活动中发挥主体性的前提。作为翻译活动中的主体之一,原作者对原文的解释无疑是最权威的。整个翻译活动必须建立在保持原作者意识的基础上。第二,译文读者(即受众)的意识会影响和制约译者主体性的发挥。这一点充分体现了受众意识在翻译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读者亦是翻译活动的主体之一,译者需要在尊重原文意思的前提下充分了解读者口味和兴趣,以使译文达到读者接受的效果。
建构过程就是在理解和解释原文本的基础上,在不断调整和修正过程中,并在当时文化与社会的影响下[2],形成符合源语文本所表述的内容,同时符合目的语表现形式的新共识框架结构的过程。这种新框架结构必须是正确的、合理的、符合原文的,这样才是有效的建构。
公示语英译的建构过程主要分为意义建构、调整和修正三步。其中,意义建构是最关键的一步,其正确与否将直接决定最终译文的质量。
这里的意义建构,主要指对公示语本身的理解程度。公示语按照功能可以划分为四类:指示性公示语、提示性公示语、限制性公示语和强制性公示语。除此之外,还能细分为动态公示语和静态公示语等[3]。每一类在英语国家都有各自的框架结构。公示语的框架结构主要包括“核心框架”“次要框架”“情感框架”三个结构层次[4]。
指示性公示语对公众没有限制、警示和强制意义,主要起到为公众指示方位、地点以及提供服务等作用。此类公示语英译以简洁为主,只具有核心框架,且多为名词形式,如机场、车站、商场的问询处(Information),卫生间(Toilets)等。
提示性公示语为公众提供有关告知性信息。此类公示语形式多样,多以动词、介词、名词短语形式出现,如正在维修(Under Repair)、车位已满(No Vacancy)。这两个短语中,主要框架是“Repair”“Vacancy”此类表示具体状态的词,次要框架是“Under”“No”此类起到提示和告知作用的词。提示性公示语往往还隐藏着情感框架,就像中文“温馨提示/友情提示”那样,英文的提示性公示语也能够起到引发情感共鸣的作用。
限制性公示语限制、约束公众的有关行为,特别强调公众应该注意的事项,起告知和提醒的双重作用。其核心框架是被限制对象,最常用“Only”这种表示限制功能的词是次要框架,其情感框架就是公示语背后的约束力,如闲人免进(Staff Only)。
强制性公示语要求公众必须采取或者不能采取某种行为,语言应用直白、强硬,毫无商量余地,多用祈使句,起警示、强制作用。其核心框架是所强调的强制行为,祈使句用法是其次要框架结构,公示语背后的警示作用和强制力是其隐藏的情感框架,而感叹号是其最明显的情感框架,如水深危险(Danger!Deep Water!)、禁止摆摊(Vendors Prohibited)。其中,“Danger”“Prohebited”这种表现出明显的禁止意味的词也是强制性公示语的次要框架标志。
除此之外,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还需依据新的翻译标准调整和修正用语。具体而言,在意义建构的基础上,用目的语表述自己对原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再进一步调整框架结构,使之在符合原文意义的同时符合目的语的语法规则和语用习惯。比如:按照上述原则,“地铁上免费WiFi已覆盖”是一个提示性公示语,核心结构是“免费WiFi”,“地铁上”和“已覆盖”都隐藏在核心内容中,故可直接译为“Free WiFi”,而不是将文本直译为“Metro WiFi service area”。
在翻译活动中,译者必须深刻认识到翻译活动的受众是其他国家的,这些国家与本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而译者极易受母语惯用模式的束缚,忽视受众意识,这是翻译活动极难跨越的鸿沟[5]。公示语的“交际”主要是针对受众的。那么,什么样的翻译能让受众满意呢?有学者认为,公示语翻译遵循接受美学思想,突出受众意识,挖掘原文本中与读者思想产生共鸣的地方,才能将一些可转化的文化转化为受众本国的文化[6]。这就需要译者找到受众意识与公示语目的的一致性,即找到既符合大众审美又完全传递公示语目的的译作。
在接受美学的指导下,公示语翻译应该关注受众审美心理和语言、文化的差异,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充分把握受众接受程度。公示语翻译最终能否实现其目的取决于受众是否接受它。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根据受众的接受和理解能力,选择合适的语言内容。比如,这则常被用来提醒司机的公示语“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被译为“Go to work happily, come back safely”。站在受众角度,用“Good luck!”(祝您好运!)或者“Safety first in driving!(安全第一!)”更能清晰、明了地表达这句公示语隐含的祝福与关怀。
第二,充分了解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语言与文化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译者只有对一个国家的文化、习俗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有效输出其语言。比如,公交车上的标语“老年人可优先上车”总被译成“Old people getting on first”,而西方人会将其表示为“Senior citizens getting on first”(年长者优先上车)。在西方人看来,“Senior citizens”更礼貌。再如,很多公共场所会把休息室译成“restroom”,但是该词在英语国家往往表示卫生间。
第三,充分把握受众审美取向,满足受众审美需求。接受美学的观点认为,受众已经不再是处于被动地位,而是会根据自己的心理需求作出相应的审美选择。满足受众的审美需求是译者翻译活动追求的较高层次,但这一层次必须建立在前两个层次,即把握受众接受程度和了解目的语国家文化习俗的基础之上。比如,在动物园经常看到这样的公示语“君若饲之,无异弑之”,被译为“If you feed them, you kill them”。这种译法不仅起到警示作用,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而且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结构对仗,具有形式美。
将接受美学对公示语翻译的要求与吕俊教授提出的新的翻译标准相结合,就能达到受众意识与公示语翻译目的一致性:第一,在不违背知识的客观性的基础上,充分把握受众的接受程度,以保证所翻译内容的准确性;第二,充分了解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使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与解释为受众接受;第三,在符合原文文本定向性的基础上,把握受众审美取向,满足受众审美需求。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公示语翻译成为一个城市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用于社会公共场所的方方面面,因此,优化公示语翻译势在必行。建构主义翻译观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指导实践上,对公示语翻译活动都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在建构主义翻译观的指导下,公示语翻译要以新的翻译标准为底线,以受众意识为基础,达到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的要求。